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2023-01-14 13:16卫毅慧
山西化工 2022年4期
关键词:总量污染物环境保护

卫毅慧

(长治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长治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山西 长治 04600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现代化程度的加深,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是工业、农业等生产生活所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质逐渐上升,引起了环境污染问题[1]。对污染物总量进行控制主要是根据地区生态环境的承载力,结合当地的生产生活所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把污染物总量控制在合理的区间范围之内,并对被破坏的环境进行及时的修复,防止社会生活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降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污染物总量控制是在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更高水平社会生产的必要条件,对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1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重要性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数量也经历了较大的涨幅,环境污染在一段时间困扰着经济社会发展,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动力。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提升,人们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经济社会的发展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需要按照新发展理念,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生产生活方式,对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进行严格有效的控制。我国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上的政策也是在不断地调整完善,“九五”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12 个,“十五”缩减到6 个,“十一五”总量控制到2 个,到“十三五”期间4 个,“十四五”期间保持4 个,但指标内容进行了调整,污染物总量控制符合我国环境保护需求。对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分析有利于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精准性,对治理环境污染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弄清楚污染物的种类和来源,从而对症下药,降低环境保护和环境执法的成本,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同时,促进生产方式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变。因此,加强对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分析,是未来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环境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2 当前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污染物数据采集技术有待更新

随着社会生产复杂程度的上升,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数量也较之前复杂度提升,在污染物数据采集和监测环境,主要是针对工业生产企业进行监测和采集,忽略了对城市环境和农业生产污染物排放数据的收集,从而造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不理想,个别地区对燃煤所产生的SiO2缺乏有效的监测手段。此外,受到环境温度、湿度、地质环境、季节等因素的影响,在对污染物监测时,由于技术手段的限制,对污染物种类和总量无法进行精确的监测,监测的精准度不足。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的落后会造成监测数据真实性受到影响,不利于对区域内污染物排放综合治理措施的实行。除技术因素之外,目前所有的污染物排放指标数据收集都归口生态环境部门,由于不同地区财政状况的限制,生态环境部门的在监测技术水平和设备的先进程度上存在存在较大的差异,工作人员的培训程度和技术能力也存在较大的差别,因此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对技术设备的操作不规范,污染物采样点位设置不合理,污染物采样的频率和方法错误,以及污染物采样后样品保存方法不正确等种种问题,造成污染物排放采集数据误差较大,从而影响到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制度制定,降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科学性。

2.2 环境保护执法存在问题

环保保护执法对污染物排放有着显著的控制作用,但在环境保护执法上还存在不少的问题[2]。一是环境保护执法力度较弱,还未形成强有力的执法问责体系,造成污染物总量的控制不理想,执法队伍的责任不明确,执法经费短缺,影响到了环境保护执法效果。二是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对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在地区招商引资上对污染物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在政措施上采取了放松的政策,为了获取跟多的经济效益,在环境保护执法上有所松懈,给高污染生产行为开绿灯,虽然在短期内有利于经济指标的上升,但从更加长远的角度来看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三是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不严格。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对生产主体执法期间,碍于人情世故或者利益往来,造成执法不规范,甚至选择性执法的现象,影响了环境保护执法的效能。

2.3 污染物排放监测考核手段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在地区污染物排放计划方案确定之后,需要根据目标开展相应的分解、落实和考核等工作,环境监测的复杂程度和工作任务艰巨。在实际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和考核工作中,受制于监测技术的落后和监测手段中产生的误差,给污染物排放考核执法等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工业生产或者社会活动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环境执法和考核是以监测数据为依据,监测数据受到人为操作或者环境因素影响后出现误差,导致污染物的排放考核不合理。在华北地区空气污染物集中在PM2.5和PM10,而在南方地区还有O3污染存在,统一考核标准绝非易事。除此之外,部分地区在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基础上,环境保护部门在对总量目标控制的基础上,对目标控制进行拆分,在分目标的制定过程中削减指标体系,使得污染物排放的总体控制弱化。例如,在部分地区由于监测手段不精准,污染物排放总体控制规划出现偏差,对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指标设置不科学,造成主要污染物指标排放在合理范围之内,但由于其他种类污染物的存在,污染物总体排放的数量超过了规定数值。

2.4 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起步较晚

在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面,以水生态环境污染物排放研究为例,我国在水生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研究领域的路线相对来说比较曲折,从总量控制上显示,在总量控制上经历了由污染物浓度控制,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衔接,目标总量控制的过程,在水生态浓度总量控制方面相关研究难以转化为实际政策措施。从排放许可上来看,水生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真正落实到环境保护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截止到当前的政策环境当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政策依据还停留在企业的片法标准和环评允许的排放范围之内。在对环境污染物的总量控制上对环境监测技术的依赖性比较大,但受制于环境监测技术能力,在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人员上存在不足,同时由于缺乏对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系统化研究,造成相应的理论支撑不足,环境监管部门无法对污染物总量排放进行有效的监控。此外,在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限制规范上,如何进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兼顾各方利益,做到公平合理,确保以最小的社会发展成本获得最大的生态环境受益,在这方面虽然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实际的经验,但在落实到实际操作上,还缺乏标准规范的制度支撑。

