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家训中的灾荒记录与史实

2023-04-05 03:03王金鹏
西部学刊 2023年5期
关键词:灾荒家训救灾

王金鹏

家训相当于家族法规,是指家庭对子孙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教诲,内容广泛,包括修身、齐家、忠君、敬祖、互助、守法等方面。明代家训包含着的宗族祭祀、教育思想、治家理念、日常礼仪等内容,对研究明代家庭、教育、社会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1]。关于家训与明代灾荒相关的论文目前能找到的仅有一篇,即鞠明库和邵倩倩撰写的《灾训齐家:明清家训中的灾害教育》。该文认为,明清家训以其特殊的教育宗旨、教育方式和传播手段,在训教子孙行善修身、守业齐家的同时,寓灾教于家教之中,客观上承担了部分灾害教育的功能。家训中的灾教内容不仅对官方防灾减灾的不足、疏失和弊端起到了重要补救作用,而且提高了家族子孙乃至乡约社众的灾害意识和防灾减灾素养,其意义和价值不容低估[2]。本文从明代家训中的灾荒记录出发,分析明代灾害发生时的惨状记录和灾害发生后带来的影响以及灾害防救举措,以期对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有所参考。

一、明代家训中的灾荒记录

(一)灾荒的发生及其惨状

明代家训中的灾荒记录非常直观地反映了灾害惨状,不仅起到警示后人的作用,而且一些家训对灾害的记载很详尽,反映出很多正史没有的历史细节,这对研究明代灾荒史很有帮助。明代家训关于灾害的记录多集中在明代中后期,例如:陈良谟在《见闻纪训》中记载,“嘉靖戊子八月,高坞、石马诸山水骤溢,坏民田庐,人畜溺死者无算。”[3]吴麟徵生活在1593—1644年,他在《家诫要言》中写道:“近来运当百六,到处多事。行过东齐,往往数百里绝人烟,缙绅衣冠之第,仅存空舍。河南尤惨,一省十亡八九。”[4]明代家训中的灾害记录不仅反映出灾害的种类多样,也反映出灾害的危害性大,给当时人民带来了极大的损失。陈其德《垂训朴语》里的《灾荒记事》一文,作者回忆万历初年人民殷阜,“一转眼而岁在戊子,淫雨淋漓,远近一壑。越乙丑,赤地千里,河中无勺水,鞠为茂草者两月。当是时,积米一担,博价一两有六。然米价腾贵,仅以月计,便觉野无青草,树无完肤,而流离载道,横尸遍路矣……”[5]3283“到了崇祯十四年,其有幸存残喘,勉完稼事,而又飞蝗蔽野,害及苗禾……且疫痢交作,十室而五六。”[5]3284上述史料里面反映了水灾、旱灾、蝗灾、瘟疫等不同的灾害种类,而且这些灾害不断发展变化,有时相互交织在一起,造成物价飞涨、食物短缺,使得饿殍遍地,百姓流离失所。

(二)灾荒带来的影响

对于百姓来说,灾荒的影响不光是疫病、死亡的威胁,更为重要的是活下来的生存危机——粮食问题,救灾的关键问题就是让百姓能够有足够的食物去度过灾荒。灾荒发生后,粮食的价格因供需关系失衡逐渐上涨,买不起粮食的灾民不得不以野草、树皮、“观音土”为生,出现买卖人口和抛弃、残忍杀害孩子的行为,甚至出现了吃人现象。陈其德的《垂训朴语》里《灾荒又记》一文记载:“父母爱子之心,一旦变为蛇蝎,甚至有食其子者。无论荒郊草市中,此剜小厮一二头,彼剜将死大人一二头,即府城抑或有之。”[5]3285饥民成为流民,或者成为盗贼,给社会治安产生重大影响。陈良谟的《见闻纪训》记载:“嘉靖甲辰年间,荒歉之甚,卖妻鬻子者无法计算。上江人听到后,收这些被卖的人为奴,但是只买妇女,不买男子。铜山有一人,他的妻子已经先卖掉了,只剩下九岁的一个男孩。这名男子设计把这个男孩当作女孩卖掉,结果正好碰上州差催税,把他卖男孩的钱夺去抵税。这个男人苦不聊生,于是投河自尽。买女孩的人走了数里,发现买来的不是女孩,就把他背起来原路返回,问男孩的父亲去了哪里,结果发现那人已死,于是愤怒地把男孩投到水中。”周孔教撰陈龙正纂的《荒政议》提出“禁溺女,今俗有可异者,平时生男则举,生女则杀之,以故民间少女多鳏夫,丰年犹尔,况凶年乎”[6]。黄佐在《泰泉乡礼》提出的赈荒歉十二条中建议:“凡遗弃小儿于道路,责付无子之家收养,长作义男使用。有虑他日父母认取推脱不收者,日支米五合,长充社夫,不得归宗”[7]2072。据《灾荒又记》记载:“至小儿三四岁、五六岁者,往往弃之于市……更有在怀抱者,活投之中流,唯有疾走不顾一法耳。”[5]3285

