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地名工作政策创制大事记

2023-01-08 07:17执行吴双
中国民政 2022年16期
关键词:信息库区划民政部

☉ 执行/吴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地名工作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政策创制,大力推进地名管理法规制度建设,地名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现将十年来有关地名工作重要政策文件梳理如下。

● 2013年

—10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全国地名公共服务示范测评体系(试行)》,要求对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的地名规范、地名标志、地名规划、数字地名四个专项事务进行测评,科学、公正、客观地衡量地名公共服务水平,综合、全面地反映地名公共服务建设成效。

● 2014年

—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 2015年

—8月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试点示范创建活动,理顺地名地址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式,逐步建立健全目标明确、标准规范、覆盖全面、实用有效的地名地址库。

—11月民政部印发《关于确定全国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地区的通知》,确定天津市北辰区等39 个市(区、县、自治州)为全国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地区。

● 2016年

—12月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认定,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建设。

● 2018年

—12月民政部印发《“互联网+区划地名”行动方案》,推动区划地名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促进区划地名信息共建共享,进一步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2月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对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 2019年

—8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准确把握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完善工作要求,充分用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政务管理平台,稳妥推进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完善工作。

● 2020年

—3月民政部发布《行政区域界桩数据交换格式》《行政区域界线数据交换格式》,对区划地名及相关信息系统中界桩、界线数据格式等提出具体要求。

—6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地名信息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山西、浙江、湖北、重庆、贵州等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省级地名信息库建设试点工作,建成省级地名信息库,建立地名信息更新、完善、共享、发布长效机制,实现与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对接、与金民工程有效衔接,构建内容权威准确、应用范围广泛、形式载体多样的地名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

—12月民政部发布《地名信息库规范》,对数据库设计、系统基本功能、支撑环境、系统集成、安全保障与运行维护等提出具体要求。

—12月民政部发布《地名及地名标志数据格式》,规定了地名及地名标志的数据类型、文件目录结构、文件格式、数据项设置等。

—12月民政部发布《地名信息库数据访问接口规范》,规定了地名信息库的接口访问方法,要求数据访问接口适用于各级地名主管单位及其他委办局或科研单位与地名信息库的数据对接。

● 2022年

—3月李克强总理签署第753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由13条拓展到7章44条,从严格命名更名管理、规范地名使用、强化文化保护、加强监管处罚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地名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新时代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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