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路径构建及经济效应 预测:以RCEP为基础

2023-01-17 06:21魏景赋阴艺轩
国际商务研究 2023年1期
关键词:亚太地区亚太成员国

魏景赋 阴艺轩

(上海理工大学,上海 200093)

一、文献综述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由一系列自由贸易协定和政府间的经济合作机制构成,主要包括亚太经合组织(APEC)、《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21世纪初,具有组织性、排他性的TPP和RCEP两个大型泛区域提案的生成标志着亚太区域内以APEC开放区域主义为主的“非机制一体化”模式向“机制一体化”模式转变(Solis and Wilson, 2017)。虽然APEC也提出了以常态化为目标的机制性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来实现亚太地区“广泛、高质量、成型、致力于‘下一代’的贸易和投资”,但由于FTAAP停滞不前,且TPP已改组为由日本主导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事实上呈现RCEP与CPTPP“双轨并行”主导的趋势。除了一体化模式的转变外,相关理论研究还围绕RCEP和CPTPP间的关系以及国家主权(He,2018)展开研究。

由于当前亚太地区并没有一个统一公认的经济合作机制,因此对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证研究主要围绕RCEP、TPP或者CPTPP进行,学术界较多使用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模型)对上述贸易协定的经济效应进行模拟预测与对比,以期能对当前亚太经济一体化格局做出更准确的判断。Gilbert等(2018)对TPP的研究较有影响,他基于关税削减及关税配额扩展对TPP的经济效应进行了模拟,结果显示:TPP实施虽然能为成员国带来正面效应,但是对非成员国的损害也是必然的。对于美国退出后重新组建的CPTPP,李春顶等(2020)通过构建对比情景发现,相对于TPP,CPTPP成员国获得的经济效应变小,身处局外的中国经济利益不仅不受损害,GDP、进出口贸易、就业、社会福利反而会因此小幅增长。在对RCEP的研究中,Ahmed等(2020)模拟了完全取消关税对RCEP成员国经济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RCEP成员国在进出口贸易、福利水平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但在其他方面的正负影响确有显著差异,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的GDP、贸易条件会得到改善,而东盟则可能出现GDP收缩、贸易条件恶化的现象。在此基础上,李新兴等(2020)进一步考虑印度因素的影响,发现印度加入RCEP能使所有成员国的经济收益增长,但印度要面临产业冲击、贸易赤字等问题。在RCEP与TPP或CPTPP的比较研究中,张裕仁和郑学党(2017)、吕越和李启航(2018)发现:关税削减力度相同时,RCEP的经济效应比TPP大;由于TPP可能对非成员国经济产生负面冲击,中国在仅有RCEP成立时的经济效应要大于TPP和RCEP同时成立时的经济效应;中国同时加入RCEP和TPP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除关税削减外,张珺和展金永(2018)增加了对非关税壁垒削减的考量,研究发现:RCEP和CPTPP非关税壁垒的削减更能促进其成员国GDP、社会福利、贸易额增加和贸易条件改善。

从已有文献来看,目前对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仍限于RCEP、TPP或CPTPP覆盖的一体化范围,没有在当前已有自贸协定的基础上对亚太地区未来更高水平、更大范围的经济一体化建设进行展望性研究分析。李春顶等(2018)认为,由于RCEP在福利和贸易上可惠及大多数国家,必然会吸引更多国家加入,故应成为中国构建自由贸易区网络的重点。由此可见,当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大体相同时,RCEP比CPTPP的经济效应更大。此外,RCEP的制度保障更能为亚太地区提供更加稳定、可预期的经济发展环境,符合生产网络在后疫情时代从“效率”向“以安全为前提的效率”转变的需要(平力群,2020)。因此,本文将以RCEP为基础探索亚太地区实现经济一体化的可行路径,参照RCEP贸易壁垒削减情况对更大范围的自由贸易区建设进行关税及非关税削减设定,运用静态GTAP模型模拟各个一体化阶段产生的宏观经济效应及产业经济效应,并根据模拟结果对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和中国参与一体化提供启示。

