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

2023-01-03 18:14魏永平
中国水土保持 2022年9期
关键词:淤地坝黄河流域水土保持

魏永平

(山西省水利发展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2)

山西省地处黄河中游、黄土高原东部,被誉为“华北水塔”,是拱卫京津冀和黄河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也是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之一。2019年9月18日、2021年10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河南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山东济南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山西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自2019年起,山西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视察山西时的重要指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大力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严格防治人为水土流失。山西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1 山西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就

1.1 坚持顶层设计,强化规划统领

山西省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调研水土保持工程进展和水土流失治理成效。领导小组立足山西“华北水塔”的重要战略定位,对水土流失、地下水超采、资源性工程性缺水、农村饮水工程标准及运行管理水平偏低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专题讨论,将水土流失治理作为推动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全面加强生态建设。2021年12月1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会上提出,要努力建设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为开展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顶层设计。结合省情,山西坚持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为牵引,印发了《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了《山西省“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山西省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山西省黄河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实施方案》等,聚焦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厚植水土保持生态底色,全力构建支撑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中体现山西担当,做出山西贡献。

1.2 坚持“重在保护”,持续推进监督执法

自2012年起,山西省每年组织省、市、县三级水保部门对全省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全覆盖检查,充分运用遥感影像、无人机等现代技术手段,全面提升监管效果。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水土保持监管百日行动,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2 000多个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执法与司法联动长效机制,开展“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行动”。2019—2021年连续开展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复核扰动图斑33 541个,处置违法违规问题11 198个,并在2022年继续开展此项工作,全力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1.3 坚持“要在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

山西省认真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结合山西省情,启动实施“两山七河一流域”(两山即太行山、吕梁山,七河即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大清河,一流域即黄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构建起山西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的“四梁八柱”,治理覆盖全省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在中央和省重点生态项目的带动下,水土流失治理速度大大加快。根据2021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山西水土流失面积由2011年的7.03万km2减少到2021年的5.8万km2,减幅为17.5%,水土保持率达到62.99%,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水土流失面积显著减少,水土流失强度明显减轻。在水利部通报的2016—2020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结果中,山西获优秀等次。

1.4 坚守安全底线,确保淤地坝安全运用

山西省共有各类淤地坝18 161座,其中大中型淤地坝2 014座。为加强淤地坝建后管护、落实管护经费,山西积极推广“护坝田”制度,从2018年起将大中型淤地坝管护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淤地坝管护经费从每年500万元逐步提高到约1 200万元,专项用于淤地坝汛期维修养护、安全教育培训和防汛演练。同时,山西将淤地坝列入整体防汛体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岗位责任制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汛前公示“三个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严格“一坝一人”,通过了多次持续强降雨和2021年10月初的秋汛考验。山西聚焦淤地坝安全运用,借助科研机构和野外试验基地,开展新材料、新技术及预警预报等方面研究,为保障淤地坝安全提供技术支撑。截至目前,山西省未出现淤地坝重大险情,保持了工程安全、人员安全的良好记录。

1.5 坚持结果导向,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监管水平

山西省逐步完善水土保持法规体系,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山西研究制定了《全省水土保持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全省淤地坝建设管理专项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了水土保持行业管理水平。2020—2021年,山西省开展了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6类违法违规问题的2 012个生产建设项目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集中整治,积极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以能源、化工、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生产建设项目为重点,持续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对于淤地坝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新建工程,省、市、县水利部门合力开展工程监管,严格落实工程“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承包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实行全过程监管。自2018年开始,山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 000多万元,用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等工作,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水平逐年提高。编制了《山西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规划(2018—2022年)》,对全省24个监测点进行了调研,配合水利部开展监测点优化布局和提升改造的前期工作,为下一步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2 山西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做法

2.1 集中连片、规模化推进生态建设

山西积极落实水利部和黄委要求,按照省级顶层设计、市县政府协调的机制,整合各类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资金,集中连片推进生态建设,构建规模大、效果好的水土保持示范区,有效改变当地生态环境。例如右玉县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坚持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不断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度由过去的不足1%达到2021年的63%,创造了生态奇迹,孕育了“右玉精神”,2012年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2021年入选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范围;永和县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为平台,整合1 487万元资金进行坡沟梁峁塬综合治理,在县域内建成约300 km2的水土保持示范区;大同、朔州各县区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水土保持重点项目与当地生态治理相结合,建成130多处万亩(15亩=1 hm2)以上生态示范点。

2.2 推进水土保持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效衔接

山西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坡耕地改造、淤地坝建设、沟滩地治理,发展高效基本农田,2021年改造坡耕地约1.13万hm2、新建淤地坝56座,2022年计划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超过1万hm2、新建淤地坝78座。同时,因地制宜发展山地核桃、翅果油树等兼具保土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山地水保经济植物,让曾经的瘠坡薄地、荒滩烂沟变成了贫困户增收致富的“聚宝盆”“钱粮囤”,在生态工程建设中最大限度地吸收当地贫困农民参与,增加劳务收入,实现“一个战场”打赢生态治理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的目标。从2021年开始,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紧密结合,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资金和项目,大力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

2.3 部门联动,强化考核考评

山西省人民政府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在政策实施、计划编制、项目安排等方面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同时将水土保持任务纳入“13710”督办系统,有效推动了水土保持任务落实。制定并印发了《山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山西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将水土保持纳入《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指标体系,落实落细地方水土保持目标责任,由省考核办牵头考核各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奖优惩劣,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指挥棒”作用。

2.4 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创新机制

山西省出台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投融资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水利水保专业队组建管理办法、关于扶持发展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方案等,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吸引有实力的公司企业,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2021年5月,山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形成清洁能源、生态产业化、生态修复的协作模式。

3 “十四五”时期山西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总体安排

3.1 夯实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基础

强化规划统领,完善监测站网,推进智慧水保,加强科技创新。科学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做好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现有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监测设施与配套设施建设,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国家级监测站点1个,升级改造省级监测站点7个,形成布局合理、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网体系。健全水土保持数据库,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大水土保持科研投资力度,以科技创新驱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3.2 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重点工程

科学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新建高标准淤地坝、提升改造老旧淤地坝,大力开展塬面保护和旱作梯田建设,创建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十四五”期间,计划治理小流域150条,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28条,建设高标准大中小型淤地坝444座,完成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123座,完成塬面保护约500 km2,新建和提升改造梯田6.09万hm2,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和示范工程总量达到10个以上,结合全省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35万km2。

3.3 筑牢高质量发展绿色屏障

因地制宜建设水保林,加强重点河流源头区预防保护,打造重点河流生态廊道,推进城市水保建设,助力文旅景观提升。“十四五”期间,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2.5个百分点,打造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10个;加强“七河一流域”和19个岩溶大泉泉域的预防保护,实施预防保护面积1.01万km2;在黄河、汾河、沁河、桑干河等重点河流,打造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美丽河湖;围绕“一群两区三圈”(一群指山西中部城市群,两区指太沂一体化经济区和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三圈指晋北、晋南、晋东南城镇圈)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打造“300 m见绿、500 m见园”的绿地体系。

3.4 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工作

加强综合监管,提高监管规范化水平;强化信用监管,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强化行业监管,推动形成“管建设、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水保”的水土保持“一岗双责”格局;健全征收机制,推动形成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无缝衔接;加强联动执法,依法严格查处重大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

3.5 完善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保障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责任链条;强化资金保障,调动各方资源参与水土保持治理;健全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考核机制的“指挥棒”作用;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全社会珍惜保护水土资源、保护生态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挖掘水土保持经验典型,传承优良传统,弘扬山西水土保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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