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操控5000余部手机“引流”售假

2023-04-04 11:10孙钰程邱恒元
检察风云 2023年7期
关键词:曾某徐汇区黄某

孙钰程 邱恒元

事先采购5000余部手机,自学多种脚本软件,雇佣多人为假冒服饰代理商提供售假“引流”服务……日前,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精准打击了一起“非法引流”新型网络黑产犯罪。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团伙内其余6人有期徒刑1年至6个月不等,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至6000元不等;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曾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5万元。

非法“引流”窝点一举被端

2022年初,徐汇公安分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在某媒体平台应用上被推送了大量的探访服装市场的视频,视频宣称市场内服饰与专柜服饰一样,但价格可比专柜低上不少,视频下方评论中同时留有客服人员的微信号,然而添加微信号后可以发现,其销售的均为假货。

为此,公安民警对举报内容进行了核实,在核实过程中,民警发现不止一家媒体平台被大量投放了售卖所谓国际名牌服装、箱包的广告,且其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货物来源存疑。经过进一步排摸,民警确认这是一起通过“引流”进行售假的案件,并锁定了潜藏在背后的由张某建立的“引流”团伙。

2022年3月,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徐汇警方一举于某地的居民楼内,抓获了负责“引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及其员工薛某等6人。抓捕现场,5000余部手机被铺设在房间内的一组组架子上,几名犯罪嫌疑人正娴熟地利用设备和数据线,操作着脚本软件,同时控制着架子上的所有手机,通过多家知名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售卖假冒名牌服装箱包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广告信息。

多方合力认定全案事实

非法“引流”团队多采用云控设备,或植入插件、脚本等方式实现快速“引流”,犯罪手法新,如何及时提取和审查电子数据,准确认定事实和危害结果难度很大。对此,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官与公安民警多次召开公检联席会议,就如何全面取证、电子数据合法性等交换意见,并围绕“引流”的核心事实,针对涉案云控软件、脚本的提取固定与功能性鉴定开展指导,及时听取鉴定人、专业知识人员与涉案媒体平台相关人员的意见。同时,结合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电子数据审查、资金账户分析等工作,准确认定了各嫌疑人的主观明知、层级关系、参与程度、违法所得等情况,明晰了全部的犯罪事实。

据悉,张某原先是一名服装行业从业者,随着线上交易逐渐成为主要的交易渠道,张某也逐渐接触到了“引流推广”这一技能。2020年下半年,张某通过网络自学了这方面的技术,之后便租了间民房搭设相关设备当作“工作室”,对外招聘员工组建专业“引流”团队在网上推广“引流”服务,招揽想要在网络上推广自家商品的客户。

有客户找上门后,“工作室”就会效仿一些阅读量高的广告文案,登录各类媒体平台账号,自主编辑和发布与客户商品有关的广告文字、图片或视频,并在评论栏里留下客户的联系方式,引导目标人群添加客服微信。由于每部手机通常只能登录一个媒体平台账号,张某就购入了5000余部新旧手机,让手下员工使用设备和软件操控这些手机同时登录账号,通过“信息海”战术,一方面是加强“引流”推广的效果,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躲避平台的监管,这样即使大部分广告信息被屏蔽,也总会有“漏网之鱼”被推送。不仅如此,他们还会在关注正常用户的账号后,私发大量广告信息或嵌入广告的软文,引导他们添加指定的微信或加入指定的QQ群。

全链条打击非法“引流”犯罪

因非法的“引流”行为常伴随着一定的上游犯罪,该案侦查阶段,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便已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对发布信息中客服团队的社交账号进行调查,并对已明确人员涉及违法所得的资金流进行调查,以点及面,以期从“引流”人员逐步扩展到销售人员、制假人员身份行为的锁定,实现对“制假—引流—销售”的全链条打击。果然,经侦查,一个专门生产仿冒国际知名品牌服装的团伙浮出了水面。

2021年,黄某开设了一间服装设计“工作室”。只不过,这间“工作室”并不自行设计服装,而是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直接仿冒抄袭名牌服装设计,再把设计图、版衣和订单发给员工曾某开设的服装加工厂进行生产。等曾某把做好的服装发回来后,为了让线上销售变得更为隐蔽,黄某就把这些印有假冒名牌LOGO(标志)的服装批发卖给代理商,随后同代理商通过张某团伙的“引流”推广服务,大大吸粉增流,把目标人群引导到指定的客服销售团队,并通过充满“套路”与暗示的话术引导来增加交易量,利用这种隐匿的方式躲避市场监管。据统计,直至案发,黄某等人对外售出的假冒名牌服装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顾伟介绍,万物互联时代,流量成为重要的要素资源,非法“引流”等网络黑产也随之产生。非法“引流”利用高流量的网络平台,看似发布招聘广告、投资理财、商品推广等正规信息,实则对有潜在需求的不特定范围内人员实现了精准“引流”,从而为销假、诈骗、网络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提供了“前端服务”。“本案中,张某等人在明知的情况下,利用信息网络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发布信息,并以此非法牟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这也是徐汇区首例通过网络渠道非法‘引流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

2022年11月28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黄某、曾某等人作出如上判决。其余涉案人员均已另案处理。

本案中查获大量“引流”用的手机

因非法“引流”犯罪手段隐蔽性、迷惑性较强,组织化、规模化趋势明显,增加了媒体平台自我防控的难度,因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向涉案媒体平台提出了整改意见。据悉,近日涉案媒体平台已优化了内容审核及算法屏蔽机制,对平台内所有账号进行了二次排摸,封停了一批涉嫌违规的账号,并构建了与徐汇公检机关的线索移送机制。

“在此,我想做个提醒。”顾伟补充道,“在找工作或者兼职时,面对类似本案中‘引流工作这样‘只要动动手指发信息就能赚大钱的招聘广告,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能为了赚‘外快而赌上自己的人生。另外,知识产权凝聚着权利人的智力创造和劳动成果,是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动力。广大经营者应当自主创新进行产品设計,或是在取得权利人授权后使用他人享有专利的产品,切勿直接山寨、抄袭他人,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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