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静 侯小富
(兰州大学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甘肃·兰州 730000)
各民族共创中华民族的过程,“主要体现在中华各民族在不同程度上,共同参与、创建和维护了中华民族的主要结构,历史上中华民族的活动,构筑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大厦,中华各民族的活动维护了中华民族内部结构的完整。”[1]中华民族的基本结构包含密切联系又彼此支撑的四个方面,即“基础性稳定性结构、多元性多样性结构、同质性一体性结构、自调性自保性结构”[1]。中华民族的基本结构是各民族在不断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共同建立和完善的,同时,这个基本结构也是中华民族形成、发展的主要推动力[1],展现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稳定的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特点。本文就中华民族“基础性稳定性结构”发生、发展的语境及其内在逻辑进行分析,以期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伟大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中华民族是各民族长期互动交融、共同创造的产物。各民族中,汉族因“人口最多、分布地区最广、主要活动地区最富裕,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最高,与各民族联系最多、最密切”等优势,在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起着“凝聚核心”“基础”和“稳定”的作用;这种情况,“说到底还是要归结于古代各民族的活动,是中国各民族的活动共创了汉族,决定了汉族的这种地位和作用。”[1]因此,中华民族的基础性稳定性结构指是各民族在共创中华的过程中,共同团结在凝聚核心——作为多民族交融产物的汉族周围,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维护中华民族,共同实现中华民族在漫长历史长河中的稳态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