二、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路径构建

本文构建的以RCEP为基础的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路径仍将延续RCEP的包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沈铭辉和郭明英,2021)特点,通过逐步增加贸易壁垒削减力度循序渐进地实现高水平、全区域的自由贸易区建设。根据亚太地区多边自由贸易区建设现状,将RCEP生效实施、印度重返RCEP、RCEP与CPTPP融合发展形成FTAAP、亚太地区其他国家加入FTAAP设置为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4个阶段,如图1所示。

图1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路径

(一)第1阶段:RCEP生效实施

根据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发布的协定文本,RCEP主要由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的20个章节和4个市场准入承诺附件表组成,将通过削减各类限制性措施实现区域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发展,从而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和互惠的经济伙伴关系框架。

RCEP聚焦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壁垒削减,对相关定义、适用范围、削减力度进行详细规定,不同类型的贸易壁垒削减概况如表1所示。在货物贸易方面,RCEP 15 国以关税承诺表的形式两两出价对货物贸易自由化做出安排,具体可参见协定附件1。其中,中国、韩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对不同的伙伴国做出差异化关税削减承诺,日本、澳大利亚、文莱、新西兰、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则实施无差异关税削减。根据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的统计,RCEP成员国间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且主要是立即或在10年内逐渐减税为零。在货物贸易非关税壁垒削减上,RCEP规定各成员国间将全面取消出口补贴(农产品)、数量限制、进口许可程序管理以及与进出口相关的费用和手续等非关税措施方面的约束;在WTO《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的基础上,加强在病虫害非疫区和低度流行区的风险分析、审核、认证、进口检查等;在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基础上,推动缔约方在承认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中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在WTO《保障措施协定》基础上,设立过渡性保障措施制度对各方因履行降税承诺而遭受的损害提供救济;对于反倾销、反补贴和关税配额举措,RCEP要求各成员国规范相关书面信息、裁定公告等,并在网络上公布相关管理程序以提升非关税壁垒透明度。在服务贸易方面,根据协定附件2的服务具体承诺表,主要通过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削减各成员影响跨境服务贸易的限制性、歧视性措施。在公共服务领域,RCEP并未做出任何承诺,允许各成员国实行公共垄断或授予私人经营者专营权。在其他服务贸易领域,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形式的服务贸易基本上无限制。但在自然人移动方面,只允许商务访问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安装和服务人员、随行家属等5类自然人在满足从事相关职业资质的前提下在限定的承诺范围内临时入境。

表1 RCEP贸易壁垒削减概况

截至2022年6月底,RCEP 15个成员国中已有13个完成国内立法生效实施。①2022年1月1日,RCEP最先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10国正式生效;2022年2月1日起对韩国生效;2022年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生效;2022年5月1日起对缅甸生效。目前只有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仍在等待其国内立法程序批准。因此,本文将RCEP生效实施作为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1阶段。由于各国关税承诺表中的敏感产业占比不到10%,②各国关税承诺表中以“U”表示的关税条目为各国的敏感产业,不进行任何关税减免,详见协定文本附件1的关税承诺表。本文假定RCEP成员国间所有货物贸易产业实现零关税为该协定关税减免的最终目标。在非关税削减设定上,依据WTO贸易信息门户网站对各国货物贸易非关税壁垒措施的划分与统计,本文设定:RCEP成员国间出口补贴(农产品)及数量限制措施均削减100%;技术性贸易壁垒及保障措施均削减10%;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增加10%;由于在反倾销、反补贴和关税配额方面仅增加透明度,因此这方面无任何变化;服务贸易除公共服务业外,其他服务业非关税壁垒削减10%。

