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森诗歌的澳大利亚书写:“丛林人”与民族精神

2022-11-21 10:04石发林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7期
关键词:丛林澳大利亚民族

侯 尧,石发林

(西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四川绵阳 621010)

引言

作为澳大利亚现实主义文学鼻祖及民族文学奠基人的亨利·劳森(Henry Lawson,1867—1922),不仅在澳大利亚文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也在世界文坛占有一席之地。“在英国,有人把他比作莫泊桑,有人称他为‘澳大利亚的欧·亨利’;在法国,评论家认为他更接近于高尔基”[1]59,而澳大利亚人则将劳森视作民族的骄傲,认为他是“第一个歌喉嘹亮的真正代表澳大利亚声音的诗人”[2]vii。劳森是以写诗登上澳洲文坛的,他在三十多年的创作生涯中共出版了包括《在海阔天空的日子里》《为了澳大利亚》在内的六部诗集。他的诗歌大多以澳大利亚独有的丛林环境和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为题材,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忠实而生动地描绘了澳大利亚民族形成时期的社会生活和民族文化,“呈现了澳大利亚民族身份的丛林性”[3],同时唤起了澳大利亚民众的觉醒以及对澳大利亚身份的认同。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时发现,国内外学者关于劳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他的短篇小说,从多个视角探讨了其小说的思想主题、艺术手法以及时代特征,而对其诗歌则鲜有涉足。虽然澳大利亚批评界对其诗歌褒贬不一,如亨利·格林和A·A·菲利普斯等认为劳森的诗歌缺乏技巧,艺术价值远不及其小说,而科林·罗德里克则认为否认劳森的诗人身份是需要勇气的,然而,劳森的诗歌以其小说所少有的饱满热情和强大感召力,深深感染和鼓舞了当时乃至后世澳大利亚国内外的读者,因此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和价值。本文通过对劳森诗歌主题和内容的分析,发现劳森在澳大利亚丛林书写传统的影响下,通过诗歌这一艺术形式,反映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澳大利亚的社会现实,勾画了当时澳大利亚民族的精神世界,塑造了与传统英国民族形象截然不同的澳大利亚民族形象,从而成功建构了具有“澳大利亚性”的独特丛林文学表征。

一、澳大利亚的丛林书写传统

(一)澳大利亚文学的丛林主题

英语“丛林”(bush)一词本意指“灌木”,澳大利亚人则用它来描述澳洲内陆由原始植被覆盖的广袤地区。对澳大利亚而言,丛林不只是一种自然风貌,“它还代表着一种具有澳大利亚乡村气息、远离城市、贴近自然的勇敢坚毅、豪爽不羁以及艰苦抗争的人文精神”[4]。英国记者弗朗西斯·亚当斯于19世纪80年代游历完澳大利亚,体验了丛林生活的艰辛之后说:“丛林是这个国家的灵魂,是真正澳大利亚人的澳大利亚。”[5]47同时,他还强调“丛林不仅孕育了澳大利亚人和真正的澳大利亚,而且也孕育了澳大利亚人最为崇高、仁慈和高尚的品质”[5]154,因而“丛林人也就成了最能代表澳大利亚民族的形象”[5]163。所以,自殖民时期开始,丛林就一直是澳大利亚文学取之不尽的源泉,人们也竞相描摹丛林人及其丛林生活。然而这一时期的澳大利亚人首先要生存与奋斗,所以早期的移民文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澳大利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活,但这些作品“多属平庸浮浅之作,艺术上幼稚粗糙”[1]8,且主要目的是通过描绘澳大利亚的异域风情来满足欧洲读者的好奇心。即使是到了19世纪中期,随着生产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澳大利亚迎来了殖民主义文学的繁荣期,出现了如亨利·金斯利、查尔斯·哈珀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作家和诗人,但他们的作品依然没有塑造出典型的澳大利亚人形象[1]11。究其原因,这一时期的文学,无论是小说还是诗歌,都带有浓厚的移民文学的共同特点:一是以传统的英国模式进行创作,缺乏独立性和民族性;二是对澳洲早期生活的反映具有片面性。总之,这些作家大多属于英国移民,他们通常是站在旁观者,而非参与者的角度,以一种浪漫主义的手法来描绘澳大利亚的社会现实,其目的也只是为了取悦远在大洋彼岸的英国读者。

