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企业领办型合作社提升了农民收入吗?
——来自欠发达地区的经验证据

2023-01-09 12:00谭宇航
生产力研究 2022年10期
关键词:领办总收入位数

谭宇航,史 琼,2

(1.贵州大学 经济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2.贵州省农业科学院 现代农业发展研究所,贵州 贵阳 550025)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大部署,其中“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小农经济是富不起来的”,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才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事业冲破瓶颈的解决之道。近年来,以合作社为代表的利益联结组织[1]、以村集体为基础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2]等逐渐成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桥梁。大量研究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通过整合生产要素[3]、优化资源配置[4]、降低交易成本[5-6]、建立独特的内部治理机制[7]、构建紧密的农社关系[8]等方式促进农户增收。截至2022 年,我国农民合作社数量超过220 万家,成为衔接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载体[9]。

同时,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主体日趋丰富多样,主要包括大户、村干部、企业、政府等[10-11]。相较于其他领办主体,企业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主要集中在资本[12]、人才[13]、技术[14]、管理[15]等方面。企业领办型合作社已经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现象[16],是现阶段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组织形式。学术界现有对于企业领办型合作社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存在意义和存在优势等方面,缺乏对于农户加入企业领办型合作社的增收机制、效应等方面的研究。基于此,本文使用欠发达地区贵州省5 市10 县的入户调研数据,实证分析农户参加企业领办型合作社带来的收入效应,探究企业领办型合作社的增收机制,进一步丰富企业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理论以及形成对应的政策建议。

二、理论分析

根据农村经济相关理论,农户收入分为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大类。因此,企业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户的增收效应可从对农户四类收入的作用来解释(见图1)。

图1 企业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增收机制图

(一)对农户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影响

规模化组织化的农业经营有利于乡村产业的发展,同时具有经济外部性:企业领办型合作社拥有更加专业的农业生产技术,配备专业的农业知识人才,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得以“双提升”,有利于区域特色产业和特色品牌的打造。无论是通过合作社“返租倒包”形式重新获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户,还是一直选择家庭经营土地的农户,都能够通过合作社带领乡村发展的溢出效应增加其经营性收入。

(二)对农户工资性收入的影响

企业领办型合作社通过与村民签订劳务合同的方式形成利益联结,将农村劳动力留在村庄中,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本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对企业来说,本地村民更加熟悉土壤条件、气候等影响农业生产的自然因素,同时拥有比较成熟的种植技能,属于高性价比的劳动力投入,有利于保障合作社农产品的产出。对农户来说,与合作社形成劳务关系,进入合作社就业,能够获得合作社发放的工资,增加了其工资性收入。

(三)对农户财产性收入的影响

除务工这种利益联结方式外,农民与企业领办型合作社更多的联结方式是通过土地流转。农户以土地出租或土地入股等形式与合作社签订合同后,将土地出租给合作社经营的农户每年能够固定得到土地租金,以土地入股合作社的农户还能根据合作社的经营情况获得利润分红,增加了农户的财产性收入。

(四)对农户转移性收入的影响

首先,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主要委托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企业领办型合作社作为助农惠农的经济组织,拥有更多的农业专业人才,更集中连片的土地资源,获得国家项目资金补助后,能够创造出更大的价值财富,将做大的“蛋糕”分到有需要的农户手里,增加其转移性收入,让农户能够真真切切体会到国家政策的倾斜。其次,企业领办型合作社作为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连接纽带,能够引领更多社会力量通过捐赠等形式对部分极困难农户提供点对点爱心帮助,从而增加这类农户的转移性收入,提升了农户的获得感幸福感。

企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户四大类收入都有一定程度上的促进作用,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说:加入企业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提升农民收入。

三、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一)数据来源

为了深入探索企业引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农民收入的影响,2021 年6 月至2022 年5 月,贵州大学经济学院硕博研究生和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的研究人员在贵州省多个市县进行了合作社实地调查。区域选取遵义市、毕节市等共5 市10 县,具有一定的覆盖性和代表性。此次调研采用的是配额抽样方法,选择具有企业引领型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的乡村,随机选取村里农户作为调研对象,共发放问卷520 份,回收问卷共500 份,问卷回收率达到96.15%。对出现明显错误、相关内容重复及与本文研究主题不符等问卷进行作废处理,最终获得有效问卷495 份,问卷有效率达到99.00%。

(二)模型构建

为了考察加入企业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户的增收效应,本文设定如下计量模型:

