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员工参与产品质量监管的演化博弈分析

2023-02-22 03:08赵哲耘刘玉敏
运筹与管理 2023年12期
关键词:收益监管政府

赵哲耘, 刘玉敏, 褚 楠

(1.郑州大学 发展规划处,河南 郑州 450001; 2.郑州大学 国际质量发展研究院,河南 郑州 450001; 3.郑州大学 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0 引言

近年来,食品、药品、网络订餐等产品质量事故偶有发生,例如,长生疫苗造假事件、某品牌火腿肠异物事件等问题,屡次引发品牌和消费者信任危机。学者们普遍认为,产品质量形成过程更多为企业的私人信息,当部分企业借助信息优势对质量信息进行隐瞒或歪曲时,市场失灵现象时有发生[1]。市场失灵和产品质量的公共品属性为政府监管提供了理论依据。

政府能够缓解质量信息不对称,进而实现有效的产品质量监管[2,3]。然而,受制于监管资源不足、措施单一等因素,加之财税和经济发展动机,政府难以对产品质量实施全覆盖式监管[4-6],甚至部分地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行为[7]。对此,学者们认为其他主体参与能够有效缓解政府监管激励不足的问题[8]。然而,产品的形成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质量信息具有不公开性,外部主体与企业间仍存在质量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甚至还会出现合谋现象。

内部员工作为生产经营的参与者和质量管理的知情人员,相比外部监管主体更加具有信息优势,对尽早发现问题、降低监管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吹哨人有关的研究多集中在反腐败斗争[9]、公司治理[10]等领域中,缺乏产品质量监管领域的相关研究。综上所述,本文在政府、企业和员工互有利益诉求、相互制约的前提下,分析各主体在产品质量监管中的相互作用关系。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媒体参与下政府、企业、内部员工的演化博弈模型,并采用前景前值函数对员工的收益进行修正,研究了策略均衡的条件和内部员工发挥“吹哨人”作用的影响因素。根据博弈模型假设参数,运用数值仿真技术对博弈系统进行算例分析,并以博弈对话案例的方式进一步揭示了各博弈参与主体间的互动机理。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发挥内部员工监管作用的对策及建议。

1 构建政府、企业和内部员工三方博弈模型

1.1 博弈模型的基本假设

产品质量监管的本质是各参与主体利用自身资源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反复博弈过程。基于研究问题的需要和演化博弈理论的相关要求,对参与博弈的政府、企业和内部员工做出如下分析与假设:

(1)价值函数

在“政府-企业-员工”的三方博弈中,作为组织形式存在的政府和企业拥有多种手段分散风险,因此本文假设政府和企业是风险中性的。由于个体员工在做出举报行为时一方面受到报复损失和举报收益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到伦理道德的影响和约束[11],可认为内部员工的决策过程中存在风险偏好。因此,对员工来说,策略选择的主要依据是对策略收益的心理感受,而非策略本身的直接损益[12]。为了让模型更好地拟合员工举报时的心理感受,引入前景理论中的价值函数对内部员工的博弈收益值进行修正,采用的价值函数为[13]:

(1)

式中,T为参照点的取值,为了方便分析而不失一般性,选择0为参照点[14],即T=0。a和b分别为收益敏感系数和损失敏感系数(0

(2)各参与方的收益与支付

1)地方政府的收益与支付

当地方政府严格监管时,能够发现企业是否遵守质量管理规范,成本记为Cg。媒体对员工举报内容进行报道的概率为r,当地方政府严格监管时,会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此时r=1。当地方政府不严格监管时,低质产品将给消费者带来损失,此时如果内部员工吹哨被媒体曝光,地方政府将遭受问责,损失记为Fg。当企业不自律时,所在地区也会获得经济收益,记为kΔR,例如企业收入增加带来的财税增加,其中k表示所在地区获得的经济收益在企业额外收益中的占比,为简化分析,令k=1。

