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 技术在施工阶段索赔流程优化中的应用研究

2023-02-24 07:41周兆银初晓雅张枥文田书函
重庆建筑 2023年1期
关键词:承包人证据资料

周兆银,初晓雅,张枥文,田书函

(重庆科技学院,重庆 401331)

0 引言

施工项目因建设周期长、成本费用高、利益相关方多,以文档为载体的索赔管理方法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支持资料调取困难、索赔程序繁琐、索赔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致使施工企业难以通过合理的索赔诉求切实维护自身权益。且索赔纠纷事件的频繁发生会引起项目整体进度拖延、成本超支甚至合同违约,既不利于工程目标的实现,又会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为企业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增加了一定风险。基于这些缺陷,有必要对现行索赔流程进行优化,在维护各参与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借助BIM 技术等信息化手段,重构施工阶段索赔流程,可对解决施工企业在传统索赔管理中面临的困境产生积极促进作用,在高效收集并运用实际施工数据及基础资料的同时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在保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有效控制成本,对建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现阶段施工索赔管理流程存在的问题

1.1 现行施工合同范本的索赔流程分析

据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第19.1 条对承包人索赔程序的规定可知:

(1)建设工程索赔周期较长。承包人确认索赔事件是索赔程序运行的开始,发包人对索赔报告的答复是索赔程序运行的终止,两者之间还需经历由施工合同范本规定的多个时间节点及多个工作项。若索赔事件存在连续影响,承包人必须持续补充相关资料,最终才能递交完整索赔报告,这无疑增加了建设工程索赔过程的不可预见性;

(2)索赔是一项综合性高、复杂性强的工作。施工合同范本对索赔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时间限制和资料提交的要求。一方面,承包人必须在各阶段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向监理人递交相关资料,逾期则丧失索赔的权利[1];另一方面,索赔意向通知书、索赔报告、索赔证据等相关资料编写难度较大,尤其是索赔证据的固定论证和报告内索赔要求的明确提出;

(3)索赔程序的顺利推进需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如图1 所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索赔事件处理提供了一个相对权威的流程,该流程在索赔事件发生时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承包人索赔权利的行使。索赔程序主要包含索赔事件的确认、索赔记录的保持、索赔报告的生成等多个环节,任一环节的中断都会导致索赔进程的终止。简单来看,索赔流程涉及至少承包、监理、发包三个参与方,四个时间节点和三类文档资料,而这三大类因素的综合负面作用往往会导致索赔程序中各工作项的脱节。因此,只有做好各环节流程的衔接工作并将影响因素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才能保证索赔事件的稳妥顺当。

图1 现阶段施工索赔流程图

现阶段索赔流程容易因承包人对索赔周期、资料时限、环节关联等条件把控不准,致使索赔结果难以达到预期目标,进而导致索赔管理发展水平参差不齐。

1.2 现阶段施工索赔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传统的项目索赔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当前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的趋势,且索赔工作的进行受索赔人员发现索赔机会的敏锐性、索赔资料提交的时效性及证据资料的准确性等因素的制约。在实际工程中,承包人往往面临着识别和分析索赔机会能力较弱、索赔事件过多致使错过最佳索赔时间、证据采集与固定困难、证据链不完整等诸多问题,为索赔工作的推进制造了极大的障碍[2]。

1.2.1 索赔机会辨识能力弱

在索赔流程的初始阶段,项目人员敏锐识别出索赔机会是索赔事件成立的开端,这要求项目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在比对项目工程实施方案、分析实际与合同边际条件差异后挖掘索赔机会[3]。一方面,很多项目人员的索赔意识淡薄,未能在处理索赔事件的最佳时间节点上提出自身诉求;另一方面,索赔工作是对项目人员综合运用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施工、经济管理等多方面知识的考验,而索赔人才匮乏、索赔经验不足[4]、索赔事件频发降低了项目人员识别索赔机会的可能性。

索赔工作要求承包人在合适的时机提出合理的索赔主张,项目人员较弱的索赔机会辨识能力易造成潜在的干扰事件不被识别,发现时已错过处理的最佳机会,从而忽视甚至放弃维护合法权益,不利于促进合同目标的实现。

