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宁,王维艳
(云南师范大学 地理学部,云南 昆明 650500)
※通信作者:王维艳(1964—),女,云南建水人,教授,硕士,研究方向:社区旅游与社区参与。E-mail:ynsdwwy@126.com。
当前,“三农”问题成为新时代中国民生亟待解决的根本性问题,并将乡村振兴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已明确将发展成果定位于“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十九届五中全会又强调了“高质量的发展就是使共享成为目的的发展”;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明确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现国家治理效能的新提升,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作为首要任务[3]。可见,促进社会治理与提升公平正义密不可分。
目前,乡村旅游所引发的空间非农化过程,即旅游城镇化。最早由Mullins提出,认为城镇化是伴随快速经济重组和社会空间变化的过程[4]。作为一种后现代化城市 (postmodernity) 形态[5],它以旅游业发展为驱动力,推动旅游目的地人口和产业的空间集聚,驱动城镇在空间上扩张和重构[6]。农民职业非农化和生活方式城市化成为新常态,旅游引导的乡村就地城镇化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7]。旅游城镇化发展范式,一方面有助于实现就地城镇化、解决农民就业问题、调整经济结构[8]、改善基础设施和环境[9]、改变居民经营理念、教育观念和生活态度等思想观念[10];但同时,也促使社会关系在旅游空间上的重组与社会秩序实践性的重构[11],进而引发诸如资本剥夺[12],旅游再贫困[13]、过分侵占空间[14]、对农民主体的蔑视、社区孤岛化[9]等一系列旅游空间非正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