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逻辑的三重维度及其统治形式
——基于《资本论》及其手稿的分析

2023-01-25 10:24张朝阳
理论纵横 2022年6期
关键词:否定性资本论马克思

张朝阳

(南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50)

当前,资本逻辑已成为马克思主义学界的研究热点,诸多学者都将资本逻辑视作透视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视角。学界普遍认为,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资本逻辑”的概念,但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通过考察资本的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和总过程,还是具体阐发了有关资本逻辑的思想。遵循这一思路,国内学界围绕资本逻辑开展了一系列研究。有学者[1]认为,资本逻辑是资本所呈现的反映资本主义客观现实活动的内在联系、运行轨迹和发展趋势,其具有三种形态,分别是作为表现形态的资本本性、作为本质形态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和作为发展形态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也有学者[2]认为,资本逻辑乃是物化的生产关系的资本自身矛盾运动的规律,具有资本三大层次上的三种表现形态,分别为物质生产层次的资本逻辑的物化形态、市场交换层次的资本逻辑的货币形态以及资产证券化层次的资本逻辑的虚拟形态。由此,当前学界在资本逻辑的基本内涵这一问题上已达成若干共识,即都将其理解为资本运动的规律或发展趋势。然而,在资本逻辑究竟具有何种表现形态这一问题上,学界却存在诸多争议,为后续研究造成了一定阻碍。基于此,本文尝试以《资本论》及其手稿为文本依据,通过辨析“资本”“逻辑”与“资本逻辑”三个概念来界定资本逻辑的三重维度及其统治形式①本文所采用的“资本—逻辑—资本逻辑”的论证思路及部分观点借鉴了中国人民大学刘志洪副教授的文章,在此表示感谢。在吸收该文基本观点的基础上,本文对资本逻辑的具体表现作出进一步规定,并且探究了资本逻辑的统治形式。具体详见刘志洪副教授发表在《哲学研究》2019年第12期的文章《何谓“资本逻辑”——基于马克思思想的再理解》。,以求教学界。

一、资本:物、增殖价值与生产关系

探讨资本概念,首先要确定这种探讨应持有的学科视野。传统研究一般把马克思的资本概念视作单纯的经济学概念。近年来随着国内学界对《资本论》哲学研究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注意到资本概念的哲学意涵。有学者[3]14认为,资本并不是单纯的经济学概念,而是一个以哲学为基础的经济学概念,是超越了经济学与哲学二元对立的全新概念。这就要求我们在探讨资本以及资本逻辑概念时应具备一种跨学科的“经济学—哲学”综合视野。只有从这种综合视野出发,我们才有可能探求到资本以及资本逻辑的真实语义,进而还原二者的完整含义。

对《资本论》及其手稿的文本分析表明,马克思的资本概念具有多重意涵,这一点早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就已有体现。马克思[4]339-342在这部著作中对资本概念作出了如下表述,即资本不仅是劳动工具和原料等物质产品,而且也是交换价值,同时还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对资本概念的界定延续了《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基本思路,同时又作出了深化和发展,例如资本就是“在流通中保存自己并通过与活劳动交换而使自己增大的货币”[5]603“资本的生活过程只是资本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的运动”[6]359-360“产品作为资本表示着属于某个历史的社会形式的一定关系”[5]221等等。由此可见,马克思在其文本中并没有为资本下过一个明确且一贯的定义,这一事实在客观上为后来者研究马克思的资本概念增添了难度,但这并不意味着无法把握到马克思的资本概念。回归文本,以“经济学—哲学”的综合视野观之,我们可以从这些纷繁复杂的关于资本概念的表述中抽象出三种依次递进的规定,即物、增殖价值和生产关系。

