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验具体、历史具体到具体总体
——马克思具体总体观的生成路径及哲学内涵

2022-10-22 06:43
学术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恩格斯总体

章 衎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论述“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时曾有一段经典表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具体总体作为思想总体、作为思想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但是,决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着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a《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42-43 页。此处的“具体总体”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内涵应当被解读为私有制社会内在矛盾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之总体性的具体呈现。更进一步说,这种具体性和总体性是通过理论的方式再现出来的,处于历史发生学层面上的历史具体、历史总体,即马克思的具体总体观。坦白说,要准确地把握住具体总体观的上述哲学内涵其实并不容易,经验主义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当年就没有做到这一点。更为遗憾的是,当代西方部分左翼学者也不自觉地陷入经验主义的牢笼之中,把“具体总体”理解为经验主义所直观感受到的经验具体、实在具体,进而将历史唯物主义具体总体观降格为经验主义具体观来加以理解和运用。同时,他们还将《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具体总体观理解为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历史具体观相对立的、只限于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方法,这种思路不仅抹杀了历史唯物主义在研究对象和方法论上的转变和转型,而且还忽视了历史唯物主义与政治经济学批判间互生共进、不可缺一的辩证关系。事实上,马克思的具体总体观不是一蹴而就的,其早中期在“具体”问题上的确经历了经验具体和历史具体的思想阶段,但这并不代表具体总体观的全部内容和其对“具体”最为深刻的认识。因此,为了更清楚地把握这些问题,我们有必要从思想发展过程的角度来认真地研究马克思在“具体”问题上的观点,即具体总体观从经验具体、历史具体到具体总体的生成路径,以此为我们深入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及其在资本逻辑批判中的运用提供一些启示。

一、经验具体:具体的一般性生成与展开

虽然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就已经发现了关于物质利益的现实难题,但严格地说,无论是在方法论上还是在自身的思想水平上,当时的他都无法越出唯心主义的视界去研究市民社会,即社会现实中具有本质性、唯物性的“具体”世界。直到《德法年鉴》初期,马克思通过阅读费尔巴哈的著作获得了人本主义的方法论武器,再加上他在《克罗茨纳赫笔记》中对历史素材的摘录和整理,才促使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其“导言”中能够借用费尔巴哈的“现实的人”的概念,第一次站在一般唯物主义的理论平台上对抗和批判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进而将诸如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国家的本质及其现实性等“具体”问题真正地纳入自己的研究视域之中。a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年,第10-11、27、35 页。显然,这不足以说明青年马克思对上述“具体”问题的理解达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水平,因为此时他眼中的“具体”世界及市民社会,本质上还只是德国式的“具体”和市民社会,即实在的“具体”和单子化的社会。也就是说,此时的马克思基于一般唯物主义的理论平台,还无法透视“具体”世界的本质及其蕴含的丰富社会历史内容,他事实上只是出于批判黑格尔哲学的理论需要而在研究对象的层面转向“具体”世界而已。

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以自我异化的人为核心概念来表达和分析作为研究对象的“具体”的“非现实化”及其扬弃。由于受到斯密、萨伊等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影响,马克思承接性地把“具体”理解为资产阶级经济学(国民经济学)所确立的经济“事实”和“规律”,即实证或经验层面的“具体”,亦即经验具体。但同时他认为,“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它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b《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 卷,第266 页。因而还需要对私有财产这一经济事实,即对经验具体进行批判性反思。此时马克思的思想进路可以概括为:一方面描述经验具体的悲惨状况,即异化劳动规律所表现出来的真实关系;另一方面又以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为标尺,对经验具体做抽象人性论的批判,进而获得历史发展的动力。因为,如果只是同资产阶级经济学一样,从经验的角度出发非批判性地理解“具体”,那么,获得的经验具体本身并不具有内在矛盾性,也无法从中获得历史前进的动力。所以,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方法的影响下,马克思试图通过对经验具体做抽象的人性论批判,将经验具体理解为具体的“非现实化”及其扬弃,或者说人的本质的异化及其扬弃,进而赋予“具体”本身历史前进之意义。

