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的人为灾害叙事*

2023-02-23 19:03琳,宋
菏泽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宋江梁山水浒传

孙 琳,宋 刚

(1.菏泽学院人文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菏泽 274015;2.山东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000)

有人将《水浒传》称为“强盗书”[1],虽有片面之嫌,但亦指出了小说主体故事为宋江等人被“逼上梁山”并最终归正,亡于征讨其他“匪盗”过程之中的故事。小说中多有涉及灾害的书写,而所谓灾害,指“自然现象和人类行为对人和动植物以及生存环境造成的一定规模的祸害”[2]。《水浒传》中的灾害多为人祸,即或由贪官污吏而引发,或由恶霸而引发,或由战争而引发,等等,多对梁山主要人物所遇灾难叙述较多,涉及作为“小人物”百姓民生多艰的怜悯虽不常见,但亦间接地体现出了作者的心态和主旨追求。《水浒传》中灾害叙事涉及多种,每种皆有所重复,叙述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在服务于人物描写、情节构建的同时,亦能体现出作者一定的价值观念。

一、劫掠事件的叙写

水浒世界中多有占山为王者,他们对周边乡村的侵扰和对路人的劫掠,亦是灾难之一种。只是在小说叙事中,梁山众人所实施的劫掠,并未写到多少真实发生的伤害,多是为铺述情节而准备。

如少华山朱武等人占据一方,猎户李吉言称无法到山上捕猎;王伦等占据梁山,阮小七等渔户无法到湖中打鱼,体现了对周边百姓生活的影响,但主要是为了引起对朱武、王伦等人的描写。此类小说叙事中,打家劫舍并未有真实的伤害发生在百姓身上,实际效果是淡化了读者对占山者的反感。

周通欲强占桃花庄刘太公女儿,“撇下二十两金子,一匹红锦为定礼,选着今夜好日,晚间来入赘老汉庄上”,刘太公“又和他争执不得,只得与他,因此烦恼”[3],强行下定,强行入赘,正是占据山林者对周边百姓侵扰的典型例证。只是此事被偶然经过的鲁达及时制止,令周通饱受一顿老拳,其后山寨还被鲁达顺手劫掠了一番,对百姓而言灾害未曾真正实施,插科打诨压倒了伤害,没有引起读者对周通等人的真正反感。后文呼延灼连环马阵被破时,亦遇酒保言及桃花山时常打家劫舍,搅扰村坊,且将其宝马夜间盗去,最终连呼延灼亦一同归附梁山,产生的伤害基本可忽略不计。

林冲被逼上梁山之时,王伦令林冲献上投名状,针对的是无辜的行路之人。只是在小说叙事中,林冲未曾真正杀害一个无辜路人,而是与杨志拼斗一场,情节顺转至杨志故事中,其灾难意味十分淡薄,但此投名状一事亦可见占山者对路人性命的漠视。林冲正式落草,以“五个好汉在梁山泊打家劫舍,不在话下”[4]作一小结。后文阮氏兄弟跟吴用言及王伦等占据水泊,“打家劫舍,抢掳来往客人……如今泊子里把住了,绝了我们的衣饭”[5],而“如今那官司,一处处动掸便害百姓。但一声下乡村来,倒先把好百姓家养的猪羊鸡鸭,尽都吃了,又要盘缠打发他。如今也好,教这伙人奈何,那捕盗官司的人,那里敢下乡村来?”[6]劫掠者造成的伤害反不如捕盗者,正如柳宗元《捕蛇者说》所表现的“苛政猛于虎”意旨相类似。

“智取生辰纲”一节,用“取”字而非“劫”字,将劫掠过程细细叙来,如行云流水异常生动,“智取”针对的是“不义之财”,所谓“取之无碍”,晁盖、吴用等人又是用“智”,兼且未发生流血事件,故就叙事角度而言甚少不和谐因素,可算作“劫掠美学”的代表情节之一。

晁盖主掌梁山之后,首次派人下山劫掠行商,着重分付“只待善取金帛财物,切不可伤害客商性命”,众人回山时又问“不曾杀人么”,理由是“我等初到山寨,不可伤害于人”[7],以此暗示以前的劫掠中难免有杀人举动。劫掠针对的是“不义之财”,此种区分是梁山在小说中被视作“义”的重要原因。然而在柴进入禁院见到“山东宋江”等四人姓名,却自认其为“四大寇”,并心中暗忖:“国家被我们扰害,因此如常记心,写在这里。”[8]宋江见了,也只是叹息,没有反驳,可见为“寇”而扰害国家之念深入人心。梁山接受招安之后分金买市,广发告示亦有“昨因哨聚山林,多扰四方百姓”[9]等语。刘太公女儿被牛头山王江假扮宋江夺走,只敢独自烦恼,引出李逵与宋江赌头情节,后来还是靠李逵等才救出女儿。