(一)资本表现为一种可感知的物

在思想史上,西方最早的资产阶级经济学说重商主义对资本概念进行了原初的理论探寻[7]。此后,重农学派、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以及庸俗经济学又分别对资本概念作出不同界定。应当指出,它们关于资本的看法为马克思资本概念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但是,这些经济学说在界定资本概念时却犯了共同的错误—它们都把资本仅仅理解为某种物质实体。例如李嘉图就在“生产手段”的意义上界定资本,主张“资本是国家财富中用于生产的部分,包括实现劳动所必需的食物、衣服、工具、原料、机器等等”[8]78。面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资本的误解,马克思反复强调资本不是物,如果把资本仅仅理解为物,那就是“只看到了资本的物质,而忽视了使资本成为资本的形式规定”[5]213。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虽然否定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仅从物的角度来理解资本的理论逻辑,但并没有完全否认资本的物的形态。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社会生活中,资本首先表现为货币。“资本的概念,资本的形成,包含着这样的意思:资本是以货币,从而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财富为起点的。”[5]499这种货币就是作为资本的货币。除此之外,资本还表现为商品。作为资本的货币转化为商品,然后通过商品的出售再转化为更多的货币。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产品生产主要采取商品生产的形式,因而作为资本的商品就包括了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广泛的商品形态。换言之,资本也表现为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综上所述,货币、商品等可感知的物构成了资本的外观和现象界,这是资本的第一种规定。

(二)资本是一种能够自行增殖的价值

从现象上看,资本确实是一种物,但如果仅停留在这种规定上,无疑就会重蹈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资本主义社会永恒化、超历史化的覆辙。因此,“要阐明资本的概念,就必须不是从劳动出发,而是从价值出发。”[5]215从价值层面把握资本,是马克思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批判性继承。作为价值的资本虽然与一般的价值一样都是由人的抽象劳动凝结而成的,但它却有一个独特的规定性,即资本是能够“自行增殖的价值,是产生剩余价值的价值”[9]19。自行增殖是作为价值的资本的根本规定性。与此同时,作为增殖价值的资本与作为商品、货币等物质形态的资本也不是割裂的。首先,商品和货币都是价值的存在方式,“货币是它的一般存在方式,商品是它的特殊的也可以说只是化了装的存在方式。”[6]179因此商品和货币在价值层面与资本是同构的,二者的物质外观也就构成作为增殖价值的资本的存在方式,增殖表现为货币及所能购买的商品在数量上的增加。其次,资本这种价值需要通过货币、商品之间的形式转换来实现自我增殖。在资本的运动中,“价值时而采取时而抛弃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同时又在这种变换中一直保存自己和扩大自己。”[6]180可见,资本的增殖价值规定与物的规定是内在统一的,并且前者比后者更为深层,因而自行增殖的价值构成资本的第二种规定。

(三)资本是一种生产关系

相较于从物的层面来把握资本,将资本理解为自行增殖的价值必然是一种理论层面的深入。然而,增殖价值规定仍不能完全反映出资本的本质。因为在这种规定上,资本仍是神秘的、不可捉摸的。根本而言,资本是一种生产关系。“资本显然是关系,而且只能是生产关系。”[5]510正是由于这种生产关系的存在,由人类抽象劳动凝结而成的价值才能经由货币和商品的形式转化而自行增殖,货币、商品甚至人本身才能成为资本。但问题的关键是,这种能够使价值增殖的生产关系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为我们提供了关于这一问题的答案,即资本这种生产关系在本质上是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作为直接生产者的财产,不是资本。它们只有在同时还充当剥削和统治工人的手段的条件下,才成为资本。”[6]878这种剥削性质的关系能够使拥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资本家无偿占有由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马克思还指出,资本关系不是永恒的,而是历史地生成的,它的历史前提是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所有权的分离①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章“货币转化为资本”中指出,一无所有的自由工人的出现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在第二十四章“所谓原始积累”中,马克思进一步阐明了一无所有的自由工人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资本原始积累这一历史过程的产物。正是由于资本的原始积累,才出现了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自由工人,资本关系由此被历史地建构起来。具体详见2001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四卷的第194—205页和第820—875页。。与资本的物的规定和增殖价值规定相比,资本的生产关系规定是最根本的、也是最难以被察觉的层面。可以说,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把握资本,是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根本超越。正如上文所述,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界定资本概念时犯了同样的错误,即都把资本仅仅理解为生产工具等物质资料。而这种错误之所以会出现,根本上就是因为他们忽视了资本的生产关系规定,由此资本在他们眼中就成为一个永恒性、非历史的范畴。综上所述,生产关系是资本最根本的规定性,它构成资本的第三种规定。