(二)第2阶段:印度重返RCEP

印度是RCEP的16个创始国之一,其参与意愿和可参与条件都远高于其他非RCEP国家。但是,由于印度制造业基础薄弱,RCEP“重货贸、轻服贸”的谈判结构可能对印度制造业产生较大冲击,且并不利于其技术服务优势的发挥(曹广伟和陈思凡,2019)。因此,自RCEP谈判开启以来,印度一直犹豫不决,成为协定达成的最大障碍。2019年7月初,印度正式退出RCEP谈判,表明其在关税削减、服务贸易开放、自然人移动等问题上的强硬态度,但这也正是印方预留的谈判空间。近年来,印度更加重视制造业发展,相关产业软硬件设施不断改善,这将为印度开放其货物贸易市场创造增强信心的国内条件。由于先前对制造业的长期保护,印度缺乏先进的生产技术及管理经验,使本土制造业产品质量和效率低下,既不能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也难以在海外市场竞争。因此,当其国内制造业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势必开放其货物贸易市场。此外,根据世界银行和UN Comtrade发布的数据,2020年RCEP 15国的人口和GDP总额均占全球近30%的比重,且印度与RCEP 15国间的货物贸易关联度高达30.15%。因此,印度为扩大地区事务话语权、促进服务贸易出口,不会放弃RCEP覆盖的巨大区域市场,势必会重返RCEP。RCEP 15国也将保持对印度的开放态度,承诺为其重返创造便利条件。由此看来,印度必定是RCEP扩容优先选择的国家。推动印度重返RCEP不仅能够进一步扩大RCEP的经济体量,提升机制的国际影响力,也能为中印双方彻底解决经贸摩擦、边境冲突提供平台与契机。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形成完整的16国区域贸易协定仍需要RCEP 15国在进一步发展服务贸易、印度具备扎实的制造业基础后,双方秉持包容发展的态度进一步开放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市场。因此,本文将印度重返RCEP作为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2阶段。在关税削减方面,在第1阶段的基础上,设定RCEP 15国对印度关税削减为零;印度敏感产业减税50%,非敏感产业减税为零。在非关税削减方面,货物贸易非关税壁垒削减程度同第1阶段;除公共服务业外,其他服务贸易非关税壁垒进一步削减10%。

(三)第3阶段:RCEP与CPTPP融合发展形成FTAAP

2015年10月初,美国、日本、智利等12国达成TPP,成为当时亚太地区第一个机制一体化组织。2017年1月,美国宣布退出TPP,使该协定遭受重创,成员国失去信心。虽然日本主导由TPP改组而来的CPTPP已生效,但由于其对发展中国家的前期排斥,加之主要国家经济体量小、美国因素的不确定性等原因,CPTPP的发展仍面临挑战(佟家栋,2020)。为保险起见,包括越南、日本在内近2/3的CPTPP成员国选择同时加入RCEP,并将CPTPP达成的一些新规则带入RCEP谈判,提高了相关协议水平。中国目前虽然不是CPTPP成员国,但是也对参加CPTPP持积极开放的态度,因此,成员国的高度重合以及中国对CPTPP的开放态度将促使两个自贸协定未来走向融合发展,这将有效缓解多个双边及多边贸易协定①根据WTO区域贸易协定数据库统计,RCEP与CPTPP包含的20个国家(包括印度)间已生效的双边自贸协定多达51项;除RCEP和CPTPP外,多边自贸协定有8项。产生的“意大利面碗”效应,降低RCEP及CPTPP成员国使用优惠待遇和原产地规则的成本。对于逐步融合后可能产生的主导权问题,本文将选择FTAAP作为实际运行组织对RCEP及CPTPP进行权力制衡。

综上,本文将RCEP与CPTPP融合形成FTAAP作为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3阶段,该阶段开放水平将向CPTPP看齐。根据CPTPP第2章“货物的国民待遇与市场准入”及附件2-D关税承诺表内容,CPTPP成员国经过差异化的过渡年限后,双边货物贸易关税将削减为零。在服务贸易方面,CPTPP以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当地存在以及国内法规削减成员国间跨境服务的各类限制性和歧视性措施,但强调任何缔约方不得以数量配额、垄断、专营服务提供者、经济需求测试要求等形式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服务交易总值、服务业务数量、服务产出总值等,服务贸易开放水平明显高于RCEP,但对公共服务又明确其不适用于上述承诺。据此,本文设定FTAAP内所有国家的货物贸易产业关税均削减为零;除公共服务业外,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产业非关税壁垒在第2阶段的基础上再削减10%。

