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与主体革命论
——从党的二十大报告看唯物辩证法的工作谱系

2023-01-08 12:09许光伟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二重性资本论阶级

许光伟

(江西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南昌 330013)

一、唯物史观主体革命论:党的二十大报告意义解读

习近平具有深刻的主体思想——人民总体性的唯物史观思想。其运用在社会主义工作线索上,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以“主体”观照生产,二是以“人民主体”烛照生产方式,三是以“人民主体观”落实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政治经济学建构。主体线索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合流,即在于坚守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这是党作为主体性规定的新时代工作语境。“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创造性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理论,指引着人民改造世界的行动。”“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始终站在时代前沿。”[1]党的二十大报告突出主体路径的辩证法思想,从而,这也就是“主体革命”的含义。报告通过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以人民至上的主体理念谋篇布局、擘画发展蓝图,突显了唯物史观主体革命论。

马克思主义说到底是主体革命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卢卡奇的指认:“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是一种革命的辩证法。”“这个定义是如此重要,对于理解它的本质如此带有决定意义,以致为了对这个问题有个正确概念,就必须在讨论辩证方法本身之前,先掌握这个定义。”“更重要的是需要发现理论和掌握群众的方法中那些把理论、把辩证方法变为革命工具的环节和规定性。还必须从方法以及方法与它的对象的关系中抽出理论的实际本质。否则‘掌握群众’只能成为一句空话。”[2]49“在卢卡奇那里,无论辩证法经过怎样的发展,指向怎样的问题,其核心都在于社会历史实践中的主客体相互作用,即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与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主客体相互作用所引发的社会历史过程。”据此,“他认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对现实世界进行改造的辩证法,一旦失去对辩证法革命性的把握,辩证法就成为修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或社会学的工具。”[3]一般认为,卢卡奇的早期研究突出了主体辩证法,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历史辩证法作为“主体-客体辩证法”的规定性。正是由于充分意识到本身以客体为中介的自然主体和社会主体的关系同一性,他强调:“这里把这种方法限制在历史和社会领域,极为重要。恩格斯对辩证法的表述之所以造成误解,主要是因为他错误地跟着黑格尔把这种方法也扩大到对自然界的认识上。然而辩证法的决定性因素,即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在作为范畴基础的现实中的历史变化是思想中的变化的根本原因等等,并不存在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认识中。”[2]52可见,卢卡奇真正的用意旨在强调规律和范畴的工作烛照性。

辩证法的源头在历史,由历史科学规定主体的人,拒绝抽象概念的、非实证的、非批判的理论主体;它揭示出劳动是最根本的主体线索,其他社会主体都由劳动所启动。从而,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范畴)不能和“绝对精神”相类比,不是黑格尔式“逻辑运动圆圈”;有机构成下的人的发展,这就是主体论,这一规定乃是有效改造现实的唯一方法、途径。主体是在这一义项下实现和自己的客体对象的能动结合的①。根据这一方法论原则,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只能解作人民总体性的主体范畴(或曰“人民范畴”)——无论是以人民为中心的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全过程民主还是以文化自信为内容的人的现代化以及旨在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都是人民至上的意义指向,它引领党进行伟大的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②。在这一路径下,由历史科学再分的自然辩证法(自然科学和逻辑)与历史辩证法(主体和社会科学)是彼此相融、互看的,互为规定、相互支撑。这也表明人民经济——而非知识经济,是高度主体化的经济。中心线索是主体发展,政治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经济内容是人民至上的主体论,理念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主体观。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庄严宣告:新时代、新征程,在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与社会发展成就基础上,“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4]

主体范畴,并且只能是生产关系的主体范畴(反映人与人的关系的共同体、商品或劳动力商品、资本、雇佣劳动、人民主体、社会主义国家等),才能执行无产阶级的认识论功能。一旦缺失主体范畴这一“理论探照灯”,不仅经济概念庸俗化、着眼表面联系,以自然规律名义发布的知识也必将肤浅化、陷入画地为牢。其制造的纯科学路线的理论概念,不过是一个个进行意识形态统治的主观观念;所谓实证主义理性,则是普世价值观的工作谎言。封之(绝对剩余价值)而建之(相对剩余价值),商品-货币-资本的分析链条决定买、卖运动与封、建结构的重新融合,生成生产剥削新规定: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以买卖为统治形式导致价值范畴的历史内涵(被统治阶级“卖”、统治阶级“买”的绝对性规定)必须优先得到把握,同时,它被置于历史生产的不同发展时期的变动的语境中。从整体看,这是在起点规定上,商品对象和物质生产历史统一起来的理由。即为了避免主体范畴的被忽略以及正确处理革命性与科学性的工作紧张关系,“马克思从生产方式入手研究社会发展,用‘生产’代替了‘超自然的创造力’。生产既是一种劳动过程,又体现了某种社会生产关系。”更进一步,“马克思将生产视为一种意义结构,将生产放在产品的分配和交换、商品流通等社会生产关系中……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商品流通和商品交换过程,是要暴露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本质,揭露资本主义对工人劳动的剥削。应该说,马克思绝不是要静态地研究劳动自身的内部构成……当马克思在谈论使用价值的时候,认为使用价值是物质和劳动的结合,价值既包括物质性的生产资料,还包括一种人力的消耗。这样,‘马克思勾勒了另外一种可能性:劳动不通过价值进行理解的另一场景,那就是说,不去探询商品流通的问题。在那一场景中,劳动还没有体现任何价值,没有意味任何东西,我们关注的是身体和消耗的关系’。”[5]

既是商品生产对象,也是商品对象,这就统一了商品的单纯生产过程的两因素(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与商品的两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商品的两因素——商品的单纯生产过程的两因素——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两因素:循着价值形式之行,以流通观察生产,形成生产和再生产辩证的连续结合的运动,——这是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写实;由是价值形式之知行合一构成生产的资本辩证法(或由简单商品生产方式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定格唯物史观的理论范畴——生产方式。由主体烛照生产,由生产关系烛照生产方式,商品两因素各自代表的范畴的特质性被彰显:使用价值作为物质规定性,是物质运动载体和关系的生长始基;价值作为社会范畴,是有别于使用价值的特殊生产关系。真正的起点规定必然是“有机构成-范畴”。而一旦有机构成锁定为提取范畴的工作装置,即意味着经济范畴的内在结构是:阶级-统治-剥削-拜物教形式。换言之,《资本论》的每一范畴既是价值,也是价值形式:当价值指示“阶级关系”时,则价值形式的意义是“统治”;当价值指示“剥削关系”时,则价值形式的意义是“拜物教”。总体而言,这是由历史主体论落实批判的知识论的工作路径。由有机构成而范畴,由价值而价值形式,由行动而知识,然则,商品的知识意义置身生产方式的历史语境得到解析。知难复行难、行难复知难的历史主体论的书写结果是“商品-货币、劳动力商品-可变资本(货币转化为资本)、工资-资本有机构成、历史资本-资本积累过程”,这样得到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行动结构:阶级-统治,以及它的知识结构:剥削-拜物教形式。据此,《资本论》中唯物史观规定沿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方式“发生-呈现”工作路线进阶:曰“道”(对象/二重性)——所谓对象学,曰“道和德”(道路-系统)——所谓本质学,曰“无、有、玄”(道路-系统=范畴)——所谓范畴学,曰“元、亨、利、贞”(生产史观-阶级史观-经济史观-思想史观)——所谓统治学,曰“道、大、逝、远、反”(历史与逻辑一致意义的发生-呈现)——所谓发生学。对象生二重性,劳动二重性由生产方式的科学解析式所工作锚定;它绕过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历史研究,为商品对象直接开出逻辑的药方。不过这一阶级斗争药方在提出时,乃是初步的、形式化的,有待赋予工作内容,需要由马克思主义逻辑学及对其相关问题的科学说明予以补充与接续:如价值形式和资本积累过程的发展,等等。具体性和抽象性此消彼长,结成观察劳动成长的特殊历史时空,锁定商品社会的“研究对象的行动规定”,“从而在商品生产劳动的二重性质基础上,在商品生产关系通向交换关系的意义域中必然进一步析出‘价值形式’。”这导致,“通过说明价值形式分别附着在阶级实践规定上的行动(曰‘总公式’)和阶级理论规定上的知识(曰‘生产一般’),耙梳‘知’‘行’合一规定的生成和‘知’‘行’不二认识路线的形成,继而以‘真假同体’的阶级对象知识属性为依托展开唯物史观与‘经济知识’的对话,终能达成对《资本论》特有叙事体裁的澄明化理解。”[6]

范畴说到底是主体范畴,而主体范畴正是主体革命所依托的对象。“如此一来,一旦将研究视角从有形的‘产品’转向似乎无迹可寻的‘生产’,研究的落脚点就不再是作品的语言层面,而是转向语言活动的承担主体。”[5]党的二十大报告是一篇光辉的理论文献,作为蕴涵唯物史观思想的实践逻辑的文本,在实质上是一种主体的互文性的理论——新时代主体实践的理论化③。报告和人民对话之处在于建立以主体人为中心线索的“唯物史观知识命题”:曰主体实践(伟大物质变革、伟大社会变革),曰主体理论(新时代、新境界、新征程),曰主体发展(以人民为中心、高质量),曰主体战略(自强、自信、自立),曰主体民主(主体政治、主体法治、主体文化、主体生活),曰主体中国(人民主体、主体国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主体论的对象是劳动过程文明规划,新时代人民主体观推进人民之治的社会主义劳动过程文明规划。人民主体论→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主体论→新时代人民主体观的工作系统的落成:中国共产党的这一轨迹以实践姿态昭告“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时刻以主体行动实现自身解放,从而越出了劳动力商品的资本化的市场经济逻辑;社会主义主体论谋求生产方式的高质量发展,与之相适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以公有制为核心内容的人民主体关系,追求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础上的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均衡、协调发展。以此观之,社会主义语义上的“高质量”从来指的是社会生产的历史进阶水平,是审美意义的主体生产、生活,即社会劳动发展之主体高质量——劳动力的高质量使用、劳动者的高质量生活。一言以蔽之,既是唯物辩证法的主体展开,也是对主体化的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深刻解读与时代建构④;这种辩证法的实质即在于塑造“行动的主体”。其甩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为了以人民主体观为展开,扎根行动,进行现代化道路文明形态的科学而伟大的创造,从中寻求解放,从而将历史自信直接附着在历史自觉与历史主动的行动纲领上了。以人民为中心,贵在坚持人民至上的主体范畴;这种理论也即旨在表明“主体的高度自觉”:主体发生在行动之内,革命发生在社会之中。