《水浒传》小说中的劫掠虽多为虚写,但百姓深受匪害,亦有所体现。只是在详略处置不同的情况下,灾害性显得不那么明显。

二、杀人纵火事件的叙写

杀人行为的描述。《水浒传》为英雄侠义书,不免生死对阵,且有数次较大规模战役的描写,死亡人数多用“不计其数”来表述。此种战阵之上的杀人,相对而言虽亦是灾害,但对无辜者而言,叙述上危害程度较轻。只是在小说的叙述中,亦难免涉及到旁观的百姓。如梁山众人劫江州法场时,打翻土兵和百姓无数,李逵更是不管不顾,排头砍去,只为救下宋江、戴宗,而血流成河;石秀劫法场时,亦杀人似砍瓜,死者有七八十人,其中多有看客百姓。

宋江为报复黄文炳害其入狱,在得救之后仍杀其一门四五十口,又放火烧屋,且由李逵下手,活割黄文炳,将其心肝做成“醒酒汤”,血腥味十足。在此过程中,无辜救火百姓和土兵亦多有损伤。李逵在《水浒传》中为“天杀星”,杀人颇多,在沂岭杀虎,因酒醉被捉又遇救后,杀死猎户、里正、土兵等三十余人;只为断绝朱仝后路,李逵还斧劈四岁小衙内,残忍程度令人发指;李逵四柳村乔捉鬼,将庄户家有情二人砍作肉泥,太公、太婆烦恼啼哭,尚且要其款待致谢。《水浒传》中涉及李逵的描写多有诙谐调侃意味,但当杀戮指向百姓之时,未免显得过于残忍。梁山上其他人物,亦有滥杀之嫌,如武松血溅鸳鸯楼,所杀者除首恶外,尚有丫环、仆役之人;张顺为逼安道全上梁山而前后杀害四人,虽有复仇之念,但所杀之人未必皆有罪该死;孔明、孔亮因与本乡财主有争端,即杀其一门良贱而占领白虎山打家劫舍。

攻打城池之时,误伤百姓的事件频频发生。攻打祝家庄时,提及“满村中杀死的人不计其数”,而被杀死的很多是普通百姓。入高唐州,宋江先下军将令“休得伤害百姓”,一者显示梁山军队的仁义,一者说明如不专门下令,侵扰百姓之事难免。入青州城,称宋江急急传令勿教残害百姓,将慕容知府一家老小尽皆斩首,抄其家私,把府库财物粮草五六百车尽收归梁山。为给晁盖复仇,宋江等攻入曾头市,卷杀八面残兵,斩首曾家满门,财粮尽运回梁山。攻下东平府,宋江急传将令不许杀害百姓、放火烧人房屋,而程太守、李瑞兰全家则被杀,钱粮全部运回梁山。

而梁山敌对方所造成的杀戮更为明显。像两赢童贯,三败高俅时,水战、火战,官兵损伤数万人,尸横遍野、血溅波心、焦头烂额等描述,足显梁山武力之盛,亦为引起招安情节。在此过程中,官兵过处,战争发生处,百姓民不聊生,像高俅为建大船,四处限期催收物料,至百姓大量死亡,万民嗟怨。征辽之时,多为战阵厮杀,伤亡者为将兵,最后一战虽“杀的辽兵二十余万不留一个”,百姓受到的伤害甚少提及,攻下城池时亦未出现运走粮草、屠人满门之事的发生。辽降之后,“将应用被擒之人,释放还国,原夺城池,仍旧给还管领,府库器具,交割辽邦归管”[10],皆为堂堂之师的作法。可见小说叙事态度的转变。