(二)民族主义浪潮下的丛林文学

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和19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淘金热”的兴起,澳大利亚的社会和经济得到了全面而迅速的发展,加之工业革命的推动和社会主义思潮的流行,到19世纪后期,澳大利亚的人口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独具个性的澳大利亚民族已初具规模。据统计,在1881年,澳大利亚232.3万人中有60%以上的人是在澳洲本土出生的[6]194,而到了1901年人口调查时,这一数据则达到了82%[7]145。人口结构的变化自然带来了思想观念的转变。这些生于澳洲,长于澳洲的澳大利亚人渐渐地不再满足于作为英国殖民地的“澳大利亚英国人”,他们渴望拥有和英国公民一样的权利,因此“出于本能要求建立一个与英国平等并享有充分自治权力的社会的愿望”[8]147是当时澳大利亚人的社会共识。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实现民族独立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社会各阶层的共同诉求。于是,在19世纪90年代,“整个澳洲掀起了一场宣扬自由平等、颂扬反抗精神、树立民族形象为主要内容的民族主义运动”[1]52。在这场声势浩大的民族主义运动的影响下,澳大利亚的民族文学也自然而然地应运而生。这是一种崭新的文学,它完全不同于殖民时期缺乏独创性和活力的移民文学,而是有着鲜明民族特点和强大生命力的文学。当时澳大利亚民族文学的阵地——《公报》的主编A·G·斯蒂芬斯就“反对澳大利亚浪漫主义一味强调感性想象和夸张华丽的文风”[9]35,公开呼吁和鼓励澳大利亚作家摆脱殖民主义时期英国文学的影响,关注澳大利亚的丛林现实,描写澳大利亚人民生存和创业的艰辛,抒发对他们顽强抗争精神和乐于助人品质的赞美,然后用短篇小说和民谣体诗歌的形式来建立具有“澳大利亚性”的民族文学。在此历史背景下,深受鼓舞的一大批澳洲本土作家和诗人,开始了以丛林生活为主题,丛林小说和“丛林歌谣”为载体的民族文学创作。而劳森则是这一独树一帜的文学潮流中最有成就、影响最为深远的作家和诗人。

二、劳森及其“丛林歌谣”

(一)劳森的生活阅历

劳森的创作与他个人经历息息相关。劳森出生于社会底层,他在新南威尔士州一个金矿区度过了少年时代。其父本是一名海员,因为“淘金热”的兴起,为了实现自己的发财梦,便辞职前去淘金,不过不久便以失败告终。之后他的父亲又转而在维多利亚州一个地方务农,但由于各种因素,农场也经营惨淡,因而劳森家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在这一时期,劳森母亲也因与其父亲性格不合而离婚。迫于生计,劳森不得不在十多岁时出门打工,以补贴家用。劳森做过建筑工、油漆工,为了谋生,他的足迹几乎踏遍了整个澳洲大陆。家庭的破败、生活的挫折以及个人的不幸,使得劳森很早便经历了澳大利亚丛林生活的艰辛与困苦,也让他深知底层人民生活的艰难与不易。所以,劳森“喜欢写丛林人,写那些同他一道当过剪毛工、牧羊人、淘金工、自耕农和季节工的熟人和朋友;他喜欢写城市贫民区里受剥削、受压迫的工人和贫民,特别是和他一起做过童工的少年朋友们”[10]。同时,为了更好地以丛林为主题进行创作,劳森还曾在《公报》的资助下,从新南威尔士州出发深入昆士兰州的亨格福德专门考察和体验丛林人的生活。因此,他的作品洋溢着浓厚的澳洲本土气息,真实地反映出澳大利亚联邦成立前后的社会现实。