2)企业的收益与支付

企业的基本收益为R,“自律”企业会投入质量成本Ce,具体包括购置先进质检设备、积极召回不合格品等。“不自律”企业除基本收益外,还会获得额外收益ΔR。如果员工吹哨被媒体曝光,企业还将会面临行政处罚L。

3)内部员工的收益与支付

内部员工的基本收益为S,包括员工在企业工作所获得的收入等。当举报内容属实时,会获得来自地方政府的举报奖励金B。然而,员工吹哨后可能会遭受企业的报复行为,损失记作F,包括解雇、威胁、恐吓、骚扰、排斥和羞辱等。完善的吹哨人保护制度能够降低员工在面对遭受打击报复时承担的损失,在此将吹哨人保护力度表示为α(0≤α≤1),包括对吹哨人的人身、就业、免责、道德等方面的支持和保护[15]。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三方博弈的收益矩阵

1.2 复制动态方程

根据表1的支付矩阵,可得地方政府、企业、内部员工三方主体的复制动态方程:

企业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F(x)=dx/dt=x(1-x)[y(L+ΔR)+ (1-y)zr(L+ΔR)-Ce-ΔR]

(1)

地方政府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F(y)=dy/dt=y(1-y){xz(rL-rB-rFg-rΔR)+x(ΔR-L)+z[rFg-(1-r)B-rL+rΔR]+L-Cg-ΔR}

(2)

内部员工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F(z)=dz/dt=z(1-z){x[(1-α)f(S)-rf(B)-(1-α)f(-F)]+ (1-x)y(1-r)f(B)+αf(S)+rf(B)+ (1-α)f(-F)-f(S)}

(3)

2 算例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地方政府、企业、内部员工的稳定策略行为与各方的净收益相关。根据前文的收益关系,模型的具体参数的默认取值设定为S=1,B=3,F=4,r=0.5,ΔR=8,L=15,Ce=10,Cg=7;此外,参照赵哲耘等[14]的研究,设前景价值函数中的a,b,λ的默认值为0.88,0.88,2.25。

2.1 内部员工策略选择的仿真分析

现实中企业的质量意识较为有限,其行为通常在自律与不自律之间徘徊,因此假设x=0.5;地方政府受制于有限的监管资源,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通过专项治理等方式查处违法企业,但无法做到常态化监管,假设y=0.5。借鉴曲薪池等[16]对概率值的设定方法,研究举报奖励B(B=1,5)和举报保护力度(α=0.3,0.5,0.8,1)对内部员工吹哨行为的影响,其余变量保持不变,并以z0=0.5作为员工的初试策略选择进行仿真,结果如图1所示。

(a)B=1,a=0.3

(b)B=1,a=0.8

(c)B=5,a=0.3

(d)B=5,a=0.8

由图1可知,内部员工策略选择一方面受到个体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会受到吹哨人奖励、保护制度等外部环境的影响。如果吹哨行为不能受到有效支持和保护(α<1),内部员工可能会遭受企业的解雇、人身伤害等打击报复,当收益敏感系数a较低时,员工在举报中获得的满足感较低,会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保持沉默。如果举报奖励B较大(B=3,5)且收益敏感系数较高(a=0.3,0.8),α存在一个临界值,当小于该临界值时,员工最终的策略是“不吹哨”,随着α的减小,员工向“不吹哨”策略收敛的速度加快;当大于该临界值时,员工会选择“吹哨”策略,随着α的增加,向“吹哨”策略演化的速度加快。当举报奖励B较小时,如果举报员工无法得到有效的支持和保护,经过多次的博弈,员工将会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此时社会福利可能会面临损失。只有国家和组织能够有效地支持和保护吹哨人时(α=1)内部员工才会吹哨。由于损失敏感系数b与收益敏感系数a在价值函数中具有对称性,对博弈系统的作用方式相同,篇幅限制将不再讨论。

损失规避系数λ同样是前景价值函数的关键变量,基于上述参数设定,将考察举报保护力度(α=0.3,0.5,0.8,1)和损失规避系数(λ=1,3)对内部员工策略选择的影响。由图2可知,当法律和组织能够对吹哨人形成有效的保护时(α=1),即便对企业打击报复的规避程度较高,内部员工仍会有动机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吹哨。当法律和组织无法完全有效地支持和保护吹哨人时(α<1),损失规避系数的提升使得内部员工对企业违法行为保持沉默直至收敛到“不吹哨”策略。

