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人民币的发展价值、困境与路径探析

2022-10-31 04:39□彭鸽,崔
理论月刊 2022年7期
关键词:货币人民币数字

□彭 鸽,崔 平

(上海师范大学 哲学与法政学院,上海 200234)

数字人民币(e-CNY)作为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是数字经济时代的产物,对释放数据要素活力、加速数字经济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具有重要的推动与反哺作用。因此,推行数字人民币是我国配合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举措。近年来,在货币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双重催化下,数字人民币试点不断拓展,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在重塑我国支付新格局与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在数字货币这个“新赛道”上具有一定的先行优势,但是在其全面推广应用方面还存在诸多阻力。为此,我国应基于对数字人民币试点的分析,多措并举扫清障碍,加快数字人民币的发展步伐,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助推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

一、货币“数字化”的必要性与现实性

数字人民币作为我国货币的新形态,是货币形态演变与金融科技发展的必然产物。从货币发展的历史来看,迄今为止,货币形态大抵经历了从自然货币(如贝币)、金属铸币、纸币到电子货币、数字货币的演变过程。货币作为价值符号,其形态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更新,呈现出“去实物化”的发展趋向,但其本质与基本职能则保持不变。马克思指出:“价值符号直接代表商品的价值,它不表现为金的符号,而表现为在价格上只表示出来、在商品中才实际存在的交换价值的符号。”“等价形式同这种独特商品的自然形式社会地结合在一起,这种独特商品成了货币商品,或者执行货币的职能。”数字人民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其本质与曾被用作货币的金、银等相同,都旨在促进交易与社会经济发展。

石建勋、刘宇(2021)认为,当前以5G、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迅速发展,促使我国的经济模式逐渐转向数字化,进而促进了货币形态的电子化、数字化转变。黄国平、丁一、李婉溶(2021)认为,数字人民币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互联网平台将人们的数字生活场景不断拓展,居民生活日渐数字化、线上化,数字生活消费“新场景”与线上生活服务“新供给”驱动数字支付逐渐取代传统的支付方式。同时,黄国平(2021)还认为,数字人民币是新冠肺炎疫情下“无接触式支付”的客观需求。疫情期间,实物样态的现金或银行卡会不可避免地增加支付双方的接触,进而增加新冠肺炎的传播与感染风险,而数字人民币恰好可以突破这一困局,通过无接触支付方式免于人员接触,充分满足防疫要求。王佳佳、沈坤荣(2021)认为,发展数字人民币是助推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为维持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优势,不仅需要转变生产方式,调整分配模式,还需要将数字人民币作为重要载体,从基础设施建设层面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我国高度重视法定数字货币的发展,陆续出台了多项重磅政策,强调数字人民币的发展与应用。2021年我国在《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中指出:“支持在零售交易、生活缴费、政务服务等场景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2022年,我国在《“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对数字人民币发展作出了明确要求,指出“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有序开展可控试点”。另外,我国将发展数字人民币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重点,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例10%”。数字人民币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我国数字经济的宏观政策的落实,客观上要求加强数字支付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数字人民币。

二、数字人民币发展的价值向度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实物货币的缺陷逐渐显现,数字货币应运而生。数字人民币作为我国的法定数字货币,结合了实物货币与电子支付工具的双重优势,其推广与应用不仅能够创新传统的货币服务形式,优化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重塑我国支付新格局,高效满足数字经济模式下民众对法定数字货币的需求,还能够打破第三方平台的支付壁垒,构建数字经济的“整体生态”,在以央行为核心的公共数据平台下,进一步规范与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释放数据价值,为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一)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支付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随着金融科技新技术与数字经济新环境的出现,货币形态与支付方式正在迅速发生变化。我国正从以实物货币为基础的“现金社会”转向以电子支付为主导的“无现金社会”。与此同时,人们对于支付领域的稳定性、安全性、便捷性、普惠性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在零售支付领域现金使用日益减少的现状下,数字人民币对优化我国货币支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增强交易支付的稳定性与安全性。从货币定位看,数字人民币具备与实物货币同等的价值、功能属性与法律地位,其定位于M0 范畴,极大地增强了交易支付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数字人民币从根本上区别于比特币、Libra等虚拟货币:虚拟货币由私人部门发行,缺乏国家保护,不具备法偿性和强制性,且币值波动剧烈,呈现很大的不稳定性;数字人民币是由央行发行的法定货币,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币值稳定且具有无限法偿性。另外,数字人民币的“分类管理”与“可控匿名”功能增加了现金货币的安全性。数字人民币钱包支持分级限额,根据账户KYC程度不同,分为四类不同余额上限与支付限额的钱包类型。同时,数字人民币采用“小额匿名、大额可溯”的设计,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满足人们的匿名支付和隐私保护需求。

