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冀鲁豫边区税收与根据地建设

2023-03-20 06:01黄海俊申恩义秦峻岭冯晓伟
党史博采·理论版 2023年10期
关键词:抗日战争

黄海俊 申恩义 秦峻岭 冯晓伟

[摘要]晋冀鲁豫边区是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在华北创建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幅员之大,人口最多,在华北各抗日根据地,堪称第一”。税收作为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根据地建设充裕财政,保障军需的同时,量力合理负担,促进建立抗日民主统一战线,巩固抗日民主政权;与贸易、金融一起,实行贸易保护政策,打赢了抗日的经济战争,打破了敌人的经济封锁;“量入为出”与“量出为入”相结合,统筹统支,节约用好每一分税款;充分利用税收的调节作用,发展生产、改善民生等。政权的性质决定税收的性质,边区税收促进边区政权建设,边区政府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把晋冀鲁豫交界区域从抗战前“苦甲天人”的极端落后地区,建设成为人人有地种、人人有事干、人人有饭吃,政治民主、经济发展、民生幸福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同时为新中国税收制度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抗日战争;晋冀鲁豫边区;税收制度建设

[作者简介]黄海俊,国家税务总局涉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河北涉县 056400;申恩义,国家税务总局涉县税务局,一级主办,河北涉县 056400;秦峻岭,国家税务总局涉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河北涉县 056400;冯晓伟,国家税务总局涉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河北涉县 056400。

[中图分类号] D23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8031(2023)10-0050-05

国之兴替,税之丰歉,体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发展要求,通过民众对税收的遵从,可以管窥出民心向背和国运兴衰。晋冀鲁豫边区是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华北晋、冀、鲁、豫、苏五省边界建立的敌后抗日根据地,从1937年底,次第建立起太北、太岳、冀南、冀鲁豫抗日民主政权,并通过税收筹粮筹款充裕财政,解决抗日的军需民食,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税收雏形。税收,作为实现国家统治的工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在敌占区和国统区,税收是巧取豪夺、横征暴敛、贪污浪费,民众是苦不堪言、难堪重负、逃税抗税;在边区,税收则取之得当、用之合理、民主治理,民众是积极生产、踊跃捐输、支援抗战。通过民众对待税收的态度,战争胜负、民心向背,已经不言而喻。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我们通过历史资料,客观地对新旧社会税收负担、税收治理、税收秩序、税收制度比较分析,增强我们对人民税收的认知,对税收制度优越性的自信。

一、税收与民主政治

税收的性质,依托于中国革命的性质,为国家职能服务。全民族抗战爆发后,在华北敌后建立的晋冀鲁豫边区政权是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政权,税收的主要任务是抗日、民主,发展根据地经济,保障战争的军需民食。

抗战前,本区在国民政府统治下,政治腐败、军阀混战、穷兵黩武,国民党的正税之一的“统税”收入从1931年到1935年增长2.19倍,田赋从1912年到1931年,增长61.29%。1926年河南预征了1927-1929年的田赋;除沉重的正税外,各地方政府又附加杂捐,一张河南省正式刊印的地契契尾,明白无误地刊印着:正税七分,附捐一分二厘,公安捐一分,教育捐一分,民团捐一分,手数科一分,附捐已占到正税的74.29%。这仅是附契税征收的杂捐,而其他训练捐、商团捐、民团捐等地方杂捐,有的地方达147种。除中央政府、地方军阀的税捐外,另还有名目繁多的牙行的牙税:土布牙税、砟炭牙税、花籽牙税、油饼牙税、猪羊牙税、苇席牙税等达40多种,这是农业和工副业的税收。商业上,则是“坐地抽利、雁过剥毛”的厘金,一切日用所需交易之物,出产厘、出地厘、出户厘、落地厘、土产厘、过境厘、交易厘、坐厘、行厘等,数不胜数,税率达到价款的20%之多,严重抑制了商品的流通,市场萧条,物价高涨;社会上,则有社团、宗教、会道门的各种捐款。

架在农民头上的“三把刀”,除税收外,还有沉重的地租和高利贷,其中“苦甲天下”的豫北地区最甚,劳苦大眾,为了生存,被迫逃离土地,背景离乡,到深山老林开荒,或逃荒要饭,致使土地荒芜,农村破产,匪患蜂起,动荡不安。1939年冀南地区的洪灾、1942、1943年豫北地区的旱灾、1944年从冀南、冀鲁豫区蔓延开的蝗灾,使劳苦大众已经到了不堪重负的境地。比天灾更可怕的是日寇的烧杀抢掠、国民党军阀溃逃官兵的乘机洗劫,被老百姓称为“水旱蝗汤(汤恩伯)”,当地传唱着民谣:“大水浪淘天,十年倒有九年淹,卖掉儿郎换把米,卖掉妮子好上捐,饿死黄牛打死狗,背着包袱走天边”。