从物到增殖价值再到生产关系,这是由现象到本质依次展开的资本的三种规定。在现实生活中,资本的三种规定并不是彼此割裂的,而是内在统一的,其中以商品或货币形式存在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以及金银等可感知的物即资本的物的规定是作为增殖价值的资本的现实表现,而以增殖价值形式存在的资本之所以能够自行增殖又依赖于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即资本关系的存在。因此,资本的三种规定并不是指三种不同的事物,而是指同一种事物的三个不同层面。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看到的以物的形式存在的资本只是一种表象,而马克思则透过这种表象揭示出更为深层的增殖价值规定和生产关系规定,进而为我们全面把握资本概念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逻辑:以否定性和必然性为核心特质的辩证逻辑

研究资本逻辑,仅阐明资本概念是不够的,因为作为中间概念的“逻辑”此时还未被言说。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探究能够将“资本”与“资本逻辑”连通起来的“逻辑”概念。毋庸置疑,逻辑是日常生活中为人所熟知且被频繁使用的一个概念,但这种“熟知”也使人们难以对逻辑概念作出反思性考察。于是,在一些研究中,逻辑就被假定为一个已经熟知因而毋须讨论的概念。这种分析思路默认了逻辑概念的无歧义性,但这种无歧义性的默认恰恰又是导致资本逻辑歧义性重重的原因之一。与那些把逻辑概念作为一个预设前提而缄口不谈的研究不同,我们尝试通过辨析资本逻辑中的“逻辑”概念,从而为揭示资本逻辑的基本含义奠定基础。

(一)逻辑是内蕴于《资本论》中的“逻辑”

从源头上看,“资本逻辑”的提法源自列宁在《哲学笔记》中的论述。列宁[10]290指出:“虽说马克思没有遗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在这里,“大写字母”的逻辑是指成体系的逻辑学理论②所谓成体系的逻辑学理论,就是指类似于黑格尔所建构的逻辑学那样的逻辑学体系。实际上,马克思曾有过建构逻辑学理论的想法。1858年1月14日,马克思致信恩格斯说:“我又把黑格尔的《逻辑学》浏览了一遍,这在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帮了我很大的忙。如果以后再有功夫做这类工作的话,我很愿意用两三个印张把黑格尔所发现、但同时又加以神秘化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东西阐述一番,使一般人都能够理解。”(具体内容详见1972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九卷的第250页)。不过,马克思未能完成这一想法。,而《资本论》的逻辑则是指马克思在建构《资本论》理论体系时所运用的逻辑方法。在列宁看来,虽然马克思并没有专门建构出一套逻辑学理论,但却可以通过研究《资本论》的逻辑方法来把握他的逻辑思想。列宁的判断引起时下国内外学界的高度重视,对《资本论》逻辑的研究由此也成为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通常认为,《资本论》的逻辑就是对现实生活中资本运动逻辑的理论再现。“笼统地说,资本逻辑是‘现实具体’,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规律、历史逻辑。而《资本论》逻辑则是‘思想具体’,是范畴体系的理论逻辑”[11],或者说“《资本论》就是资本运动的‘逻辑’。资本运动的逻辑,既是马克思以经济范畴所把握到的资本运动的逻辑,也是马克思以思维规定所把握到的现实规定的产物”[12]。《资本论》逻辑与资本逻辑之间的反映与被反映关系,要求我们必须对《资本论》的逻辑方法进行把握,如此才能准确把握资本逻辑中“逻辑”概念的具体所指。而为了完成这一理论任务,就必须深入至西方哲学的历史长河之中,通过梳理“逻辑”概念的历史演变来廓清《资本论》的逻辑方法,进而阐明资本逻辑中“逻辑”概念的含义。