紧随其后的《神圣家族》对《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思想做了推进。c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神圣家族》两个文本中间,马克思并没有进行专题性的阅读,这两个文本只是针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和以鲍威尔兄弟为代表的青年黑格尔派这两个不同的批判对象展开的批判性研究。这主要表现为,马克思已经察觉到“历史”的过程是一种人的能力的发展过程,是一种通过对象化劳动这种“实践”方式来实现和展开人的本质的“现实”过程。其反应在具体观上,就是不满足于以往的人本主义逻辑之抽象人性论解读模式,即仅强调经验具体的“非现实化”(异化)及其扬弃,而是更多地承接了《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笔记本Ⅱ、Ⅲ的理论视域,即基于客观逻辑强调“使用实践力量的人”,使具体在现实的行动中得以展开。笔者认为,这一思想推进至少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用以“人的实践力量”为基础的具体观驳斥以人的自我意识为基础的唯灵论。在马克思看来,埃德加·鲍威尔把财富和贫穷仅作为“范畴”来看待,而没有将其作为客观逻辑之上的“具体”现实生活来看待。财产、资本、金钱和雇佣劳动等都是工人自我异化的具体产物,并不能如埃德加·鲍威尔那般在思维中消除它们,而“必须用实际的和具体的方式来消灭它们”。d《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第273 页。张一兵教授在《回到马克思》中将原文的“实际的”和“具体的”分别改译为“实践的”和“对象性的”。笔者认为,改译后的表达更能够帮助我们还原上下文的真实语境和理解马克思此时的具体观,故予以采用。参见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第三版)》,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 年,第315 页。其二,以法国大革命为例,指认超越旧世界的社会制度不能够只有革命的思想,还需要有革命的“实践”,尤其是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当布鲁诺·鲍威尔把法国大革命的真实历史幻想成德国式的观念史,并将是否能超越旧世界的社会制度归结为依赖于其产生的思想时,马克思评论说:“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a《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320 页。在他看来,法国大革命本身做到了这一点,而布鲁诺·鲍威尔的德国式思维及其理论的唯心主义性质使其无法看到,需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才能超出思想的范围,进而超越旧世界的社会制度。

可以看出,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将萌发于《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客观逻辑之中的具体观做了延续和推进,即在一般唯物主义平台上突出人对自然界的实践关系,以“使用实践力量的人”为核心概念指认经验具体在现实行动中的展开过程,进而克服了唯灵论的思辨唯心主义本性。但由于这一时期他还是立足于费尔巴哈对人的非社会历史性理解,以至于他对自我异化的人、“使用实践力量的人”及其行动的理解,只能是游离于具体的社会历史内容之外的、抽象的人(费尔巴哈意义上“现实的人”)及改造自然界的“现实的人的活动”,而不是社会历史性意义上具体的人,即构成历史之本质内容的“现实的个人”及“实践的人的活动”。何时才能达到具体的人进而达到对“具体”的科学认识,取决于马克思以何种社会历史观来研究和理解“具体”,即是否是在本质反思层面上具有社会历史性的具体。

二、历史具体:具体的历史过程性分析

随着马克思社会历史观研究水平的提高,他对“具体”问题的解读能力也得到了不断的加强。如果说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他还只是指认了作为具体的“实践”“感性的人的活动”b《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499 页。此处的“实践”“感性的人的活动”,与马克思在同时期著作《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提到的作为“实践”方式的矛盾着的社会物质活动是同一语境下的概念。之革命性和批判性,那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要揭示的就是作为具体的社会物质活动的本质内容:以“现实的个人”作为唯物史观的现实前提和立足历史具体的逻辑前提,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客观矛盾的角度去理解历史过程的本质及发展动力,进而展现了其对具体所做的历史过程性分析。

第一,将“现实的个人”作为唯物史观的现实前提,是获得历史具体的逻辑前提,也是对具体做历史过程性分析的出发点。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鲍威尔和施蒂纳分别把人理解为“类”“自我意识”和“唯一者”的思路,只是用“人的、批判的或利己的”c《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516 页。抽象词句对人及其社会实践的统治,是一种非社会历史性的解读。而马克思认为,人及其历史活动应该被理解为处于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之中的“现实的个人”及其社会实践。不难看出,他对“现实的个人”的理解已经初步呈现出基于历史过程的发生学思路。这种思路反映在具体观上,就是将历史具体理解为从“已有”发展到由自我创造的“现有”,即由发展而来、具有历史性的“具体”。而且,“现实的个人”不但生产自己的物质资料,同时也间接生产自己现实的物质生活本身。“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d《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520 页。也就是说,“现实的个人”及其生活方式与作为历史具体的生产过程相一致,在众多社会关系之中,他们的物质生产关系是作为基础的决定性关系。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才会从作为生产力发展之表现形式的分工和所有制形式之对应关系的角度去进一步剖析社会历史过程,进而更深入地理解历史具体本身。