二、唯物辩证法的谱系考订:劳动二重性与生产方式的科学解析式(A-B)

主体线索是唯物史观的伟大的思想线索,贯串革命和建设,将主体批判贯彻为前后相继的批判逻辑、建构逻辑及其瓦解逻辑。因此,它们遵循共同的线索——历史线索与理论线索。这同时是以劳动二重性把握政治经济学理论逻辑的线索:在批判逻辑的基础上,《资本论》科学揭示“劳动二重性的商品逻辑”历史建构与自我巩固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继而揭示该种逻辑的实践瓦解和社会溃败的历史进程。批判逻辑、建构逻辑、瓦解逻辑前后相继,推动时代前进的步伐。相比之下,《资本论》中的主体线索经由劳动价值论,落实到对“以资本为中心”异化状况的生产过程发展的历史解剖、本质揭露与范畴批判;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勇毅前行、踔厉奋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作为对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内在品质的时代锚定,转化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以人民为中心(主体实践范畴)的生产方式,是对正在走出异化状况的生产过程总体规定的社会主义科学分析与历史把握。其表明:劳动一方面通过价值作为“经济的表现”,另一方面,也直接通过自身规定作为“主体的表现”。两种表现的合流、相遇决定必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主体的行动特质与革命热情。是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决不能一味地以“政策解读”对待之,需要发掘背后蕴含着的深刻原理,提炼方法论规定,从中揭示唯物辩证法借由主体线索一步步落成自身规定的工作谱系。显然,这也是唯物史观领域中有待考察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

马克思主义逻辑是在唯物辩证法的生成谱系中逐渐形成。生产方式既然作为唯物史观核心范畴的工作规定,探究就应当由它开始。另外,劳动不过是锚定在物质资料生产方式中的主体线索,从生产方式出发,在范畴生产上更加锁定“生产关系的一”(如以机器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资本雇佣劳动)。唯物辩证法的工作逻辑由此上升为理论意识。换言之,马克思主义逻辑学旨在统一对象学、本质学、范畴学、统治学、发生学,它的落脚点和理论载体必然是生产方式。凭借这一点,生产方式的主客观逻辑运动和构造恰好构成唯物辩证法的谱系的认识形式。然则,何谓生产方式?从解析形式看,曰母子关系路径(经之),曰体用构造形式(纬之)。这导致工作解析式是母子体用,进一步,可利用以下关系说明唯物辩证法的解析式:A-B。盖因对象运动的内涵逻辑或为母子型(A-B)I,或为体用型(A-B)II,或者两者兼有。这就有了对象即二重性的运动认识。此主体知识或曰“对象(无极)-二重性(太极)”。所谓A和B,乃是个主体论的同名规定——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继而,如果将主体路线(阴阳)和行动路线(二重性)工作合一,那么得到完整的对象性即总和的A-B⑤。这样就有了“事物沿着道路方向生长的不可逆进程”,亦即是说,“W如果是商品的思考形式,那么,这同时意味着‘母子’‘体用’思维轴线的工作合一。”[7]可见,因应主体辩证法的对象解析式并非别的工作形态,正是A-B这个同名规定本身。其表征运动规定的矛盾始源:既是对象关系的阴阳互系,又是对象关系的母子运动,而由阴阳过渡到二重性表达。唯物辩证法由此起步,产生对象运动(物质与运动统一之对象性)→生产方式(劳动与生产一般统一之历史性)的发展规定性:对象运动由A-B而来,对象构造则由I-II而来。

这表明:用劳动二重性原理把握生产方式的历史运动和社会构造,相应使得唯物辩证法的谱系从科学认识上“定格化”。一方面,劳动二重性是从生产对象运动和构造中提炼出来的统一外部世界和内部世界工作原理的认识论,它反过来赋予生产方式“A-B”的科学解析式;另一方面,对于社会科学而言,主体同时是社会客体,统一的对象规定只能是主体,这决定统一自然科学(主体‖客体)和社会科学(主体‖主体)的线索仍然是主体线索,即唯物辩证法的统一逻辑。唯物史观在于确认劳动二重性是主体论的规定,肯定自身是从主体方面确定理论线索的工作逻辑。然则,这种工作线索只能用唯物辩证法来说明,运用的理解式是:唯物辩证法的统一逻辑=马克思主义逻辑学。为此,需要对图1做如下说明:

图1 生产方式的唯物辩证法表达:A-B谱系

其一,劳动二重性是唯物辩证法的诸种谱系形态的集中化。只有劳动二重性才能解除“经济知识的神秘”,进行由主体论主导的“知识革命”。在这一义项下,劳动二重性只能理解为“主体性内容”,乃至是主体论的知识形式。如对资本生产而言,商品生产的劳动二重性被理解为有关于这一生产方式的A-B之初(简单商品生产)和A-B之终(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劳动二重性本身绝非A-B之始⑥。这一分析范畴意味着既是真实发生的又是历史矛盾的,才是真正的从个别上升为“规律一般”的行程。这一对象关系表达式于是和“唯物史观的二重性场论”工作对应。所具象的二重性规定涵容四重意义:(1)身份关系——主体关系的特殊规定和交往关系的一般规定;(2)对象运动——道路的具体个别性和系统的抽象普遍性;(3)历史发展——肯定发展方面的规定(具体劳动)和否定发展方面的规定(抽象劳动);(4)社会存在——生产力(质)和生产关系(量)。阴阳是辩证法的工作始源,二重性乃是辩证法的认识形式;其在主体方面的形式继而可确定为:成员主体(如劳动者)-身份主体(社会阶级和阶级身份)。就此而论,劳动二重性是不断变易着的“经济场论”。其刻画事物的发展道路,言说“肯定→否定”的事物状态;相较而言,生产方式正是它的“否定之否定”意义的工作产物。上述规定性继而以事物发展道路(对象运动)与事物存在根据(生产方式)的统一,具体化了A-B的诸种分析形式。

其二,劳动的A-B发育状况规定着唯物史观的具体工作内涵。这导致唯物主义与存在论的关系需要重新梳理。如果说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那么,存在论只能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对世界观内容组成来说,二者之间属于定性与读法之工作承接关系。沿着思想路线的斗争路径,马克思主义存在论所承接的任务只会是“存在论批判”和“现实历史批判”,而不可能是任何的哲学建构企图。在这种意义上,批判路径的存在论即是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说明乃至理论建构意义的逻辑运用。如果看不清这层道理,并且任意割裂存在论所凭靠的历史对象关系,直至否决思想路线的斗争,则有现象学与决定论的持久之辩,尽管有“辩证决定论”(寻求辩证逻辑与历史决定论的结合)、“辩证现象学”(寻求总体辩证法与历史现象学的结合),亦难以消解彼此之间的逻辑分裂和相背而行。

其三,有机构成是劳动二重性的辩证法工具。在知识生产上,劳动二重性与有机构成具有极为紧密的工作关系。“就劳动二重性与有机构成的关系而论:在认识论上,有机构成是劳动二重性的工作转化形式;在逻辑形成上,劳动二重性是有机构成的矛盾运动根据。”[8]相较而言,劳动二重性是实体关系的工具属性,有机构成是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形成路径的认识论意义的工具属性;劳动二重性坚持主体性原则,在此基础上,有机构成坚持矛盾的知识表达原则⑦。以至于劳动二重性作为有机构成的矛盾运动根据,而有机构成乃是劳动二重性的工作转化形式。以此观之,生产方式的内涵式是“有机构成(劳动二重性)”⑧,主张主体表达与知识表达的统一。沿着黑格尔开创的分析路径(质——量——度),《资本论》得以将对象关系模式转化为内容-形式的分析形式,并扩展为社会内容-社会形式分析(如商品-货币-资本的分析逻辑)。这样看,社会内容就是“本质之内容”,它的发展规定由“存在之内容”(质、量的直接同一)引申出来。同时,两者有显著的不同;在此阶段上,主要表现为:质与量是矛盾的统一,作为事物内容对事物形式之变的基础,——关系的社会性从关系的物质性中生长出来。实现转换的中介是劳动二重性工作体系。基于质和量关系的不同状况,事物发展本身由是获得“逻辑表达”:关系表达、本质表达、功能表达和理论表达;它们处于不同的运动层级,外化为在各个发展层级上的存在形式。存在I——关系表达(解析式为内容-形式):经济形态社会理论从中定格“共同体-商品”对象规定,实现以“社会历史-主体关系”发生路径启动对“使用价值-价值”分析式的关系解析;存在II——本质表达(解析式为质-量):规定这一层级对象运动的本质即为和劳动二重性矛盾直接对应的“生产方式运动”;存在III——功能表达:理论解析是事的实体-形态(以本相为中介⑨),对应为对象运动的现实规定(如生产方式的现实历史);存在IV——理论表达:最终确立解析式“客观(本质)-主观(本质)”,显然,“对象运动的意识形式”(如生产方式的社会意识)作为特殊的存在规定——社会存在形式和精神现象,即落入这个层级中。