(三)明代的灾害防救举措

明代家训中的防灾救灾措施主要突出家庭和地方的作用,鞠明库和邵倩倩的《灾训齐家:明清家训中的灾害教育》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述。在明代家训中的防灾举措有几个地方值得注意。

一是突出社仓的作用。沈鲤在《文雅社约》中对公廪和社仓进行了比较,认为社仓的优点可概括为九个方面:1.公廪只不过一二所,而社仓能够大量地储存粮食,而且这些粮食只用于服务当地百姓,不需要救济其他地方。2.公廪由官府独自承办,而社仓由官府与民间合办,因此社仓比起公廪储存量大,更容易承办。3.根据明代赋役法,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也就是缴纳田赋多者十户为长;剩下的百户为十甲,每甲为十人。因此,在每个里和甲中,最富裕和最庞大的家族被称为“里长”和“甲首”。每年轮流由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负责评估并征收辖下所有家庭的赋税和徭役。某一年轮值充当的里长,称里排。虽然按照规定:凡十年一周,曰排年,“里长”或“甲首”要重新委任。但实际上,明初当上里长或甲首的家庭始终占有着该职位,直到明朝灭亡。公赈由里长负责上报,而这些里长上报的人未必贫困,贫困的人未必得到赈济,使得公赈徒具虚文,一些不应该得到赈济的人得到赈济。社仓由殷实公正、众人所信赖的人担任有司,又有贤大夫可以向其提供帮助,因此哪一户贫困,哪一户富有,都非常清楚。4.公赈由里长负责逐一审问排查,以确定每户赈济的多少。如果遇到有司妨碍或者公务缠身,旷日持久之下,导致急需赈灾的人面临死亡的威胁,而社仓可以随机应变、灵活救灾。5.公赈免不了有盘拨转运之烦,有需索使用之费等问题,而社仓则没有。6.公廪只不过一二所,而境内饥民需要赈灾的人数常常数以万计,一起救济的话容易引起瘟疫,而社仓赈灾则四门四关,能够分散赈济,减少瘟疫发生的概率。7.公廪建造花费巨大,透风重檐,容易受到雨雪浸湿、鸟雀剥啄、老鼠为害,其修缮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公廪里的粮食入了仓之后,不容易晾晒,而社仓是一种圆形的谷仓,所需要的材料仅仅是草木和泥,其花费远远低于公廪。更重要的是阳光容易进入社仓,不用麻烦晾晒,而且无重檐,鸟雀难以入仓,其四周经常有人来往,对防止老鼠起到一定的作用。8.社仓带有地域性,有利于百姓亲睦、民德归厚。9.人带有自私性,社民不会平白无故地拿出粮食给公廪。社民平时向社仓输粮食各自备灾,也可以在关键时候帮助兄弟亲戚。有的明代家训提出向社仓输粮具体的奖励措施,使社仓成为备荒救荒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是地方好义之士慷慨救灾发挥了一定作用。地方好义之士慷慨救灾的方法有赈谷赈银,遇灾荒时将粮食作为赈济物发放给平民和受灾者,这也是最常见的方法。韩霖在《铎书》中记载:“隆、万时,赈荒最多时,溧阳史太仆,赈谷二万石。嘉善丁司空,赈银三万两。富平李少川,以布衣赈银两万两。湖州茅止生,以诸生赈栗二万石。”[8]此外还有赈衣,《文雅社约》记载:“数年来,每当严寒之际,郡城中出现一些因贫困没有衣服穿的人,大约有二百人,而沈鲤与同在义社的四人协力周济,总费银不过十二两,而国中无冻死者矣。”

