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重在落实

2022-11-30 09:14王炳权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王炳权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逻辑自洽、内涵丰富,在民主价值上强调了民主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在民主理论上提出了衡量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否民主的“四个要看、更要看”“八个能否”标准;在民主实践上要求贯彻“三个具体地、现实地体现”,不断健全民主“五环节”,聚焦解决具体现实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是立足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需要,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的要求。当前,党的领导不断加强、民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法治建设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调整不断优化、权力制约机制不断完善,这为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现实基础。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民主政治建设;民主价值;民主治理;民主實践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22)05-00004-10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宏大的研究课题。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如何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落到实处。围绕这一主题,本文将从四个部分展开。首先,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过程人民民主论述的文本分析发现,其重点是“落实”。其次,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民主的发展和建设,本文对此进一步具体分析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急不得、也是等不得的大事,即探索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何必要而且重要。再次,新时代的民主政治建设正在进行中,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已付诸实践,有必要深入分析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基础,思考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资源。最后,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具体地、现实地体现”的要求,分析如何更好落实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本文总思路是,通过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全过程人民民主直接论述和相关论述,讨论如何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推进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的可行抓手和切入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

有关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宣传和阐释正如火如荼进行。回望一段时间以来的研究,我们有必要从各自的路径依赖中跳出来,再次审视我们的研究对象和成果,或可发现一些研究偏误、认识教条,或可修正研究方向,重新发掘新的知识增长点。从这一角度出发,回到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论述的文本是一件比较有意义的工作。

(一)主要文本解析:经验总结、理论阐释、工作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直接论述虽不多,但逻辑清晰、论断鲜明,既有实践经验的总结,又有进一步的理论概括和工作部署要求,环环相扣,结构非常完整。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时,基于立法实践各个环节上的民主实践提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1]这是第一次把全过程和人民民主联系起来。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这是对在古北市民中心基层立法点考察时提出的“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论断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但此时对于“全过程人民民主”还未作出清晰界定和系统分析。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历史回顾和实践观察双重透视的结果,即把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认识拉长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扩展到整个治国理政的实践过程。他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3]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这一段论述是全部论述的核心,表明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提升。这些论述表明人民有实质性的当家作主的实践和制度渠道。

基于充分的民主实践和绩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两个重大论断:一是“民主是人类的共同价值”;二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4]。这两个论断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的进一步理论阐释,解释了民主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在一般性层面上,民主是人类的共同价值,它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而是各国人民的权利;在特殊性层面上,全过程人民民主集中表现在它是真民主,因为它能够做到“三全”,进而实现“四统一”,充分彰显中国民主的“三个最”。这样的阐释链条,言简意赅地把握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中国特质。尽管篇幅较短,但意蕴深刻。例如,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这两个统一,就是全新的判断。应该说,这两个论断把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及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民主理论与实践创新,阐释得极为清晰。

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5]“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6]

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的要求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总要求,即“三个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二是要取得实效,即不断扩大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五个方面。可以说,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对如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是清晰的,边界是明确的,问题讲的是清楚的。

(二)重大理念提出:标志着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思想形成逻辑闭环

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思想形成了逻辑的闭环,说明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实现了理论自洽和完善成熟。

1.规律性总结

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的文本中可以看出,相关论述有一个不断深化、不断抽象的过程。在考察上海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时,他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第一次出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他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从这一论述顺序中可以发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提出,既是相关论述的升华,更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规律性总结。

这一规律性的总结,以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为支撑,不是横空出世的全新的东西。对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三个逻辑,学界已推出若干研究成果。但是,学界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和宣传,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误会、误区,即把理论创新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割裂开来,不在一脉相承的基础上来谈创新,而是脱离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不必要的拔高,结果导致某种程度上学界作出的理论阐释,在读者或是听众那里变成了一个难以触及的空中楼阁。研究者需要在实事求是这一方面下功夫,回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论述上来。这一理念的提出是对既往民主理论与实践的总结,并非没有根基的概念演绎。这一概括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对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规律性的概括和提升。

2.理论上跃升

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对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思想的承上启下和综合创新,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与实践在新时代的逻辑闭环。它的逻辑完整性体现在:第一,有明确的价值表达;第二,有推陈出新的理论阐释;第三,有清晰的实践要求。

