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改革与实践探索
——以先行示范区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为例

2022-11-01 06:16王瑜
教育教学论坛 2022年37期
关键词:法学课程体系人工智能

王瑜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学院,广东 深圳 518055)

高职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是指在原有高等职业教育法学类专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知识要求和能力要求的基础上,适应现代人工智能和司法实践对人才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将创新技术融入特定学科并实现普及教育的培养模式。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指出,支持深圳在教育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法学教育属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一环,作为类型教育应当在支撑先行示范区建设中持续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深圳地区今后的经济发展储备创新人才。

一、高职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面临的困境

法律课程是法律知识传递的载体,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必须创新并且落实课程体系。然而,现有的法律职业教育课程设置和课程体系存在以下困境。

第一,法学课程设置知识结构较为单一,导致学生基础理论不足。课程有学习的范围和进程,法律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应体现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的不同。但当前高职法律课程尚未摒弃学科化的思维范式,课程供给不能满足行业对毕业生的需求,专业课程以专业必修、专业拓展、专业选修设置,但是专业选修的课程设置在专业总学分所占比例较低,学生主动选择权不足,跨学科的专业课程数量严重不足,导致学生知识结构单一。

第二,课程教学重视教材中教学任务的完成和具体教学目标的实现,导致学生法律思维不足。法学本科院校开设逻辑基础课、形式逻辑课,讲述逻辑学的一般知识,形成从概念到命题再到推理的思维全过程。但是职业院校因课程学时有限,忽略法律逻辑课对法律思维形成的工具效用,导致毕业生的逻辑思维停留在常人的思维。同时,在法律专业课程教学中,教师教学围绕具体知识目标的达成,获得绩分,希望学生通过课外阅读经典,养成法律思维较为困难。

第三,法律实践性课时不足,导致学生应用能力差。实践是实现教育目标最直接的途径。高职教学计划中法律实务类技能课程所占的比例不少,也开设整周实践课程,如“专业认知实习”“顶岗实习”,体现了集中实践的阶段性和有针对性。实践性教育主要是针对工作岗位进行的职业培训,需要进行工作场景的设置、校企合作专家进入课堂,要求对课程进行项目化改造,更好面向岗位训练职业能力,但是项目化课程改造还未覆盖所有的法律专业课,实训主要局限于庭审直播的观摩和模拟法庭中的案例分析,只有高年级的学生才能体验,尚未建立能够覆盖全课程、与教学环节匹配的实践教学体系。校内实践阶段性再加上课外实践教学缺乏系统性设计,因此,实践性教育还不能满足职业能力的需求。

第四,法学课程侧重于法律制度学习,法律价值目标塑造效果不佳。民法、刑法等部门法律制度的教学侧重于法律规范的解读、法律概念特征的传授,而未将公平、正义、诚实、守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中,学生无法领会立法宗旨及法律背后的价值追求,在本科院校开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被称为统领法学课程体系的“第一课”,但是高职院校却鲜有开设。

第五,法律核心技能课程体现数字经济转型的课程少,导致毕业生职业持续提升能力欠缺。学生对高新科技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行业的应用前景缺乏认识。对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中国等体现国家战略部署的内容缺少敏感性。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法律知识的稳定性变得脆弱,学生面对的已不再是一个预先设定的、抽象的、富有条理的体系化世界。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教学更强调学习的无监督和终身学习,以法治运行的过程为依托,跨学科整合知识能力尤为重要。部分高校开发了“人工智能法律基础”选修课,尚未开设体现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趋势的课程,如“网络与信息法”“法律数据分析基础”。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深圳,是我国乃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重镇,因此,面向未来的具有法律思维和计算机思维的综合法治人才尤为重要,否则难以为先行示范区法治示范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二、先行示范区高职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设计原则

(一)体现创新的原则

先行示范区法学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现出一定的本土化、职业化、专业化,不断迭代的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制度演进,对法律职业教育的课程开发范式提出了创新要求,要打破拿来主义的惯性思维,建立主动规划导向,否则难以建立学生的创新素质的培养土壤。在欧洲和美国法学教育系统,网络与数据法相关的课程早已开设。因此先行示范区法律职业教育也应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开发数字法治相关课程。使得学生能够通过课程的学习在智慧司法辅助岗位上获得创造能力和岗位变迁探索能力。

(二)共同开发的原则

法律职业教育改革应采用工作成果系统化的设计,教学活动围绕教学任务展开。产学研用指导委员会全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顶层设计专业课程。特别是针对司法辅助岗位的新场景、新业态,围绕岗位、项目、任务进行课程设计,学生以项目为载体,在阶梯性的项目完成中,掌握必备的知识,提升自身体验感、成就感,并提升学习效能。

(三)区别设置的原则

区别设置课程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区别设置。目前各高校已经形成了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相结合的课程体系。通识课程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向设置,涵盖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均衡设置。二是围绕岗位进行专门课程的设置,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公证助理、律师助理岗位,不同岗位均能单独设计一个独立的课程群。

(四)破立并举的原则

法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要敢于打破传统课程体系设置的藩篱,从知识目标的获取转向技能目标的获取,同时也应面向未来的法治。数字经济迭代更新,针对网络与数据法学的引入,各高校在开设与不开设、课程名称确定、课程师资培育等方面产生了热议。依据现有师资,部分院校开设“数据法”“网络法”“信息法”等课程。课程设计者在课程内涵方面并没有形成共识,比如网络法学课程,就有学者认为除了信息法学内容外,还应当包括大数据法学、物联网、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新兴科技立法的内容。