(二)逻辑是辩证逻辑,而非形式逻辑

“逻辑”一词源自古希腊语“逻各斯”(Logos)。“逻各斯”最早见于《荷马史诗》,其原初含义是“话语”。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最早把“逻各斯”置于哲学语境中,赋予其客观规律和对客观规律的言说的含义。亚里士多德在批判智者学派的基础上将“逻各斯”改造为关于概念、判断和命题之间关系的一门学问,由此创立了形式逻辑。经院哲学后来又把形式逻辑进一步形式化。至此,形式逻辑就被彻底视作人进行思维的一种必要工具,凡是与形式逻辑相冲突的观点都会被归结为谬论或缺乏教养。因不满于形式逻辑过分注重形式而忽视内容的缺点,康德着手对其进行改造,试图以先验逻辑取代形式逻辑。虽然康德试图摆脱逻辑的工具化和形式化,而“把逻辑看作认识论和本体论,看作世界的结构本身,但他最终仍然落入了工具论的狭隘窠臼”[13],因而未能完成他的计划。改造形式逻辑的工作最终是由黑格尔完成的。黑格尔以辩证逻辑来改造形式逻辑,这种思路对马克思产生了深刻影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以研究资本运动的逻辑方法实际上就是辩证逻辑,“在马克思的思想世界中,资本的运动逻辑是一种典型的辩证逻辑”[14]。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黑格尔的辩证逻辑。

第一,逻辑是指理念在运动过程中所具有的必然性联系。在黑格尔看来,必然性是逻辑的关键特质,只有理念的各个构成环节之间形成一种稳定的、环环相扣的关系时,才能说它们是符合“逻辑”的。在《逻辑学》这部著作中,黑格尔将第一部分“存在论”和第二部分“本质论”称为“客观逻辑”,将第三部分“概念论”称为“主观逻辑”,而“概念论”的第一部分“主观概念”主要讨论的就是形式逻辑的各种规定。可见,黑格尔扬弃了传统哲学把逻辑严格限定在思维工具层面的形式逻辑观,进而把形式逻辑描述为辩证逻辑的一个发展阶段或环节,逻辑由此成为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在其运动过程中共同遵循的一种必然性联系。同时,由于黑格尔又将自然界和人的精神视作理念外化的结果,因此他所分析的辩证逻辑也就构成理念自身运动的必然性联系。从这里可以看出,黑格尔是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来把握逻辑的,他把逻辑理解为理念自身运动的必然规律及必然趋势,这是黑格尔对形式逻辑的第一重改造。

第二,理念运动的逻辑即必然性源自于否定性的推动。黑格尔[15]38指出:“引导概念自己向前的,就是前述的否定的东西,它是概念自身所具有的;这个否定的东西构成了真正辩证的东西。”在这里,“否定”的含义是既肯定又否定,即扬弃。在黑格尔看来,否定并非来自外部,而是理念的自我否定。理念之所以具有自我否定的性质,又是根源于理念内部的矛盾,正是其内部矛盾生成了否定性。理念自身的否定性推动其发展过程呈现出稳定且环环相扣的必然性趋势。传统观点认为,相较于否定性,矛盾性似乎更能作为辩证逻辑的核心特质,即矛盾的观点是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但实际上,在黑格尔那里,他更看重辩证逻辑的否定性。邓晓芒指出,否定性之所以能够替代矛盾性而构成黑格尔辩证逻辑的核心特质,是因为辩证逻辑“对‘矛盾’的理解恰好是基于‘自否定’的理解,即一个东西、一个命题自己与自己相矛盾,哪怕是外在两个东西的相互冲突和对立(通常称之为‘矛盾’),也具有一个东西内在的自相矛盾的含义;或者说,凡是外在两个东西的相互矛盾,都本质上是由同一个东西的自相矛盾、自我否定建立起来的”[16]。马克思[17]205-233准确地抓住了黑格尔辩证逻辑的否定性特质,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把辩证法等同于“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并且重点谈论了黑格尔“扬弃”概念的正反两方面作用,从而发现了辩证的否定即扬弃的积极意义。总之,否定性是黑格尔辩证逻辑的核心特质。黑格尔把理念运动的逻辑(必然性)归结为否定性的推动,这是他对形式逻辑的第二重也是最根本的改造。基此分析,必然性和否定性就构成黑格尔辩证逻辑的两大特质,其中“否定性构成‘辩证’,必然性则构成‘逻辑’”[14]。由此,辩证逻辑就可以界定为:由内在否定性所推动的理念运动的必然性。