在价值表达方面,强调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强调民主是人类共同价值的同时,也重视自己的特殊性,这一特殊性集中体现为以人民为中心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利。此前,我们虽然承认民主作为人类的共同价值,但更强调中国民主的特殊性,没有像习近平总书记那样明确指出民主是人类的共同价值。事实上,在民主一般性问题上,我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回避的。而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可追溯为:怕堕入普世价值陷阱,怕与世界民主进程割裂,所以导致在民主理论阐释上,我们采取了相对保守和被动的形式。

在理论阐释方面,除了上述谈到的“三全”“四统一”等,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还有很多,例如,他提到“四个要看、更要看”“八个能否”等。“四个要看、更要看”是检验人民民主真实性的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7]这不但重申了真实性是衡量民主的基本标准,而且清楚地指明了如何判断民主真实性的基本条件。

“八个能否”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否民主和有效的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8]

这些重要的理论阐释既讲清了中西民主的本质区别,又为我国民主政治实践提供了可靠标准,彰显了我国民主制度的有效性、优越性。目前,我们在研究、宣传、阐释过程中,往往只讲总书记的“四个要看、更要看”,而忽视了“八个能否”。实际上,在“四个要看、更要看”之外,“八个能否”也是对政治实践的一个检验标准,这一点可能更为重要。

在实践话语方面,对如何推进民主实践,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有明确的要求和安排。要求体现在,“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9]。具体安排体现在,要聚焦解决具体的问题,要把解决人民美好生活的各个方面、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各个维度,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各个阶段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纳入民主的实践过程,给予全面的谋划、精准的施策,让人民真正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到人民民主之于人民利益、社会进步以及国家发展的全方位保驾护航的意义。

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实现了价值表达、理论阐释、实践话语三方面的比较完满的统一,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逻辑闭环。这就是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的顶层设计,为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所谓逻辑闭环,它意味着理论的彻底性,应该说,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提出,党对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的认识形成了严密的逻辑。

从学界目前取得的成果来看,我们的研究更多聚焦于价值和理论这两个层面的阐释上,在实践层面的考虑稍显不充分、不到位,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阐释的工作应让位于实践性问题的思考,我们需要集中讨論全过程人民民主可操作性的途径,思考如何让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真正落地,使理论的阐释和实践的成果能够相互印证。

总的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提出,实现了价值表达、理论阐释、实践话语的逻辑闭环,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理论与实践规律的高度总结和理论认知上的跃升。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在落实

(一)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的要求

从以上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过程人民民主论述的回顾中,可以看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其论述的核心范畴。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要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都强调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鲜明的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可以说,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的总要求和总任务。

此外,新近出版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第十部分的标题是“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此部分具体涉及的人大、政协、民族、宗教、人权等方面内容是2021年8月到2022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10]。这个结构安排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中的有关政治建设部分的内容是相契合的,进一步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落在实处的要求。

(二)“两个大局”的要求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立足“两个大局”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11]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角度看,张树华教授对中国之治和世界之乱的分析有借鉴意义[12][13]。我们要创造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这是中国之治的根本标志。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角度看,佟德志教授提出的整体性发展观和复合发展论有启发性[14][15][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发展顶层设计的时代。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摸着石头过河”,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建设。在新时代,“摸着石头过河”实践所积累的经验,已经提供了我们从实践中得来的一系列理论认知,我们已走向了顶层设计的时代。现在是要把这些理论认知整体性贯彻下去以及探索具体贯彻方式的时代。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顺时而生,这就是对民主政治建设在两个百年交汇期的顶层设计。具体而言,有以下三个方面。

1.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要求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在实践,重在落实,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要求。我们顺利实现了第一个百年愿景之后,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已经开启。现在距离第二个百年为时不多,时间紧迫,重任在肩,民主政治建设时不我待。

第二个百年的宏伟目标强调的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从具体的任务区隔来看,民主政治建设是其有机组成部分。但是从整体的百年奋斗目标来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每一项目标的达成都是政治发展的任务。换言之,第二个百年目标,从根本上讲就是总体性的政治建设的任务。所以说,为实现百年目标,我们要集中力量办大事,其中包括民主政治的建设,而从逻辑上讲民主政治建设要对其他目标的实现具有带动作用。因此,从这一角度可以理解为何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恰恰展示了在这样一个整体性的发展思路中,民主政治建设的地位举足轻重。整体性的发展目标,也是一个政治发展的大目标,无论从子集还是从合集来看,政治建设都是极为突出的、关键的任务。