明朝姚儒的《教家要略》记载了瞿嗣兴推仁救灾的故事:瞿嗣兴,字华卿,常熟人,生性仁慈。有一年歉收,一位贫穷的人来买粟。瞿嗣兴收了他五千钱,却说:“你刚才给我十千钱!”给多称了一倍重量的米。遇到水旱等灾害,灾民听说瞿嗣兴好义的名声就来寻求救济,他于是租赁房屋用来解决这些灾民的食宿。瘟疫发作的时候,患病的人相互靠在一起,瞿嗣兴亲自调理药粥给患病的人服下,很多人赖以存活。这些好义之士的事迹记录在明代家训中,为后代起到了榜样的作用。

三是救灾的关键在于用人。好的制度需要有好的执行者。陈龙正在《家载》中记载,“社仓原积粮食一万一百五十五石零,俱贫民贷食,逋有年矣。名为全追,实全失之,而徒为书胥索诈地。公分别稽查,其见在阴鉴畴等,所欠六千七百七十三石,应追完纳,其逃故曹良玉等,所欠三千三百八十二石,申豁蠲免,民免拖累,而公家亦收过半焉。”[9]由于官吏的贪污导致很多时候民间对官府救灾不太信任,《泰泉乡礼》赈荒歉十二条写道:“凡官司赈济,多虚应故事,难于周遍。或委非其人,以致冒名关领、诡名盗支等项情弊多端。”[7]2072让乡约、保正这些人去赈济,确又有顾虑,一怕迟缓,二怕侵欺。沈鲤提倡建立义仓积蓄社谷,这本是很好的措施,但记载只有西门居民实行,而其他三门四关,却未有提倡者。通过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尽管关于灾荒救治有很多好的措施,无论是官府还是地方社区实施救灾,因为王朝无法防止贪污,所以依靠清明公正、有才能的人去救灾才有明显成效。

二、明代家训中灾荒记录的特点

(一)反映了明代社会风气的转变

晚明清初思想界经历了重大的变化,从崇向心学到回归理学,发展儒家的正统学说,从崇向虚华向学问朴素、严谨的方向转变。这种变化一方面是由于清朝把朱子学说作为官方意识形态,另一方面是经历了王朝更迭后对明朝社会思想的一种反思。从开国之初到灭亡,虽然中间经历过一些战争,但是明朝作为一个封建王朝总体上保持了国家的平稳,承平日久加上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日益繁华,社会风气变得越来越浮躁,人们的思想逐渐发生变化,爱慕虚荣,崇尚金钱,浪费奢侈。在明代家训中记载的灾荒史料同样反映了明代社会风气的转变。明代家训提倡节俭,但从它记载的一些事件却看出当时社会充满了奢侈风气。沈鲤在《文雅社约》中呼吁富人捐输社仓备荒赈济时就写过这些人的生活:“盖往见里中士大夫,有富于财者,未有不结社饮酒,以一日之乐糜小民终岁之费也;未有不穷奢治具,集水陆之珍,强客属厌,而客谢不能,不止也;未有不盛饰山池台馆、鱼鸟花竹、声容耳目之玩,而费累千金,不惜也;未有不以其鼠壤弃馀委诸无用,而明以资盗,阴以损福也。诸如此类,费何可胜计?”[10]陈良谟《见闻纪训》记载:“正德三年,州大旱,各乡颗粒无收”,只有作者所在的村庄依赖堰水以灌田,庄稼成熟,获得大丰收。由于州官一概申灾,所以该村得以免除租税。第二年发生了大水,各乡庄稼淹没殆尽,而作者所在的村庄位于地势颇高的地方,又单独一村庄稼成熟,获得大丰收。州官再一次一概申灾,所以该村得以免除租税。上述村庄的人得以购买受灾各乡所卖衣服、器皿诸物,价格低廉,获利三倍,于是大家小户天天戏剧宴饮,毫无备灾之意。方弘静在《方定之家训》中感慨道:“今奢靡之风日益甚,虽吾郡,亦渐污习,非复旧时矣。有识者每思力挽之,无论成、弘以前,即如嘉靖初年,何可得也!”[11]在面对灾荒时,国家有时候很难顾及每一个家庭,所以各家平时就应该提倡节俭、有效备灾,而不应该被社会上的奢侈之风所感染。