2.提高交易支付的便捷性与高效性。数字人民币使支付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为人们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支付选择。电子支付的运作机制是在买卖双方信用与法律支持缺乏的情况下,设立中间过渡账户,通过支付托管、可控性停顿等实现支付保证。电子支付作为一种支付手段,不具备货币职能,其支付的内容仍然是商业银行存款,以数字形式承载价值转移。与电子支付相比,数字人民币具备安全、便捷、高效的比较优势,是法定的以数字形式为载体的价值货币,本质而言是具有价值特征的货币。从支付角度上看,数字人民币以加密货币字符串的形式进行价值转移,是“去中介”的电子支付手段,缩短了交易路径,具有“支付即结算”的特性,能有效提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收付效率。同时,数字人民币以广义账户为基础,与电子支付的“紧耦合”不同,采用账户模式的“松耦合”,使支付交易更便捷。在技术上,数字人民币摆脱了网络依赖,采用NFC近场通信技术,支持“双离线”支付,可通过“碰一碰”实现货币数字的转移,有利于满足信号差、无网络等特殊性、偶发性的环境下的支付需求,实现便捷支付,防范通信网络中断带来的支付风险。

3.增强基础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可获得性。数字人民币具有显著的人民性与普惠性特征,其价值目标在于推动金融普惠的发展。我国一向致力于拓展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使广大群众能够充分享受到高质量、便利化的金融服务。数字人民币作为国内零售支付市场的公共产品,具有非营利性特征,支持“T+0”结算,用户不需要承担支付交易的手续费,能实现更低的支付成本及更高的支付效率。另外,数字人民币有利于增强支付服务的可获得性。数字人民币与银行账户的松耦合,使不具有银行账户的公众也可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享受基础金融服务,有利于促进金融服务的不断下沉与广泛可得,使数字人民币以更低成本更便捷地触及用户,满足广泛群体和各种场景的法定货币需求,有效提高基础金融服务水平与效率。

(二)构建数字经济的整体生态

数字经济的发展有赖于移动支付数据的有力支撑。从支付数据价值创造的内在机理来看,通过对交易记录的跟踪与大数据智能分析,能够更准确地预判市场需求,开拓经济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从现实情况看,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电子支付形成海量原始数据,在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范式下,杂乱无序的原始数据经过数据劳动者的“采集—处理—存储—分析”,实现了数据资源化,产生出巨大的经济价值。

从数据资源挖掘分析到数据要素价值变现,我国已初步形成数据经济生态。在数字经济时代,支付已成为互联网企业的“流量新入口”。在移动支付领域,我国渗透率高达86%,2020年我国移动支付业务1232 亿笔,支付金额高达432 亿元。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用户的支付数据是价值密度最高的数据资源。支付公司的巨额价值一方面源于支付业务本身,另一方面源于其所积累的支付数据和用户资源。第三方支付平台利用支付环节中所蕴含的支付数据资源,从数据中挖掘新的市场需求与用户偏好,不断开拓新的具备高经济价值的商业场景,沿着企业和消费者两个方向进行服务延伸与价值变现。一方面,平台能够描绘精细的用户画像,定制个性化的智能服务,从而为企业的战略决策提供可靠支持;另一方面,平台能够通过掌握用户的行为偏好,提高用户体验,增强用户黏性,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盈利能力。

在由第三方平台主导的移动支付的“闭环生态”下,当今数字经济版图呈现出“条块式”的竞争图景。中国网民移动生活所产生的丰富数据,基本上由几个头部数字平台所持有和控制,导致数据资源对经济增长的巨大潜能被严重压制。大型科技公司通过数字平台沉淀了庞大的用户基数,并凭借其相对完善的大数据运营体系,已形成个人用户生态,进而把持数字支付端口,持续筑高竞争壁垒。数字人民币通过统一支付,可打通平台间的交易壁垒,重构开放、包容、健康的数字生态,在移动支付的基础上进一步释放我国数据要素资源的价值潜力。数字人民币能够打通各个支付平台的应用场景,打破平台支付壁垒与数据资源垄断,使数字经济从目前的“条块化生态”向“整体生态”发展。数字人民币支付所产生的交易数据保存于以央行为核心的公共数据平台中,这不仅能够打破支付市场中的平台壁垒,改变支付场景割裂、封闭的现象,还有利于促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使数据资源在整个数字经济业态以及市场中进行优化配置,促进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数据生产力。