其四,劳动方式与生产方式均具有科学解析式,而唯有在唯物史观工作语境中才统一为A-B形式。为了由根源上说明黑格尔仅仅持有辩证法的“知”,而不是辩证法的“行”(如生产方式),必须充分肯定全部的工作出发点是劳动,乃至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模式。同时,正如马克思不会是商品至上论者,他也不支持“劳动崇拜论”“劳动至上论”⑩。马克思对劳动所作的历史分析表明:主体论的根据只能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并为此上升为“马克思主义主体论”。黑格尔的理念驱动下的概念无穷运动,实为鼓吹主体矛盾主持的知识生产:对象的历史(精神)——对象的运动(辩证法)——对象的逻辑(客观逻辑与主观逻辑)——对象的认识(知识);这是精神现象学“实体即主体”运动法则的精髓。黑格尔把“质——量——度”说成是纯粹的逻辑(运动):“由质过渡到定量,由定量复过渡到质,可以表象为无限进展,表象为尺度扬弃其自身为无尺度,而又恢复其自身为尺度的无限进展过程”[9]238,最终只为求证“无限是肯定的,只有有限才会被扬弃”[9]210-211。其忽略了特质之意(矛盾规定性)、特质的量规定背后象的存在性以及尺度的理论实质是实践的联系和发展的社会形式。拿“商品——资本”这个例子来说,“质(技术构成之意)——量(价值构成之象)——度(有机构成之言)”是个较为完整的工作表达,是由于以商品为中心到以资本为中心的时代跃迁。以阶级烛照的共同体和商品在对象上必须作为结合体的规定:其转化形式(如统治系统)与资本对象亦是关系连通的。这是所谓象思维的工作在先性:“研究线索为自然历史过程→唯物史观(工具)→元、亨、利、贞的统治原理→生产史观、阶级史观、经济史观、思想史观的结构原理→历史世界对象,叙述线索为共同体-商品→阶级线索→统治线索→道路和系统之统一→经济的社会形态。”[10]顺着这一关系模式,“共同体-商品”必须确立为有关于生产方式这一历史理论总的对象表达,按内涵看,这一表达式是A-B对象的全体实现形式。共同体作为主体之手、商品作为主体之镜表明,劳动所内含的矛盾必然性和奴役性使之无法通过自我救赎通往自由之路;这既是主体性使然,也是主体线索的发展道路规定使然。把生产当成“生产之镜”,其实是落入新古典生产函数的设计圈套。鲍德里亚在揭示幻象的同时,试图打破生产之镜,走大决裂之路,既混同了价值和价值形式,又丧失了对“价值形式魔镜”(统治与如何走出统治)的科学诊断。

综上,象思维(取象)究其实质是将“主体行动”(主体二重性)纳入劳动的思维方式和思考模式。其相应导致在工作组成上,劳动发展的实践逻辑分解为:分析和综合。如此形成了《资本论》在对象关系(共同体-商品)模式上以矛盾为中心线索的安排事物进展的认识顺序:事物发展道路I(对象生成运动)→事物存在根据→事物发展道路II(对象转化运动)。鉴于此,《资本论》设定总的工作启动为:历史-世界→内容-形式→主体二重性(象思维)-劳动二重性(易逻辑)→分析-综合。归根结底,正是出于对人类劳动直至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对象活动既分析又综合的坚持,复由政治经济学批判启动劳动价值论、由劳动价值论启动知识——如抽象力、劳动力,马克思《资本论》彻底解决了诸如“化方为圆”和“化圆为方”的知识难题,通过“方圆一体”象的思维形式和质、量结合的“拓扑学”意义的空间实践,最终落实对形式逻辑的工具兼容。

三、主体论与知识论:《资本论》唯物史观若干基本问题研究(唯物主义/行动主义——唯心主义/神秘主义)

两条路线斗争——主体论内部的行动主义与神秘主义以及知识论内部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在理论生产上说到底集中于主体论与知识论之间的冲突。资产阶级教科书出于利用自然学科为其赖以统治的“社会学说”服务的意识形态需要,极大滥用了知识工具。其倾向于将社会科学变成和历史与本质无关的唯心主义知识论和逻辑实证主义。然则,如何破除现象学与解释学及其工作联盟,始终是摆在生产方式理论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例如,对拉法格“经济决定论”的误解就一直很多,——尽管梅林给出正确的评估:“拉法格同志幸运地没有沾染死去的康德的幽灵的影响。”[11]马克思主义经济决定论指示的本原意义是资本的经济基础决定资本的上层建筑。囿于对A-B科学解析式“场论”表达方式的认识不足,经济决定论逐渐被认定是脱离“关系场”的纯粹唯物主义认识工具。先是混同于经济存在物的波粒二象性,尔后作为一般认知性质,与资产阶级理论家关于经济现象学的理论拟制——物象二重性,普遍加以混淆。似乎是为了这种工作困境,一些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开始鼓吹“历史现象学”。没有绕开历史的本质,也没有绕开本质的现象,对现象学的历史工具的推崇与“两种不同意义的经济决定论”(恶本质的资本决定论、GDP主义的庸俗决定论)的未加区分有关。“马克思把经济科学推进了一大步,这表现在他是根据普遍的经济现象,根据社会经济的全部总和来分析问题,而不是像庸俗经济学或现代‘边际效用论’那样,往往只是根据个别偶然现象或竞争的表面现象来分析问题。”[12]同样正是基于辩证法的对象运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人类精神或意识的发展史的运动学说)具有“伟大的历史感”。黑格尔本人称该学说是导入本体论和逻辑学的思想阶梯,是描述一般科学从而真理知识的形成过程,——此宣告“知识的世界观哲学”的诞生。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和秘密;黑格尔的作为伟大原则和精髓的“最后成果”,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则是辩证法。正是经由对这一成果的吸纳,以物质生产方式对精神生产方式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工作置换,经典作家最终创立系统化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学说”。这一学说通过重新确立用脚立地的原则,真正实现将用头立地(概念运动)的黑格尔辩证法基于人类全部工作领域的发生顺序彻底颠倒过来。这一行动促成“马克思革命”思维发生学的始航。“这是‘辩证法之思’”,从经济的社会形态研究内容看,它以后导致“劳动二重性作为‘客观思维形式’,在于执行社会主观批判,充当这个功能中心的‘社会标准’。”“据此,劳动二重性原理从历史的规定中独立化为‘科学的发现’(逻辑)。”[13]结论是,生产方式从而不是别的什么方式,构成让“历史”显现的道路线索,反过来,借由对这一术语全方位的科学运用,《资本论》得以让“资本的历史”显现。从某种意义上说,《资本论》仅仅提供对生产方式的一个工作注脚——对局限于专门领域的理论生产和知识批判事实上不得不如此,但同时,马克思以自己出色的努力和高超的理论思维,以辩证法的方式成功实现对生产方式的完整历史表达⑪。

无论如何,学界流行的经济决定论的术语,起初是拉法格本人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作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独特说明,目的是为“生产的经济条件的变革”和“意识形态的形式(冲突)”划界。拉法格认为,这是对科学的划界⑫。从《资本论》界定的生产方式的诸种表达区域看,生产决定论和资本决定论的联合似乎就构成“历史的主体论”,而生产力决定论和经济决定论的联合相应构成“批判的知识论”;且看这种质询:“生产力怎样发展,生产关系就怎样发展,反之亦然。历史沿着经济的社会形态的路径进化并展开阶级斗争(主体斗争和经济斗争),那么在发生学与决定论之间究竟缺少了什么?”[10]图2据此给出何以需要生产方式“科学解析式(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理论成因。只有揭示A-B的实践二重性规定,才能科学说明A-B的结构形态学,并发动对资产阶级现象学的认识批判。同样,只有在行动上区分历史发展的二重规定(事物发展根据——肯定和否定)与社会存在的二重规定(事物存在根据——质和量),才能真正揭示对立统一运动的时空转化及其内在互系性,进一步揭示时间规定的矛盾即(A-B)I(事物的历史存在)向空间规定的矛盾即(A-B)II(度的规定性或事物本身——矛盾与根据的现实统一)转化及其重回时间规定矛盾(否定之否定规定性)的运动规律性。亦即针对资本I:必须了解其生长底座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此其一;其二,历史发展二重行动(劳动二重性I工作系统)向社会存在二重行动(劳动二重性II工作系统)的“历史过渡”总体体现为事物现实关系的形成(事→事格),归根结底,属于事的历史形成与事本身的规定性巩固(如资本积累“质和量”二重化运动在矛盾外化的情势下,不过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是马克思称资本I为“资本一般”的缘由。经济存在物在其间充当事物发展道路与事物存在根据统一的现实中介,这导致其具有双重的实践二重性规定:亦时间亦空间的矛盾内涵表达。进一步,针对资本II:必须了解它的前提是二重性的“事物格”,此其一;其二,资本II就总体而言乃是接续资本I的社会经济存在规定。根据这一工作模式,全部经济存在物的实践二重性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经济的“波粒二象性”作用场,其实现“粒(经济本相)”与“波(经济末相)”的功能整合。然则,实践二重性体系超越了“现象(本质)”与“本质(现象)”范式之争,促使现象认知之谜转化为对矛盾和规律的工作探索,定格为事例和事物总和关系模式的形态认知。