(a)λ=1

(b)λ=3

结合图1、图2并由上述分析可知,当α=1时,即使收益敏感系数较低、损失敏感系数较高或损失规避系数较高,内部员工仍会有动机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这证明了外部环境对于举报意愿的培育和塑造性。吹哨人支持和保护力度是影响内部员工举报的关键因素,当举报行为能够从文化和法律两个方面得到支持、保护和关怀时,内部员工通常具有较高的举报意愿;党文化和法律不能够对举报行为产生有效的关怀和保护时,收益损失的敏感和对企业打击报复的规避会限制内部员工的举报意愿,不利于员工参与产品质量监管,此时程序繁琐的奖励制度也仅是“看上去热闹”。组织文化和国家法律是影响吹哨人保护力度的关键,也是影响员工道德判断、举报意愿和举报行为的重要外部因素,能够激励员工承担社会责任,揭发企业不法行为,降低社会损失。例如,完善的吹哨人保护立法能够促进潜在吹哨人的举报意愿;组织文化能够对举报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强调顺从和忠诚的文化认为不举报是做人道德的底线,沟通、参与和开放的文化会使得内部员工更愿意监督企业行为。

2.2 吹哨行为和媒体报道对企业策略选择的影响仿真

本部分考察内部员工吹哨行为与媒体曝光概率对企业策略选择的影响。在上一节的基础上,将媒体曝光概率r先后设为0.3,0.8,企业策略选择的初始概率设定为0.5,研究内部员工不同策略选择下媒体曝光对企业策略选择的影响,如图3所示。

(a)z=0.3

(b)z=0.8

由图3可知,不同媒体报道概率下的内部员工吹哨行为会对企业的策略选择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当媒体曝光概率较低时,员工吹哨虽然有可能引发上级和同级政府的关注,但并不意味着质量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在大多数时间,内部员工吹哨对改变企业的质量违法行为发挥作用有限,正如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和江苏延伸疫苗事件的前期一样,如果举报内容不被媒体报道和大众知晓,员工吹哨造成的社会影响有限,地方政府可能会出于税源保护等因素的考虑对涉事企业进行地方保护,企业也会通过重磅攻关以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违法违规行为付出的代价较为有限,无法激励企业时刻关注质量问题。媒体介入一方面能够触发资本市场和消费市场的“用脚投票”机制,另一方面能够引发上级政府对违法事件的关注,这对企业形成了有力威慑,经过多次博弈,在媒体的介入下内部员工吹哨最终会使得企业采取自律策略并遵守质量管理规范。为了进一步验证政府处罚L发挥威慑作用的前提条件,令L分别取11,12,13,14,15,员工吹哨的概率为z=1,得到图4。

(a)r=0.3

(b)r=0.8

(c)r=1

由图4可得,当媒体曝光的概率r较低时,即便法律法规中对涉事企业行政、刑事处罚力度较强,但经过多次博弈,员工吹哨无法迫使企业生产高质量产品;随着媒体的介入,行政、刑事处罚对企业的威慑发挥作用。当质量问题难以被公众获知时,市场和声誉机制通常无法发挥作用,且地方政府监管效率低下,仅仅从法律法规角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不能有效地改善质量违法行为,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企业才会为了规避处罚而主动改正行为并遵守质量管理规范。因此,媒体和员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监管效能低下的问题,在提高政府监管效率、扩大社会监督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3 地方政府策略选择的数值仿真

本节考察媒体曝光概率r和行政问责Fg对政府监管行为的影响。由于基层普遍存在技术人员不足和监管资源匮乏的问题,在此主要考虑缺乏有效监管激励的情况下吹哨对于地方政府监管行为的作用机理。在上述变量的基础上,令企业不自律的概率为x=0.5,内部员工吹哨的概率z=0.5,Fg分别取8,9,10,11,12,结果见图5。

