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2022年以来,沿海各级渔业渔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中国渔政亮剑、商渔共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大宣传、大走访、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守牢安全底线,坚决维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月4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从各地渔业渔政部门推荐的渔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优秀案例中,遴选了三个典型案件,现予以通报。
4月26日,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在珠海市开展夜间执法巡查行动时,查获一艘正在从事捕捞作业、未悬挂船牌的渔船。经查,该船为“粤某渔30028”船。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船存在AIS终端信号异常、未按规定标写船名与船籍港、未悬挂船名牌、擅自拆除渔业船舶通导设备(安全重要设备)等多项严重影响渔船安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责令立即返港整改,并依法对其作出5.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鉴于擅自拆除通导设备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