第二,基于唯物史观回答青年黑格尔派所谓的思想、观念和意识的生产问题及其与物质生产的关系问题,进而立足于历史具体回答社会历史过程之中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在马克思看来,一方面,“现实中的个人”是需要“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另一方面,“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e《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524 页。马克思并不否认思想、观念和意识的生产者是人,问题的关键在于产生思想、观念和意识的人是“现实中的个人”,是在现实历史过程中从事物质生产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在他看来,人及其进行的物质生产和观念生产都不再是孤零零的存在和具有先验性和抽象性的产物,而是基于社会历史过程发展而来的历史具体。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社会历史过程之中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即“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a《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524-525、525 页。可以说,如果此时马克思没有唯物史观,没有对历史具体的深刻理解,就无法厘清和回应上述问题。

第三,从生产力与交往形式客观矛盾的角度深入研究社会历史过程,进而理解历史冲突的根源及历史过程的本质,这是历史具体的基本内容,更是对人类历史发展基本规律的深刻揭示。马克思说:“受到迄今为止一切历史阶段的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反过来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即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物质关系。如果从历史观上来说,就是“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可以看出,马克思在分析一般历史过程时,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这两个相互交织的因素已经有所体现。等到他分析资本主义大工业这一历史具体时,生产力与私有制这种交往形式之间的客观矛盾得以凸显。在他看来,这种客观矛盾主要表现为大工业阶段创造了大量的生产力,“对于这些生产力来说,私有制成了它们发展的桎梏……在私有制的统治下,这些生产力只获得了片面的发展,对大多数人来说成了破坏的力量,而许多这样的生产力在私有制下根本得不到利用”,进而导致爆发了阶级革命或者引发了不同阶级之间的意识矛盾及政治和思想上的斗争等附带形式的冲突。对此,他总结说:“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b《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540、544、566、567-568 页。一旦马克思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平台去研究社会历史过程,就会立足于历史具体去分析社会实践之本质内容,即从历史发生学的思路出发,得出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客观矛盾是历史过程的本质及发展动力的重要观点。

在笔者看来,《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具体观不仅对人的理解达到本质反思层面的具体的人,对具体本身的理解也达到历史具体的理论水平,这是马克思社会历史观研究水平提高的结果,也是他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平台上研究和审视历史过程的本质及其内容之后进而做出的科学判断。需要指出的是,此时的马克思对历史具体的理解反映出历史唯物主义在研究对象上的两个层次:一是一般历史过程本身;二是历史进程中的具体对象。而后一种研究就需要将前一种研究中作为哲学方法论的历史唯物主义转化为研究具体对象的科学方法论,即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方法论在具体对象中的科学运用。c参见唐正东:《〈资本论〉及其手稿对历史唯物主义内在矛盾观的深化》,《哲学研究》2018 年第5 期。当然,我们同时也应该承认,《德意志意识形态》对具体历史过程问题的阐释还有进一步深化的空间,它还没有将具体历史过程中生产关系的本质问题作为其阐释的重点,没有把历史具体作为浓缩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内在矛盾的具体总体来把握。

上述问题首先是在《马克思致帕维尔·瓦西里耶维奇·安年科夫》和《哲学的贫困》中得到推进的。这一推进集中体现为具体在政治经济学视域中的初构:此时的马克思通过批判蒲鲁东的经济学观点和方法,对具体历史过程中现实社会关系(生产关系)之本质问题的理解逐步深化,进而将处于具体历史过程中具有本质反思性的具体的人,置于“一定的”“具体的”“历史的”的社会关系和现代经济生活的基础上来加以理解。在马克思看来,包括蒲鲁东在内的资产阶级理论家们都无法真正看透资产阶级社会及其社会关系的永恒性假象,而且无法理解“范畴也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的和暂时的产物。”d《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第49-50 页。譬如,蒲鲁东在分析分工问题时,就不区分分工是在何种历史阶段及特定的社会关系之上的分工,因而就看不到种族制度和行会制度下分工的不同,也看不到工场手工业时期和大工业时期分工的不同。面对具体历史的现实进程,蒲鲁东“觉得没有必要谈到17、18 和19 世纪,因为他的历史是在想象的云雾中发生并高高超越于时间和空间的”。对此,马克思批评说:“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a《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 卷,第44 页。这一点他在《哲学的贫困》中也给出了说明:“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b《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602 页。由此可见,此时的马克思通过批判蒲鲁东形而上学具体观,深刻认识到具体历史过程中社会关系及其“抽象”(经济范畴)的历史规定性——“只是适用于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一定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的规律”,c《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 卷,第47 页。以及现实的具体历史过程本身的历史观意义。