(四)第4阶段:亚太地区其他国家加入FTAAP

随着FTAAP不断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红利必将吸引亚太地区其他国家参与。然而,当前亚太地区缺乏统一的经济一体化制度安排,且现有的经济一体化主要在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之间运作(李向阳和黄德远,2019),因此,构建一个服务于整个亚太地区且具备多元化、包容性和开放性特色的区域经济合作平台,能够有效缓解当前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缺位”,且能使区域中的不发达国家真正参与经济一体化过程。本文采用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对亚太地区的地理范围界定,认为亚太地区主要包括亚洲及太平洋国家,西向延伸至欧洲的英国、荷兰、法国,东向延伸至美国,南向延伸至大洋洲的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北向延伸至俄罗斯远东地区。为便于研究,本文将加拿大、墨西哥、秘鲁、智利等4个美洲国家也划分至亚太地区,总共包含66个国家或地区。

本文设定亚太地区其他国家加入FTAAP作为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终阶段。该阶段允许亚太地区其他国家根据自身实力实施差异化削减进口关税;除公共服务业外,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产业非关税壁垒在第3阶段的基础上再削减10%。

三、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经济效应模拟

(一)GTAP模型设定

本文根据一体化路径设计,首先使用GTAPagg软件进行地区组、产业组、要素组的划分。在地区组划分中,为满足阶段1的模拟需求,将中国、日本、韩国单独列出,将澳大利亚、新西兰合并为澳新地区。为同时满足第3阶段的模拟需求,将东盟划分为CPTPP国家和非CPTPP国家。①东盟非CPTPP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柬埔寨、老挝和缅甸,但是由于在GTAP10.0数据库中,缅甸与东帝汶一同划分至东南亚其他地区,且缅甸经济体量较小,因此本文将缅甸划分至其余亚太国家。由于第2阶段主要探究印度因素,因此将印度单独列出。此外,增加其他CPTPP国家分组探究第3阶段经济效应。最后,亚太地区其他国家主要划分为美国、亚太欧洲3国、俄罗斯、太平洋国家、其余亚太国家。至此,上述所有国家分类即可满足4阶段模拟需求。由于欧盟是全球前三大经济体,本文另将除荷兰、法国外的其余25个欧盟国家单独划分为一个地区组。综上,本文将最新版GTAP10.0数据库中的141个国家或地区划分为15个地区组,各组编号及包含的国家或地区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经济效应模拟地区组划分

在产业组划分中,由于本文并未研究特定的产业领域,且考虑公共服务业并未参与一体化,因此将GTAP10.0数据库中的65个产业划分为10个大类,分别为农业、牧业、林渔业、采掘业、食品饮料及烟草加工业、纺织服装业、轻工制造业、重工制造业、公共服务、其他服务业共10个产业组,各产业组编码及所含产业如表3所示。在要素组的划分中,由于需对劳动力人口进行递推升级,将生产要素中的熟练劳动力、非熟练劳动力均划分至劳动力要素组,其余要素还包括土地、资本和自然资源。

表3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经济效应模拟产业组划分

(二)模拟方案设计

GTAP10.0数据库的基准年份为2014年,为保证数据的时效性,本文借鉴Kawasaki等(2019)、李新兴等(2020)的研究,采用法国世界经济研究中心Econmap数据库统计的实际GDP、人口、资本存量、劳动力数据,将GTAP10.0数据库动态递归至2020年并作为实证模拟的基准年份。①动态递归操作首先需在标准闭合中将GDP改为外生变量,同时将生产要素技术改为内生变量,再根据2014~2020年实际GDP、人口、资本存量、劳动力的增长率分别对qgdp、pop、cgdslack、qo等4个变量进行冲击。对应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路径的4个阶段,本文设置S1~S4这4个政策情景,各情景下的贸易壁垒削减如表4所示。