(a)r=0.3

(b)r=0.8

由图5可知,当媒体曝光概率较低时(r=0.3),即便失职后面临较高的政治问责,地方政府仍可能会选择“不严格监管”策略,此时员工吹哨行为虽能够引发上级和地方政府的关注,但对地方政府监管行为产生的督促作用较为有限。当媒体曝光概率较高时(r=0.8,1),随着舆论压力的增加,地方政府为了避免产品质量事故带来的政治问责风险,会采取“严格监管”的策略。这说明,上级政府的问责是约束地方政府监管行为的重要因素,但单纯增加事后问责力度并不一定能够使得地方政府对员工吹哨做出积极回应,由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责在更多情况下表现为不可置信威胁;当质量事故被媒体曝光后,在上级政府和社会的舆论压力下,地方政府为了规避问责风险会对吹哨做出积极回应,并投入更多的资源对辖区内企业实施严格的质量监管或整合资源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以遏制企业的违法行为。

3 案例讨论

“长生生物疫苗事件”是近年来最典型产品质量事故,内部员工在该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企业和政府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约束。2017年11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生生物”)生产的某型疫苗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监测出不合格,尽管国家食药监总局向长生生物派出调查组,但并未公布后续调查结果,企业回应无重大影响且未在年报中披露停产和被立案等相关事项。此时,博弈主体仅为政府和企业,内部员工并未参与到监管中,对应博弈模型中的z=0。国家食药监总局作出责令改正通报后并没有引发足够的外界关注,加之地方保护目的,地方政府缺乏足够动力去督促长生生物整改,此时对应上文条件L-ΔR

2018年7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国家药监局”)收到了来自长生生物内部员工的实名举报信(z=1),通过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某型疫苗存在生产记录造假问题,严重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其生产65万支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的效价被判定为不合格。2018年7月18日至20日,长生生物召回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该型疫苗,并称近几年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不良反应,已上市疫苗符合国家注册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吉林省食药监局决定对2017年疫苗事件处以344万元罚款。事件揭露至此,长生生物面临的处罚仍存在过轻和不及时的问题,地方政府并没有足够地重视该次事件。

事件的转机发生在2018年7月21日,题为《疫苗之王》的文章引爆了互联网,引起了网民和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r=1)。2018年7月21至23日,国家领导人对此事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一查到底、严肃问责,各省份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y→1),行业中也积极开展自查工作(x→1)。长生生物案件后续的处罚包括官员问责、巨额处罚、退市,最终以2019年11月7日破产为结束。至此,长生疫苗案的监管过程经历了从地方政府不重视,员工吹哨到网络舆论发酵使得中央政府关注此事,再到地方部门迫于上级压力开始严正对待此事并启动问责与追责程序,最终以企业被处置、主管部门被问责为结束。

4 结论与对策建议

从产品质量内部监管的视角出发,在已有的产品质量外部主体监管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媒体、政府与内部员工协同监管新模式,引入了前景理论价值函数修正员工的收益函数,并构建了三方演化博弈模型,探索了员工发挥监管作用的机理与影响因素,得到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法律和组织保护、收益损失敏感、打击报复规避等因素是影响内部员工吹哨行为的关键因素。在现实中,可通过完善立法和环境培育两个方面入手,立法层面上应给予吹哨人全方位的保护和奖励,并从宣传、教育、引导、激励等多个维度加强对吹哨文化的培育和塑造。

第二,内部员工能否对企业形成持久的威慑取决于违法成本和媒体监督有效性。高额的惩罚不一定能够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产生有效约束,对此,一方面应建立可行的监管与惩罚机制;另一方面,也应进一步应拓宽监管主体,引入更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到产品质量监管中。

第三,员工吹哨在短期内能够引发地方政府对个别厂商质量问题的关注,但无法从根本上激励监管行为。因此,要注重地方政府对“吹哨人”的回应,第一时间跟进举报内容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积极接受社会的舆论监督,从而提升监管效能,避免更多的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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