1.2.2 索赔证据收集困难

工程资料涉及范围广、种类繁多、管理工作强度大,项目人员需在众多的工程资料中及时、迅速、准确地找到能证明索赔事件成立的支撑材料,并形成逻辑严密、无可辩驳的证据链[5]。索赔证明材料主要来源于现场记录、施工日志等[6],而在实际工作中此类材料具有滞后性,以纸质资料为主的传统保存方式容易造成材料丢失、整理困难的情况[7],且项目索赔管理人员易变动,大大增加了后续支持文件收集、组建的难度。

因索赔资料准备不充分、证据链条形成不完整,承包人在提出正式索赔时容易被监理人、发包人否决。即使项目人员具有较强的索赔机会辨识能力,掌握确认索赔事件的最佳时机,但若对证据的收集、分类与固定考虑不周、疏忽遗漏,贸然提出索赔事宜,递交的证据资料难以经受多番审核,索赔的结果也达不到承包人的预期设想,还会留下漏洞引起对方的反索赔行为,增加企业项目运营的风险性。

1.2.3 索赔资料时效性控制不足

索赔工作的开展时间约束性较强,承包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流程提交索赔意向通知、索赔报告等资料文件,否则会导致索赔失败,从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在索赔执行过程中,部分项目人员因对时效性控制不足,未能依照合同规定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在同一项目中索赔机会的出现具有随机性,多个索赔事件同时开始、完成的几率微乎其微,而一个索赔流程的完整运行需至少控制四个时间节点,时间管理的困难对项目人员控制索赔事件的时效性提出了新的挑战。

索赔事件因发生时间不同,各阶段提交材料的终止时间也各不相同,尤其在大型工程建设中,索赔机会的频繁出现使得项目人员必须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在关注各索赔事件不同处理阶段的截止日期上,使其忽略了其它工作项,如索赔报告的编写、索赔策略的商定等,工作重心的偏移会引起流程的恶性循环,大量基础性工作变得无效,无形中加大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负担,不利于合同的执行。

2 基于BIM 技术优化施工索赔流程

BIM 技术因其可视化、信息化、强协调性等优势,在碰撞检查、虚拟施工、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了有益的作用,现已成为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先进技术。现阶段索赔管理方式的流程需进行重构,而BIM 技术为工程项目索赔管理模式的信息化转变提供了新思路。因此将BIM 技术与工程索赔流程相关联,重构两者间的融合关系,基于BIM 技术优化索赔事件构成要素及运行机理,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索赔的成功率。

2.1 索赔事件构成要素分析中BIM 技术的运用

2.1.1 索赔事件类型分类

工程索赔因实施周期长、组成元素多,分类方式及内容呈现多样化。在对现有文献归纳后发现,工程索赔项目通常从索赔当事人、索赔依据、索赔目的、索赔范围、索赔处理方式、索赔事件性质等多种角度对其进行分类。以索赔目的为例,承包方在施工阶段可能发生的索赔主要有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其中,工期索赔主要因不可抗力、甲供材料延误等非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施工进度延误,经计算分析干扰事件对该作业及后续工作的影响值后,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的请求,从而避免因该事件引起的总工期延长而承担合同责任;费用索赔主要由部分合同价款调整、发包人原因等情况产生自身成本增加,承包人采用经济手段来弥补在人工、材料、机械等方面的损失;在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发包人未履行义务等情况下,两者也会被承包人同时提出。

运用BIM 技术优化施工阶段索赔流程,拟将索赔事件按索赔类型进行划分,具体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工期+费用”索赔三类。因索赔事件纷繁复杂,为便于对索赔事件进行条件筛选与分类管理,承包人在平台上发起BIM 索赔流程时选择该事件的索赔类型,可实现其对建设工程项目同类型索赔事件的高效管控和数据归集,明确的索赔目的能让该流程更加有效地运转。

2.1.2 索赔事件责任判定

施工阶段承包商引起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原因有很多,如业主违约、合同文件缺陷、设计变更、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等。找出引起索赔的根本原因,就能了解事件发生的本质,可帮助承包人选用对该类情形较为熟悉的成员,选择合适的切入点和侧重点并制定相应的索赔策略,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团队遇到类似事件处理的专业性。