表4 政策情景

在S1中,依据WTO贸易信息门户网站统计的货物贸易非关税壁垒数量对非关税壁垒削减程度进行加权计算可得:1~6地区组对其他RCEP 15国货物贸易非关税壁垒分别削减5.05%、-3.06%、4.18%、-2.9%、4.83%和2.2%。在S2中,通过对印度与RCEP 15国间完全实现自由贸易情形进行标准静态GTAP模拟,选择产出下降幅度大于1%的农业、采掘业、食品饮料及烟草加工业、重工制造业作为其敏感产业;货物贸易非关税壁垒削减范围扩展至RCEP 16国,计算同S1。在S4中,参考许培源和罗琴秀(2020)的研究,以全球和平指数、全球治理指数、基础设施得分、经济自由度指数、与区内国家的双边贸易总额占其外贸的比重分别表示社会稳定情况、国家治理能力、基础设施条件、贸易投资环境和区域贸易关联,并将其作为衡量亚太地区其他国家参与亚太经济一体化潜力的指标体系,①全球和平指数越小越和平,因此本文对其取倒数处理。全球治理指数由话语权及责任、政治稳定性和不存在暴力、政府效率、规制质量、法制、腐败控制等6项分数组成,本文使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全球治理指数的综合得分。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测算亚太地区其他国家参与亚太经济一体化潜力的综合得分。①从相关性矩阵KMO和Bartlett的检验结果来看,各变量的相关系数值基本都大于0.6,KMO值为0.639,Bartlett球形检验的sig值为0,因此各变量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适合做主成分分析。最终主成分提取个数为2,其累计贡献率可达82.22%。根据综合得分,将亚太地区其他国家中的18个国家按照(-3,-0.5)、(-0.5,0.5)和(0.5,3)等3个得分区间进行分类,并分别设置关税削减50%、75%和100%。由于朝鲜、蒙古国、东帝汶、不丹等28个国家无进出口数据,可能是因为国家经济体量小、对外开放程度低,因此将这28个国家划分为第4类,设置该类国家关税削减25%。以动态递归、S1~S3政策情景冲击后的进口额为权重,计算美国、亚太欧洲3国、俄罗斯、太平洋国家和其余亚太国家关税分别削减100%、100%、50%、36.35%和65.74%。

由于4个政策情景是层层递进关系,并不涉及具体的时间设定,因此本文以Sn作为Sn+1(n=1、2、3)基准情景的方式进行4次标准静态GTAP模拟,依据各政策情景下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削减设定在RunGTAP软件中对tms、ams变量进行冲击。

(三)模拟结果分析

1.宏观经济效应

根据GDP=C+I+X-M,本文将GDP分解为消费(C)、投资(I)及净出口(X-M),相关变量变化结果见表5。除进出口外,本文还将从进出口额及贸易条件的变化上对成员国的对外贸易情况进行分析,相关数据见表6。

在S1情景下,RCEP成员国的消费均增长。从与消费密切相关的变量模拟结果来看,即使RCEP成员国的储蓄需求及消费品国内市场价格有所增长,但有效的收入提升仍将刺激居民及政府消费。②在宏观经济效应分析中,除表5、表6所列变量外,还涉及收入、储蓄需求、消费品国内市场价格、产业产出、资本品价格、资本要素价格、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等变量。由于文章篇幅有限,未呈现数据可向作者索取。在投资上,除中国和东盟CPTPP国家外,其余RCEP成员国均增加,此增加主要来源于资本密集型产业产出增加所引发的资本品价格提升。关注对外贸易情况发现RCEP成员国净出口均出现下降。结合表6的进出口额变化结果,RCEP成员国的进口额增幅均大于出口,这是因为国内消费需求旺盛,需要增加进口弥补供求缺口,从而导致净出口下降(李明武,2004),但这并不意味RCEP国家出现贸易逆差,还要取决于其初始净出口情况。从表6的贸易条件变化结果来看,除中国外,RCEP成员国的贸易条件均得到改善。根据GTAP数据库对贸易条件变量(tot)的解释:tot(r)=psw(r)-pdw(r),其中psw、pdw分别表示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在S1情景下,RCEP成员国的进口价格指数均减小;除中国外,其他RCEP成员国的出口价格指数均增大,这正是中国贸易条件恶化的原因。综合分析实际GDP及其分解指标变化情况,在S1情景下,中国及东盟CPTPP国家的实际GDP增长主要来源于消费增长;韩国及东盟非CPTPP国家的实际GDP提升主要来源于消费及投资增长;而日本及澳新地区由于净出口下降的负面经济效应超过消费及投资增长的正面经济效应,实际GDP会出现0.1%的缩减。