“只有在这种把社会生活中的孤立事实作为历史发展的环节并把它们归结为一个总体的情况下,对事实的认识才能成为对现实的认识。”[2]58并且,“只有在资本主义下,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才能认识到社会是现实。”[2]72这是《资本论》的唯物史观命题获得巨大成功的原因。面对市场经济现实,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坚持运用主体范畴工具进行批判,盖因知识生产的“这种双重性,这种对直接存在的同时既承认又扬弃,正是辩证的关系”。马克思之所以一再抱怨他的读者,是因为“在这方面,囿于资本主义创立的思维方式的肤浅读者,在理解《资本论》中的思想结构时遇到了极大的困难”,是因为“一方面马克思的论述使一切经济形式的资本主义性质达于极点……创造了一种使这些经济形式能以最纯粹形式存在的思想环境。但是另一方面,这种思维方式刚要产生结果,这个现象世界似乎刚要凝结成为理论,它就立即化作了一种幻影,成了哈哈镜里的被歪曲了的形象,‘只是一种虚构的运动的有意识的表现’”[2]57。革命雄鹰罗莎·卢森堡满怀豪情地指出,只是在经济领域内才谈得上马克思创立了完整的理论体系;相反,马克思理论中最有价值的唯物主义的辩证的历史观却只表现为一种研究方法、天才的指导思想,为此,人们可能借由它展望一个崭新的世界,开辟独立活动的无限远景,激励思想大胆地进入尚未研究的领域。事实并非如是,对马克思主义学术而言,遭遇挫折远比成就多。当资产阶级主流经济学一再给读者推销具有浓重神秘主义色彩的各种函数知识时,主体人的规定在经济分析中彻底消失了;所谓经济人,不过是边际主义的理性俘虏,一个完全被诱惑、随时被勾引的追求满足和被资本操作的经济拜物人。一旦脱离“关系场的工具论”规定,决定论极其容易滑入“现象学的解释学”工作范围。经济决定论II乃是这一操作的主要关注对象。如上所述,拉法格“经济决定论”之所以普遍引发后来之误读、误解,在于对路线起点未加限定并且未严格区分两种不同决定论的工作类型所致。为了使马克思主义在理论方面不停留在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留给后人的水平上,拉法格作出自己的积极努力;在其看来,寄予希望的“绝对完美无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的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关于生产一般的历史理论或曰生产史观)。这样说,是因为唯物主义历史观根本上是由“生产”烛照阶级关系,确定这一工作事实:生产力、生产关系、阶级绝不是完全不同的东西,而是理论对象上的同一个东西。为此接续图1,需要对图2展示的运动和构造再做两点深入说明:

图2 历史的主体论、批判的知识论:历史唯物主义工作区域关系总览

认识动议之一:如何越出自然科学领域,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工作中介,对接主体论与知识论。自然科学考察的主体对象仅仅是自然主体。须知,自然科学日常工作方法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匹配相吻合。甚至可以说,自然科学方法所成就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呼唤的是和解释学、现象分析相契合的实验主义路线的自然实证的科学方法。然而,“这里立即就要出现这样一个问题,这些在所有修正主义著作中被奉为神明的所谓事实在方法论上有什么含义呢?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指靠它们为革命无产阶级的行动提供指南呢?”修正主义者倾向于认为,“在经济生活中的每一种情况、每一个统计数字、每一件素材中都能找到对他说来很重要的事实。他在这样做时忘记了,不管对‘事实’进行多么简单的列举,丝毫不加说明,这本身就已是一种‘解释’……于是用这种理想的认识方式来对抗辩证方法的强制结构。”然而,“如果说这种方法乍看起来可取的话,那是因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本身倾向于产生出一种非常迎合这种看法的社会结构。”[2]53-54可见,“对象-二重性”不独作为认识论,更加作为批判规定的宣示。《资本论》所使用的“内容+形式”对象关系模式关切的是综合命题与分析命题的统一。从而,它的历史考察前提是作为两种关系综合(主体社会关系和主体交往关系)的“共同体”。中国人称这种规定的共同体为“天人模式”,这意味着:天-人既是同一个东西,又是关于共同体对象的不同方面的关系表达。作为混沌的一,其是全体主体的社会关系;作为有机的多,其是主体际间交往关系。这是合一之理。共同体乃是社会关系与主体关系的统一体。以此观之,劳动二重性是对主体二重性的进一步规定,体现在共同体和商品对象中的劳动二重性:它们理一分殊,共有统一的工作解析式——主体关系-交往关系⑭。单独来看,主体实践模式涉及“主体-交往”,而一旦结合物质生产,劳动的实践模式即应写为:生产-交往。正是这种完整的工作规定——主体-劳动二重性(“主体关系的劳动规定即工艺劳动——具体劳动”和“共同体的社会关系的劳动规定即人类劳动——抽象劳动”),界定结构解析式的表达内容是“质-量的分析形式”。众所周知,“马克思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理论武器是‘劳动二重性’。这是以‘历史-社会构图’对所谓资产阶级‘世界-社会构图’所进行实践与认识的双重性批判。将二重性视为分别对物质自然和社会自然所进行的定义,并且将它们从主体、客体割裂的意义上分离开来,误解为所谓‘二分的’认识和逻辑,那么,这堵塞了实践之路,泯灭了从批判到蕴涵批判之建构的逻辑延展,遮掩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诞生意蕴。”[14]“自然科学的认识理想被运用于自然时,它只是促进科学的进步。但是当它被运用于社会时,它就会成为资产阶级的思想武器。对资产阶级来说,按永远有效的范畴来理解它自己的生产制度是生死存亡问题:它必须一方面把资本主义看成是由自然界和理性的永恒规律注定永远存在的东西,另一方面必须把无法忽视的矛盾看作与这种生产方式的本质无关而只是纯粹表面的现象。”这导致各种相互矛盾的理论,“这些矛盾并不是对现实的科学理解还不完全的标志,而是相反,它们密不可分地属于现实本身的本质,属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2]60矛盾需要在对斗争的揭露中实践解决。然则,《资本论》的出发点正是以斗争规定的“生产-交往”作为人类劳动的实践模式,显然将“主体-交往”辩证法纳入其中了。可见,经济的社会形态活动矛盾出发是主体二重性。一切经济矛盾的运动始源都是这一规定和物质资料生产的“化合”,这导致马克思径直将矛盾根据设定为由主体实践模式的物质生产劳动所提供。继而由质与量的矛盾作用模式看,“主体格——阶级格(抽象格)——具体格”是对经济形态的社会生产劳动的二重性规定的更高形式综合。其表明:劳动不外在于主体规定,全部历史理性活动的空间展开于“主体性——抽象性——具体性”,而劳动一般指向阶级格与抽象格统一,它将主体的抽象性提升为阶级工作的抽象性。革命性的结论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建立了主体论对知识论的工作批判关系,从而,由主体线索启动的知识生产正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理论的本真规定。

认识动议之二:如何经由谱系学,在唯物辩证法工作图景中,落实马克思主义逻辑学。道必须作为对象运动规定的始源,乃至作为探求规律和进行科学理论知识生产的“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逻辑由这个工作地基启航,获得统一的科学解析形式;研究对象从中获取“(A-B)I,II”表达:资本范畴C既由“A-B”也由“I-II”工作呈现,进一步统一有关于社会历史有机体的运动(A-B=C)和构造(I-II=C)。在通史意义上,从中亦可确定“共同体-商品”为统一的对象规定——经济形态社会的历史世界构成式。不同于黑格尔的概念运动逻辑,马克思主义逻辑学是从对象运动出发,关切点是自然知识与社会知识乃至客观知识与主观知识的“如何获得统一”。学科硬性标准是逻辑与历史的相一致,由此启动对于实践二重性的系统探究。主要工作线索包括:(1)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一旦“生产力-生产关系”被设定为对象运动的科学解析式,“内容-形式”即成为统帅的认识形式;关系式是认识的个别,结构式是认识的特殊,形态式是对象运动的认识一般,乃至认识式是作为的全称理论表达,乃至作为了全体认识运动理论总结的工作形态。这深刻表明了认识论和逻辑学的统一:事物的个别——事物的特殊——事物形式的普遍和一般——事物的转化运动(向个别本身的历史回归运动),既是发展逻辑,也是对事物全体的认识形式⑮。(2)辩证法的认识运动;任何对象运动都具有辩证的本性。这是由于“内容-形式”(对象的直接内容和形式)仅仅是“存在-思维”在同一运动上的辩证法的矛盾表现,相应“质-量”作为特定发展层级的内容和形式,乃是“肯定-否定”运动矛盾的进一步表现;于是将“实体-形态”设为发挥社会功能作用的内容和形式(如实体-形式-生活-虚拟形态的系列),意味着内置本质与现象的矛盾统一体规定⑯,乃至“客观-主观”成为“社会存在-社会意识”基于全部认识运动规律的辩证法的矛盾表现⑰。归根结底,“认识、思维的辩证性质就是由对象或现象的这个运动的辩证性质所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或者反过来说,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也就是辩证法。”[15](3)对象运动(辩证法)的逻辑;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坚持“矛盾表达”作为历史表达统一逻辑表达的认识工具。所谓矛盾表达,要义是矛盾的自我表达;正是矛盾的自我表达规定着矛盾运动的层级,继而规定存在于各个运动层级上的认识。可见,矛盾规定是辩证法的内核规定。存在-思维是对象演历运动的出发点,经由矛盾规定的不断成长和成熟化,在全部领域内确证并实现存在与思维的同一。黑格尔以概念论设定“个别-特殊-普遍(一般)”的事物存在形式,认为个体事物是从概念中产生的,也就产生了“神秘主义的运动转化”⑱。黑格尔最终无法实现矛盾之历史解决(如鼓吹“普遍永恒资本”),决不在于矛盾规定本身,而在于逻辑运动的虚假:黑格尔及其追随者试图用同一的概念运动说明“对象矛盾”,使得“超越资本”被认为是不可能的。可见,正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最终真正阻碍了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三者一致的实现。在当下场域,一些不明真相或别有用心的人,正在利用这个工作不足鼓吹“普世价值观”和“资本中性论”,大量制作并不遗余力地大肆理论炒作逻辑的各种幻象形式,——这是必须引起高度警惕的!