(二)劳森诗歌的主题及其特点

劳森的文学成就以短篇小说见长,在成名后他也以写小说为主,但他从未停止过创作和发表诗歌。自1887年,他在《公报》投第一篇诗稿开始,直到逝世前一周,他都在写诗。因此,同时代的人大多称他为“诗人劳森”。劳森的诗歌有两大主题:一是表达澳大利亚人追求民族独立,反抗压迫,建立自己的家园的诉求,比如他的处女作《共和国之歌》;二是反映当时澳大利亚的丛林生活。劳森并没有像他的前辈那样,以浪漫主义的腔调来讴歌、赞美澳大利亚独特的自然环境,而是着重刻画人物,塑造各种各样的“丛林人”。他以深切的同情,真实而细腻地描绘了在英国殖民主义统治下,澳洲大陆上广大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当时颇有名气的描写丛林人生活和变迁的民谣诗人除了劳森还有A·B·佩特森,但佩特森的诗歌欢快活泼,他笔下的澳大利亚是一块拥有旖旎风光的美丽大陆,而劳森的诗歌则充满了现实主义的严肃和冷峻。对此,有评论家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佩特森以一个坐在马背上的骑士的眼光作诗,而劳森则以一个背着行囊的旅行者的严峻眼光来进行创作”[11]302。因此,劳森在诗歌中常常描绘正在开垦和尚未开垦的澳洲荒原与丛林,“赶牲畜者,牧羊人,剪毛工,浪迹天涯的骑手,围栏里等待恋人归来的姑娘”,“随着鼓声前进的军队”以及“痛苦地怀念着家园又对前途长期感到失望的汉子”[2]ix等形象。

三、“丛林人”及其丛林生活

劳森对具有“澳大利亚性”丛林文学表征的建构,是从书写具有澳洲本土特色的“丛林人”开始的。如在《赶牲畜者的心上人》中,劳森就描绘了一对在牧场工作的年轻恋人:

在太阳落山前的一个小时/在那枝叶婆娑的树林后面/我提着那满是灰尘的奶桶/穿过那条小路/我过去常常坐下来休息/在逐渐褪色的穹顶之下/静待着我最爱的那个人/把牛群赶回家。我们的院子是用双栏杆固定的/第一圈的草是绿的/灌木从铁轨里长出来/钉子已经生锈了……他一次又一次地吻我/然后骑着马翻过了山丘/我却还能听见/品脱罐和马镫在叮当作响……①

在这首诗中,劳森描写了“赶牲畜者”及其身为挤奶工的心上人的真实生活。“赶牲畜”是澳大利亚当时的一种特殊行业。“赶牲畜者”的主要工作是将牛羊从牧场赶到城镇当中去贩卖,而这一过程通常会耗费数月之久。这些赶牲畜者翻山越岭,风餐露宿,十分辛苦,而他们的恋人便独守空房,在家中苦苦等待着他们的归来。在《安迪还乡》中,劳森对赶牲畜者则有着更为细致的刻画:

铁罐已经全部生锈/棍子也被烧得发黑/衣服早已残破不堪/灰尘几乎遮满后背/马鞍被太阳晒得破破烂烂/缰绳上也打满了绿色的结/他的脸因天气晒成了褐色/我们的安迪终于回到了家。

诗中劳森通过对“生锈的铁罐”“发黑的棍子”“破烂的马鞍”“打结的缰绳”等意象的细致描写,以及对安迪“残破的衣服”“满是灰尘的后背”“褐色的脸庞”形象的生动刻画,详实地为读者展现了常年奔波在外的赶牲畜者的辛苦。在澳大利亚,像安迪这样的赶牲畜者随处可见,劳森则在诗中将其塑造为典型的澳大利亚“丛林人”形象,为读者再现了早期丛林人为了谋生,不得不远走他乡,与亲人天各一方的真实处境。他们不仅要面对长途跋涉带来的肉体上的痛苦,还要承受与亲人分别的精神上的折磨。

常年与亲人分离,独自生活在荒凉的丛林之中,使得很多丛林人不得不承受孤独的折磨。在《毫不在意》一诗中,劳森就描绘了一个多年来独自忍受丛林孤独和残酷的剪羊毛工的形象:

如今在棕色的铁轨两旁/硕大的乌鸦在空中盘桓/而我知晓在那山坡水畔/另一头奶牛已气息奄奄;地里的庄稼早已枯萎/陶瓷水箱的底部闪闪发光/但我并没有落泪恸哭/我已对一切毫不在意/过去的烦恼和担忧/过去的感觉和关心/但我并没有落泪恸哭/我已对一切毫不在意。经历过死亡和烦忧,转过身/又要经历绝望的孤独/经历过洪水、高烧、火灾和干旱/还有奴隶制和饥荒/经历过分娩、疾病、伤害和衰老/现在神经质成了我的一道“伤疤”/在晚上独自一人呆着/我已对一切毫不在意/过去的烦恼和担忧/过去的感觉和关心/受过城市的欺骗和邻居的怨恨/我已对一切毫不在意。