征讨方腊攻常州时,提及“那时百姓都被方腊残害不过,怨气冲天,听得宋军入城,尽出来助战,城上早竖起宋先锋旗号”[11],攻下城池后,宋江等人亦是出榜安民,令百姓复为良民。百二十回中提及田虎、王庆作反时,亦言及掳掠淫杀,百姓日夜惊恐,四散逃窜,梁山众人攻城时,数次提及卢俊义下令不杀百姓,而攻下盖州时,更是言称“尸横市井,血满街衢”[12];为攻下太原,李俊等趁大雨引水漫灌城池,“当时城中鼎沸,军民将士见水突至,都是水渌渌的爬墙上屋,攀木抱梁,老弱肥胖的,只好上台上桌,转眼间,连桌凳也浮起来,房屋倾圮,都做了水中鱼鳖。”[13]打下威胜城时,更是杀得血满沟渠,其中百姓受难在所难免。打王庆时,“十余万贼兵,杀死大半,尸横遍野,流血成河,降者三万人,除那逃走脱的,其余都是十死九活,七损八伤,颠翻在地,被人马践踏,骨肉如泥的,不计其数”[14]。

当然,小说大部分地方言百姓开城相迎,梁山军秋毫不犯。王庆之所以势大,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征讨官员凭借贿赂蔡京、童贯而得官,恣意克剥军粮,杀良冒功,纵兵掳掠,骚扰地方,反将赤子迫逼从贼[15]。解珍等遇到富阳县袁评事解粮船,称被方腊科敛粮草,时迁遇到老僧,亦言百姓被方腊残害,与梁山众人攻下城池之后的散粮抚民形成对照。

人为纵火的叙写。鲁智深征辽后再见智真,长老首句即言:“徒弟一去数年,杀人放火不易。”[16]杀人总是与放火联系在一起。《水浒传》中多次提及“放火”行为,且梁山中专门有个“轰天雷”凌振,专管放炮,且多伴随火灾的人为制造。从叙事角度而言,放火虽然灾害性较强,但战阵之上,敌对之时尚可理解,且未显示对人民生命和财产的直接损失,作者对此是淡化处理的。像魏定国是以火为武器,称神火将军;公孙胜借风生火,未上梁山之前,即大败官兵,后文多次作战有借风生火之事。除此外,人为纵火还有简化情节的效用。如史进中秋与朱武等人欢聚,被官军围住,放火烧屋,导致史进无家可归,流落江湖;晁盖等劫生辰纲事发,亦是烧庄而逃奔梁山。像鲁达、史进火烧瓦罐寺,将尸体和其他痕迹一并烧掉。武松在蜈蚣岭杀死道人与道童,救下妇人后,又放火烧庵。宋江、秦明等人欲奔梁山,将清风山烧成光地。李逵杀死李鬼后,放火烧屋。时迁偷鸡发生争执,石秀等人火烧祝家店,杀死庄客多人。解珍等被救出后杀死毛太公全家,并放火烧庄院。李逵打跑扈成,杀尽扈太公一门老幼,放火烧庄院。穆弘等人上梁山时,亦将自家庄院放火烧平。欧鹏、蒋敬等上梁山之前,将黄门山寨栅烧毁。接取宋太公上山,放火烧庄院。桃花山、二龙山、少华山、芒砀山等归附梁山时,亦是烧毁寨栅。将李应骗上梁山之后,又将其家私全部抄扎,将庄院烧作平地。放火烧庄,一是寓示着不留后路,二是节省笔墨的叙事策略所致。除此之外,并未言及对其他民户是否有影响。

当然,更多的放火描写,是与情节密切相关的,是故事发展的重要环节。如陆谦、富安、差拨火烧草料场,准备即便不直接烧死林冲,也要将罪名安在林冲身上,令其百死莫辨,结果是草料场被烧,林冲虽杀三人,却被逼上梁山。草料场为军队后勤重要所在,直接影响国家安危,竟被某些人视为儿戏,且大火漫延,难免祸及无辜百姓,且草料被烧之后,肯定会由百姓承担此种损失,人祸之惨更过于天灾。宋江刀杀阎婆惜时,用大量笔墨衬托婆惜被杀之由,恩将仇报,借机要挟,三番五次地触怒宋江,而令读者忽略了宋江报信晁盖之事和杀人之恶。相关的水浒戏曲中宋江之所以被逼流落江湖,不单是杀了阎婆惜,更是放火烧屋所至。小说中未提及放火之事,无形中亦减弱了宋江杀人之事造成的伤害程度。宋江为绝秦明回城之路,派人假扮杀人放火,秦明到青州城外时,发现“原来旧有数百人家,却都被火烧做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慕容彦达亦称其“昨夜引人马来打城子,把许多好百姓杀了,又把许多房屋烧了”[17],百姓遭受无妄之灾。只是此情节皆为间接描写,未作展开。而秦明妻子之死,则令读者心生不快。秦明口吐怨愤之言:“不知是那个天不盖、地不载、该剐的贼,装做我去打了城子,坏了百姓人家房屋,杀害良民,倒结果了我一家老小,闪得我如今有家难奔,有国难投,着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我若寻见那人时,直打碎这条狼牙棒便罢!”[18]宋江此计甚毒,而补救方法只是令花荣之妹嫁给秦明。李逵火烧李师师院子,众人大闹东京灯会,城中被伤人数四五百人,推倒跌损者不计其数,直接引出朝廷派兵剿捕梁山的情节。时迁、石秀等蓟州城内放火,以致“城中鼎沸起来,百姓人民,家家老幼慌忙,户户儿啼女哭,大小逃生”[19],梁山众人进而攻下蓟州。