全民族抗战爆发后,八路军129师奉命挺进晋东南,创建以太行山为依托的晋冀豫抗日根据地。八路军在开赴前线时,中共中央代表周恩来和山西当权派阎锡山,经过谈判达成协议,同意在敌后沦陷区组织“民族解放战争战地总动员委员会”(简称战委会),按山西省政府制定的“合理负担摊款办法”筹粮筹款。1940年4月,八路军总司令朱德和国民党第一战区司令长官卫立煌在晋城谈判签署协议(史称漳河划界协议),以漳河为界,漳河以南为国民党驻防区,以北为共产党驻防区,界上不驻兵,双方不越界。使我晋冀豫边区在约定的防区内建设政权、组织群众、征粮收税。

1937年10月16日,刘少奇发表《抗日游击战中各种基本政策问题》,其中在财政经济政策中写道:“取消过去一切的捐税和摊派,重新规定统一的累进税”、“向富户征收救国捐”、“尽可能规定大体的预算”、“取缔牙行的垄断”。1938年9月冀南区税务局成立后,宣布废除46种苛捐杂税。1940年4月,在中共中央北方局召开的高级干部会议前,发出“财政经济问题的指示”,确立财政制度,决定整理田赋、税收。1940年4月16日,杨尚昆在黎城会议上发表了《目前政治形势与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巩固抗日根据地及其各种基本政策》中指示,“田赋整理”“取消厘金卡子”;全区脱产人员不得超过全区人口的3%,纳税人口一般占80%。1940年9月25日,彭德怀在北方局会议上阐述了税收政策:“统一累进税,是进步的,合理的税收,是新民主主义制度下应采用的税收。”

中国共产党在华北抗日根据地的税收主张,抗日民主政权纳入施政纲领,坚决贯彻执行。冀太联办成立后,按照“有钱出钱、有粮出粮、钱多多出、钱少少出”的原则,颁布了《修正合理负担征收款项实施条例》。1942年5月,开始征收统一累进税,取消了田赋,规定负担面达到负担人口的80%,最高负担率不超过30%。对内地工商业除烟酒产税外,一律不征税。颁布了出入口税税则、烟产税税则、契税征收办法。

正是由于统一了税收政策,取消了苛捐杂税,财政上实行统收统支和“量入为出”“量出为入”相结合的预算制度,税收的制定权限集中在边区政府,各地方一律不得附征税收,党、政、军、民一律不得向群众筹粮筹款,从根本上杜绝了多头收、多头支、“开条子”、“抓一把”的临时之举。1941年8月9日,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副主席戎子和向边区参议会做财政建设报告:“1941年度财政收入概算2661.26万元,除去入口税182万元,边区人口1500万人,每人负担约合战前1.3元,远低于抗战前的4元多,而这个负担处在经过四年战争与前线需要十分迫切的境况。”为减轻民众负担,在边区开展了大生产运动,在党中央、毛主席的号召下,“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开荒种地,改良农具,引进优良品种,发放农业贷款,表彰生产先进,实施科技兴农,开展打蝗运动,1944年根据地取得大面积丰收,使机关自己解决5个月的口粮。太行军区增产粮食30万担,太岳军区增产粮食14万担。而在同时期敌占区人民,1941年4月1日起,实行“余粮归公”制度,即每个农民每年所获的粮食,除去最低食用数额外,所有余粮,一律归公。

1941年,毛泽东接受党外人士李鼎铭的建议,提出“精兵简政,节省民力是目前迫切的重要任务”后,刘伯承、邓小平亲自领导,“紧缩统率机关,减少指挥层级,充实战斗连队”,129师师直由29个单位精简到12个,人员由2627人减少到1163个,分别减少58.6%和56.7%;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机关由原来的548人减少至285人,减少了48%;各县、区、村也进行了撤并和联合制,整个太行区减少脱产人员6万人。精简下来的人员充实战斗一线,合并伙食单位,减少行政费用。

