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治理视角下社区精英参与社区治理问题研究

2023-03-21 14:53:22北京化工大学刘萍邱娇
区域治理 2023年7期

北京化工大学 刘萍,邱娇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①其核心是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合力,社区精英在治理过程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如何保障社区精英共同参与社区治理?这是当前社区治理亟须解决的问题,只有发挥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才能推动和实现社区的有效治理。本文从协同治理视角,考察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社区精英之间的协同效应及其影响。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精英”(Elite)一词来源于西方,原指“特别优良的商品”或“选出来的少数东西”,后指“特别优秀的个人或集团”。传统精英主义将精英局限在政治领域并认为精英是少数支配着政治权力和社会生活的精英,是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核心。帕累托(1976)将整个社会分为两部分: 精英阶级和大众阶级,在精英阶级中,根据两者作用的不同,又分为统治精英(即政治精英)和非统治精英。米尔斯(2004)强调精英的存在依赖于其所在的职业地位及制度,这种制度是权力、财富和声望的必要基础。我国学者贺雪峰(2000)将农村精英分为两类: 一是指以名望、地位、特定文化中的地位乃至明确的自我意识为前提而形成的传统型精英,二是指以在市场经济中脱颖而出,在农村社会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号召力的经济能人为代表的现代型精英。刘建军(2014)从社区精英的演进过程将社区精英分为革命型社区精英、经验型社区精英和知识型社区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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