其中,yi表示第i 个农户的家庭年总收入。核心解释变量为虚拟变量Di,Di=1 表示农户加入合作社,Di=0 表示农户未加入合作社。Xi是一系列控制变量,包括户主个人特征和家庭特征变量等,μi是不可观测的误差项。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选取农户是否参加合作社作为解释变量,导致模型可能会存在除遗漏变量等之外的自选择问题。因为农户是否参与合作社本身是人为选择的过程,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等多种因素都会对农户选择是否参加合作社产生间接影响,从而导致农户家庭年总收入的差异一部分来自于农户是否参加合作社,另一部分则可能源于两组农户自身的差异,从而导致估计结果产生偏误。

(三)实证方法

1.分位数回归。若只采用普通最小二乘估计(OLS)进行回归,一方面只能得到农民参与合作社对农民增收的条件期望影响,另一方面估计结果易受极端值的影响导致出现偏误。分位数回归不易受极端值影响,相较于古典的“均值回归”更具稳健性与实用性。基于此,本文采用Koenker 和Bassett(1978)[17]提出的分位数回归模型,在把握参加合作社对于农户家庭年总收入的条件期望影响的基础上,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进行异质性分析。

假设条件分布y|x 的总体q 分位数yq(x)是x 的线性函数,即:

其中,yq被称为“q 分位数回归系数”,其估计量γ^可以由以下最小化问题来定义:

式(2)中,q 是估计时设定的分位数值,本文设定20%、50%和80%这3 个具有代表性的分位点,分别代表低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随着农户收入的提高,表示农户的自身发展能力越强。

2.倾向得分匹配法。由于模型可能存在自选择问题,本文拟采用倾向得分匹配(PSM)进行估计。该方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找寻特征相似的控制组(不加入合作社的农户),使其能够模拟处理组(加入合作社的农户)的“反事实”状态,从而对比分析农户在参加和不参加合作社两种对立情形下的收入贫困减缓效果差异。该方法既不要求解释变量严格外生,也不需要事先假定函数形式、参数约束和随机扰动项分布[18],能有效解决自选择偏误引起的误差和内生性问题。PSM 计算平均处理效应的步骤如下:(1)将影响农户选择加入合作社和农户家庭年总收入的相关变量纳入匹配变量中来。(2)使用Logit 模型估计出农户是否加入合作社的条件概率,即倾向得分,并检验匹配结果是否通过平衡性检验以及匹配后处理组与对照组的拟合程度是否更优。(3)使用倾向得分值进行最近邻匹配、半径匹配和核匹配,计算得到农户加入合作社的平均处理效应。

假定Y1i为处理组的农户家庭年总收入,Y0i为对照组的农户家庭年总收入,Di表示处理变量,则参加合作社对农户家庭年总收入的因果影响,即农户加入合作社的平均处理效应(ATT)可表示为:

(四)变量描述

本文研究企业领办型合作社对于农户的增收效应,被解释变量为农户的家庭年总收入,核心解释变量为农户是否参加企业领办型合作社。基于现有文献研究和调研地实际情况,控制变量从农户个人特征、农户家庭基本特征、农户家庭禀赋特征等层面选取了户主年龄、受教育年限、性别等9 个变量。调研结果显示,参加企业领办型合作社的农户有150 户,占样本总量的30.30%,一定程度上说明农户未来加入合作社的潜力较大。变量选取情况及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 所示。

表1 变量选取及描述性统计

从表1 可以看出,参加合作社的家庭,家庭年总收入对数均值为10.867,比没有参加合作社的家庭高0.410,均值T 检验结果初步表明,农户参加合作社对于农户家庭增收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同时样本农户在户主性别、是否建档立卡、离最近市场距离等指标上都表现出显著差异,一定程度上说明农户参与合作社的行为存在自选择问题,若忽视该问题,将会导致估计结果有偏。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分位数回归结果

考察企业领办型合作社对农户的增收效应,先用OLS 总体回归,然后用分位数回归进一步考察合作社对不同收入水平下的农户家庭总收入影响的异质性。表2 同时给出了OLS 基准回归估计结果和具有代表性分位点的结果。

表2 分位数回归结果

OLS 结果显示,参加合作社对农户家庭年总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表明参加合作社可以给农户带来52.04%(exp(0.419)-1)的收入回报。同时,

户主年龄对家庭年总收入的影响是显著负向的,而户主受教育年限和所拥有的土地面积对家庭年总收入的影响是显著正向的。分位数回归结果显示,随着家庭年总收入分位数的增加,是否参加合作社的分位数系数都为正且呈现出逐渐递减的趋势。说明加入合作社能够增加农民的家庭总收入,但在不同家庭收入水平上,农户是否参加合作社对于农户家庭总收入的影响存在差异。企业领办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家庭年总收入处于低、中收入水平农户的增收效应明显,对家庭总收入处于高水平农户的作用并不明显。对于中低收入水平的农户而言,一方面由于家庭的自身发展实力不足,缺乏资金、技术、人才等进行农业生产,导致土地撂荒率上升或者利用率低下,低水平的家庭分散经营造成农业生产效率不高,家庭增收面临困难。这部分农户通过各种形式与合作社进行利益联结,能够有效解决其在资金、技术、就业等方面的困难,从而使得农户在短期内突破发展瓶颈,家庭总收入明显增加;另一方面,农户原本的家庭年总收入基数小,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易收获明显效果。而对于高收入水平的农户而言,由于家庭的原本收入较高,明显的增收比较困难,且农户家庭自身已经拥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外界力量的注入对其作用可能微乎其微。因此,是否加入合作社对于这部分农户的作用并不明显。