结合BIM 技术重构索赔流程,要求在划分工程项目索赔类型的基础上对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辨别并对责任方进行判定。拟将引起索赔的原因分为以下七个大类,分别为:业主违约/责任、不利客观条件、工程变更、工期延误、合同缺陷、政策法规变化、其它原因。其中,其它原因是指除上述列举的较为常见索赔原因外引发个别索赔事件的条件。在BIM 索赔流程中可对“其它原因”部分进行手动添加,使之更贴合于索赔事件的实际原因,满足工程索赔事件多样化的要求。在平台索赔原因选择的部分,增设该原因的详细描述项,项目人员在掌握索赔事件的详细情况后,再次比对BIM 模型和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中的信息,明确各方责任,使索赔的处理变得更加明晰。

2.1.3 索赔事件证据固定

索赔依据是判断索赔事件是否成立的前提和基础,索赔证据是用来支持索赔成立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两者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索赔的成败。索赔证据组建是索赔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清晰、详实、逻辑严密的证据支撑往往更容易得到业主方的认可[5]。对证据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时,必须清楚判断该资料对索赔工作是否有利,若存在不利则不能作为自方的索赔证据,甚至要做好别人收集到此资料向我方反索赔的应对准备。除了证据资料的收集、分类外,必须考虑这些资料相互之间的关联性,是否能产生完整串联的证据链条。

BIM 索赔流程构建时将此工作项划分为索赔依据和索赔证据两部分。在索赔依据部分,项目人员必须详细描述索赔事件的来源依据和条款,便于后期索赔事件的复核与定性,主要的索赔依据有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等。在索赔证据部分,承包人勾选要提交的文件类别并上传对应文件,常见的支持文件类型主要包含合同条款、图纸、来往信函、现场记录、施工日志、工程图片、会议纪要、变更指令等。随着流程运行时索赔资料的积累,项目人员在平台上分类管理新增的支持文件,只需按原有类别添加上传相应过程资料,该操作改善了文档杂乱无章的现象,增加了证据收集的有序性和全面性,便于在正式索赔前进行索赔证据链条的固定和推演,为索赔诉求的实现创造条件。

2.2 基于BIM 技术的施工索赔流程运行机理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9.1 条约定的基础上,融合传统索赔流程、BIM 模型与已有的项目管理平台,运用BIM 模型集成的工程几何、功能、过程等建设项目信息数据,并在管理平台选择工程项目索赔事件的类型和原因分类建立、管理、储存施工阶段的索赔信息[8],通过对索赔事件证据链的固定和实时追踪,实现工程索赔流程的优化。优化后的索赔流程图如图2 所示。

图2 信息化背景下基于BIM 技术的索赔流程图

2.2.1 通过项目管理平台发起索赔

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中BIM 模型、进度管理模块、成本管理模块高度集成的优势,承包人实时获取项目实际的进度、成本情况,在对进度计划、成本计划详细对比后,准确识别索赔机会,并在全面科学理性地分析索赔机会带来的实质影响[9]后,确定索赔事件并发起索赔流程,选择索赔事件的类型并详细描述此项索赔发生的原因。

2.2.2 索赔证据通过平台流转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是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项目人员根据合同对索赔期限的规定事先在已有管理平台上设置索赔流程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发起索赔事件后平台能自动显示各工作项处理的截止日期,并在截止日期前5 天向负责人发出预警通知,以此保证索赔权的时效性;在平台及BIM 模型中录入过程资料,形成设计缺陷、工程变更等证明索赔的记录,流转时承包人通过查阅更新的BIM 模型及相关证明文件便能更精确地掌握实际偏差情况,确认索赔内容的合理性;平台还能实时监督与追踪施工阶段索赔工作的进行情况并自动记录项目人员的操作痕迹,进而达到约束索赔双方行为、减少争议等目的。