梁山接受招安并准备征辽时,将财物给散附近居民,而相关城池、忠义堂等屋,只作拆毁,未言放火焚毁。而攻入帮源洞时,燕青先抢两担金珠细软,后与柴进放火烧宫,众军杀尽嫔妃彩女、亲军侍御、皇亲国戚等,描述为“尸横遍野、流血成渠”[20],后言据《宋鉴》斩杀方腊蛮兵二万余。对梁山大寨与帮源洞的不同结局描写,无形中透露出作者对是否接受招安的区别对待。

三、官吏为害一方的描写

官吏的恶霸行径。郑屠为映衬鲁达的次要人物,郑屠被杀后,金翠莲重获自由得以成为赵员外的外宅,鲁达逃亡江湖,而郑屠家自备棺木盛殓,而邻舍之家则因有失救应而被杖断,可见官司本身亦会对周围百姓造成一定伤害。而鲁达打小二、夺酒喝、打僧人之类亦是一种恶霸行径。此时的鲁达虽为正面叙写的对象,但作为官吏所呈现出来的强横、霸道,表现得亦是淋漓尽致。

高衙内第一次调戏林冲娘子,虽被林冲制止,但表现出此类行为平时经常发生,其对百姓的伤害甚大,所谓高衙内“在东京倚势豪强,专一爱淫垢人家妻女,京师人惧怕他权势,谁敢与他争口,叫他做花花太岁”[21]。即便是身为官员且具有勇力的林冲遇到此事尚且难以避免,被高衙内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施予侵害,直致身受陷害而被发配沧州,继而被逼上梁山,皆因衙内之类倚势欺人所致。其他百姓遭遇此类侵害,最大的概率只能是默默忍受、息事宁人了。

李逵出场时,在赌场、江边施蛮耍横,可知平时作为,而对琵琶亭上卖唱女子,更是蛮横。歌女一家不敢经官,只愿大事化小,由宋江出银子化解,还要千恩万谢。此处展现了百姓在面对官吏欺凌时的无助。

公门之人的恶行。被官府借势暗害的事亦多见于《水浒传》中,像林冲被高俅诱骗入白虎节堂,发配途中先遭董超、薛霸欺压而烫伤双脚,在野猪林又险遭杀害。后文董超、薛霸在路上又再次烫伤卢俊义双脚,欲行暗害,终被燕青杀死。武松在押解途中,亦于飞云浦差点遭受侵害,寓示着百姓心理深处对此类公门之人的畏惧。

入牢城的杀威棒,亦为受刑人面临的生死大难。武松在牢城中,更有提及“盆吊”“土布袋压杀”者。小说中的林冲、武松因有“人情”而得免一难,其他无“人情”者的结局可想而知。孟州牢城里施恩手下之所以有那么多犯人乐意跟随,与此等非人刑罚亦有一定关系。施恩霸住快活林实亦是一种强占。蒋忠靠武力和势力强占快活林,而施恩亦靠武松出力重新夺回快活林,后蒋忠又借张团练之势再度夺回。来回几次争夺,本质上并未有太大区别。小说中的回目即为“施恩重霸孟州道”,将“霸”字直接点明。张都监陷害武松偷窃财物,而买通上下,定要结果武松性命;施恩亦靠用钱买通节级、孔目,刺配恩州牢城。押送公人与蒋门神徒弟于飞云浦欲图加害武松,反被武松所杀,又于鸳鸯楼杀害十五人,其中除张都监、张团练、蒋忠外,皆未有必死之罪,而武松亦只为了“心满意足”,此一情节亦成为《水浒传》“血腥”“暴力”的一大证据。而之所以此“血腥”之举令读者多不视作武松之劣迹,跟蒋忠、张团练等的恶人得恶报有关。

