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守泽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2021 年以来,社会各界对于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质化通证,区块链网络里具有唯一性特点的可信数字权益凭证)的关注伴随着区块链、元宇宙等新技术应用的热度升高而持续上涨。2022年4月20日,“NFT侵权第一案”被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宣示着我国司法开始对NFT 的法律规制进行积极探索。由于具有天然滞后性的版权法律并不会对相关新情形预设明确规定,如何应对新技术新业态对数字版权法的冲击,以及数字版权法律制度应当怎样回应并解决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适用问题,对我国新兴数字版权产业的发展以及区块链、元宇宙项目的顺利落地具有重要意义。
NFT 的本质是权益凭证,是用来标记特定数字内容的区块链上的元数据,其指向具有交易价值的数字内容客体[1]。作为区块链的应用场景,NFT 具备区块链技术的优势特征:去中心化、难以篡改、解决信任问题、公开透明,其在提供确权、便捷线上交易、保证交易可信安全等方面起到了独到的作用[2]。NFT 数字作品,亦称为数字藏品,是NFT 权益凭证指向的数字化作品。通过NFT 这把“钥匙”(即构成NFT 的哈希值),进行全网检索,即可打开“装有”数字作品的链接,访问到该作品。在我国目前大多数平台上交易的NFT数字作品,著作权人往往仅出售了该数字作品的所有权,此时该交易产生了类似于有形出版物转移物权的交易性质,买家可以二次转卖该NFT,但无权将该NFT 数字作品的内容二次复制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