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梅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 菏泽 274000)
长期以来,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关注点。近年来,我国积极探索和构建了涵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和蓝色海湾综合整治等在内的系统性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体系,持续地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基础。然而,近年来媒体频频曝光的盗卖黑土、违法露天开采、违规采砂等典型案件表明,我国的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虽然在整体上呈现出稳步推进、持续向好的情况,但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和不足,未来需要持续压实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责任,并借助多种手段防控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不良行为风险,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十四五”规划将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主要目标明确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并将这一目标细化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4.1%,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由此可以看出,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基本内容的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基本着力点,该目标的达成有赖于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