马克思唯物主义地改造了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使原本“头足倒置”的“理念”逻辑颠倒为立基于唯物史观的“资本”逻辑。马克思[6]22指出:“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这里就是意指这种颠倒。当然,这种颠倒不是全盘否定,而是扬弃。马克思在指出他与黑格尔在逻辑方法上的根本不同后,又公开承认自己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认为自己批判性地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从其神秘外壳中发现了合理内核,并将这种经过改造的辩证逻辑运用于《资本论》的理论建构中。马克思所说的合理内核实际上就是指辩证逻辑的必然性和否定性特质。因此,探讨资本逻辑的基本内涵及表现形态必须要在辩证逻辑的规定下进行,否则就会偏离马克思的思想本身。

三、资本逻辑:商品普遍化、增殖和积累规律与资本关系的普遍化

从“资本”到“逻辑”的这一番概念辨析,为我们揭开资本逻辑的神秘面纱奠定了坚实基础。基于对二者的把握,我们现在可以合理地推导出资本逻辑的基本内涵,即资本逻辑就是资本在否定性运动中所呈现的必然性,包括必然规律和必然趋势。然而,由自我否定所推动的资本运动的必然性究竟具有何种表现却仍是一个有待探究的问题。要想更加具体地把握资本逻辑,就必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语境,根据资本的三种规定来揭示资本逻辑的三重维度。

(一)从物的规定看,资本逻辑表现为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普遍化的必然趋势

货币、商品等可感知的物是资本的第一种规定。在这里,我们可以把资本的各种物质表现进一步概括为商品,因为货币本身就是一种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并且货币自己也作为商品出现在货币市场上。商品就是作为物的资本的一般规定。问题在于,作为商品的资本在否定性运动中具有何种必然性?应该说,这种必然性具有多重内容,但其中最基本的内容就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普遍化趋势。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并非资本主义社会的独有现象,早在氏族公社时期,商品就已经出现,后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而获得进一步发展。但是,在前资本主义时期,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并不具有普遍性,只有部分劳动产品采取商品形式进行生产和交换。只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才开始普遍化,劳动产品才开始普遍采取商品形式进行生产和交换。这种变化是“从量到质的根本性变化,而不是量的积累”[18]。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作为商品的资本在否定性运动中力求把一切物品都变成商品,变成自己的物质外观。从耐用的工业产品到快速汰换的工业产品,从服务业商品到金融商品、数字商品等等,资本主义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商品形式通过不断的自我否定来扩大自身的统治范围,从而使商品化趋势不仅广泛地存在于物质生产、艺术、教育、文化等社会领域,甚至就连人的情感以及身体也被商品化了。西方许多批判理论家同样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商品普遍化趋势。居伊·德波(Guy Debord)[19]15在《景观社会》中就指出:“景观就是商品完全成功的殖民化社会生活的时刻。商品化不仅仅是可见的,而且那就是所见到的全部:所见到的世界就是商品的世界。”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20]138则在《消费社会》中专门分析了作为一种消费品的身体。他认为,在全部商品中,有一种比其他一切都更美丽、更珍贵的商品,即身体。人们给身体附上“卫生保健学、营养学、医疗学的光环,时时萦绕心头的对青春、美貌、阳刚/阴柔之气的追求,以及附带的护理、饮食制度、健身实践和包裹着它的快感神话”[20]138。总之,商品普遍化已经成为一种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这种必然趋势构成资本逻辑的第一重维度。

(二)从增殖价值规定看,资本逻辑表现为增殖规律和积累规律

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普遍化趋势是资本逻辑的第一重维度。在马克思的视界中,商品在其否定性运动中之所以具有普遍化的必然趋势,其深层根据则是在于作为增殖价值的资本在否定性运动中所固有的必然规律,即无止境地追求剩余价值的增殖规律和无止境地把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的积累规律。正是在增殖规律和积累规律的作用下,商品的普遍化才成为必然趋势。

