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葆清正廉洁底色

2022-11-21 13:56
党员干部之友 2022年7期
关键词:自警杜绝周总理

□ 孙 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有想干事、真干事的自觉,又要有会干事、干成事的本领,还要有不坏事、不出事的定力。”组织工作主要是做人的工作、做干部的工作,组工干部作为管理干部的干部,更应该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永葆清正廉洁底色。

始终怀德自重、心存敬畏。有这样一个小故事,周恩来总理去北戴河出差期间,需要看世界地图和一些书籍。工作人员给北戴河文化馆打电话借阅,图书管理员回答:我们有规定,图书不外借,要看请自己来。周总理便冒雨到图书馆借书,管理员一见是周总理,心里很是懊悔,总理和蔼地说:无论谁都要遵守制度。组工干部因岗位和职责的特殊性,更应该做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先行者”,无论何时何地、身处何种位置、手握何种权力,都要有怀德自重的觉悟,更加看重肩负的责任和个人道德操守,看轻官职和名利,始终保持一颗公仆之心、平常之心、质朴之心,真正以高尚的个人品德和人格魅力影响人、感染人。要严守党纪国法、按规矩办事,时刻保持对人民、组织、法纪的敬畏之心,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敬畏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至上,杜绝高高在上、大摆官架,颐指气使、为所欲为;敬畏组织,就是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听党话、跟党走,杜绝表面服从、背后敷衍,只为小利、不顾大局;敬畏法纪,就是要坚定做到有原则、有界限、有尺度,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在法治框架之内,不能在法治之外,更不能在法治之上,杜绝随心所欲、漫无边际,要用法治精神引领和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养成在严格约束下开展工作、在制度笼子里行使权力的习惯。

始终躬行自警、秉公用权。《贞观政要》记载,唐太宗以隋朝灭亡为戒,时刻不忘自警,并且注重对群臣的警示教育,留下了“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的流传千古的警示格言。组织部门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组工干部被人高看一眼、羡慕敬重的同时,也伴随着形形色色的诱惑风险。广大组工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自警,珍惜这份礼敬、恪守这份责任,坚持秉公用权、公正做人、清白做事。权力是把“双刃剑”,秉公用权可以世随权治、造福于民;以权谋私就会贿随权集、祸害百姓。组工干部行使的公权力来自党和人民,应当为党和人民事业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聚集爱国敬业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绝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和筹码。明代嘉靖年间无极县知县郭允礼《官箴》记载:“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看组工干部是否秉公用权,一个重要的检验标准就是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能否做到公道正派。大道至简,公平正义方能公道无私。广大组工干部必须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是公权、公器,必须坚持执政为公。要坚决做到不存私心、不掺私货、不徇私情,不拿原则换人情,不用权力搞交易,始终做到用权为民谋福祉,为党聚民心、聚人才。

始终修身自律、严守底线。《荀子·劝学》有言:“物类之起,必有所始。荣辱之来,必象其德。肉腐出虫,鱼枯生蠹。怠慢忘身,祸灾乃作。”组工干部要始终保持“慎独心安”的精神境界,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把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中央组织部的老部长陈野苹同志一生清廉自重,1991年他到云南西双版纳考察时,宾馆为每个客人送了一头小木象作为纪念品,他坚决要求秘书退回去。他说:“周总理在人民大会堂喝茶都要付钱,我们不能收,一定要退。”最后按照宾馆小卖部的公开标价付了全款。“小节不守、大节必失。”只有保持对小节的坚守,才能守住组织工作的大节。组工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有正常的社会交往和人情来往。但组织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组工干部在社会交往中应有更加谨慎的态度、更加严格的要求。同时,要保持良好的从政心态,守得住根本,摒弃特权思想,防止逾越底线;耐得住清贫,杜绝盲目攀比,防止心理失衡;经得住诱惑,远离纸醉金迷,防止心为物役,始终做到心中有度、取之有度、用之有度,用自己合法合规的收入来满足正常的人生需求,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组工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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