在该诗中,没有美丽浪漫的自然风光,只有最真实和残酷的社会现实:盘桓的乌鸦,将死的奶牛,枯萎的庄稼,露底的水箱。这些悲苦凄凉的意象让诗歌的主人公不断地重复着她对生活的“毫不在意”。但实际上她并非真的毫不在意,在她反复地哀叹中,暗含着她对处于干旱无情支配下的丛林生活的愤懑,只不过这种怨愤最终也只能化为一句“我已对一切毫不在意了”。唯有命途多舛的劳森才清楚地知道丛林人所面对的不仅有自然的摧残,还有生活的折磨——疾病、饥荒以及那永无止境的孤独。而劳森在刻画艰辛的丛林生活的同时,也塑造了默默忍受生活中苦难的坚韧顽强的丛林人形象。

除此之外,劳森在《活动栏杆和踢马刺》《牧羊人之歌》《骑牛老人之歌》《牧羊犬之死》《车队》等诗歌中也描写了大量“为谋生计行神州,餐风饮尘苦漂流”的丛林人,反映了他们艰苦而辛酸的丛林生活。在这些“丛林歌谣”中,劳森“始终关注丛林生活的艰难、枯燥和土地的贫瘠”,通过“反复描述可怕的干旱、恼人的孤独和丛林居住者的怪癖性格”[1]61,成功地塑造了一批从外貌到气质都是地地道道澳大利亚人的形象,向世人展现了澳大利亚丛林人真实的生活方式。

四、丛林精神与“伙伴情谊”

在劳森的诗歌中,如果说“丛林人”及其生活是其“丛林歌谣”主要的描写对象,那么丛林精神和“伙伴情谊”则是劳森对澳大利亚民族身份建构和民族精神刻画的重要体现以及澳大利亚民族文学集体表征的核心要素。

(一)丛林环境:民族精神的源泉

1788年1月,当怀着对“新大陆”向往的澳大利亚首任总督亚瑟·菲利普在率领“第一舰队”抵达新南威尔士植物湾时,迎接他们的却是一望无际的内陆荒原,未经开垦的原始丛林、酷热难耐的高温气候以及频繁发生的水旱灾害。这令人望而却步的恶劣自然环境使来访者,不论是英国高级官员还是流放犯,都感到非常失望和无助。劳森在《乡下》一诗中,就对这荒凉的丛林环境进行过详细的描绘:

在那里,无数比埃及瘟疫还要凶猛的苍蝇,充斥着你干瘪的眼睛!丛林!一望无际的丛林!在被丛林所掩盖的丛林人眼中,除了丛林,还是丛林!永恒不变的,长满高低不一的树木的丛林!矮小而孤独的小屋,终年为干旱所笼罩/在这里,被上帝所遗忘的人/渴望的不过是城市生活与美酒佳肴……黑暗而邪恶的沟壑,到处都隐藏着秘密!在单调、沉闷的洼地和遍布巨石的山谷里/辛勤劳作的公牛忍受着烈日的烘烤/邪恶的巨蜥加入蜥蜴和毒蛇的行列/在六月,当冉冉升起的骄阳带来了夏日的炎热/这片土地,无论昼夜,都没有了清晨和午后……雨季的丛林,阴沉无比/无边无际的乌云飘荡在丛林人的头顶上空/就像一块上帝永远不会掀开的毯子/呼啸的风声和雨声同时出现/孤寂的丛林大火在阴暗的石堆上燃烧/伴随着雨水肆虐在最荒凉的荒原之上。

然而,在第一批英国殖民者和流放犯来到澳洲大陆之前,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就已经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了数千年甚至上万年。在长满桉树的森林中,这些靠天吃饭的丛林人,无时无刻不“与炎热干燥、干旱少雨、蛇虫满地的丛林环境”以及“加诸丛林人身上的种种社会剥削和压迫进行抗争”[12],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澳大利亚人独有的坚韧抗争的丛林精神和团结互助、患难与共、珍视友情的“伙伴情谊”,并最终成为了澳大利亚民族独具特色的精神气质。劳森也在他的作品中,不断讴歌和赞美这种已经成为澳大利亚民族性格,甚至被神化为澳大利亚民族属性的丛林精神和“伙伴情谊”。