(二)倾向得分匹配

1.倾向得分匹配结果。本文研究参与企业领办型合作社对农户家庭收入的影响,计算参与合作社的平均处理效应(ATT)首先选取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年限、户主性别、家庭农业劳动力数量、家里是否有村干部、是否建档立卡、土地面积、生产性资产支出对数、离最近市场的距离对数等变量进行Logit回归,得出倾向得分的估计值。其次,分别进行一对四倾向得分近邻匹配、半径为0.01 的半径匹配和核匹配,表3 汇报了匹配结果。

表3 倾向评分匹配ATT 结果

近邻匹配结果显示,参加合作社的平均处理效应为49.6%,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加入合作社农户的家庭年总收入比没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显著高64.21%(exp(0.496)-1)。同时,半径匹配和核匹配的估计结果与最近邻匹配的估计结果存在较小差异,但是三者之间的处理效应的方向和趋势是一致的,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估计结果的稳健性。综上,倾向得分匹配回归结果说明合作社对于农户的家庭年总收入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平均增收61.66%(exp(0.480)-1),企业领办型合作社的增收效果明显。

2.平衡性检验。首先,本文对倾向得分匹配中处理组和对照组两组样本间的平衡性问题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见表4)显示匹配后所有变量的标准化偏差的绝对值均小于10%,表明所有变量经过匹配后,其偏差都有所减少,匹配结果较好地满足了平衡性要求。

表4 平衡检验结果

同时,匹配前后处理组和对照组的拟合情况(见图2)也说明匹配后处理组和对照组的拟合程度比匹配前更优。

图2 匹配前后倾向得分值拟合情况图

五、稳健性检验

本文被解释变量反映农户的家庭收入,除了用家庭年总收入作为反映指标外,还可以将家庭总人口纳入进来,使用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OLS 回归、分位数回归以及倾向得分匹配结果如表5、表6 所示。第一,OLS 估计结果显示,参加合作社对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参加合作社可以给农户带来43.62%(exp(0.362)-1)的收入回报。第二,随着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分位数的增加,分位数回归结果同样说明参加合作社的回归系数呈现出逐渐递减的趋势,且参加合作社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处于中低水平的农户具有显著作用,对高水平农户家庭的作用不显著。第三,PSM 结果(见表6)三种匹配方法结果相似,都说明加入合作社对于农户的家庭年总收入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平均增收45.35%(exp(0.374)-1)。综上,本文的实证结果具有稳健性。

表5 分位数回归结果

表6 倾向得分匹配结果

六、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文利用贵州省5 市10 县的调研数据作为样本,通过OLS 回归、分位数回归、倾向得分匹配等方法实证检验了企业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增收效应,得出以下结论:(1)企业领办型合作社能够促进农户收入增加。OLS 结果显示,参加合作社对农户家庭年总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参加合作社可以给农户带来收入回报。同时考虑农户“自选择”问题对回归的影响,倾向得分匹配(PSM)的实证结果表明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比没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拥有更高的收入,合作社对于农户的家庭年总收入具有显著正向作用。(2)企业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中低收入水平农户的增收效应显著,对于高收入水平农户的作用不明显。本文利用20%、50%、80%三个分位点分别代表低、中、高三种收入水平的农户,分位数回归结果显示随着家庭年总收入分位数的增加,是否参加合作社的分位数系数都为正且呈现出逐渐递减的趋势。合作社对于家庭年总收入处于低、中收入水平农户的增收效应明显,对家庭总收入处于高水平农户的作用并不明显。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增收,本文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政府层面需要加大对企业领办型合作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是加强农业企业领办合作社动力的根本途径,也是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必然要求。二是企业层面需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进一步带动更多的涉农企业加入领办合作社的队伍,进一步增加企业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同时加强合作社之间的联动,逐步形成乡村产业集群,真正做到助农惠农,早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是农户层面需要激发强大的内生发展动力,增加农户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调研显示,现阶段加入企业领办型合作社的农户数量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更多的农户与合作社形成利益联结,有利于分散农户家庭经营的风险,保证更多农户的持续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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