资本即经济决定论,同样可能引起拜物教的知识动议。“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16]一旦确定资本的现象学从而经济决定论II本身以经济决定论I为基础,并由其制约的基本事实,拉法格即着手从事现象学的认识还原工作,他把经济决定论和生产关系现象学相提并论。然则,经济基础显然不同于社会的现实基础,毋宁说,它是阶级关系和经济关系的内在统一;其要求经济形态本身只作为一定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的经济形式的“中介”而存在,换言之,经济基础对于经济关系的决定是迫使经济形态从自身体系中离析出“社会形态的经济形态”与“经济形态的经济形式”,——分别作为经济决定论I和经济决定论II的规定性相对立。以上生成社会经济结构的两重考察视角:直接基于资本I的生产考察和基于资本I向资本II的转化运动的经济考察。显然,两重考察的设置便于将“第一重烛照”(经济烛照)推进为“第二重烛照”(生产烛照),落实阶级规定从生产中来、到经济中去的事实,还原认识真相。从总体上看,这是需要对“直接生产过程”(一定社会形态的特殊经济形态即社会生产形态)予以独立考察的根据和理由;换言之,《资本论》安置经济考察的科学方式是设立了它的考察前提——历史生产考察。《资本论》的目录学参照它而来:直接生产过程→资本的社会再生产过程→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可见,“直接生产过程”是马克思使用的有关历史主体论的特定用语,便于勘察主体的历史身份,确定生产关系类型。横亘于剥削主体论与人民主体论之间的是市民至上的主体论、资本至上的主体论,马克思用劳动价值论串联二者。整体看,这是唯物史观工作路线:市民至上的主体论是对剥削的本能走出,局限于个体意义;资本的历史出现彻底粉碎了市民主体的经济平等幻想,于是,“商品=市民主体论和经济论”意味着商品关系的阶级分封。

图3集中展示《商品》中蕴含的“阶级与拜物教经济学”形成原理。“深层次的阶级生成规定不是以人们之间的交往活动,而是以所有制的实际历史形成为起点的”,“而《资本论》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它的写作背景建基于这样的发展阶段:阶级关系已经全面展开,而直接导致阶级和经济行动的一体化。在这种活动中以至于我们可以说,‘不存在纯粹的经济生产,不存在纯粹的流通(交换),不存在纯粹的分配。所有这些经济现象,都是在社会关系中发生的过程,而这些社会关系,归根到底,——也就是说在它们的外表下面,其实是阶级关系,是对立阶级之间的关系,即阶级斗争的关系。’”[17]它的前提条件当然是唯物史观知识命题,即依据共同体关系分封的生产和权力的阶级分封(始源规定即是劳动二重性I)。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资本论》特定语境中,劳动二重性已经化为有关于自然历史过程含义的特别“讲话方式”(劳动二重性I-劳动二重性II);因而,此处只须重点考察围绕商品生产关系形成的“抽象劳动之建”以及和直接发展这种关系有关并由其延伸的“价值形式之建”和“商品拜物教之建”。

图3 由“商品”而统治的阶级分封机理

生产关系一旦获得了“历史身份”,就始终作为“生产方式的生产关系”,——马克思称这一过程为“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生产一般的对象思维学)的历史运动。可见在马克思看来,商品范畴从“前提”到“产物”的历史发展研究,就是商品生产方式羽化为资本的社会生产方式的过程。依照阶级烛照工作法,《商品》全部内容形成极为独特的“生产关系与阶级关系”复写。这种处理方式透露出的信息是,马克思在对待《资本论》起点线索的技术处置方式上采取:第一,按照遵循经济中介运动的实际情况由“交换关系一般”向“资本主义交换一般”进发,从中揭示经济线索,——这当然是价值形式的直接思想线索和真实起源;第二,在再生产运动中交代“价值一般即阶级一般”,经由权力(结构)系统说明“阶级关系=统治关系的形成”(阶级线索)的事实,为继而说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一般”打下基础;第三,《商品》写作开局(尤其头两节)肩负的任务主要是使阶级分析成为中介——理解中心和讲话中心,将对社会经济线索的揭示转化为对历史生产线索的揭示,从中全面展示权力运动生成的历史过程。一般说来,商品、工厂、资本是上述线索的直接代表,同时“商品”被赋予工作总称,即总合经济线索、阶级线索、历史线索的大写规定的唯物史观科学意义。它突出了“商品之用”(作为瓦解共同体的主体力量的经济规定性),最终建立关于买和卖关系的“阶级分封”的经济特写。由于不了解直接生产过程前置的主体论工作关系,导致一种颠倒性的知识误读:“首先是在整体上将资本分为一般性、特殊性和个别性,然后又在一般性内部再分出一般性、特殊性和个别性。通过这种双重的三分法,马克思一方面将与资本有关的所有问题整合在大的三分法之下,另一方面将资本一般的相关问题整合在小的三分法之下,由此搭建起资本理论的整体框架。”[18]无论资本或经济的社会形态运动本身,每次都是由生产到经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仅适用于生产考察对经济考察的转化以及经济考察内部体系的运动转化,绝对不适用于生产考察本身。然则,资本本质不可能“自我显现”,必须经由“阶级烛照法”(政治经济学批判)达到。由于两重考察均以阶级关系为依托和背景,遂决定了“生产关系-交往关系”历史形式规定和经济形式规定的统一。这也是社会形态的构造——生产关系-交往关系,需要被整体烛照的理由。直接生产过程并不像一些科学工作者所认识的那样,仅仅是直接的生产关系,而不是交换关系,它实际上是对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直接统一的称呼,同时是对生产关系-交往关系从而社会的现实基础(经济用语即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基于历史层面的一个考察工作的限定⑲。故此,除开从中直接剥离出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特殊阶级规定——如“工厂分封”(劳动过程‖价值增殖过程),针对这个术语,马克思还决定将其作为在《资本的生产过程》和《资本的流通过程》之间起连结作用的一个规定⑳。

四、《资本论》经济形态社会理论:由主体论、矛盾论、决定论三者统一引导的自然历史过程

知识是过程的沉淀物,也是被落脚的认识规定,处于定义域内的知识(如数学知识)是绝对的东西、概念的产物。从而,一旦从主体认识上将“决定论”视为真理知识甚至是知识本身(如函数关系),它就下降为纯粹思考工具。当其与历史唯物主义认识论工作联合时,可充作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工具;当其与专注于分析局部和个体现象问题的庸俗知识论工作联合时,便充作表象和假象的讲述工具。然则,“究竟该怎样运用唯物史观原理为经济决定论进行理论辩护?在于客观辩证法与客观逻辑,在于执行政治经济学的前提批判,在于首先从历史中将这些前提理论生产出来;在于认识到,其主张的统治逻辑为历史维度对科学维度转化的产物意义的一项历史知识,其说明历史理论的方式在于将理论前提置于历史过程,以历史产生逻辑的方式予以呈现。”[10]为了彻底破解决定论的谜,必须重新赋予主体论绝对的主导认识的话语权,以此展开与知识论的历史路线斗争。决定论的谜说到底是逻辑上的谜——思维形式单边主义的谜,它源自对“逻辑起点”的知识论思考。

为了避开“知识的谜”和“逻辑的谜”的合流,图3将商品两因素处理为“商品的分封关系”。其显示的商品分封——从商品形式分出两因素——表明:不是商品自己把自己分开,即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峙不是由商品自己主导的,乃是商品形式所蕴含的主体规定使然;最初是市民主体,由价值而剩余价值的历史过程则导致资本作为“异化者”,对这一基本事实予以最终确认。货币和价值规律具有瓦解自然关系(作为“依赖关系的共同体”)的内在趋势,这是就市民主体行动特性而论,瓦解趋势并不代表共同体的彻底离场。决定论是对规律(作为“客观知识”)的表述,而非寻求规律。“发生—矛盾”言主体论,“矛盾—决定”言决定论,只有将两者在规定性上真正联合,才得到唯物史观工作路径的“矛盾论”。由是所谓决定论,既是源自生产史观向阶级史观过渡的工作事实——如对历史动力的认定与描述,又是统治阶级理论意识对实践的工作落实——相应影响主体论对知识论的认识投放方式和认识投放关系。是以全部的问题归结于如何使“封建决定论”(封建的经济基础所由以形成的工作规定)对“资本决定论”(由拉法格讲述的卡尔·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的在社会形态上的转换关系——由图4展示的路径和结构,进一步从认识反映上获得成功。

图4 《资本论》中的“矛盾主体”和“决定论”

只有生产作为总体来考察,才能成功揭示“主体的中心位置”。例如,资本作为进行财产关系统治的主体的作用,就是通过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建立为彼此矛盾的有机整体,作为同一的生产有机体,才消除了经济拜物教的假象对认识的蒙蔽。“只有揭去这层面纱,历史的认识才有可能。因为从拜物教的对象形式得来的这些直接概念,其作用在于使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表现为超历史的本质。所以,认识现象的真正的对象性,认识它的历史性质和它在社会总体中的实际作用,就构成认识的统一不可分的行动。这种统一性为假的科学方法所破坏。”[2]64-65如在持有“历史现象学”观点的人们看来,历史决定论与现象学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的历史唯物主义内涵相同;其对经济关系的本质的理解方式惊人地雷同,都是把“经济决定论”作为经济本质,并且同样都区隔矛盾与决定论,并拒绝将理解的底座直接置放于“阶级矛盾=经济矛盾”的实践命题。正是基于主体论的思考媒介,可以断定:“资本是一种阶级关系,资本是一种不能分割的运动。”“由于阶级关系,货币具有货币资本的形式,生产诸要素具有生产资本的形式,商品具有商品资本的形式。所有这三种资本形式之所以能够存在,都由于有同一的阶级关系。反过来,阶级关系表现在而且只能表现在这些资本形式的统一之中、即这些形式彼此不断的更替中(其次,我们在考察生产资本时,将谈到生产资本的重要,即谈到表现阶级关系的其他资本形式都是由生产资本派生的)。”这意味着,“对于马克思说来,资本的流通既不能是物质技术过程,也不能是法律行为,因为资本不是物的总和,而是一定社会形态的阶级关系的物的表现。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说来,资本的流通是资本的各种形式的更替,也就是阶级关系的物的表现的更替。”由此,“第一卷研究的任务是阐明隐藏在这种运动后面的阶级关系。第二卷研究的任务是阐明那种运动的特点,即表现出阶级关系的资本循环过程的特点。”[19]3-5