三、先行示范区高职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改革路径

(一)构建复合能力结构的课程体系

以专业群建设为抓手改革法律课程。课程的开展是人才培养实现的抓手。笔者所在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学院开设有会计、金融管理、法律事务、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法律专业的司法辅助人员岗位除了公检法、企业法务之外,衍生出法务会计、税务风控、企业法务、社区法务、司法社工等复合型新型岗位,需要培养出一岗多能的新型复合型人才。法律事务与经济管理类课程相互融通,通过法经专业群,建立基础课程、核心课、拓展课,实现学科交叉融合。专业群基础课程包括“经济学基础与应用”“Python基础与应用”“人工智能与社会发展”“创新思维与实务”;专业群核心课程包括“金融法律与实务”“会计法律与实务”“社区政策与法规”“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专业群拓展课程包括“金融科技风险控制”“司法社会工作”“税务风险管理”“统计软件应用与实训”。

(二)增设提升法律思维的课程

1.开设“法律逻辑学”课程提升法律思维。在大一上学期开设,不涉及任何部门法学,按照概念、命题、推理、论证四个部分,以传统形式教授逻辑学导论知识,还引入诉讼逻辑学、侦查逻辑学内容,契合司法逻辑学的内容。以侦查工作为例,选择判断案件线索,通过逻辑思维,运用侦查假说、类比、归纳、假言及侦查三段论推理,从案件线索和证据中通过推理获得案情。在侦查推理中,提升侦查的效率。

2.开设“庭审实务”课程提升解决问题能力。围绕审判工作的开展设置,学生通过扮演主审的刑事庭法官、民事庭法官、行政庭法官、仲裁员等角色,模拟各庭审业务的流程,掌握开庭前准备工作、证据审查的要点、拟定庭审提纲,并按照各庭审审限的需求完成开庭前的程序事项,生成相关文书。课程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庭审业务,检察业务,劳动仲裁庭审,仲裁业务。设定庭审情境,法院旁听、法官指导,学生分组讨论与训练等形式;学生不仅将理论知识在庭审实务中进行了整合运用,同时培养了批判性思维,锻炼了学生探究真理的能力和追求公正与真实的法律精神。

(三)分层次全程递进构建多元实践课程体系

着力打造分层实践课程体系。首先,遵循认知规律,“专业认知实习”让学生形成岗位的认知初体验。其次,在修读完专业实体法与程序法主干课程之后,培养从掌握法律理论向司法实践、辅助岗位工作技能转化的能力。因此,应重新建立课程模块,包括“法律技能综合实训”“速录技巧与实务”。“法律技能综合实训”开设时间为第三、第四、第五学期,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在修读完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主干课程之后,参加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的演练,对案件处理的流程和应用法律的基本技巧有所了解和掌握,完成从法律理论和知识向司法实践、工作技能的转化。“速录技巧与实务”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开设在第二、第三、第四学期,支撑学生掌握速录的基本理论和提速方法,以书记员岗位基本的文字录入技能为主线进行教学,通过持续的训练方法及配套专题练习,达到提高录入速度、强化岗位技能的目的。

(四)课程思政建设改革

2020年6月,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对课程思政提出了要求,指出“要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思政人物的讲解、思政故事的挖掘、思政教学的设计,引导学生树立法治精神、规则意识、批判意识,领会法律背后的价值判断与取舍,深挖技术规范后面的逻辑,塑造独特的法律价值目标。法学课程、法学教育与政治、人权、公正、法治联系在一起,有处处可思政的特征。如何在专业课程教学中,有目的地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明确教学内容与思想政治的结合点是法学教育者的责任。教师可通过申报课程思政相关课题、自拟项目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挖掘课程思政元素,以社会实践中遇到的平等、公正、正义等问题为导向,激发学生法律制度应用的主动性,构建起专业发展与理想生成的通道。将大学思想政治的文化意义与法学专业课程的学科生态意义相结合,凝练各部门法学课程从理论到实践的思政意义的立体框架,最终形成公司与司法大类课程思政的教学指南。

(五)开发“人工智能与数字法治”课程

开发“人工智能与数字法治”课程。笔者所在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开发了“人工智能法律基础”“大数据法律实务”等课程。“人工智能法律基础”课程分为基础篇模块、应用篇模块、挑战篇模块、未来篇模块。基础篇模块的内容涵盖人工智能的兴起与发展、概念与特征、伦理观、人工智能哲学;应用篇模块的内容涵盖法律人工智能的范围、法律人工智能对行业的重塑;挑战篇模块内容涵盖法律人工智能对技术的挑战、对制度的挑战、对法律人的挑战;未来篇模块内容涵盖未来的法律世界。“大数据法律实务”课程包含五个模块:制作法律检索报告、评估个人征信报告、分析企业信息报告、评估互联网企业隐私协议、构思司法区块链存证路径。制作法律检索报告模块内容涵盖构思检索路径、查证案件事实、梳理相关法律条文、归纳核心案例、制作案件时间流程图、制作主体关系图、撰写法律检索报告;评估个人征信报告模块解读个人征信报告、标记日常生活中抹黑个人征信的风险行为;分析企业信息报告模块主要调查企业背景、分析企业潜在风险、制作关联企业谱系图实现股东倒查;评估互联网企业隐私协议模块内容涵盖中国《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与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异同,审查互联网企业隐私协议是否合规;构思司法区块链存证路径模块内容涵盖调研区块链技术的司法运用场景、设计公检法协同存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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