在边区,在减轻税收负担的同时,开展减租减息运动,规定在原基础上减少地租利息25%,地租额最高不得超过37.5%,利息最高不得超过月息1%,同时规定农民向地主缴租缴息。既照顾了贫农,又照顾到了富民,缓和阶级矛盾,实行抗日的统一战线,因此在根据地民主普选县、区、村基层政权时,照顾了民生,争取了民意,一致取得了群众的拥护。

二、税收与经济斗争

邓小平指出,“敌后的经济战线斗争的尖锐程度,绝不减于军事战线。”日军在政治上实行“以华制华”,推动华北自治;在经济上,提出“以战养战”、“总力战”、“经济战”,成立了“华北开发公司”,依靠军事力量的控制和政治压力,垄断市场,掠夺资源,向根据地偷运违禁商品,大量倾销,袭击集市,发行伪钞,企图困死根据地军民,给根据地经济造成很大的困难。我根据地依托广大农村市场和商品,团结和组织商人,针锋相对,发起包括税收手段(通过出入口税率调整进出口物资、价格,平衡外汇)的对日的经济战,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

1938年9月間,冀南区就成立税务总局,山西三专署成立战时特捐局,征收出入口税。但由于对持久抗战的物资困难严重性认识不足,经验不够,对日货不分对我有利与否,一律禁绝,致使人民生活困难。1941年1月15日,冀太联办成立税务总局及下辖总局办事处、税务分局、县稽征局、缉私队,1941年10月次第成立晋冀鲁豫边区税务总局,按照“奖出限入”“对内自由,对外管理”的原则,制定出入口税税则,在边界地区集市设置“税卡”,征收出入口税,充裕财政。同时发动群众性的缉私活动,发动群众举报,在根据地的边缘区,建立纵深缉私带,打击走私。根据根据地对物资的需要程度,税率5%--45%,分为特许进出口、免税进出口、征税进出口、禁止进出口,凭税收凭证在根据地内可以运销。凭着税务干部对商业和商人的联系,对根据地需要的商品,组织商人运进来,根据地的山货、手工业品、纸烟等则组织起来,销往敌占区,换回紧缺物资或外汇,税收配合粮食、货币、贸易、生产,牢牢地掌握住根据地出产的粮食、棉花、铁、硝、工业原料等战略物资,使敌人经济陷入困难,从而打破了敌人的经济封锁,使敌人“以战养战”的计划破产,使敌占区城市粮食恐慌、交易死滞、物价高涨、工商业倒闭而无法挽救。

三、税收与增加生产

税收不仅仅是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更主要的任务是刺激和增加社会财富。在税收与生产上,晋冀鲁豫边区“先予”而“后取”。毛泽东指出“如果我们做地方工作的同志脱离了群众,不了解群众的情绪,不能帮助群众组织生产,改善生活,只知道向他们要‘救国公粮,而不知道首先用百分之九十的精力去帮助群众解决他们的‘救民私粮的问题,然后仅仅用百分之十的精力就可以解决救国公粮的问题”。邓小平提出了“积蓄物资力量,增加生产建设”的方针,亲自审定统一累进税条例,在制定税则时,注重鼓励生产、增加储蓄。一是发展工副业。在根据地的国民收入中,85%是粮食,在财政收入中,75%是粮食,由于当时特殊的战争环境,税收80%以上是“征实”。农业人口负担了主要的税收,工商业的统一累进税累进速度低于农业,有利于繁荣工商业,1941年以前,农业税收占边区财政收入的90%,到1944年,工商业税收(主要是关税、契税和烟产税收)占到财政收入的15%。二是除耕地外的其他资产免税。对存粮、存款、存货不征税,鼓励人民节约、储蓄,积累社会财富,有利于扩大再生产,再则对资产价值的评估和调查不易,有利于减少征税上的摩擦和分歧;三是羊群、林木不征税。鼓励农民发展家庭副业,养殖畜牧和植树造林,提高农民的经济生活,年内新购或新孳生马骡,均在其总收入内扣除一石谷物消耗,牛驴扣除五斗谷消耗;四是对新开荒地给予五年期限免税。旱地改造为水田,当年按旱地征税,仅太行区新开垦荒地40万亩,新修滩地4000余亩,新修渠道增加水田8000亩,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肥力。五是,对精耕细作增产不征税。边区政府要求每亩地积肥上粪25担,每亩增产的目标是3升粮食。虽然由于根据地建设和战争进展公粮税收负担数额增加了,但负担水平下降了。1942年每人平均负担2.9斗,占平均总收入的16.95%,1943年负担1.63斗,占其总收入10.5%,1944年负担2.57斗,占其总收入12.75%。“日本来了烧粮、国民党来了抢粮、共产党来了种粮”,群众更加拥护共产党、八路军、抗日民主政府,征粮时,三五天就能超额完成,呈现出一片“喜送公粮”的场景。