(二)反映了明代社会自上而下的封建迷信

中国古代生产力水平不高,科学技术水平不发达,很容易受到封建迷信的影响。在灾荒中自上而下的封建迷信还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受董仲舒“天人感应论”的影响。封建王朝君主极力塑造自己权力的合法性,同时以“灾异谴告”的方式来制约皇帝的权力,一定程度上救灾受到封建帝王迷信的影响,这在明代家训中也有所体现。例如在建文一朝,江北旱蝗,有司奏请遣使督捕。上曰:“天灾流行,罪在民牧,以不德致蝗,而又杀蝗以逆天意,是重朕罪也。”“官民人等,各直言极谏,指朕之过。俾得闻而改之。有司其赦疑罪、捐逋租、周穷乏以修实政。”[12]另一方面就是医学不发达。陈龙正在《家载》里的一篇文章《明发斋偶记》记载,当时作者其儿卧床二年有余,医家竟然强进用婴孩的骨头熬制而成的邪药胎骨丸,说服之可以站立。陈其德《垂训朴语》中《灾荒又记》记载当时瘟疫大作,死亡的人不计其数。当时医者门庭若市,但都是些庸医竖子,仅仅为了生意而加重病人的病情。

对于民间来说,面对灾害,百姓无所适从,最常见的只能是向上天祈福。明朝姚儒的《教家要略》记载里中大旱,父老乡亲祈求上天下雨,结果不灵验。有人说:“萨琅是大孝子,有至高无上的德行,必定能感动上天。”果然,经过萨琅的祈祷下起了雨。后来有了火灾,又请求萨琅向上天祈祷消除灾殃,火随后逐渐熄灭。这种迷信的应验带有随机性,容易产生不好的影响。《灾荒又记》记载:“因病者祈祝太甚,食物倍长于去年。大鸡二足得钱一千,即小而初能鸣者,亦五百六百。汤猪一口,动辄自五两至六七两。即乳猪一口,亦一两五六钱,至一两七八钱。若小厮妇女,反不过钱一千两千。又安见人贵而畜贱耶?”[5]3285-3286

(三)反映了明代王朝治理能力的下降

明朝走向极端化的两个表现:一个是集权化,到了明后期,宦官、藩王、大臣这些群体对皇权的制约越来越小,集权化必然招致上层建筑的腐败,这是一种制度性的腐败逐渐渗透,就像流动的血液,导致官场贪墨成风。例如:明代的荒政监察曾取得过很大成效,但作为封建官僚体系中的一部分,监察官在明后期贪腐吏治环境中难以做到独善其身、洁身自好,监察官的沦落使得荒政监察逐步弱化[13]。所以,明代的灾荒救治能力越来越差。另一个是社会的不健康发展,尤其到了晚明,商品经济本来是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但没有正确方向的引导,商品经济的发展并没有推动社会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而是加剧了社会的贫富分化和对土地、资源的争夺,导致流民数量增多、土地兼并等问题越来越加剧。所以,明代家训对灾荒和防灾备灾的措施多记录在明代中后期。正是由于官方救灾能力的日趋衰落,才出现依赖地方和家庭来救灾的情况。

三、结语

出于教育子孙的目的,明代家训记载了大量的灾荒事件和防灾的措施。从家训的灾荒记录可以看出关于灾害记录多集中在明代中后期。明代灾害的种类多样,危害性大,给当时人民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由于史料的特殊性,所以明代家训记录的防灾救灾措施突出了家庭和地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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