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慧文 叶险峰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发展,使人们之间的连接变得紧密、互动越发频繁。曼纽尔·卡斯特认为,在各种能量流的作用下,会产生一种以流动为主要特征的新空间形态,即“流动空间”[1]。网络社会的数据流动虽然给用户带来了更为便捷的服务,但也让用户感到压力。人们在积极参与线上连接时会被迫暴露一些隐私,信息的流动在带来自由的同时也带来更多的风险,现代隐私观念的转变引发更深的担忧。
公共与隐私天然就具有一种冲突性。隐私常常代表着公民私下秘而不宣、不愿公开的私人信息或关系。传统的隐私主张强调公共场所与隐私场所的泾渭分明,而随着信息技术、社交网络的发达,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界线变得模糊,“公私二元”对立的隐私观念的局限性越发明显。在“流动空间”里,数据是可以流动的,公民隐私更多体现为线上的位置记录、浏览记录以及社交行为等,这些数据每时每刻都在呈现人们在互联网上留下的痕迹。现代环境下,这种动态的隐私具有随时产生、实时更新、形式多样的特点,因为信息可以在多个平台里流转,所以静态的隐私也就成为“流动的隐私”。
随着信息与关系连接的紧密程度提高,一种积极拥抱信息同时又担忧隐私泄露的矛盾现象开始出现。用户的隐私保护和分享实践也呈现出一种现象:他们既讨厌监视者,又充当监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