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以“圣人”之德的养成作为教育的目标,贯彻“道法自然”的教育理念和“不言之教”的教学方法,在整个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区别了知识获取的“为学之道”和智慧增长的“为道之道”。老子的教育理想和教学方法是中国传统教育文化的宝贵资源,对于当代教育教学的理论和实践仍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老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教育家,他所创立的道家学派是先秦诸子百家中的集大成者,对中国哲学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力。老子曾经担任周朝的守藏史,后辞官归隐,著书立说,并收徒传学。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老子继承了古圣先贤的人格教育理念,提出了比较系统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方法,主要包括“圣人”之德的养成、为学与为道的不同方法、圣人“不言之教”的教学智慧等,对于当代教育教学的理论和实践仍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圣人”之德:老子的理想人格教育
作为先秦道家的创始人,老子哲学的核心范畴是“道”,而“德”则是“道”的品质和属性,老子教育的理想是通过对“道”的学习和领悟,培养出有“德”之人,尤其是培养出能够实行“无为之治”的精英政治家即“圣人”,当然所要治理的国家最好是“小国寡民”,这与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的“哲学王”及其治理的城邦小国是不谋而合的。“圣人”是老子人格教育的重要目标,他在书中频繁地提及“圣人”的人格魅力,“圣人”一词出现高达29次之多。
老子认为,“圣人”效法天地和大道而行事,在他们的身上体现了可贵的人格即“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