三、数字人民币发展的现实困境

数字人民币作为新兴的货币形态,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现实难题:在运营端,数字人民币试点虽采取“中心化”管理与双层运营模式,仍无法避免对现行金融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强烈冲击;在技术端,数字人民币技术链条中的关键技术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全面推广尚存在诸多技术阻力;在监管端,法律尚未对数字人民币进行系统规制。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会严重阻碍数字人民币的应用与推广,进而对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一)运营端的困境

数字人民币采用中心化管理,实行双层运营模式。处于运营中心的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数字人民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并指定具备一定条件的运营机构负责向公众提供数字人民币的兑换和流通服务。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障商业银行金融系统运转的持续稳定,但是长期来看,数字人民币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冲击传统金融业的经营和服务模式,引发金融脱媒与银行挤兑。

首先,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态,摆脱了对实物载体的依赖,依托于移动支付技术完成交易。随着数字人民币的普及与推广,线下网点的现金业务或将逐步消失,个人客户网点的到店率也将继续走低,导致人员、规模和网点数量的锐减。其次,由于数字人民币账户松耦合、双离线支付、实时结算、无手续费等特性,可能导致个人客户更倾向于将现金和活期存款转化为数字人民币使用。再次,数字人民币对应的“三、四类”小额交易钱包,不依赖商业银行账户就可进行交易支付。这些都会引发金融脱媒的问题。

另外,数字人民币的发展还会挤压商业银行的传统盈利空间。数字人民币对实物现金、活期存款、第三方支付甚至商户收单等资金的“挤出效应”与“替代效应”不可避免,存贷规模压缩、存贷利差收窄、中间业务边缘化等都是商业银行即将面对的挑战。近年来,商业银行虽已逐步拓展盈利增长点,但对存贷利差的依赖度仍然较高,随着数字人民币对银行部分中间业务的替代,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将逐步下降,倒逼商业银行实现全方位的数字化金融服务转型。

(二)技术端的困境

数字人民币的顺利运行离不开一系列关键技术的支撑:在发行环节,主要涉及芯片和基础安全技术,包括数字加密与网络安全;在兑换环节,涉及银行的IT 技术,包括核心系统、钱包服务、支付服务;在下游流通环节,主要涉及支付终端应用技术。在这条技术链中,有些技术尚处于初始阶段,还存在技术可行性、可靠性以及市场适应性方面的问题。

在数字人民币的底层技术上,数字人民币目前主要运用于“小额高频”的支付情景,要求分布式系统、低延迟时间。“六一八”“双十一”“双十二”等电子商务节每秒会产生出数十万笔的交易数据,这无疑非常考验央行数字货币底层技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在技术安全上,安全属性是数字人民币最核心的底层保障,也是用户最为关心的问题,是影响公众对数字人民币的认可与使用的关键。与传统的实物货币相比,数字人民币更容易受到外部网络攻击,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将远大于实物货币。另外,用户数据存储和隐私保护的问题以及数字货币的防伪等问题,都依赖技术来解决。虽然我国已初步建成数字人民币的多层次安全防护体系,但在数字人民币的防伪等安全保障方面依然面临诸多挑战,需要通过安全系统设计优化进一步提高数字人民币的安全系数,增强用户的信任感。

在数字人民币应用的技术可获得性上,要充分考虑数字人民币的接受过程和技术要求。数字人民币推广有赖于产业链软硬件的建设,如收款设备与受理终端的配套改造替换,以及硬钱包的制造等。从支付应用来看,一方面,目前智能手机硬钱包需在指定型号的手机终端安装带有离线支付功能的App 才能正常使用,而支持“双离线”支付功能的手机相对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众对数字人民币接受程度的提升及数字人民币的普及推广;另一方面,可穿戴设备形式的硬钱包的种类有限,可视卡硬钱包存在显示屏字体小、清晰度不高、操作界面复杂等问题,不利于调动老年人与残障人士等群体使用数字人民币的积极性。

(三)监管端的困境

数字人民币作为新型货币形态,其发行与应用必然会带来许多新的法律问题。因此,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同步进行修订和完善。然而,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具有明显的滞后性: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货币的规制还仅限于传统的实物形态的货币,并未对数字形式的人民币作出相应规定。