只有沿着主体和矛盾的路径线索,才能真正建构认识的总体性,免除笼罩在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现象上的理论迷雾,为认识现实廓清道路。同时,卢卡奇强调:“总体的范畴决不是把它的各个环节归结为无差别的统一性、同一性。只有在这些环节彼此间处于一种动态的辩证的关系,并且能被认为是一个同样动态的和辩证的整体的动态的辩证的环节这层意义上,它们在资本主义生产制度中所具有的表面的独立和自主才是一种假象。”[2]63所以必须看到,《资本论》核心议题是剩余价值:“揭示隐藏在利润后面的剩余价值,是《资本论》第一卷的任务之一;区分剩余价值和利润是第三卷的主要任务之一;全面分析把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的资本流通过程,是第二卷的任务。”[19]12“资本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不仅包含着阶级关系,也包含着建立在劳动作为雇佣劳动而存在的基础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20]然而,为了求解这个历史认识论——统一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社会决定论”,单单靠马克思《资本论》中构造的商品构成式还是不行,至少要扩充范围,把对共同体构成式的考察从主体关系的发生路径上纳入进来。尤其是政治经济学对象对生产力的一般排开,这实际上涉及到了阶级分封的历史构造原理。其在共同体形态上刻画如图5:

生产史观由分封关系开始,——任何A-B表达中的“A”或“B”,均是关系分封的结果。起初是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工艺结合体,——这是物质生产意义的关系分封;之后有阶级意义的共同体分封:生产和权力对立统一的直接生产过程开始形成;继而有图2所展示的对象I-对象II的运动。商品形式由共同体道路而来。《资本论》的起点和哲学的开端规定无涉,相反,是为改造“纯存在的开端”(纯有=纯无的概念始源)、杜绝“物自体”假设以及驱除“恶无限”的演绎主义而来。应基于这个前提探究共同体和商品生产的自然历史过程,整合二者,并确定共同体生产历史形态的阶级公式是“生产(产)+权力(封);显然,它同时是针对一切阶级生产形式或生产方式的唯物史观的科学公式和经济公式。马克思以“商品的两个因素”创造性提出这个公式,赋予阶级生产的劳动二重性历史发生的根据,是把唯物史观始源规定即劳动的关系分封(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结合体)和商品生产的共同体分封的历史前提合而为一了。顺着这个思路,图5展示阶级分封机理的一般由来。据此,有了阶级生产关系的三项基本内涵:(1)所有制或劳动方式;(2)产品分配或交换形式;(3)人们在生产和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其可以视为“商品分封”的历史根据;换言之,商品分封必须视为共同体分封的直接转化形式,是共同体分封在商品形态上的经济实现。这样,“共同体分封→商品分封”意味着对阶级生产历史规定的引出。

图5 阶级分封与权力生产

在此基础上,卡尔·柯尔施强调价值编码和阶级斗争编码可以相互转化。是以一旦将图5和图3结合起来考虑,在《资本论》乃至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中,“交换关系(交往关系)的形式”显得不可或缺。以《资本论》的两个核心指标“资本有机构成(c′)”及“剩余价值率(m′)”来说,前者体现“阶级剥削(关系)”而取决于社会形态的生产方式,后者则直接体现“经济剥削(关系)”而取决于生产的社会关系本身,两者的实现过程均取决于社会交往过程和经济交换关系。吴易风教授试图通过强调“成为社会的经济结构或经济基础的是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而不只是生产关系”,以及令“生产关系=经济关系”的方式,使得政治经济学专司于“经济制度+资源配置”问题研究,所谓:必须坚持“把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放在中心地位”,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反映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本质特征”;以至于在市场经济问题上可以认为,“西方经济学研究的是生产一般的资源配置,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不仅研究资源配置一般,而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历史的、具体的资源配置及其特征。”[21]这样做的问题是忽视了经济形式的批判,或者说是抓住了经济的形式逻辑本身,而放弃了全部经济运动的逻辑。可见,“社会形态——经济基础——经济形态——经济关系——经济形式”意味着在对象运动中形成并全面实现“生产关系-交往关系”社会构成的过程,所落实的形式逻辑既包括经济形式本身,也必然同时指涉政治形式、法律形式与制度、精神、意识及文化的形式等等。首先,定格在研究对象中的“生产方式”是生产史观的特定用语,即作为社会形态自身规定向经济基础的过渡;其次,定格在研究对象中的“生产关系”是阶级史观用语,乃是经济基础(经由经济形态)向经济关系的过渡规定;最后,定格在研究对象中的“交换关系”作为经济史观用语,也同样是经济形态自身向经济形式的过渡,经济关系则是交换关系的直接内容。从而生产关系是“经济形态的阶级关系”,和本身作为经济关系实体的“交换关系”在地位上是不对等的。上述游历运动不在于说明“结构”(逻辑结构或结构形式本身),其实质是揭示经济的社会形态“阶级发生学”的完整规定。因为有了这一规定性,以权力生产支配知识生产的刻画“阶级知识”的机制才望告成;换言之,权力在生产关系的“关系”对象的考察规定中是优先的。也因此在这里,应牢记拉法格的提示:“历史学家和哲学家认为马克思的方法是魔鬼的邪恶产物,正因为它引导马克思去发现了阶级斗争这个历史的强大动力的理论。”[22]

五、价值对象的一和价值形式的统治场论:马克思主义模型性质总探究

综上所论,马克思主义模型的辩证法原像乃在于建立主体论对知识论的内部工作批判关系。这个模型是在理论科学领域发动的建立对范畴的机理解析。唯物辩证法(主体论、规律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模型。自然辩证法、历史辩证法是其体系的自然部分和社会部分的组成,唯物史观是特殊的社会历史工作模型;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知识论,是与主体论契合的知识形式——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工作模型。然则,只有坚持用主体论去掌握知识论的逻辑,才能根本解决社会的知识神秘性问题,驱除知识的过度普适性。例如,劳动二重性不过就是体现在知识外壳下主体论的行动规定性。再以劳动过程为例,既是与唯心主义决裂的唯物主义知识(劳动力、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也是与神秘观决裂的行动主义主体(社会历史的劳动主体——反映劳动者与其生产条件具体分离状况下的生产实践活动)。显然,这是完整的主体规定;前者旨在寻找主体的物质动因和物质根据,后者旨在寻找主体的实践动因和实践根据。《资本论》财产论建构同样也是,财产关系是二重的:既是主体论,也是知识论的规定,内蕴各自内部的路线斗争。而且正是由于历史主体论(客观主义模型)与庸俗知识论(主观主义模型)的路线斗争——如劳动之作为“主体”和商品之作为“知识”的认识论斗争,社会历史的知识图型定格为“阶级论-拜物教”。

同样,正如生产一般不能仅仅视为关于物质生产的一般知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生产一般的知识论”,那样的话,从中失掉了主体论的规定,价值形式也无法等同于交换价值的知识逻辑。所谓主体论,指示沿着主体线索(人的发展及社会身份状况)将“阶级”(阶级的劳动形式的发展和阶级的财产形式的发展)事格化。以此观之,价值和价值形式皆指示“统治之事”,而统治是建立在主体论内部的逻辑事件。知识论必须能动反映主体论,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上极力阻挠这种反映。《资本论》财产论是主体论与知识论的对立统一,又毋宁说成是主体论、阶级论、知识论三者的结合体;在唯物史观纲领下,W=c+v+m既作为“一”、又作为“场”,指示阶级论的特殊中介作用——作为行动与知识的工作本位合一。这是主体模型的作用形式。于是为了防止价值形式被说成是“直接的知识”,在价值和价值形式之间必得插入主体规定,以突出行动本位的在场性。可见,知识形式背后具有深刻的主体内容、阶级内容,而无论具体劳动或抽象劳动都是主体论对知识论的关系。

从工作模型看,马克思主义范畴建立知与行统一性。主体的寻道、阶级的行动、发展的趋势、运动的规律,这些都是行的规定;主体的关系、物质的结构、事物的秩序、对象的联系,这些都是知的规定。知、行相互转化,理论、实践必然统一。c+v+m是知亦是行,以“主体行动”化出“生产关系知识”,以“生产关系知识”化出“主体行动”。其同样蕴含两重斗争规定:行动路线斗争和知识路线斗争;以工资为例,前者揭示出“工资行动”(阶级之镜的主体行动——拜物教之镜的收入幻象),后者揭示出“工资知识”(工资数量决定的价值论——供求论)。正是以“两极分化”为行动和规律,“工资的阶级论”(资本的一项生产关系知识)被烛照;同样,正是以W=c+v+m为主体论规定、相应以W=k+p为阶级知识,在其规定性烛照下,雇佣工资成为“主体论的行动”(劳动力商品即劳动力的买和卖)。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斗争说到底关切马克思主义的知识生产,只有在阶级斗争的场域中才能勘破“工资镜”,找到真正的阶级工资知识——“工资恶”(作为“别人的财产”的劳动力价值和作为“被统治阶级规定”的可变资本)。工资范畴是工资恶、工资镜的合一规定,是辩证法语境中的唯物主义知识,工资供求论则是典型的唯心主义知识。然则,模型需要体现“历史之写”。人类之读(共同体之读)、封建之读、资本之读、国家之读、劳动之读、知识之读,“此政治经济学批判通史‘六读’(亦是六论)无不穿插有哲学之读元素,乃至是哲学的结构之读”,表明“人类处于阶级社会工作区间内,是难以走出哲学的”;尽管如此,“通过‘走出哲学的认识论努力’即客观史的理论范畴,我们仍然可以建立对‘走出神秘’行动的追求。”[23]这同样是知行合一历史模型的力量:在对待工资的问题上,劳动力价值必须是“剥削的一”,而工资形式则作为“价值形式统治的场”。模型的力量要在走出“行动的神秘”;模型必须作为历史行动的思维,传输历史的思维语言。这样就有了“主体性”于知识意义中的在场,所谓: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