(二)丛林精神:坚韧顽强的抗争精神

恶劣的自然环境是丛林人绕不开的现实,但是在劳森的笔下,他们并没有被这样的现实击垮,而是顽强地与之抗争。劳森在他的《牧羊人之歌》中,就描写了一个为了与妻子团聚,拼死也要回家的丛林人:

只过了一个钟头/天空就乌云密布/闪电不时地划过/降落在他的归途/哈利却继续前行/凭借骏马的力量/希望在涨水之前/能够到达河流边。天空中雷声阵阵/平原上回响不绝/在干渴的牧场上/大雨如倾盆而下/每条溪流和沟壑/流出小股的洪水/直到冲积出河床/污染黄色的泥土。现在哈利告诉罗孚,这条平原最好的狗,还有他强壮的马儿,抚摸那蓬松的鬃毛/“当洪水泛滥之时/我们跨过更大的河流/这水沟挡不住我们/今晚我们必须到家!”

虽然最后哈利还是葬身于洪水之中,没能与爱妻重聚,但是在他身上不怕苦难、勇于抗争、无畏失败的丛林精神得到了完美的诠释。这种不懈抗争的丛林精神是丛林人长期与自然斗争所形成的内在品质,并最终成为了澳大利亚民族精神中的重要元素。

除了与自然环境抗争外,丛林人还要与不平等的社会制度抗争。在《二等公民在此等候》一诗中,劳森就通过描写乘坐下等车厢的人的境遇,来抨击英国殖民者对澳大利亚人的歧视。而在《共和国之歌》《澳大利亚的缔造者》《你们起来!你们起来吧!》等诗中,劳森甚至直接呼吁劳苦大众团结起来,反抗英国对澳大利亚非人的殖民统治:

你们起来!你们起来吧!高贵的劳动者!用火与剑去争取你们的权利!你们起来吧!因为那该死的暴君用铁骑蹂躏你们!他们让你们生活得还不如奴隶!他们待你们甚至不如牲畜!起来吧,起来打倒这些自私的暴君!用钉着平头钉的靴子去践踏他们!你们起来!你们起来吧!光荣的劳动者!你们起来!你们起来吧!高贵的劳动者!你们觉醒吧!你们起来吧!

从这些诗歌中,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劳森是为了响应澳大利亚风起云涌的民族主义运动,捍卫澳大利亚民族权利,唤醒人民大众追求民族自由和独立而鼓与呼的。此外,劳森的民族主义诗歌也受到了母亲的影响。劳森的母亲不仅热爱文学,在政治上还是激进的民主主义分子。她曾创办了《共和主义者》杂志,为澳大利亚的民族独立运动奔走呼号。在她的影响下,劳森接受了民主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他相信澳大利亚人能够建立属于他们自己的民主国家,因此,劳森便在诗歌中将澳大利亚人勇于抗争的丛林精神内化为澳大利亚的民族精神,使其成为了澳大利亚摆脱英国殖民统治,走向民主独立国家的精神支撑。

(三)“伙伴情谊”:民族精神的核心要素

在澳大利亚文学中,丛林人之所以能成为澳大利亚民族形象的代表,除了与丛林抗争的精神之外,很大程度上源于他们的“伙伴情谊”。“伙伴情谊”是丛林人在交往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道德追求和社会范式,是同情、互助、忠实和牺牲的代名词,而有着丰富丛林生活经验的劳森对“伙伴情谊”有着自己的深刻理解。在《比尔》这首诗中,劳森就描绘了“伙伴情谊”中乐于助人、不怕牺牲的美好品质:

他从不为自己做过任何好事,但是他善待每一个人/他从不为自己做过任何好事,我也相信他永远不会/他喝酒,骂人,偶尔还打架,他的名字大多都是“比尔”。据我所知,在数千年前,欧洲大陆还是一片冰原之时/他曾将一个冻僵的同伴带回他的山洞,细心地照顾/从那以后,他一直与许多同伴在一起,一直与我们在一起/在比尔年轻时,他喜欢赌博,女孩们也都是他的后盾/当船只失事时,他与吉姆乘上疯狂的小艇,划到了一艘小船上/他多次献出自己的救生带,帮助其他落水的人/当“黑鬼”从山上冲下来时,当其他人都逃跑时,他“挡住了他们”/而姗姗来迟的救援队只找到了比尔的遗体……在沙漠中,即使渴的不行,他也会让别人先喝水,唯恐别人渴着/他背上半瞎的病人,穿过燃烧着大火或干旱的丛林,蹒跚前行/当发生水患和火灾时,比尔便成为了人们的领袖/从布利到布洛克山,他是第一个在隧道或竖井里进行救援的人!