表5 GDP变化分解

表6 对外贸易情况 (%)

在S2、S3和S4情景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刺激了新加入国家的消费增长。其中,印度主要是由收入增长所致,其他CPTPP国家、美国、亚太欧洲3国、俄罗斯、太平洋国家、其余亚太国家除收入因素外,消费品价格下降也是消费增长的原因。新加入国家的投资均出现增长。从资本品价格模拟结果来看,除印度外,其他新加入国家的资本品价格均下降。但笔者认为,其国内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资本要素价格的上升,使得资本品价格具备极大的提升潜力,而这足以吸引国内外投资。在对外贸易方面,新加入国家仅有美国由于出口额增幅大于进口,净出口增长;其他新加入国家的净出口均下降,其中,太平洋国家由于出口价格降幅过大,甚至会出现出口额减少的情况。由于出口价格指数下降,美国、俄罗斯、太平洋国家、其余亚太国家的贸易条件将会恶化。新加入国家的实际GDP提升主要来源于消费及投资增长。

整体看,一体化范围的不断扩大不仅为新成员国的宏观经济带来积极影响,也促进原有成员国消费、投资、进出口、贸易条件和实际GDP的不断提升。对于仍未加入的国家,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虽然会对其宏观经济产生负面影响,但是仅从GDP的变化看,影响较为有限。

2.产业经济效应

由于RCEP对公共服务业不作任何承诺,本文在此主要对中国其他参与一体化的产业产出及贸易变化进行分析,相关变量模拟结果如表7所示。①在产业经济效应分析中,除表7所列变量外,还涉及各产业的FOB出口价格、FOB价出口量、CIF进口价格、CIF价进口量、双边进出口量、国内销量等变量,由于文章篇幅有限,未呈现数据可向作者索取。

表7 中国产业产出及贸易变化 (%)

在S1情景下,中国参与一体化产业的FOB价出口额均增长。从以FOB价衡量的产业出口量及中国各产业双边出口量模拟结果看,农业出口量增长15.7%,对韩国增长幅度最大,达277.3%;畜牧业出口量增长幅度相对较低(0.8%),这是因为中国畜牧业对日本、韩国及东盟非CPTPP国家的出口量增长率普遍低于20%;采掘业出口量增长12.9%,对韩国、东盟CPTPP国家、东盟非CPTPP国家的出口增长均超过40%;林渔业、食品饮料及烟草加工业、纺织服装业、轻工制造业、重工制造业和其他服务业的出口量分别提升11%、11.2%、2.5%、3.3%、3.9%和3.2%,增长主要来源为RCEP国家。由于参与一体化产业的FOB出口价降低,因而中国参与一体化产业的出口额增长可归因于对RCEP成员国出口量的增加。在进口方面,除采掘业外,中国其他参与一体化产业的CIF价进口额均增长。根据中国产业CIF进口价、以CIF价衡量的产业进口量以及中国各产业双边进口量模拟结果可得,由于中国采掘业与非RCEP国家的进口减少量要大于与RCEP国家间的进口增长量,采掘业进口量减少0.7%;农业、畜牧业、林渔业、纺织服装业、食品饮料及烟草加工业、轻工制造业和重工制造业的进口量分别增长3.36%、3.89%、1.5%、8.48%、14.09%、7.57%、6.94%和2.18%,且增长均来自RCEP区域内。在产业产出变化上,结合产业国内销量及出口量模拟结果,农业、畜牧业、食品饮料及烟草加工业、纺织服装业、其他服务业的产出提高可归因于出口增加;林渔业、采掘业、轻工制造业、重工制造业的产出受损则为国内销量降低所致。