宋江在江州牢城营,因有银子相送,杀威棒得免,而在没送银子于戴宗时,竟会当面要钱,可见吏员之害。卢俊义被梁中书暴打,昏晕三四次,不得不认罪屈招。入狱后,李固又使钱,欲使蔡庆、蔡福害死旧主,柴进等亦使钱令二蔡救下其命。

官员的强权叙写。《水浒传》中的官员除寥寥几人外,多有贪、恶的相关描写。如济州府尹欺压下属何涛,强行规定期限,并于其脸上刻字,官吏的凶势于此可见一斑。何涛作为晁盖等人的对立面,在小说中被割了耳朵,但其职责所在,从一定程度上反而对私放犯人的宋江、朱仝、雷横等更显尽责。景阳冈虎患,知县着落当地里正和猎户捕捉,并以限杖责猎户,致猎户亦折了七八个,夜深时仍需埋伏捕虎。沂岭虎患,亦是猎户吃限棒。登城城外多野兽,知府即“拘集猎户,当厅委了杖限文书,捉捕登州山上大虫。又仰山前山后里正之家也要捕虎文状,限外不行解官,痛责枷号不恕”[22]。毛太公与解珍、解宝争虎,固然是出于私占心思,亦受官府杖限的直接影响。

刘高在其妻被清风山王英所掠之后,先是毫无理由地怒打兵丁,后捉住宋江,虽不识底细,却强行诬作“郓城虎”张三而下狱。青州知府,则描述为“那知府复姓慕容,双名彦达,是今上徽宗天子慕容贵妃之兄,倚托妹子的势要,在青州横行,残害良民,欺罔僚友,无所不为。”[23]后文即写到因怀疑秦明投敌,而将其家小杀害,断绝了秦明回城之路。江州府尹蔡德章在小说中初次出场,即被描述为“为官贪滥,作事骄奢”[24]。黄文炳作为小吏,出场时被描述为“这人虽读经书,却是阿谀谄佞之徒,心地匾窄,只要嫉贤妒能。胜如己者害之,不如己者弄之,专在乡里害人”[25]。殷天锡作为官亲,倚势强占庄院,并气死柴皇城,柴进凭其丹书铁券无功,李逵只得以勇力杀死殷天锡。高廉后为妻弟报仇,抄扎柴皇城家私,擒捉柴进下狱。华州贺太守为官贪滥,非理害民,将百姓王义刺配而强占其女儿。雷横听戏时,白玉乔固然话语不中听,但打人一举亦当为常态;而知县因与白秀英有旧,又当厅责打雷横并将其带枷示众,对下属的欺压甚为明显。

与欺下相对应的,则是官吏对强势者的妥协与惧怕,如燕青等打擂后,官府听闻是梁山众人所为,不敢派兵追赶;李逵寿张县乔坐衙,闹学堂,吓得学生哭叫跑躲,官府亦不敢置闻。但在梁山众人接受招安准备征辽时,朝廷官员赏劳三军时却敢于暗行克减,徇私舞弊、贪滥无厌,酒扣一半,肉减六两,以致引起军校愤怒而杀贪官。宋江等人为防朝廷加害,只得含泪刀斩小卒。全靠宿元景的斡旋,皇帝怒斥奸党,宋江所谓“禁治不严”之罪得破辽之后量功理会,而贪官克减酒肉一事不了了之。

宋江作为小说的主角,叙其家里事先准备好忤逆文书和藏身的地窨子,由此而谈及为吏之难。为吏尚为不易,为民更难。《水浒传》中被“逼上梁山”者多为能力超乎常人者,普通百姓面对官员的侵凌,除了逆来顺受,别无他途。

《水浒传》中的灾害叙事相对分散,且人祸的描述远远多于天灾,具体灾害因引发的人不同,灾难的程度表述亦有不同,涉及对普通百姓所受伤害的描述多为草草带过,这与小说的虚构性质息息相关——作为长篇小说,人物已经很多,情节相对繁琐,实不宜再作过多的阐释与发挥。而具体灾害的描写,多与小说的主旨息息相关,体现出作者的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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