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春鑫,杨玉仁
(1.邵阳学院,湖南 邵阳 422099;2.甘肃政法大学,甘肃 兰州 730070)
养老制度历来是统治阶层对社会公共福利和福祉的一项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关于养老问题,中华民族的先民曾经从事过各种有意义的尝试。早在先秦时期,中央政府便制定了多种对老年人的政策优惠,例如,可以依据年龄和地域范围对老年人赐予“杖”作为享受政策优惠的象征,50 岁以上的老者可以执杖于家,60 岁以上可以执杖于乡,70 岁以上可以执杖于国都,80 岁以上可以执杖参与朝政,90 岁以上的老者,天子会亲自到家去咨询为政得失并要带上慰问品。此外,还设置了大司徒和掌老等官职来专门负责养老事宜,周代专门设置了“掌病”的官职来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方面的服务。秦汉之世,中华民族的各项政治制度措施进一步发展,养老制度问题也随之更加丰富完善,为中华民族的尊老爱老的文化增添了光彩。
1.道家思想中的养老思想。汉朝是建立在秦末农民大起义和楚汉之争多年战乱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崭新王朝。王朝建立伊始,社会凋敝,百废待兴。因此,汉初统治者盛行以道家黄老之学中的无为思想来治理国家,即要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减少政策波动,注重政策的连续性,由此才使汉朝逐步恢复了生机与活力。汉朝对养老敬老的思想高度重视,在其帝王谥号中便带有“孝”体现,例如孝文帝,孝武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