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辉
(山西省隰县农业农村局,山西 隰县 041399)
农村开展财务工作,和经济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对工作流程和责任进行有效明确,能够保证村民的权益,保证建设新农村工作能够有效进行,需要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对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并公开财务工作的内容,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资源合理利用。
当前农村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过程当中,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达不到相关要求,综合素质较低,经常会出现资产流失、资产挪用的情况发生,并且在日常工作过程当中,集体资产被相关干部占用、吞并的情况经常发生。在使用集体资产的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随意进行资金借贷问题,导致部分村子的整体经济状况出现负载严重的情况发生。农村需要财务工作方面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体系,保证集体资源在使用的过程当中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并明确集体资源在实际使用过程当中的具体途径,有效降低集体资产在此过程当中出现的损失情况,减少集体债务加重的情况发生。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群众的利益能否受到保障,在进行财务工作过程当中,应该将集体资产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公开,保证村民具有一定的知情权,而且需要定期公示集体资产的使用明细,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当前阶段,部分村集体不具备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部分理财小组是由群众自发组成的,对于村集体的资产和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监督也不具备相应的力度和能力,达不到相应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