2.满足人们对美好政治生活的向往的要求

对这一问题的解释,桑玉成教授认为解决基本矛盾的重要方面就是实现人们对美好政治生活的向往,美好政治生活意味着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取得高绩效[17]。党的十九大作出了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重要论断,提出了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表明,人民的需求已经从“物质文化需求”提升到了“美好生活需求”。而这种“美好生活”不仅仅是在原有生活基础上的量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内涵上的拓展。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18]因此,对于“美好政治生活”是“美好生活”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论断,是符合党的文件精神要求的。再者,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政治化的社会,生活在一个有着良好政治秩序、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中是人民群众朴素的向往。

从目前发展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的重要变化在于,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相较于物质环境可能更为重要。过去我们更加重视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这可以从中央的精神和领导人对人民获得感和满意度的强调中看出。毫无疑问,我们确实取得了长足进步,实现了中国经济增长奇迹。但当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心理的焦虑指数在不断上升时,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可能更加迫切,相关敏感度可能更加突出。在此背景下,尽快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人民对美好政治生活向往的重要表达和反馈。

3.建设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的要求

为什么说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落实,是建设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的要求?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党全国人民形成的政治共识。与此同时,我们不能忽视该论断的真理性在于:能不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这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关系到社会主义政治前途命运的问题。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挫折,影响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与实践。对中国而言,中国共产党如何带领中国人民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续向前推进,用扎实的实际行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际成就,包括扎扎实实的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就,来回应世界的观望、质疑乃至攻击,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这需要我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拼民主实践的硬仗上,而不能仅仅以打嘴仗来代替打硬仗。当然,这并不是否定我们没有打硬仗、没有推进民主实践,而是强调现阶段我们需要更加聚焦民主建设、民主实际,提升民主实效。

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不仅要靠推动经济发展和创造社会财富,更为重要的在于能不能开辟出一个基于社会主义基本方向和基本原则的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只有建设出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我们才能够在国际舞台上的政治价值之争中,形成我们的话语权,从而提升我们的软实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只有在价值目标、理论优势、实践绩效上真正获得比较优势,实现了中国之治,人民政党、人民政权、人民政府、良法善治、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构成的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切实落到实处,才是真正把对西式民主的比较优势落到实处。

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充分说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坚实的实践基础,符合历史和实践的逻辑。佟德志教授认为,民主与治理具有高度相关性,民主程度高的国家,治理效能一般也会比较高[19]。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办成了很多以前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难事,取得了很好的治理绩效,与民主建设的成果是相辅相成的。这种绩效的取得,没有广大人民的参与,没有广大人民积极性的调动,是无法实现的。总体而言,我们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现实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取得新进展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核心,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根本保证。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党是领导一切的”,这标志着我们在党的领导方面发生了全新的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不断增强。具体表现为: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通过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加强巡视、建立和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二是系统构建和有效运行党全面领导的政治经济文化、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等治理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形成和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并以此为基础,通过制度建设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确保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三是把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建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和法律制度基础上,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完善能够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同步推进,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管理社会。

(二)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取得新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现实,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对发展人民民主的优越性,有效保障广大人民在各个层次、各个领域的有序政治参与,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扩大和保障。这表明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已在进行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已是进行时。例如,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通过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完善人大工作机制等措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方面,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通过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等措施,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此外,党适应互联网时代的需要,走好网络群众路线,通过不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第一时间掌握国家动态,并借助互联网平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三)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新进展

民主和法治是统一的,民主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离不开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实现,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主要表现为:一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二是国家各项工作依法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取得重要进展,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三是厉行法治,维护法律尊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党推进依法治国确保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是有效的管用的民主。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上取得新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全面推进实现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大力推进三个转变:一是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優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二是推动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转变;三是推动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五)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取得新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从制度上对权力的运行作了进一步规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论断得到卓有成效的实践。具体表现为:一是打造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二是推动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

这五个主要方面深入回答了如何通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党和人民、党和法治“两大关系”做实的问题。这两大关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标志,是中国民主政治成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核心标识物。如果能切实做到这两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命力就是旺盛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第一,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在中国,“程序正义”不能吸纳不满,人民要的是最高限度的保护,或者说是实质正义,但这种保护不是人民等靠要而是共同参与。西方的“选票吸纳不满”在我们这里行不通。“程序正义”无法解决党和人民的关系,也就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问题。“程序”在民主实践中从来都是不缺位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把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与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之一。他指出:“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20]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鲜明地把党和人民的关系讲清楚了。如何落实是第一位的事情。第二,党要坚持依规治党、依法治国,保障并维护宪法法律的绝对权威。民主与法治须臾不可分离,离开了民主谈法治或者离开了法治谈民主,都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应清醒认识到,依法治国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进程中,必须实质性推进依法治国方略。