首先,数字人民币对于现行法律体系而言属于新生事物,其法律属性尚不明确。虽然《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人民币包括实物和数字两种不同形式,但最终的法律文件尚未形成。根据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我国的法定货币只包括硬币和纸币两种实物形式,二者均未体现人民币的数字形式。因此,数字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尚无法确定,这将严重影响数字人民币的流通环境建设。其次,数字人民币运营机制尚不明确。指定运营机构的选择标准、进入门槛、退出条件等运营机制在法律规定中尚缺乏明确的规定,这无疑将严重影响数字人民币的稳健运营。再次,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技术赋予数字人民币可编程特性,可通过设定“支付限制条件”满足交易双方多样化需求,应用前景广阔,却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制。最后,数字人民币面临监管难题。数字人民币仍存在安全性和隐私保护问题,数字人民币的“可控匿名性”与“最少、必要”的信息收集原则,虽使数字人民币的安全性更有保障,但仍需完善相关监管政策,规范用户个人信息的使用。数字人民币具有可控匿名性,人民银行、运营机构可对数字人民币进行从发行到流通的全链条追踪。目前,数字人民币中隐私权保护的边界尚未确定,还需要法律规定可以使用技术手段对交易进行追溯的情形,对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及隐私保护义务进行特别要求。

四、数字人民币发展的路径探索

数字人民币作为数字经济的基础与核心,代表了未来金融发展的新方向,也是新基建的着力点。目前,我国应从整体着眼进行布局,排除数字人民币发展的多重障碍,充分汲取数字人民币试点的经验,多方面探索数字人民币的落地与应用,逐步实现我国全景式的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以数字人民币为抓手强化我国的数字经济优势。

(一)打造数字人民币开放共赢的合作生态

推进数字人民币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有赖于各方主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并展开深度合作。数字人民币的生态建设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兼顾各方主体利益,充分激发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多元合力,形成央行、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协同共创、开放共赢的数字人民币“新生态”。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需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供给,构建良好的数字人民币发行激励机制和灵活兑付通道,并引导与促进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网络支付平台等形成合力,提高市场接受程度,增强应用场景适用性,培养用户习惯,共同推动数字人民币更大规模的落地。

其次,商业银行需改变传统的经营逻辑。随着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商业银行网络金融业务在服务能力、流量获取、业务需求等方面都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数字人民币的全面推广在冲击商业银行依靠线下网点流量进行营销的传统模式的同时,也衍生出丰富的网络金融服务需求,创造出新的流量入口,为商业银行提供更为丰富的支付场景。因此,商业银行在推广数字人民币的同时,不能仅仅停留在数字钱包的基础运营与管理层面上,还需积极拓展自身的生态体系,打造多维度的支付场景,培养用户的使用习惯,提高客户黏性,通过高频非金融场景向低频金融服务场景引流,增强数字人民币与网络金融服务的联动性。

再次,数字人民币的推广与应用也需要借助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支付网络平台公司的商户资源和技术优势。当前,我国移动支付市场被支付宝、微信支付所占据,从用户惯性和路径依赖的角度看,数字人民币的推广和普及应充分发挥二者的关键作用。同时,中央银行应加强与现有的支付和金融机构的合作,提升商户端与用户端对数字人民币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使数字人民币在更多行业及场景中得到应用,充分发挥淘宝、京东、苏宁易购等大型电商企业的供应链、场景与技术等多重优势,更好地构建数字人民币发展生态。

最后,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支付网络平台公司也应积极响应国家宏观货币政策,开通数字人民币线上线下支付服务,使更多的消费场景融入数字人民币交易。在线上方面,应积极开通数字人民币支付服务,增加数字人民币支付入口,为数字人民币消费提供良好的应用平台。在线下方面,应升级创新支付终端服务,实现与数字人民币无缝对接,拓宽数字人民币的使用渠道。

(二)构建全方位的数字人民币技术推进体系

数字人民币的稳健流通,离不开技术的基础支撑。在发行层面,有关部门应加大数字人民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中国人民银行曾明确表示,央行层面保持技术中性,不预设技术路线。因此,应根据数字人民币试点的情况,优胜劣汰,持续优化技术链。还应对数字人民币进行大规模、全方位应用测试,并对其进行技术风险评估,在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前,有效规避其可能存在的技术漏洞与风险。同时,应加强数字人民币安全和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对数字人民币进行顶层加密,提高数字人民币的防伪能力,高度警惕技术安全风险。此外,还应注重保护数据安全,提高相关数字系统的信息处理与安全存储能力。在运行方面,应充分发挥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作用,引导指定运营机构进行良性、有序的竞争,整合不同的运营技术方案。在风险防范方面,应建立应急预案机制,以有效应对技术迭代过程中的风险。法定数字人民币体系意味着金融效率的提升,同时也隐藏着不可预知的金融风险。因此,必须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大数据监测与应急预警机制。