众所周知,商品有两个因素,即使用价值和价值,前者是商品的有用性,后者则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又进一步区分了两种商品流通,第一种是简单商品流通,它以获取商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其流通过程为W—G—W,即为买而卖。在这个公式中,作为价值形式的货币G只起到中介作用,整个过程并不会发生价值增殖。第二种则是资本主义商品流通,它以获取商品的价值为目的,其流通过程为G—W—G′,即为卖而买。在这个公式中,作为终点的货币G′不同于作为起点的货币G,它在量上多出了一个增殖额ΔG,即剩余价值。投入的货币一旦发生增殖,货币也就转化为了资本,而“作为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货币占有者变成了资本家”[6]178。马克思[6]177指出:“在为卖而买的过程中,开端和终结是一样的,都是货币,都是交换价值,单是由于这一点,这种运动就已经是没有止境的了。”当然,马克思在这里是指开端和终结在形式上具有同一性,但只是由于这一点,G—W—G′这一运动就已经是无止境的了,因为货币作为交换价值是不受人的需要的限制的。而如果从内容上看,我们就能进一步发现,G—W—G′中的G′正是对G的否定之否定,它虽然在形式上经由商品而重新复归为货币,但在内容上已经实现了自我增殖,并且在更高的阶段上准备进行以其为出发点的新一轮的否定性运动。我们在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资本之所以要不断地进行G—W—G′这一否定性运动,就是为了无止境地获取剩余价值以实现自我增殖,而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资本家必然要尽可能地把一切物品都变成商品,这就推动了商品的普遍化趋势,促成了所谓景观社会或消费社会的形成。在马克思看来,无止境地追求更多的剩余价值就是资本的本性,因而也是作为增殖价值的资本在G—W—G′这一否定性运动中所具有的必然规律。同时,资本所固有的增殖本性又决定着作为资本人格化的资本家必然要将瓜分到的一部分剩余价值继续转化为资本,从而在更大的规模上重新开始G—W—G′的运动,以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资本增殖规律和积累规律构成资本逻辑在增殖价值规定上的具体表现,这也是资本逻辑的第二重维度。马克思强调,随着增殖规律和积累规律的展开,资本必然的自我否定、自我反对,而一旦达到质变的关节点,资本就将“消灭”自身。这是资本逻辑在增殖价值规定上展开的必然后果。

(三)从生产关系规定看,资本逻辑表现为资本关系普遍化的必然趋势

在分析资本逻辑的第二重维度时,我们并没有说明ΔG从何而来,其一是因为这不是分析的重点,其二则是因为在增殖价值层面我们还不能指明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只有深入到资本的生产关系层面,才能实现这一目的。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首先否定了剩余价值来源于流通过程的固有看法。在他看来,等价交换和非等价交换都不产生剩余价值。但是,马克思又指出,虽然流通过程不会产生剩余价值,但剩余价值的产生又不能离开流通过程,这说明“在剩余价值的形成上,必然有某种在流通中看不到的情况发生在流通的背后”[6]192。为此,马克思[6]194对资本总公式G—W—G′展开了深入分析并得出结论:“这种变化必定发生在第一个行为G—W所购买的商品上。”这种商品的特殊之处在于其使用价值本身就具有创造新价值的能力。马克思紧接着指出,这种特殊的商品就是劳动力商品。原来,资本增殖的秘密在于,资本家在市场上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购买到了一种特殊的商品,即劳动力商品,而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当资本家将购买到的劳动力商品用于生产过程时,其使用价值即劳动就成为了价值创造的源泉,它不仅能够再生产出资本家所预付的劳动力价值,还能够生产出一个超出劳动力价值的增殖额,即剩余价值ΔG。生产过程结束后,资本家将凝结着剩余价值的商品卖出,所收回的货币就神奇地增殖了,于是货币便转化为资本。可见,价值增殖发生在生产环节,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但资本家却分文未付就无偿占有了由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这种无偿占有或“自行增殖”之所以可能,根本上是由于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生产关系即资本关系的存在。在增殖本性的推动下,作为资本人格化的资本家必然要通过各种方式来维护资本关系的存在并推动其发展,而这种发展又是通过资本关系的自我否定来实现的。例如戴维·哈维(David Harvey)[21]421-424所提到的越来越具有灵活性的后现代主义关系结构实质上就是对福特主义关系结构的一种自我否定,因为现代主义(福特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之间所具有的看似截然相反的区别在本质上只是作为一个整体的资本主义关系的内部变动。这种变动或自我否定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雇佣工人的生存状况,但它却“以短期合同制或聘用制的方式在社会各个领域不断延伸,几乎把所有人都纳入雇佣与被雇佣(聘用与被聘用)的关系之中”[22]。

