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红梅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孟加拉国研究所,云南·昆明 650034)
“治理”特有的多重面向是其魅力所在,吸引了世界各领域专家学者对它孜孜不倦地探索。在“治理”理论的探索过程中,颇有种“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感觉。至今,各学科各领域仍在对治理理论进行不断探索,并试图勾勒出治理理论的全貌,但这绝非易事。本文在民族学视域下,尝试通过对治理理论的反思,从结构、过程、理念、策略及目的等五个维度系统地阐释治理理论。这种多维度、多视角透视多民族国家的治理,既可以探究社会文化多样性的客观存在,也可以从国家治理的价值追求上分析差异化的多民族群体平等参与国家政治和经济管理与权利、权益的要求,突破过去以多元文化主义为代表的民族理论上因过于重视客观存在性而忽略规范性目标的不足,进而努力尝试突破理论局限。
“结构”是社会科学研究中最重要的范式之一,特别是结构功能主义、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等学派的出现,对拓展和深化社科领域的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民族学视角研究“结构”问题,离不开社会文化基础,也离不开其存在的“场域”,研究治理结构问题亦是如此。治理结构的构建必须以所在“场域”的社会文化为基础。单一文化体社会已经不复存在,多种社会文化模式共存的社会却是常态[1](P141)。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全世界共有5000多个族群和600多种语言,而独立国家却只有184个[2](P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