四、税收与公平财富分配

晋冀鲁豫边区在税收上,采取“取之合理”,通过增加民众收入,扩大税基和负税能力,即“开源”之法;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则采取“用之得当”,通过节约资金的使用,杜绝贪污,减少浪费,即“节流”之法,以最低限度的民众负担,保障“小米加步枪”最低限度的军政费用需求。

1940年4月,在北方局黎城会议上,确立了预算制度、审计制度、金库制度,把支款和收款分开,不准县、区、村的政府及任何个人向人民筹一文钱,把政权、群众团体、地方武装的供给按标准固定下来,解决了以往收支不报告、不缴款,上贫下富,上级百废待举而一文莫名,下级则随意挥霍贪污浪费现象。脱产人员实行供给制,比照当地人民一般的生活水平,制定了最低限度的供给标准。1、粮食:军队每人每日小米1斤半(后方机关1斤6两,党政人员1斤4两,十六两制称),1942、1943年因灾每人每日减省4两小米,军政后方机关减省7两,以支援灾民,不足部分自己以糠菜、树叶充饥。2、菜金:抗战初期,普通人员每人每日0.05元,轻伤病员0.13元,重伤病员0.23元,特重伤病员0.4元,学校教职、学员每人每日0.1元。3、津贴:战士、班长每人每月1.5元,排级干部2.5元,连级干部3.5元,营团干部4元,旅及以上干部5元;党政人员专员级及以上每人每月5元,县区一级3元,一般工作人员1元。4、服装:每人每年单衣1-2套,单军帽1顶,棉军衣军帽一套,衬衣1套,袜子2双,草鞋、单鞋各4双,绑带1付,挂包1个,排以上干部大衣1件。另外还有医药费、烤火费、其他若干。而国民党政府实行薪俸制,1928-1929年一个甲等县政府县长一人薪俸每月240-300元(各种回扣、手续费,还不在内),共产党县长与国民党县长个人享受来比较,则是12与1000之比。

在税收资金的使用上,除去军、党、政、民人员的供给外,用之于民者,还包括:救灾、教育、文化、生产基础设施等,用之于民者占财政支出的10―20%。用于民政救灾方面:1942-1943年,太行区发生历史罕见的旱灾,灾民150万人,粮食因灾减产,农业收成只达常年产量的2-4成。为了减轻灾民的负担,太行区规定:“遇有荒欠年岁,土地收获在二成以下者,应全部免租,在七成以下者,依次按成折扣交纳。”边区政府向太行区“减免公粮共有14.05万石”。按边区财政岁入,每人每年负担平均不超过3市斗小米计算,两年来人民负担的21%都用于直接赈济了。用于教育方面:1946年3月晋冀鲁豫边区教育厅统计:区内办有北方大学一座、中等教育学校44座(包括师范、财经、农林等专门学校),在校学生4685人,仅太行区十个县就开办冬学2096处,入学文盲15万人之多。用于生产基础实施方面:通过财政拨款、冀南银行贷款、以工代赈等投资,开渠打井、修滩整地、植树造林,提高农业生产能力,1943年5月1日,在129师政治部支持下,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组织修建漳南大渠,刘伯承、邓小平亲自参加修渠劳动,总用工12万个,投资166万元,边区政府共拨粮食16万斤。

《冀太联办戎子和副主任向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的财政建设工作报告》(1941年8月1日)指出“今天的一切负担是用于争取民族解放,从事抗战建国的事业,保卫与发展人民永久切身利益的。人民的负担,均是由抗日政府,供给前线军队的,是兴办了各项生产建设、文化教育事业的。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切为了人民。”