由此可见,作为生产关系的资本在其否定性运动中极力地将自身扩展至社会的各个领域,由此就产生了资本关系普遍化的必然趋势。当然,在推进资本关系普遍化的过程中,资本家也会尽可能地加大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力度,以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例如短期合同制或聘用制所具有的不稳定性给雇佣劳动者带来的是更多的无力感和不安全感,从而迫使他们加速劳动以及更加服从于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以避免自己被淘汰,这在实质上加剧了剥削力度,进而导致劳资关系不断尖锐化。不可否认,这是资本关系普遍化的必然后果。在这个意义上,资本关系的普遍化就构成了作为生产关系的资本在否定性运动中所具有的必然趋势,这也是资本逻辑的第三重维度。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作出如下结论:其一,资本逻辑的内涵就是资本在否定性运动中所具有的必然性,包括必然规律和必然趋势。其二,在现实生活中,资本逻辑主要通过三重维度来展现自身,分别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普遍化的必然趋势、资本增殖规律和积累规律以及资本关系普遍化的必然趋势。应当说,这种分析思路为我们全面把握资本逻辑的基本内涵及表现形态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方案。

四、资本逻辑的统治形式

马克思对资本逻辑的深刻剖析引起了西方理论界的高度重视。在马克思的影响下,西方理论家普遍注意到资本逻辑与西方现代社会之间的紧密联系。但是,许多西方理论家在理解资本逻辑时却存在一个共同的倾向,即普遍把资本逻辑理解为西方现代社会某一社会领域中的主导逻辑。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的“多维度现代性”理论就是一个例子。在他看来,资本主义只是现代性的经济维度,相应地,资本逻辑也只是经济领域的内在逻辑。尽管吉登斯[23]70指出:“我仍然敬仰马克思,因为资本主义对较大的现代性框架具有核心重要性。”但他同时也认为,马克思忽视了现代性的其他维度,包括工业主义、监控和军事暴力①吉登斯认为,资本主义、工业主义、监督和军事力量共同构成现代性的四个维度,并且在当前的全球化时代,这四个维度又表现为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国际劳动分工、民族国家体系和世界军事秩序。具体详见译林出版社2011出版的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一书的49—68页。。显然,吉登斯误解了马克思,因为在马克思的视域中,资本主义从来就不是一个狭义的经济学概念,资本逻辑也从来不是单纯的经济领域的内在逻辑。马克思始终是从总体性层面来把握资本逻辑的,强调资本逻辑是统治着现代社会各个领域的主导性逻辑。正是在资本逻辑的全面统治下,西方现代社会才成为了资本主义社会。

(一)主导物质生产

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尽管各个历史时代的物质生产有着某些共同特征,但真正体现其本质规定的东西恰恰不在于这些共同点或统一性,而在于它们的差别或特殊性,这种差别或特殊性就是各个历史时代居于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形成虽然取决于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但它一旦形成,就会作为一种先在的客观结构对物质生产力发生反作用,并给物质生产力打上自己的烙印。在西方现代社会,资本就是居于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就是把现代社会的物质生产与传统社会的物质生产区别开来的本质规定。现代物质生产绝不是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宣称得那样是永恒的、超历史的物质生产,而是在资本逻辑主导下的物质生产,这一点尤为明显地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商品生产成为现代物质生产的主导形式,二是借助商品生产来获取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成为现代物质生产的根本目的,三是资本关系成为现代物质生产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马克思[6]217-218精辟地总结道:现代物质生产关注以下两点,第一点是生产出用来出售的商品;第二点是使生产出的商品的价值大于生产该商品所需要的各种商品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价值总和。当然,这两种目标的实现又必须借助于资本关系的确立和扩大。在这个意义上,现代物质生产就表现为二重性的存在,即表现为物质资料生产和剩余价值生产的统一,同时剩余价值生产又绝对统摄了物质资料生产。总之,对物质生产的主导构成了资本逻辑统治西方现代社会的深层基础,因而也构成西方现代社会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层根据。