在S2情景下,由于印度一定程度开放其货物贸易市场,中国货物贸易产业出口大量转移至印度,导致对印度出口量增加。由于对印度出口的增长量大于对其他国家的出口减少量,畜牧业、林渔业、采掘业、纺织服装业、轻工制造业及重工制造业的出口额上升;由于对印度出口的增长量小于对其他国家的出口减少量,农业、食品饮料及烟草加工业的出口额下降。此外,由于服务贸易壁垒在RCEP 16国范围内进一步降低,其他服务业的出口量增长在RCEP 16国范围内展开,并最终促使该产业出口额提升。在进口方面,除由于进口价格降低程度过大导致进口额下降的采掘业外,其他货物贸易产业的进口额均增长,且均来源于对印度进口量的提升;其他服务业的进口额增长则是由于进口量在RCEP 16国范围内的提升。在产出方面,农业、食品饮料及烟草加工业、轻工制造业由于出口减少导致产出降低,采掘业、纺织服装业则由于国内销量减少导致产出下降;畜牧业、林渔业、重工制造业和其他服务业由于出口增加导致产出提高。

在S3情景下,中国参与一体化产业的出口量在RCEP与CPTPP范围内显著提升。但由于在RCEP与CPTPP范围内的出口增长量小于在其他国家的出口缩减量,纺织服装业出口额下降。由于在RCEP与CPTPP范围内的出口增长量大于在其他国家的出口缩减量,其他参与一体化的产业出口额上升。在进口方面,中国参与一体化产业的进口额增长均源于进口量的提高,但是,除了农业进口增长量是在RCEP及CPTPP国家范围内,其余产业的进口增长主要来源于RCEP 15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笔者认为,RCEP与CPTPP融合使得中国从其他CPTPP国家进口产品价格降低,其他CPTPP国家与欧洲、美洲、非洲等RCEP 16国以外的国家具有较为密切的价值链关联,因此,中国从这些国家的进口价格降低、进口量提高,这也成为FTAAP不断扩容的信号。在该情景下,农业、采掘业、纺织服装业、轻工制造业及重工制造业的产出下降,除纺织服装业是由于出口减少所致,其他产业的产出下降均源自国内销量的降低;畜牧业、林渔业、食品饮料及烟草加工业、其他服务业的出口增长促使产出提升。

在S4情景下,中国参与一体化产业的出口额均提升,且均来源于出口量在亚太地区的增长,而出口额提升则源于出口量在世界范围内的增长。由此看来,包含所有亚太地区国家的FTAAP既加强了区域内国家关联,也未排斥区域外国家,是区域一体化建设的理想状态。在此情景下,农业、林渔业、采掘业、重工制造业的产出均由于国内销量减少而下降;畜牧业、食品饮料及烟草加工业、纺织服装业、轻工制造业、其他服务业的产出均由于出口增加而提升。

四、结论及启示

(一)结论

本文以RCEP生效实施为前提假设,充分考虑印度重返RCEP、与CPTPP融合、亚太地区其他国家加入等情况,构建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路径,并运用标准静态GTAP模型模拟了一体化不同阶段的经济效应。通过分析宏观经济效应及行业经济效应,得出以下结论:

由RCEP 15国、印度及与CPTPP融合形成的FTAAP在贸易方面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能够与区域外的国家开辟更多的经贸联系渠道。包含亚太地区所有国家的FTAAP不仅能加强区域关联,也未排斥区域外国家,是区域一体化建设的理想状态。因此,本文模拟构建的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路径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在该路径下,随着一体化范围的不断扩大,成员国能获得更大的宏观经济效应。