在流通层面,应注重金融科技的发展布局,加强金融科技的研究与应用,重构银行内部的IT 系统。数字人民币的推广将进一步丰富商业银行的数据体系与服务场景,倒逼商业银行进行核心系统转型。商业银行必须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满足人们个性化的金融需求,持续提升客户体验。应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不断提升网络金融服务能力,提升数字人民币相关产品与服务的智能化水平,积极构建数字人民币“一站式”银行业务办理体系,让客户获得更优的服务与更好的体验,为后续的金融服务引流提供基础。应积极探索数字人民币的丰富应用场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数字人民币支付流程,提高数字人民币的“易用性”与“便利性”,进而提升用户对数字人民币的使用体验。还应加强数据化能力建设,通过数字人民币提供的数据优势以及由金融科技全面升级的数据处理系统,实现大数据的智能化处理,提高产品与服务营销的精确性,并进一步挖掘丰富数字人民币的产品结构。

在应用层面,优化数字人民币的受理与应用环境。数字人民币的落地要求对软硬件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在软钱包方面,用户终端所有App 的支付环节都应直接增加数字人民币支付选项,提高App 的便利化程度,不断增加用户黏性。在硬钱包方面,应不断创新“硬钱包”形式,消除特殊群体、特殊环境下的数字人民币使用障碍,提高数字人民币的易用性。

(三)加快推进数字人民币相关的立法工作

完善的法律规范是数字人民币应用推广的重要保障,也是优化数字人民币流通环境的根本前提。当前,我国尚未形成有利于数字人民币发行、流通、使用与监管的法律环境,我国目前在法律法规层面还没有对数字人民币进行明确规制。因此,我国应首先弥补当前的法律空白,以立法形式突出新业态下数字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应对《中国人民银行法》进行完善,对不同形态人民币发行权的归属进行规定,明确数字人民币的法律属性,保障法定货币的权威性,统一货币发行权。还应同步修订《人民币管理条例》所列举的人民币形态,体现人民币的数字形式,确定数字人民币作为人民币新形态的法律地位,明确数字人民币的法偿性,确保与其他法律制度之间的协调性。

其次,从“准入—内控—经营—治理—退出—监管”全链条完善数字人民币的运营监管制度。应在法律层面明确指定运营机构的准入门槛、退出机制,通过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多元开放、竞争充分、进退有序的数字人民币运营生态。另外,应厘清数字人民币钱包的功能及相关方的具体权利义务,根据不同身份识别强度对数字人民币钱包进行区分,划分其各自的功能、使用范围及限额,建立区别于账户体系的钱包体系,体现其独特性和优越性。

再次,应明确智能合约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保障交易各方的权益。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的“条件支付”功能有利于提高交易的安全性,但同时也具有安全风险基因。数字人民币具有财产属性及与银行账户松耦合的特征,智能合约的非法运用将会使交易双方遭受财产损失。因此,我国应在法律层面对智能合约的应用规范、使用细则等方面予以具体的法律规定,使智能合约在法律的监管之下更好地发展应用。

最后,应完善数字人民币的监管体系。数字货币的应用,虽然可以提高支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但也要考虑其给用户和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与挑战。应重视数字人民币体系的安全及隐私问题,对和数字人民币相关的造假行为进行有效打击,提高金融违法的成本,并对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分,强化监管主体的责任意识。针对数字人民币流通和使用中的隐私保护问题,应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数字人民币隐私权的保护边界,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管理,以保障合法持币用户的隐私。

五、结语

数字人民币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数字化支付工具与新型基础设施,具有远大的发展前景。它从根本上有别于私人发行的、币值波动剧烈的比特币、Libra 等虚拟货币,是由央行发行的、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法定货币,不仅币值稳定且具有无限法偿性,具有行政权威与脱网交易的“双重”优势,被定位为我国零售场域的重要支付工具。数字人民币的应用与推广在极大地便利社会交易和支付结算需求的同时,也将给零售业务和支付行业带来创新性机遇和颠覆性挑战。为迎合数字经济的发展与数字人民币的应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零售业务与支付行业都应乘势而上,改变传统的经营逻辑,进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参与数字人民币的场景建设,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生活消费方式。

环视全球,我国在发展数字货币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但目前我国数字人民币还处于小规模试点阶段,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尚未完全暴露。因此,在技术层面上,我国应对数字人民币进行更大规模的应用测试,弥补技术漏洞、规避安全风险,为数字人民币的正式全面落地作好充分准备。在应用范围上,数字人民币未来可能会由国内零售领域更广泛地延伸至跨境支付领域。为此,应提前研究、探索数字人民币进行跨境支付的可能性,作好相应的政策与技术准备。在法律层面上,随着数字人民币应用范围的逐步扩大,其所涉及法律问题必然越来越多。因此,在数字人民币的正式落地之前,应在法律层面提前布局,以确保数字人民币的顺利发行与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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