(二)形塑社会关系

在社会有机体中,物质生产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关系的发展状况。通过主导物质生产,资本逻辑进一步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形塑。首先,资本逻辑使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普遍地表现为物象之间的关系。物象(Sache)与物(Ding)不同,它特指“经过人的实践所加工过的对象,被赋予了某种社会规定的东西”[24]。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普遍化的条件下,物象“最一般的表现就是劳动产品向商品的转化”[25]47,由此个人需要的满足以及与他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就必须要通过商品这种物象来进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而就普遍地表现为物象之间的关系,这即是社会关系的物象化。其次,资本逻辑使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普遍地成为纯粹的利益关系。资本逻辑的增殖原则和积累原则不仅主导了物质生活领域,还从物质生活领域扩张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这种扩张所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增殖欲或致富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最高原则。人们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4]403,这即是社会关系的利益化。最后,资本逻辑使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普遍地成为雇佣与被雇佣的资本关系。资本关系的普遍化意味着资本关系对其他社会关系的支配和渗透,这种支配和渗透使资本逻辑“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4]403,这即是社会关系的雇佣化。当然,资本逻辑对社会关系的形塑不仅体现在上述三个方面,例如资本逻辑还形塑了自由平等和民主法治的政治法律关系等等,但在我们看来,这些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体系中处于外围以及非核心的位置,对它们的理解必须要以对上述三个方面的理解为前提。总之,通过物象化、利益化和雇佣化,资本逻辑在根本层面上实现了对社会关系的总体形塑。

(三)建构思想观念

唯物史观认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社会存在就是人们现实的社会关系。离开这些社会关系,人们就无法真正地说明存在于社会中的各种思想观念,就会陷入观念创造历史的窠臼。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逻辑以由其所形塑的社会关系为中介,实现了对思想观念的全面建构。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就是资本逻辑建构了人们普遍的拜物教意识。在资本逻辑的形塑下,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在人们面前普遍地采取了物象之间关系的形式,这就在客观上使物象具有了一种能够主宰个人的魔力。从本质上看,物象所具有的魔力根源于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或者说是由其背后的社会关系所赋予的。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却将这种魔力误认为物(Ding)的自然属性,反而对其顶礼膜拜,“这些主观误认和思维陷阱都是物象化的消极产物,即拜物教意识”[26]。拜物教意识把商品、货币和资本视作天然的物,例如一切劳动产品天然就是商品、金银天然就是货币以及机器天然就是资本等等,这就在观念上确立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永恒统治。此外,资本逻辑还通过由其所形塑的利益化的社会关系建构了以工具理性为原则的知识、文化和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把效率和功效的最大化作为其核心追求,把对金钱和物质财富的占有作为衡量社会以及个人发展的尺度。更为关键的是,在当今的资本主义世界,资本逻辑对思想观念的建构早已不再局限于以社会关系为中介的间接方式,它还直接参与到社会的精神生产当中,通过文化的产业化和资本化来建构资本主义社会的大众文化。阿多诺(Theodor W.Adorno)的大众文化批判指明了这一点。在阿多诺看来,流行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大众文化并不是从大众自身中自发生长起来的文化,而是资本家阶级“为大众消费量身定制的、并在很大程度上规定着消费本身的文化工业产品”[27]。由此可见,“资本逻辑介入文化生产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换言之,文化的资本逻辑已不容忽视。”[28]基于此,资本逻辑通过间接和直接这两种方式所建构出的各种思想观念就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观念上层建筑的主体内容,这些观念又反过来推动了资本逻辑的展开和扩张。

综上所述,通过主导物质生产、形塑社会关系和建构思想观念,资本逻辑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面统治,其由此也成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主导逻辑。在现代化进程中,资本逻辑的全面统治对社会和个人造成了一系列负面效应,主要表现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性危机频发例如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生态危机频发以及人的严重异化。基于此,如何超越资本逻辑的统治从而实现人的解放就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必须要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资本逻辑作为资本运动的必然规律和必然趋势,其只能也只有通过人的活动才能展现自身,进而实现对社会的全面统治。换言之,在马克思看来,资本逻辑并不是独立于人之外的某个实体性存在,而是人的实践活动的规律和趋势,资本逻辑的代言人就是作为资本人格化的资本家阶级。因此,超越资本逻辑就必须依靠人自身的力量,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但这种发挥又依赖于一定的客观条件即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进步不仅为资本的量变提供了增长点,更为无产阶级政治的生成提供了激发阶级意识和发起斗争反抗的客观条件。”[29]只有在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基础上,依靠联合起来的个人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变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能铲除资本逻辑存在的土壤,进而克服结构性危机和异化、真正地实现人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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