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剑桥 杨小彬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 201806
基于新冠肺炎疫情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以下简称:这类高校)教职工权益产生不良影响的最初法治思考,进一步引发研究者对这类高校教职工遇有重大疾病或突发意外事故所致各类困难互助的法治关注,并展开深度探究。
从2020年持续至今的新冠肺炎疫情,使有的教职工或家属停工停产,甚至失业,收入减少,或近亲属感染新冠肺炎,虽已成功救治,但需长时间的康复过程,导致其权益受损得不到及时救助,或碍于情面不愿求助等,存在一些需要帮扶的困难[1]。这类高校党组织、学校、工会应积极作为,加强对教职工困难帮扶等权益保障方面的考量和架构。
最近几年七零后、八零后的部分教职工因职场操劳过度、生活负累,身心健康方面尤其是重大疾病或突发意外事故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在各类保险不足以支撑大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迫切需要这类高校、党组织、工会形成合力,在困难帮扶的体制、机制方面需要有所突破并不断创新。在法治支撑的庇护下、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应大胆探索与实践,为其他民办高校发挥示范引领和积极表率的作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均有关于维护教职工权益的内容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