四、“三个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中,对于“三个具体地、现实地体现”相关论述的研究较少。实际上,“三个具体地、现实地体现”这一表述极为重要,它构成了发展和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重要抓手。

(一)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

在党治国理政的战略谋划、设计安排与实际工作中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方面,在治国理政理念上进一步彰显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将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普遍地惠及全体人民,坚定不移地推进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在治国理政评价上要彰显以人民为中心,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所有环节、各个领域、全部内容的评价上依靠人民、由人民来评判,使人民成为治国理政各项活动的最高裁决者。

(二)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

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的民主化程度及其运作状况,直接关系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建设和实际效果,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巩固和各项权利的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成败及其伟大历史使命的完成,因此,必须重视在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中加强民主建设。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党和国家机关的民主集中制,特别是按照党章和国家法律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集体领导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等制度安排。另一方面,要持续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是民主的基础、底线和保障,党和国家机关率先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全过程人民民主才更有底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才更加可靠;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才更获信任。

(三)把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21]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更好增进人民福祉,更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当前,我们已经迈上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断丰富,对高质量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生态等各方面的高品质要求不断丰富,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上充分解决好这些问题。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把事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各类民生工作放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任务中,提出更多惠民举措,更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全方位需求。

从习近平总书记对“三个具体地、现实地体现”的强调来看,上述三条应该是同等重要的。第一条讲制度体系的人民性,有了人民性就有了制度优势,民主实践的要点是做好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建设,切实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落到实处,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众人商量得到各层级的落实。第二条讲善治,民主实践的要点是决策的民主化问题,让决策有共识。第三条讲民生导向,民主实践的要点是广泛的政治参与问题。张明军教授特别强调民生政治参与,认为中国基层民众最关心的仍然是民生资源的分配问题,民众具有参与的动力。在民生政治参与过程中,培育了基层民众参与的规则意识和公平理念。当基层民众的规则意识、公平理念形成后,可以由民生政治参与向选举政治参与转变[22]。

五、结语

综上,本文认为尚有四点认识值得注意。首先,民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关键一环,二者不是对立关系。民主治理和国家治理是统一的。其次,有关观念是革命性的,但其真理性需要实践验证,民主实证越发重要。换言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闭环要以实践来支撑。再次,民主的实践问题需要化约为具体问题。从民主的具体实践观之,目前民主的顶层设计无论从主观还是客观层面来讲,推动力都稍显不足,或者说落实不到位。最后,我们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落到实处,不能空转,专业的研究者应该有所推动,多提些思路和对策建议,少些不实事求是的拔高和空泛的议论,这可能更有意义。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中国的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EB/OL].(2019-11-03).http://www.gov.cn/xinwen/2019-11/03/content_5448083.htm.

[2][5]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21-07-02(2).

[3][4][6]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N].人民日报,2021-10-15(1).

[7][8][10][20]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259、258、243—278、53.

[9][11]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275、645.

[12] 张树华.西式民主迷思与中国之治坦途[J].当代世界,2021(12):46-51.

[13] 张树华.“西方之乱”与“中国之治”——深刻理解40年来世界之变的政治脉络[J].经济导刊,2021(12):56-60.

[14] 佟德志.中国国家治理的复合体系与合力效应[J].政治学研究,2016(5): 21-27.

[15] 佟德志.全面發展人民民主的复合结构与战略选择[J].政治学研究,2022(1): 21-28.

[16] 佟德志.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合力效应[J].探索与争鸣,2022(4):16-18.

[17] 桑玉成.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深入研究的若干基础性问题[J].探索与争鸣,2022(4):6.

[18]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8.

[19] 佟德志.治理吸纳民主——当代世界民主治理的困境、逻辑与趋势[J].政治学研究,2019(2):47-48.

[21] 习近平.深入理解新发展理念[J].求是,2019(10):13.

[22] 张明军,朱玉梅.民生政治参与与中国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J].理论探讨,2018(5):38-45.

责任编辑:王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