3 提升环境保护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路径措施

3.1 构建科学的环境监测系统

通过运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对地区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质进行实时监测,探索构建区域环境保护监测平台,对区域内的环境污染物进行系统化监测,并构建环境监测数据库,对监测到的污染物成分和浓度进行跟踪分析,科学判断地区内污染物排放情况,为总量控制提供科学的依据。由于污染物的排放成分比较复杂,要想完成总量控制必须对污染物的成分进行详细的甄别,这就需要建立精确的污染物探测技术仪器,对污染物进行精准科学探测,系统分析出污染物的种类,以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充分利用好环境监测系统,首先,可以对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对污染物排放主体形成震慑,从而倒逼污染排放主体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其次,精准科学的污染物监测数据可以成为环境保护执法的依据,环境执法部门可以根据监测到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对污染物主体进行相应的处罚,从而降低执法成本。需要注意的是,要对环境监测技术手段及时更新,做好监测人员的培训,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为制定出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奠定基础。最后,要通过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网络建设,及时掌握行业和地区的污染物排放动态变化,制定相应的污染物排放登记办法,强化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申报登记,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污染物总量的监测,安装实时监测系统,并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3.2 健全污染物排放相关法律法规

健全完善污染物排放相关的法律法规是确保环境保护成果的基础条件。环境保护执法需要有健全完善的法律作为支撑,法律法规缺乏则会造成污染物排放难以得到有效的治理[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较以往发生了较大的转变,污染物总量控制需要转变过去对单一排放源或者污染物的控制理念,制定出更加符合当前环保要求的制度规定。要想提升环境保护的针对性,需要根据当前污染物排放的现状对法律法规进行及时的更新和完善,对污染物排放指标,排放处罚和排放标准进行及时修订更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科学应对在污染物排放上产生的法律问题,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要想在总量控制上实行严格的管理,确保总量不超过预定的数值,必须加强对污染物排放源头的法律限制,缺少法律法规的约束,那么污染物总量控制就会难以实现。在完善法律中,促进污染物控制由浓度转型总量,建立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对污染物排放组织和企业形成法律约束,提高污染的成本,对超排漏排的违法企业实行严厉的处罚,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4]。同时,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在污染物排放法律政策和法规建设上,要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及时进行适应性修订,或根据地方的环境特征和发展需求,环境保护法律的框架内,制定适应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需求的地方条例,出台与环境保护法规相配涛的政治制度规范。

3.3 加强环境保护执法

环境保护执法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环境污染的一道重要防线。在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上,需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之下,推动行业和地区污染物排放数量总体可控,从以往的主要依靠环保执法人员的行政手段执法转变为依靠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有效执法,促进依法治国的理念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落地落实。首先,要对环境保护的执法力量进行有效的整合,从经费来源,人员组成和执法技术等方面入手,加强对环境保护执法队伍专业化的建设,对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的职责范围进行明确定位,建立完善权责清单,机构编制清单,确保区域内污染物的排放得到有效的控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污染物排放加强执法检查,针对重点污染物,集中执法力量进行重点监测,运用好技术监测手段,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标准造成总量上升,及时进行环境保护执法。其次,加强对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构建更大范围的执法保护队伍,在环保部门承担环保执法的基础上,构建基层环境保护执力量,把环境保护执法的权限向乡镇下放,建立完善的基层环境保护执法权力清单,落实好属地管理的责任,确保污染物排放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最后,环境保护执法人员要加强对《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学习,强化自身的法律知识基础,在环境保护执法中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处罚,提高执法的精确性,减少以罚代管现象的发生。

3.4 构建污染物总量控制市场机制

对区域内污染物总量进行控制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在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中,让市场参与其中,落实好生产主体的责任,共同降低污染物总量的排放。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到环境保护领域,运用好招投标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突破政策体系的限制,避免在环境保护执法中形成利益集团。建立环境保护评估咨询制度,推动排污生产主体主动承担环境污染责任,在区域发展的主导产业当中集中开展污染治理工作,对生产过程进行环保技术改造,降低生产主体的成本,减轻生产主体的负担,在减少污染物总量排放中,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探索构建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污染物交易规则,注重兼顾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对存在高耗能、高污染的地区或者生产主体,可以向环境保护压力较小,生产清洁度较高的地区或者生产主体购买排放指标,在更大范围内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总量。在当前的污染物排放交易中,由于政府部门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有着严格的数量控制,且激励机制缺失,一些污染物排放数量较多的企业不注重通过更新环保设备,只注重如何达到排放标准,在如何削减排放污染物数量上积极性不高,由于排放总量的限制,一些新建项目缺乏排放指标造成投产受阻。因此,在适当情况下可以允许企业对合法范围内的污染物排放数量进行交易,

4 结语

综上所述,污染物总量的控制对转变生产方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降低社会生产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需要对污染物的来源和组成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提升对污染物的监测水平,在污染物控制上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要加强对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根据污染物监测数据,开展针对性执法,及时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净化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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