五、税收与纳税遵从

民众对税收的遵从度,体现了对社会的满意度,国民政府及之前的封建王朝,都把税收作为其阶级统治和攫取社会财富的工具,历朝历代都没有走出官逼民反的往复。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税收除不断开征新税、提高税率外,苛杂、预征、借征、摊派,更主要的是征收制度不公平、不合理、不人道,导致税收转嫁、中饱私囊、横征暴敛、逃税抗税。全民族抗战爆发前,该地区农村经济破产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田粮负担不均与赋征过重。边区抗日民主政权成立前的田赋征收,有三大弊病:一是不是征收到户,而是征收到村。通过一个中间人“粮头”或“约所”,掌有村或联村的“地亩册”(或叫“鱼鳞册”或“红簿”),代代相传,成为一种世袭的事业,而这个“粮头”往往与官、富勾结,相互利用,从中取利,欺压乡愚,假公济私,敛财自肥,把应由地主出的粮、赋强加到佃户身上;二是田赋是以亩为单位征收,而非按产量征收。地主、富农大部分是产粮高的好地,贫农、中农是产粮低的边地、贫地,统一按田亩征收,显失公平。三是地主富农故意隐藏土地面积,称之为“黑地”。以假契约的形式,将土地置于佃户名下;日军占领后,原地主逃离,其土地由租户或管家代管,不交田赋,社地、族地、庙地、坟地被一些封建剥削者把持,不交田赋。这些现象,造成“有地无粮”“地多粮少”“地好粮轻”这些不公平的税收。在征收手段上,对交不上粮的农户采取:庭杖、吊打、取消佃租权等,遇到年景欠收,致使农户逃租逃税,有的卖儿卖女卖妻。在征实过程中,还要受超常剥削,如:强行克扣重量、不使用标准斗等,重利盘剥。

抗日民主政权成立后,对以上症结一一清除。一是整理田赋。取消“里甲包税制”“税头”等中间人,由农会、政治主任(或财粮主任)直接征收到户,取消各种地方附加。二是清丈土地,核实税基。冀太联办下发条令布告,发动群众举报,规定布告后20日内,自行呈报,如逾期不报,政府或人民团体查出后,按调剂耕地之需要,先由当地贫农、抗属无偿代耕,并得处以罚金,所得收益充实学校等公益事业。查“黑地”、清丈土地,取得相当成绩:如:漳北偏城县(现归涉县),原有土地13708亩,清丈后16544亩,增加2836亩;太南平顺四个村原有土地4000亩,清丈后6100亩,新增2100亩,太行区磁武等七县查获黑瞒土地10万亩以上,取消了不公平现象,勘查了耕地面积,增加了契税,为实行统一累进税资产调查打下了基础。实施统一累进税后,田赋作为不合理的“封建病税”被取消,以前的积欠一律豁免。三是实行税收民主自治。1941年7月14日,晋冀鲁豫边区合理负担征收暂行办法规定,民户的财产和收入先由民户自报,再由村公所复审,再以村为单位组织评议会,评议员由民户代表、村干部、农会代表组成、富农代表参加,评定农业富力(计算纳税分数的依据),最后再进行公示和复议,充分实现了群众对税收的知情权、参与权,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纳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虽然统一累进税的计算复杂,但经广泛宣传、培训、参与,根据地内人人会计算,甚至还实行农户自认自缴、就地存放,与旧社会横征暴敛形成鲜明的对比。四是建立规范的征收制度。边区政府下发通令,取消了封建的吊打、庭杖等残酷的封建酷吏衙门的征收方式,建立罚款、没收、庭审等司法制度,责罚得当,教育为主。为照顾无力负担者,实行遇灾减免、赤贫者免予征税等办法,极大地提高了纳税遵从度,边区民众都把税收看作是抗战保障、民生源泉,积极主动纳税,1945、1946年两年获得丰收,县、区、村庄、农户不只按期缴齐公粮,还有额外献粮的,有些群众缴粮后,剩下三升五升,“今年收成好,算啦,多缴几颗吧!”便倒入了仓库。

全民族抗战中,边区人民担负为八路军总部和129师以及其他抗日部队30万人、地方工作人員15万人吃饭穿衣,每年约缴纳3.4亿-4.5亿斤的小米,从1940年-1945年6月,共征收出入口和内地工商税收1.36亿元,这些公粮税款是在根据地遭受严重的天灾人祸、战争消耗、基础薄弱的境况下,依靠党的领导、边区政府的公信、抗日民众的无私奉献,是对抗日战争取得胜利的重大贡献,晋冀鲁豫边区所创设的治税思想、税收制度、征纳关系,为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新民主主义税收奠定了基础,实现了单纯的财政税收向经济税收、人民税收的伟大转折,为我们正确处理税收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税收与生产、流通、消费、积累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参考文献]

[1]赵秀山.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5年9月第一版.

[2]河北省税务局等.华北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M].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9月第一版.

[3]魏宏运.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12月第一版.

[4]赵秀山,华田夫,赵军威.华北解放区财经纪事[M].中国档案出版社,2002年8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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