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化与艺术化
——岭南民俗的价值转换与创新发展

2023-01-21 08:29:41刘晓春
粤海风 2022年6期

文/刘晓春

岭南地区自然生态多样,多族群共生共存,历经漫长的历史发展,在中华文明的统一性之中蕴育着岭南民俗文化的多样性。如何彰显岭南民俗文化的差异性与独特性,实现岭南民俗的价值转换和创新发展,是新时代背景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及服务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的重要命题。

遗产化

遗产化是实现岭南民俗价值转换的路径。遗产化是指各级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将民俗文化指定为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予以保护的系统性实践。“‘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及振兴”。而那些“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则可以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申请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

中国自2004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以来,广东省与香港、澳门联合申报的“粤剧”,以及联合其他省市共同申报的“皮影”(陆丰皮影戏)、“古琴艺术”(岭南派)、“剪纸”(广东剪纸)等项目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另外还有165项、816项分别被列入国家级、省级名录。大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我国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之前,大多被命名为“民族民间文艺”,尽管20世纪80年代通过“十大文艺集成”的国家工程得以搜集、记录、整理、保存,但尚未从国家文化战略的高度在法律层面予以合法的承认,得到合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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