《资本论》是以建立关于“历史生死学”的马克思主义行动模型。在指向主体的认识论(历史知识)的生产上,核心要义有二:一是以统治烛照阶级——以主体人的历史行动烘托“事物的关系质”(质的行程),二是以阶级烛照剥削——以阶级行动的客观知识定格“事物的关系量”(量的行程)。两重烛照确立剥削的内部工作关系:由“阶级”到“统治”(见图6)。作为阶级规定,价值是“剥削对象的一”;作为统治规定,价值形式是“阶级统治的场”。价值形式作为“统治场”是对价值对象抽象的一的具体化和程式化;然而,这仅仅是“辩证法的知”(犹如价值形式的知识就是交换价值)。从深层构境看,价值形式的主体行动乃是价值,是言说“阶级本我”意义的主体范畴,落实行动语境的“对象的一”和“对象的表现”。据此而论,价值和价值形式是相互映射的工作关系:一方面,价值借由价值形式表现自身,进行统治场的构筑;另一方面,价值形式推进了价值的历史过程的演化,发展出不同历史类型的价值关系。说到底,价值形式不是纯粹的知识用语,乃是照射价值的社会历史的关系集合——作为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的“有机构成”,如资本有机构成,不过是关于资本价值形式的工作表达。为此,需要明确各种史观的作用区域。

图6 特殊主体逻辑与马克思主义模型工作基础

——《资本的生产过程》对价值形式机理的认识引导作用。价值形式由阶级而来,是主体形式的阶级转化形式。对价值形式而言,《资本论》第一卷要在说明阶级统治关系的形成以及随之产生的拜物教的统治关系和统治形式。价值形式统一于生产形式、流通形式、分配形式。以价值为启航,以后有价值形式对经济生活的全面接管、全盘统治及其系统深化。

——《资本的流通过程》对价值形式的系统形成路径的机制规划。生产剥削——商品形式的统治——进行劳动剥削的资本阶级——价值形式的统治场——量化的社会剥削,这是基于价值形式的剥削的全部历史运动的事实真相。整体看,这也就是《资本论》研究对象逻辑的落成。它从矛盾生成的机理上将W=c+v+m和G-W-P-W'-G'两个行程进行知识和行动的对照,以场的形式揭示生产一般的逻辑学——历史进程与逻辑进程的如何统一和保持相一致。

——《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对“统治场”的景观呈现。价值和价值形式说到底是一和场的关系,是剥削对象之阶级的一与统治的场的关系。伴随生产形式、流通形式、分配形式的量化空间形成,资本剥削完全转化为基于价值形式的统治,和基于主体形式的剥削和统治遥相呼应。阶级分赃的结果是普遍加强对于劳动的社会统治与压迫。由此,对“三位一体的公式”展开批判的寓意在于:第一,指出工资是算法统治的始基;第二,三位一体公式说到底是对工资动态运动的认识掩盖,否认工资是两极化统治的原因和结果;第三,剥削是阶级行动,不是脱离“场”工作形态的知识,不能单纯用数学公式予以表述;第四,价值是幽灵的场,价值形式是场的幽灵形式,必须以阶级性烛照“拜物教版的价值形式”(如供求曲线所表达的意识形态认知系统),扫除新古典价格理论以“科学”名义发布的资产阶级知识幽灵。

进一步,马克思主义知行合一模型(范畴法)是唯物辩证法的落成步骤、工作阶段和内在进程,既用“历史的一”言说,也用“历史的二”言说,落成于“三”的逻辑结构、“四”的发展行程和“五”的系统运行。这表明,马克思主义模型——尤其文科工作模型——贵在贯彻一、二、三、四、五之象数。以实例来说,唯物史观的一即是对象WW(WW′),表征存在与思维同一的对象思维学范畴;唯物史观的二指示矛盾性,表征为ww(AB);三是一的显“象”,唯物史观的三即是ww-JJ-jj(研究对象);四是二的显“象”,唯物史观的四是发展道路或统治规定,具象形式是ww-JJ-jj-WW′(道路);唯物史观的五是唯物辩证法的知行结合之成,即ww-JJ-WW-jj-WW′(系统)。从而,《资本论》落实商品社会“唯物史观”(义理)工作规定的正是唯物辩证法(象数)的“一”(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二”(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三”(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四”(元亨利贞的统治)和“五”(道大逝远反的历史结构和实践形式)。“12345”不过是对统治场的浓缩数理表达,言明阶级化的统治原理和机理套路。这同样是马克思主义模型的基本样态。它以阶级全程在场的历史运动规定,成功抵御拜物教意识形态的“理性选择模型”,将宗法统治沿着历史路径扩展为算法统治的工作原理,形塑“统治一般”。这样就彻底破解了研究对象“结构的谜”。“(A-B)I,II”从呈现模式上看,则是A-B=C‖I-II=C(C为资本范畴)。这是主体对物象知识的反对,对物性统治的反抗;历史成为一“本来”规定,制止了使阶级作为“概念空壳”的资产阶级知识企图。这就有了WW意义的实在性,理论消除现象而然的“单纯存在论”,由此可能全面制止现象学和解释学的以科学名义的领域滥觞。

六、结束语:《资本论》为何遭遇知难的理解困境

《资本论》果真是形式系统么?当然不会是。拜知识论者决未认识到,《资本论》是关于“资本身体学”的大写字母的建构。以艺术结构的第一卷为例证,历史矛盾学和危机是总布局:由主体矛盾引出社会客体矛盾、由主体剥削引出价值剥削,以后再以主体危机的基础引出系统生活的危机,市场危机的“经济拜物教性质”得以全面揭示。由危机之知而危机之行,引出历史主体论——两极分化的工资统治和价值形式统治的资本积累问题,总看这个行程,乃是从“大生死”(资本生死学)到“大危机”(危机病理学)。某种意义上,知难是马克思革命道路研究的最后攻克的“科学堡垒”。起步是主体和工资研究的行难→接续以研究对象的知难→集成于资本研究的知难和工资研究的行难之工作合一,从整体看,这是马克思的“研究三部曲”。《资本论》理论部分落脚于《阶级》,然而寥寥数百字,留下断章!行难→知难,复又知难→行难,最后搁笔在阶级之上。行难具有行动的第一性,知识对决最终取决于行动对决。《资本论》整体布局就实质而论,乃是“阶级知(危机之知)——阶级行(危机之行)”,危机被置放在生死舞台上进行排演。因此,《资本论》开局说到底并非局限于知难问题的解决。

阶级知来自主体行(阶级生成),行难于是装入知难行囊中。马克思研究和叙述的历程——无论行难的求索抑或知难的求解——说到底是对阶级行的一生贯彻。相较而言,工资逻辑是从属危机逻辑(即资本矛盾规定)的“工作嵌入式”。尽管如此,唯物史观的总体语境赋予了主体逻辑的“独立性”,使得工资呈现为“活生生的”价值-价值形式的行动展开,“知”“行”互看的主体范畴遂落成于“阶级-统治-剥削-拜物教”结构。《资本论》之遭遇知识理解难题,在于历史唯心主义的知识恶的读法,在于拜物教的认识无根性——它驱使经济知识成为“非剥削”“非统治”“非阶级”的规定。阶级→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竞争的假象→关于生产过程的分析→三位一体的公式:这是《资本论》终篇对于知难问题的理论解决,通过将k+p重新回炉于c+v+m,价值的知难于是化为资本有机构成的行难问题。

注释:

①党在何种意义上能够成为主体性?首先在于党成为人民主体性的集中化表述,其次,在于建立无产阶级的真正统一。一句话,党=有意识,党的领导消除主体“无意识”状态,使之自觉组织起来;它超越经济意识、个体意识,将主体意识从理论上和实践中提升为阶级意识。党的主体辩证法是确证人民性和斗争性,盖因“如果要建立一种彻底的机会主义理论,一种没有革命的‘进化’理论,没有斗争的‘长入’社会主义的理论,正是必须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中去掉辩证法”。(参见《历史与阶级意识》第53页,商务印书馆2009年出版)党以组织行动保持革命主体的辩证法性质,作为群众的工作方法,于是有这种工作链条:主体革命——主体思维——主体逻辑——主体路线。资本主义的生产计划、组织管理、主体激励与经济控制,只不过是生产方式的表象,通过自然科学方法抽象出的人与物的数量关系,则在于充当对剥削质的关系执行认识掩盖的意识形态功能。“相反,辩证法不顾所有这些孤立的和导致孤立的事实以及局部的体系,坚持整体的具体统一性。它揭露这些现象不过是假象,虽然是由资本主义必然产生出的假象。”(同上,第55页)所以,“人应当意识到自己是社会的存在物,同时是社会历史过程的主体和客体。”(同上,第71-72页)卢卡奇据此形成结论,“只是随着无产阶级的出现才完成了对社会现实的认识。这是由于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为看到社会的整体提供了有用的出发点。只是因为对无产阶级说来彻底认识它的阶级地位是生死攸关的问题;因为只有认识整个社会,才能认识它的阶级地位;因为这种认识是它的行动的必要前提……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只不过是无产阶级的社会历史地位的另一面。在它看来,自我认识和对总体的认识是一致的,因此无产阶级同时既是自己认识的主体,也是自己认识的客体。”(同上,第72页)“如果它不消灭它本身的生活条件,它就不能解放自己。如果它不消灭集中表现在它本身处境中的现代社会的一切违反人性的生活条件,它就不能消灭它本身的生活条件。”(同上,第73页)归根结底,“共产党人同其他无产阶级政党不同的地方只是:一方面,在各国无产者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的不分民族的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同上,第77-78页)