2.2.3 索赔报告的审核与反馈

首先,借助工程项目管理平台以上传图片、文档等在线记录方式,精确全面录入和确认索赔支持文件;其次,调用BIM平台其他模块已储存的、与索赔事件相关的过程数据和证明材料,通过证据资料的整理与固定,形成全面连贯、逻辑严密的证据链条。管理平台在更新BIM 数据模型、变更参数信息后自动计算工程量,并结合各模块信息辅助承包人计算索赔值,生成合理的索赔报告;最后,各方审核与反馈索赔报告,如通过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证据补充、索赔工作项同意或驳回等,形成完整记录。

综上所述,BIM 索赔流程实现了BIM 模型、管理平台与传统索赔流程的整体性融合。各模块数据资料的交互与共享、索赔资料的实时更新有助于项目人员尽早发现索赔机会,有充足的时间收集、更新索赔证据,使索赔事件的处理处于积极状态。在此基础上,承包人还可通过长期处理的索赔事件不断优化完善企业自身的BIM 索赔流程、节约程序流转时间。

3 基于BIM 技术的施工索赔流程实际应用

礼嘉嘉陵江特大桥为重庆市快速路二横线西段项目的控制性工程,主桥全长785m,采用5 跨连续布置(140+245+190+130+80m),最大跨径245m,是国内首座上承式梁拱组合刚构桥,主桥下部基础形式均采用承台接群桩基础,桥墩为独柱式空心墩,上部结构采用梁拱组合刚构形式。大桥按双向8 车道设计,分左右两幅设置,单幅标准段桥宽18m,设计时速80km/h。

该项目通过自主研发WebGl 轻量化平台,建立了BIM 技术+项目管理(PM)+物联网集成应用的协同管理平台。利用物联网技术进行实时数据采集,结合BIM、GIS 系统关联劳务管理、视频监控、危大专项管理、工程索赔等子模块,PC 端与移动端协同应用,通过数据自动收集与分析,智能判断施工现状,辅助判别下一步施工规划合理性,实时、超前控制,实现BIM 智慧工地集成管控。建造过程中,多次发生施工索赔,如在匝道施工阶段,业主方提出在工程某部位增加一跨梁的设计变更,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共同协作,通过协同管理平台,基于BIM 技术施工索赔流程,圆满解决了本次因设计变更引发的施工索赔。索赔流程主要包括:

(1)施工方收到业主方下发的变更通知单及相关图纸;

(2)项目索赔人员运用BIM 模型监控施工情况时发现在原模型中无该跨梁,此梁施工造成工程量较计划增加,导致工作持续时间延长,且该工作处于关键线路。在查看管理平台中的变更通知单、图纸之后,发现可作为索赔事件向业主方提出;

(3)在BIM 索赔流程中选择索赔目的为“工期+费用”,索赔原因为工程变更,建立索赔事件“工程某部位增加一跨梁 ”,选择变更发生的时间并进行详细描述,确认后发起索赔并在平台提示的截止日期内向业主方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

(4)经判断,该索赔事件无连续影响。施工期间,管理人员在平台上上传了此梁的施工记录、现场图片及工程签证单等资料并在模型中更新数据;

(5)索赔工作负责人在BIM 索赔流程中设置索赔依据为施工合同专项条款中的某条,勾选文件类型,图纸、现场记录、施工日志、工程图片、变更指令等,并调用BIM 平台已储存的相关过程数据和证明材料,组成证据链条;

(6)根据BIM 模型调整后增加的工程量、延长的工作时间计算索赔增加值,在平台提示的截止日期内生成索赔报告并报监理单位审查;

(7)BIM 索赔流程持续追踪索赔事件的动态,经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工程某部位增加一跨梁的索赔要求被批准,索赔成功,该索赔事件流程结束。

4 结语

运用BIM 技术对施工阶段索赔流程进行优化,充分发挥BIM 模型及平台的作用,既能较好弥补传统索赔模式中证据不全、时效性不足等缺陷,又能实现索赔各关联方的高效沟通,达到提升承包商索赔效率、节约时间、减少争议等目的。该流程的构建及有序运行,为承包人处理索赔工作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为索赔事件的妥善解决创造了条件,具有实时、超前等显著特点。智能化索赔流程建设有助于施工企业强化索赔意识、创新索赔理念、深度挖掘自身潜能并在运用BIM 技术优化索赔流程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创新,借助新兴技术实现工程项目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可为高效准确开展索赔工作、维护索赔发起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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