三、具体总体:具体的历史唯物主义深层内涵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把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转变为对具体对象的研究方法,即“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亦即具体总体观。换言之,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研究一般历史过程的哲学方法论,会随着研究对象的具体化,相应地由历史具体观提升为研究具体历史过程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内在矛盾关系的具体总体观。

(一)“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是理解具体总体的现实前提,“现代资产阶级生产”是历史唯物主义转向研究历史进程中具体对象的本题。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的开篇就写道:“摆在面前的对象,首先是物质生产。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当然是出发点。”他批判斯密和李嘉图等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作为出发点,但在本质上没有揭示个人及其从事的生产的社会性质。所以,他认为生产是“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社会个人的生产”,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关系性质的,是“现代资产阶级生产”。d《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第22、26 页。客观上说,一旦马克思将研究对象聚焦到具体历史过程,比如说资本主义社会,那么,他将“现实的个人”推进到“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则是一种逻辑上和理论上的必然。因为,在他看来,“现实的个人”必定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从事一定性质生产的个人。e参见张一兵:《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社会定在概念》,《哲学研究》2019 年第6 期。

(二)明确区分政治经济学对“具体”的两种不同解读方法,即两种不同的具体观: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经验具体观和马克思的具体总体观。对此,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个逻辑环节来理解。

第一,从撇开了“具体”之历史规定性的“表象中的具体”出发,最终只能达到“稀薄的抽象”,直至一些不包含丰富社会历史内容的简单规定。上述经验具体观无疑是超越诸如青年黑格尔派,从思想、观念和意识出发去解读具体的唯心主义思路,这是马克思在1845 年前后就已经认识到的。但是,此时他认为这种从经验层面的“实在和具体”及“现实的前提”出发的解读思路看似正确,实际上是对“具体”的误读。“例如,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f《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第41 页。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抽象”并不是指在第一节中解读“生产一般”时强调的主客体统一性维度上的“合理的抽象”,g《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第26 页。而是指由“表象中的具体”得到的一种错误抽象,其错误的原因在于没有将“具体”置于社会历史过程中来加以考察。

第二,具有丰富社会历史内容的科学抽象如何得到?实事求是地说,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在这里说得较为笼统,但如果不对其加以澄清是无法真正理解具体总体观的。按照他对“稀薄的抽象”的批判,可以在逻辑上做出如下推理:一是“稀薄的抽象”不能直接变成科学抽象;二是需要把研究的具体对象放回到社会历史过程之中才能得到科学抽象。也就是说,诸如“人口”这类“抽象”应该被放回社会历史过程之中来加以考察,进而才能准确地揭示出“人口”所蕴含的丰富社会历史内容。那么,何种哲学方法论才会有如此关于具体对象的研究方法?答案只有历史唯物主义。当《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确立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转变为具体对象的研究方法后,所有具体的研究对象都是内嵌于社会历史过程之中的,都应当被理解为具体历史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内在矛盾运动之结果。譬如,当将具象到资本主义阶段的“人”放回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来看时,就不难发现,“人”是以阶级为中介形式表现出来的,其反映或抽离的是资本与雇佣劳动的矛盾关系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性。对此,马克思也在后来的《资本论》第1 卷第一版序言中直截了当地指出,分析经济形式必须使用“抽象力”,a《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第8 页。即科学抽象。

第三,所谓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指从科学抽象上升到“思维中的具体”“具体总体”的方法。在笔者看来,要想准确地把握这一方法并理解“具体总体”的哲学内涵,必须认识到以下三点。一是由科学抽象上升而来的具体是“思维中的具体”,是社会历史过程中反映特定生产关系内容的具体,是浓缩了具体历史过程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内在矛盾性的具体。马克思指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b《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第42 页。所以,“具体”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和结果。如果具象到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剖析中来看,资本主义社会以物欲横流的表现形式呈现的经济现象,都应当被理解为资本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内在矛盾运动的过程和结果。换言之,“思维中的具体”就是私有制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内在矛盾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的一种理论式的表达。二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在思维中把握具体的思维方法或逻辑方法。一旦使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去理解“具体”,就必定会使对具体的理解上升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双重维度且二者发生内在矛盾之理论高度,那么,就一定是理论上把握的那个“具体”。正如马克思所说:“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c《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第42 页。也就是说,用思维掌握具体是把具体放回到充斥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内在矛盾运动的社会历史过程中加以深入理解的科学方法。在这个意义上,就不难理解马克思为何将这一方法看作“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d《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第42 页。这种“思维行程”就是具体历史或代表着生产关系之内在矛盾性的具体在理论思维中的再现过程。三是这种在理论上才能把握的具体总体作为思想总体、思想具体,应该被理解为私有制社会内在矛盾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的一种总体性展开,目的是凸显这个“具体”在私有制发展进程中独特的社会历史性,而不应该被理解为思维自我运动的产物。譬如,马克思在分析作为“抽象”的劳动一般,即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和由此上升而来的作为“具体”的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即本质上的资本增殖过程时,最主要的用意在于凸显后一过程所蕴含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独特的历史性特征。e参见唐正东:《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唯物史观基础》,《哲学研究》2019 年第7 期。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具体总体并不是头脑中思维自我运动的观念产物,而是用思维(概念)把握和再现现实的具体历史的理论产物。一旦采用这种理论思维再现的方法,必能透过现象深入社会历史之本质性一度中,揭示和凸显作为具体总体的“人体”或“高等动物”f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第47 页。的本质内容和历史性差异特征。