②人民至上是在所有制语境中和阶级至上相对而言的工作用语。在劳动二重性下,无论“封建下的买卖”(如士农工商)抑或“买卖下的封建”(如资本雇佣劳动)的社会结构,都是阶级至上的统治形式。人民至上是主体自觉、组织行动起来意义的工作走出,是对阶级至上的统治结构和统治关系进行社会解构的过程。

③社会主义、共同体、发展、人民、高质量、人类、人民群众、共同富裕、党、国家、中国式现代化……这些报告中所使用的高频词,都是主体性的互文。

④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学科用语——针对历史科学而论,为方便起见,本文采用“自然辩证法+历史辩证法”统称的意义。所谓主体化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工作灵魂和展开路径,是把“革命”主体化、行动化,经由主体的自我改造活动,变成实实在在的主体改造社会的行动(时空一体的经济行动、政治行动、文化行动)。如上指出,其精神指向是革命辩证法,核心规定是主体革命。

⑤所谓存在与思维具有同一规定,寻其认识表达,盖源于此。道(历史)、可道(对象)、非恒道(行动),名(逻辑)、可名(研究对象)、非恒名(知识)。故《道德经》由主体论审查之,在于肯定道,而不是概念本身分无和有;从阴阳(曰“对象合一”)到二重性(曰“对象不二”),道生一、一生二,其真正贯彻对象作为物质与运动统一的规定性。

⑥作为矛盾始源规定的是实践二重性。其起初是这样的辩证法:主体二重性(个别)——对象运动(特殊)——劳动二重性(一般)——生产方式(运动的转化)。由此可以肯定:指示实践二重性的认识范畴乃是“劳动的二重性”。根据这一提示,劳动二重性正是经济的始源规定。这体现在商品体中的劳动的二重性规定是先于经济事物的存在,本身必须作为社会历史的存在运动来规定。

⑦在始源上,劳动二重性的规定来自于实践二重性。其作为辩证法工具,所继承的是实践二重性对实体关系与工具“如何统一”的关切。辩证法针对认识工具而论,乃体现实体关系属性。这导致有机构成必然是劳动二重性原理集中化的知识表达。

⑧或毋宁表达为“劳动二重性I(主体规定)-劳动二重性II(知识规定)”,阶级矛盾由此具象为“元亨利贞之四”,乃至阴阳具现为“四象知识”。有机构成作为知识实现形式,自然是劳动二重性II。劳动二重性之作为“劳动二重性I”,即在于强调它是对A-B进行的主体表达。

⑨《资本论》中,价值的本相(即统治场)是价值形式(或生产价格),资本自身的本相是资本积累,剩余价值的本相是利润一般。经由本相的规定设置,马克思有效完成对于事物表象的、虚假的形态的隔离,使人们对事物本身性质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免于它们的干扰。

⑩生产方式的唯物史观范畴导致任何本体论意义的“崇拜论”“至上论”的工作取消。

⑪马克思的成功有时连他本人也难以觉察,是因为马克思在使生产方式成为“历史实现了的世界观”的同时,也设法使它成为辩证法的各种“分析形式”。客观而论,正是借由这些分析的形式,《资本论》在结构上获得其他同类作品所难以媲美的优势,并远远超出作品所处时代的学术水准。马克思没有觉察到成功的理由也许在于:他将这些形式看作是“客观的存在”,并从未刻意回避它。《资本论》由此获得真正的成功!因为这种成功,《资本论》连同马克思所持有的为人类解放而奋斗的思想必定一起成为关于人类思维方式最杰出之理论表达。

⑫拉法格的工作彰显了对阶级关系的第一重烛照规定:经济形态的烛照。但以后,人们试图混同经济基础和经济关系,把资本I决定资本II的“经济基础意义的决定论”(经济决定论I)同直接的现象学语境的“经济关系意义的决定论”(经济决定论II)混淆起来。“恩格斯批评”即是个明证。泛经济主义所利用者正是“经济的形而上学”。一旦离开以社会形态为生长根基和理论根据的经济基础工作概念,经济决定论就会被孤立化解读为“庸俗经济关系决定论”。这种庸俗经济论的实质是拒绝革命,如GDP工作主义。从中可以看到,经济决定论I针对的是“资本恶(阶级恶)”规定,而经济决定论II则不是。由此,“恩格斯批评”针对的是“经济的线性归因论”,因为社会问题尤其社会的发展问题及其上层建筑的动因难以归因,所谓简约化或约定主义往往体现阶级意识形态的“理性狡黠”。然恩格斯“历史的平行四边形法则”着墨重点不在于决定论工作范畴本身,委实指向社会生产形态的历史实现形式。依照这些线索,有必要指认拉法格的经济决定论即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决定论”。尽管拉法格本人未作过多说明,而根据他运用经济决定论的内容特点和表述特征,路线确实是经济决定论I(社会客观批判)→经济决定论II(社会主观批判)。从批判路径看,这是完整规定的“资本的阶级恶”概念。

⑬须知,“唯物主义历史观不是‘历史哲学’,不是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特殊科学,不是实证科学所提供的具体科学知识,而是对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参见《论马克思恩格斯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总体性——兼谈辩证法、世界观和历史观的逻辑关系》,载于《哲学研究》2022年第2期)

⑭共同体的解析式是“社会-主体”。然则,“共同体-商品”的人类主体对象是个全程规定。演历运动环节包括:(1)天人合一;(2)阴阳辩证法;(3)劳动过程;(4)主客二分。《资本论》的劳动过程理论初步完成对其工作鸟瞰,所谓:“以劳动过程的辩证法发展为经线,构建‘天人合一’结构体式,寻求矛盾规定性的‘通变’”,“复以劳动过程和经济形式的结合为纬线,形成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全域展开”,乃至于“价值形式、资本主义协作(形式)、资本运动结构(形式)、生产价格形式以及资本认识形式应当视为劳动过程作为‘辩证法规律’(范畴)的不同运用,它们从主体行动和物质关系两方面……实现了主体辩证法和客体辩证法之间‘积极的对话’。”(参见《〈资本论〉与天人合一——关于劳动过程通史研究的若干问题》,载于《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

⑮应当看到,唯物史观范畴作为劳动二重性的运动转化形式,体现的是“个别运动对一般运动”的发展上升关系。生产方式定格“共同体-商品”对象的运动根据:生产力(主体关系的质)——生产关系(主体关系的量)——阶级(主体关系的度);度在这里是“事物格”,如阶级事格。相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而言,《资本论》提出的资本积累概念即是资本家阶级的“度”。可见,所谓阶级是“度”,原本指示阶级生产方式的质和量统一。阶级是最高意义的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⑯这是源自实践-理论模式的认识矛盾。其表明:之所以事物本原形态直接根植于本质与现象的矛盾,在于本相和“反本质的现象”“非本质的现象”“假本质的现象”诸种形态之间乃是排斥的关系,又在于本质乃是唯一的现“象”者;然则所谓形态学,在实质上,即本质和现象的矛盾学(规定)。

⑰图1中,如上指出,这种矛盾表现亦可写成“客观(本质)-主观(现象)”。由于本质和现象的矛盾恰恰构成实践和理论之间矛盾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间矛盾的中介,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认识矛盾之普遍规定,即社会内容和思想形式之间的矛盾。

⑱以“有限-恶无限-真无限”辩证法知的原理为例,其之所以虚假,在于逃避矛盾规定的历史道路有限关系的运动前提。其实,这只是统治的行动原理表达:由科学解析式规定矛盾工作类型,继而进行矛盾表达,最后落实矛盾形态学。矛盾是暂时的有限的规定,——这是指示矛盾“质”之建构状况;“恶趋势”指示矛盾在系统内普遍发展的趋势(故恶无限实则言矛盾“量的发展状况”),“真趋势”指示矛盾的无限发展趋势(故真无限实则言矛盾的“度”)。根据这个工作态势,所谓矛盾消亡过程,指示矛盾之历史转化关系,系为运动转化之建构状况。

⑲须知,直接生产过程和社会再生产过程共有相同的一套结构(即生产关系-交往关系),无论直接生产或再生产过程,都体现“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结构”。这不是什么“生产方式决定论”,而是“生产力决定论”和“经济决定论”的具体实现过程。

⑳根据马克思最初的打算,“第六章《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应当是“《资本论》第一卷”第一册最后一章的内容,这样能够实现第一册本身(《资本的生产过程》)和第二册(《资本的流通过程》)合卷出版的设计要求。这是马克思试图从资本直接生产过程“结果”上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作出探索,如上指出,是实现社会生产形态向社会生产形态基础上的经济形式分析的过渡。因此,《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以总结性的笔调集中探究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资本主义生产是剩余价值的生产”;第二,“资本主义生产是使这个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特殊资本主义特征的整个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除此之外,“商品作为资本的产物,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产物”这一规定性必须作为向第二册即“资本的流通过程”论述的过渡,马克思在这里特别地强调:“商品,作为资产阶级财富的元素形式,曾经是我们的出发点,是资本产生的前提。另一方面,商品现在表现为资本的产物。”(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423页,人民出版社2009年出版)然则,“马克思言简意赅地提出:《第六章》要阐明的核心问题,就是从作为‘出发点商品’到作为‘结果’的‘孕育着剩余价值的商品’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内在规定性;《第六章》要阐明的基本问题,就是资本的生产过程向资本的流通过程过渡的‘中介’关系。”(参见《商品范畴作为〈资本论〉始基范畴的整体阐释及其意义——马克思〈第六章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手稿研究》,载于《经济学家》201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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