生命、草原与东北:三个文学向度及其再总体化
——王怀宇长篇小说《血色草原》的新意

2022-10-21 09:25:10张未民
当代作家评论 2022年4期

张未民

就创作实际而言,王怀宇并不是一个具有话题性的作家。他的小说创作虽说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却并无多少先锋的写作姿态,笔下自然晓畅的叙事和朴素的白话语言,在当年并不能引起评论界的关注。在长篇小说《血色草原》出版之前,王怀宇主要写作两种类型的中短篇小说,一是书写都市青年漂泊的苦闷经历,如《都市鸽群》《捕捉爱情》《纯净如水》等,大概取自作者本人自县镇上大学及毕业后初入都市工作的青春体验;一是书写“我”源自北大荒草原或科尔沁野狼滩的家族身世与精神史,如《家族之疫》《狼群早已溃散》等,似乎借助于当时流行的“家族写作”之名,实际上则承续着更早的寻根文学的余绪。这个家族史的寻根溯源性写作,对他至今已近30年的小说创作具有某种奠基性意义,尤其是长篇小说创作,一再地回到这个原点再出发。于是,我们在27年后,在《血色草原》中看见了王怀宇所重建的草原家族的生命视界。具体而言,《血色草原》的新意,或新质,可由生命、草原、东北这三个文学维度来看。

一、生 命

作为叙事长卷,《血色草原》的内容蕴含多方面的解读,但“生命”无疑在奏唱“主旋律”。它是一部有关生命图景与生命力的作品,不但有关人是怎样活,而且还有关动植物和草原是怎样活。而活着的本质,在于生命的始与终,在于生命的持续与活力(即生命力)。除了写人之活,《血色草原》有意识地大写特写了那么多的动物植物,并以生命的视角将人和动植物统一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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