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与“悖论”

2022-11-21 12:29程志敏
关键词:兽性神性悖论

程志敏

万物都有自己的存在理由,如果不是在彻底、绝对甚至极端的意义上,一般很难说某物就是绝对的好或绝对的坏。世间固有“自然正当”(dikaios physeos)之类的绝对价值,但毕竟凤毛麟角,因而绝大多数存在者都处在极善(bonus summus)和极恶(malus finis)之间,只不过离其中某一极远近不同而已。“居间”(μεταξύ,medius,Zwischen)就意味着两面性,甚至多面性。从善端而言,事物由于不够至善而无疑包含了恶的成分,反之亦然。每一种有限的存在者都同时具备善恶、真假、软硬、美丑等完全相悖的性质,本质上都是“悖论”式的存在。

这种悖谬并不是逻辑上的“罪”,其程度比“谬误”稍高,但还达不到宗教意义上的sin(罪),而是事物的本真状态,是一种存在的“张力”。正是有了这样相反相成的内在要素,事物才有了变化的可能,要么向善端精进,要么向深渊堕落。老子说得好:反者道之动。但人类思维往往被“经济原则”所左右,习惯于用最简单的方法,从单一的角度看待事物,用线性的方式对待事物在时空中的状态,由此构建出貌似合理的理论体系。但现实远比逻辑和理论复杂,且不会因为人类的统觉或理性整合而哪怕稍微改变自己的本然状态,反而会嘲笑人类的自以为是,因为“悖论”才是事物的本真状态。

“悖论”(paradox)并不是一个贬义词,甚至不是其希腊语原初的那种与“真理”相对立的“意见”(doxa),而可以说就是真理本身,因为真理从来不会偏袒谁,它不会盲从“意见”,也不会偏袒“真理”自己。“悖论”并不是矛盾(contradiction),更不意味着(逻辑)错误(error),而是指称存在的丰富、充盈和完整。简言之,事物的复杂性本身就注定了其“悖论性”,或者说,两者(即“复杂性”和“悖论性”)完全是一回事。凡是把复杂多变的事物说成某种极端静止的绝对状态,就是不可救药的意识形态,即如荀子和庄子都批评过的“一曲”之论。

认可具体事物的两面性或多面性,并不等于“二元论”。从形而上学的高度整体地看待万物,则存在为“一”,而在其下的经验世界中,存在物虽各自为“一”,实则为“二”,为“多”。“大一”由“杂多”所构成,有如“道”这个“一”乃是由“阴”“阳”这个“二”所构建的。传统哲学往往赞美“一”而鄙薄“二”或“多”(甚至往往在“多”前面加上一个贬义的“杂”字),但只有从后者入手,才能理解前者。通过“二”去理解“一”,不仅因为它们具有构成性的关系,还是认识顺序使然,更因为理性很难直接理解整全的“一”。人们很难接受或承认自己(理性)的无能,但理性主义几千年的经验教训已经足以让我们更加清醒、准确和深入地(且绝不自欺欺人地)认识万物的本质。因此,认识到万物的“悖论”性质,才有望进一步接近最高的“道”。《大学》有云:“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道不虚至,必然要借助本末、始终和先后等“悖论性”的东西才能达到。“前柏拉图”的神话智慧及其揭示的苦难,与“后柏拉图”时代颇有些自以为是的哲学理性,也恰恰构成了这样的“悖论”。

在这个意义上,“悖论”已然具有形而上的意味,因为它趋向整全。当然,“悖论”还有不同层次的意义,毕竟它的表现本来就千差万别。也就是说,在最根本的意义上看待“悖论”的同时,也应充分意识到还有很多字面意义上的“悖论”,或者具体的“悖论”。如果说本然的“悖论”因符合事物的本质而可称“善”,则具体的“悖论”往往给人造成极大的麻烦而显得有些“恶”。但无论如何,具体事物的“二元”存在性质必然导致“悖论”。或者说,超越于时空之上的无限存在者可免于“悖论”的标签或管辖,但有限存在者无一例外都在“悖论”之中。

所以,正如克尔凯郭尔(Søron Kierkegaard)指出的,不要误解“悖论”,也不要怕它,因为“悖论”体现的是思想的激情,如果思想中没有“悖论”,就很难称得上思想了。如果这样的说法出自克尔凯郭尔这位颇为“偏激”的思想家,得不到更多人的认同,那么社会学家布里柯(Francois Bouricaud)的理性分析更能激起普通人的共鸣。他精准地指出,“悖论”并不意味着思想的混乱,反而是历史和社会经验复杂性的表现。

“悖论”不是思想家的专利,而是万物的真相,事物的存在是不断变化的,正是在“变”与“不变”中保持着同一。人也如此,人的“位格”(person)处在变易与存在、恒常与短暂、神性与兽性、理性与信仰等等范畴之间,因而总是呈现出“悖论性”的样态。

“二元”难免“悖论”,“悖论”并不丢人。但人们总是痴迷于高大全的“一”,屈从于不可遏制的形而上学冲动——人类的本能不仅体现在“食色性也”的层次上,也体现在对永恒、不朽、整全等超越性的追求上。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的“理性癖”或“形上冲动”固然会逐渐靠近整全,却有可能丧失现实的眼光。理性这种有限思维能力本来也是“悖论性”的:有识,则必然有蔽。

清醒而现实地把握现实,认同有限存在的有限性,接受具体事物的“二元性”,并把它概括为根本性的“悖论”,这并不是相对主义、怀疑主义甚至虚无主义。恰恰相反,只有通过具体而冷静的思考,才有望避免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义,而绝对主义必将滑向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此外,认可有限存在者的“二元性”,并不是把它们等量齐观。比如说,人性乃是神性与兽性的“二元”结合,但神性绝不等于兽性。

万物皆“二元”,但具体观之,必然有多有少,有高有低,有近有远,有的离“至善”更近,而有的虽然也是事物的本质要素,却更靠近“恶”。“二元”不是静态的理论描述,而是动态的生成过程。承认事物的“二元性”,并不意味着就对这种“二元”状态放任不管;认同这种“二元”状态,也并不等于把它视为应然,更不会视之为永恒——我们的目标恰恰就是要推动所有“实然”不断趋向善端,但前提是要清楚地认识到“实然”的何以然。

总之,一切皆“悖”,“悖”而不离,相向而在,彼此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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