(三)以作为理论抽象的“劳动一般”g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第46 页。为例,论证具体总体观在研究具体对象时立足于“结构”和“历史”两种观察维度所呈现出的一致,即逻辑与历史的一致。从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结构来看,劳动确实表现得最为抽象,因为在资本家眼里,工人的劳动是以无差别的抽象劳动或者说以商品的形式出现的。而从私有制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劳动一般”属于私有制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它是在历史过程中逐步完成“上升”过程的,因此它也是抽象的。同时,只要马克思立足于“历史”的观察维度,就必然会把“具体”置于历史发展过程中加以审视,进而认识到表现资产阶级社会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a《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第46 页。对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结构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揭示私有制社会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眼中的具体历史是历史发生学意义上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性所决定的客观历史。所以,当他研究资本主义社会时,一定是特指研究处于私有制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资本主义社会,研究的目的是通过考察私有制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证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性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社会灭亡。

此外,上述从方法论层面提出的具体总体观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得到了深度运用,尤其是在《资本论》的正式文本中经典地展现为两点。一是在基础概念层面对“商品—货币—资本”等概念的经典式演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 卷的开篇指出,他的研究是从分析“商品”,而不是先前的“价值”或“劳动”概念开始的,b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 卷,第47 页。而且,这一“商品”概念是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内在矛盾维度的。因此,即使再谈到“劳动”及其抽象性,也是把“劳动一般”提升为与具体劳动辩证统一的“抽象劳动”。这足以证明,从内在矛盾性的解读思路出发,就必然会把对商品关系内在矛盾性的理解过渡到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内在矛盾的理论层面。c这一理论层面被马克思称为“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 卷,第54-55 页。这种基础概念选择上的推进反映的是思想上的推进,而如果没有具体总体观作为指导,这种思想上的推进是不可能做到的。同样,也正是在具体总体观的指导下,马克思才认识到作为科学抽象的“商品”必将上升为较为具体的“货币”和作为具体总体的“资本”,概念的上升过程在本质层面上再现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在矛盾的上升过程。二是在基础逻辑层面上的展现,即在资本逻辑批判中的经典式运用。应当说,无论是《资本论》每一卷的小逻辑还是三卷的大逻辑,都是按照具体总体观来展开的。譬如,在第1 卷中,马克思首先研究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等资本主义生产的一般前提,进而研究了货币积累和劳动力转换为商品等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前提。d参见孙伯:《孙伯哲学文存·第四卷: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文献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 年,第275 页。这一逻辑上的推进反映的是马克思基于具体总体观始终抓住内在矛盾性的批判线索,进而在劳资交换问题上发现特殊的劳动力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e《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 卷,第195 页。即“交换”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由此,他不仅完成了从一般劳动过程向价值增殖过程的理论上的“上升”,而且还完成了从劳资交换过程向资本生产过程的理论上的“上升”。从三卷的大逻辑——资本的生产、流通“上升”到生活过程的研究来看,随着对资本及其逻辑运动规律的分析越来越“具体”,“思维中的具体”和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也逐渐趋于重合。

基于具体总体观从经验具体、历史具体到具体总体的生成路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社会历史观的研究水平达到什么程度,他对“具体”问题的理解水平也就发展到什么程度。而且,只有认识到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对象的具体化转变,才能认识到具体总体观是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的具体化转型,进而才能通过理论思维再现的方式,将“具体总体”的哲学内涵理解为私有制社会内在矛盾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之总体性的具体呈现。应该说,马克思对“具体”问题尤其是对“具体总体”的深刻分析,不但对于我们准确地评价国外学界关于《资本论》中方法论以及整个唯物史观的最新研究成果,而且对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及其在资本逻辑批判中的运用和展现,都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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