在该诗中,“比尔”不是具体的某一个人,而是千千万万的澳大利丛林人的缩影。他或许是一个居住在山洞的猎人,抑或是常年出海的水手,或者只不过是个爱喝酒、赌博的无业游民,但是在面对意外和灾难时,他却从未向严酷的自然屈服,而是勇往直前,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别人。劳森通过塑造“比尔”这一典型形象,歌颂了澳大利亚丛林人患难与共、古道热肠、舍己为人的互助精神。同时,这种互帮互助的“伙伴情谊”是跨越阶层和身份差异的。在《罗斯农场的大火》中,当社会地位低下的选地农罗斯的农场受丛林大火的波及而燃烧起来时,富有而高傲的占地农的儿子罗伯特·布莱克想让父亲去帮助罗斯,但被后者拒绝了。于是,罗伯特便孤身一人前去救火:

“我不会回来了”,年轻的罗伯特大喊/愤怒的声音中带着决绝/然后猛然调转马头/向火堆飞奔而去。在那漫长而疲惫的三个小时里/浓烟滚滚,熏得眼睛都不能睁开/老罗斯和罗伯特/与那逼近成熟麦子的火焰搏斗着。

而狠心残忍的占地农也在儿子罗伯特无私的“伙伴情谊”的感染下,召集附近居民,前来援助。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大火最终被扑灭了,罗斯一家赖以生存的家园和庄稼得以被挽救:

选地农带着十几个人/从烟雾中飞奔而来/他们从牲口上跳下来/每个人都露出粗壮的手臂/他们从树上扯下绿枝/为罗斯的农场而战/在这支英勇的队伍面前/被打败的火焰屈服了/两只弄脏的友谊之手握在了一起/这一天是圣诞节。

由此可见,在劳森的笔下,澳大利亚丛林人之间这种互帮互助的“伙伴情谊”已经超越了自我,自发地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的道德要求和行事准则。这一情谊不因性别、职业和社会等级的差异而动摇,“就像黑暗丛林里的夜明珠,为丛林人内心带去温暖和希望”[12]。

结语

澳大利亚地旷人稀、灾害频发的丛林环境,丛林人常年漂泊、居无定所的生活方式,使得他们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坚韧顽强、勇于抗争的丛林精神以及团结协作、助人为乐的“伙伴情谊”。劳森则通过诗歌这一艺术形式,将其建构为澳大利亚民族的精神内核,进一步确立了澳大利亚的独立性和民族性。在他的努力下,澳大利亚丛林书写传统得以延续和发展——即使在民族主义运动偃旗息鼓,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已经成立之后,对丛林生活和民族精神的描写仍然是澳大利亚主流文学所关注的重要主题之一。不论是与劳森同时代的迈尔斯·富兰克林和万斯·帕尔默,还是当代的亚历克西斯·赖特,均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劳森的影响,他们都乐此不疲地在文学创作的内容和风格上追求“澳大利亚化”,注重再现澳大利亚的乡村生活,突出“伙伴情谊”,只不过他们的视野更加宽阔,不再将目光局限于丛林,而是拓展到城市、沿海以及土著地区。

总而言之,劳森终其一生都关注着“丛林生活”这一主题,致力于通过诗歌来描绘澳洲大陆的社会现实,表达自己的家国情怀,书写澳大利亚的民族性,以颠覆传统英国文学的主流地位,建构独立的澳大利亚民族文学,而他对澳大利亚丛林人民族形象的塑造,以及对以丛林精神和“伙伴情谊”为代表的民族精神的刻画,使其无愧于“人民诗人”和“澳大利亚伟大的行吟诗人”之美誉。

注释:

① 本文所引诗文均出自1963年版PoeticalworksofHenryLawson,中文译文为笔者自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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