就宏观经济影响而言,参与亚太经济一体化可刺激国家消费与投资,故实际GDP有望得以提升。贸易壁垒削减促使成员国的贸易量增长、贸易条件优化,但由于进口额增长普遍大于出口额增长,故成员国净出口减少在所难免。由于出口价格降幅过大,个别成员国甚至会出现出口额下降、贸易条件恶化的现象。

对中国的产业贸易影响中,参与一体化产业的进出口额普遍增长可归因于进出口量在一体化范围内的同步提升,但也会因为在一体化范围内的增长量小于一体化范围外的削减量导致某些产业进出口额下降。除畜牧业及其他服务业外,中国其他参与一体化的产业产出在不同阶段均可能由于国内销量或出口减少而下降。

(二)启示

对于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而言,RCEP各成员国首先应加快国内核准程序,积极推动RCEP生效实施。在RCEP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各成员国可以开放服务贸易市场为条件呼吁印度重返RCEP并促使其逐步开放货物贸易市场,构建更具包容开放的16国自由贸易区。为建设更高水平、更大范围的自由贸易区,未来的 RCEP 16国应积极参与CPTPP、FTAAP的各级会议,加强与其他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联系,并努力促进RCEP与CPTPP的融合发展,促进FTAAP有效落实。FTAAP未来应建设成一个具备多元化、包容性和开放性特色,服务亚太地区所有国家的经济一体化制度安排,允许亚太地区其他国家根据自身综合能力差异化地削减贸易壁垒,以鼓励区域中的不发达国家真正深度参与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国在此一体化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充分发挥“负责任大国”优势,推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对于当前未完成国内核准程序的伙伴国,中国应适时给予技术、人员支持,加强双边联络与沟通,推动RCEP尽快生效实施。在RCEP生效实施阶段,中国可与其他缔约国成立由政府首脑牵头的常态化合作协调委员会,对双边或多边优先合作项目提供指导建议与政策调整方向;同时积极推进构建多部委协调机制,把握节奏、持续用力、夯实基础,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为促进印度重返RCEP,中国应积极与印度就边境冲突、贸易摩擦等问题进行会谈,规避军事对抗及经济脱钩风险。同时,适时对印度给予技术援助,帮助其夯实国内制造业对外开放基础,并就印度与RCEP 15国间进一步开放服务及货物贸易市场的相关谈判进行多方调解。为促使RCEP与CPTPP的融合“水到渠成”,中国可首先试行CPTPP高水平规则,通过分享试行经验增加未加入CPTPP的RCEP成员国进一步提升自由化水平的决心。最后,中国的发力重点应该放在为不发达国家争取贸易优惠安排上,充分利用亚太地区已构建的自由贸易区网络,促使区域各国积极参与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平台建设,稳步提高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质量和水平。

(2)加强区域国家合作,把握一体化发展机遇。在港口合作方面,可通过建设港口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卫生检验检疫合作,升级完善便捷的通关体系,为产业合作创造贸易便利化条件。在产业合作方面,结合自贸协定中的产业降税承诺情况及其他成员国的产业特色定制较强的对应性产业合作方案,通过构建中外合作产业园区、近港工业园区等方式为成员国企业参与产业合作提供包容性平台。在金融合作方面,不断强化资本市场、保险业务、项目融资等金融领域的交流合作,可以通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相互配合的组合性金融工具参与区域金融体系建设,为产业互动提供资金保障。

(3)制定完善的产业政策,有效规避一体化的负面影响。在产业出口政策方面,中央贸易主管部门要密切监控中国出口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尽量避免因出口商之间的价格竞争导致出口额下降、贸易条件恶化;同时也要实施出口引导措施,有效引导国内企业在不同区域的合理出口,避免企业由于一体化红利将出口全部转移至一体化国家,从而大幅减少对一体化范围外国家的出口。此外,还需通过提高国产商品的竞争力,强化国民对国产商品的认同,以此提高产品的国内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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