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家风治理的维度透视

2023-06-08 23:26沈维君徐寒建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23年4期
关键词:家风建设基层治理新时代

沈维君 徐寒建

摘 要: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逻辑起点。本文围绕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剖析家风建设的“公共精神培育”“规范约束”“道德教化”三个功能要素与“自治”“法治”“德治”三个维度的内在逻辑。以浙江省诸暨市为例,探究妇联组织作为牵头部门,把家风建设融入基层治理的具体实践。从实践看,实现家风建设的治理创新,还需要从数字化、制度化、多元化治理等多方面进行构建,进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关键词:新时代;家风建设;基层治理;妇联组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明确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首次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写入党代会报告。家风建设不只是家庭的事情,还是整个国家高效、有序治理的需要,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着力点。在构建基层治理体系的发展语境中,深入研究如何激活家风建设的内在治理功能,如何实现治理有效等问题,不仅具有理论意义,也是实践创新的需要。

一、家风建设的治理功能与“三治融合”的内在逻辑

本文根据王淑琴提出的家风建设“公共精神培育”“规范约束”“道德教化”三个治理功能进行分析,研究家风建设与“自治”“法治”“德治”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内在逻辑。

(一)家风建设的公共精神要素,体现自治的核心

公共精神是公众参与公共事务、对公共规则的认同、维护公共利益的伦理精神。家庭作为一个共同体,是培育公共精神的重要场域。在传统社會,生产生活主要以家庭和家族为单位,“家本位”思想是传统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思想,家庭成员对自己家庭及家族负有责任,强调以家庭家族的集体利益为最高利益。因此,在传统社会,在家训和族规的教化之下,公共事务的处理变得容易起来。以家庭和家族为主的伦理共同体,是维持传统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力量。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在非农化、市场化的冲击下,人际关系开始疏离,乡村共同体逐渐式微,公共精神开始缺失,人们更多地关注个人利益,对不涉及个人利益的公共事务往往不够关心。面对新形势,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重构新时代家风内涵,对家庭成员进行观念引导,促进公民道德向善,培育公共精神,激发村民自治的积极性和活力。“中国村民自治试图唤醒村民在公共领域的公民精神、自治精神和公共精神,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转变, 从依赖他者到成为主动者转变。”可见公共精神培育,与自治的核心内涵不谋而合。

(二)家风建设的规范约束要素,契合法治的功用

在传统社会,家风依托于血缘共同体,注重家族和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差异,如长幼有序、尊卑有别,根据身份规定形成行为规范。正如梁漱溟提出的,中国社会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传统社会主要以“礼”进行内部秩序的规约。费孝通提出“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公共秩序的维持无须仰赖国家法律,而是仅依靠“对传统规则的服膺”,即所谓“礼治”。近代以来,传统社会的“三纲五常”包含着愚忠愚孝、丧失独立人格等糟粕。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传统家风中的精髓仍具有时代意义,在建设现代家风中需加以鉴别。家风作为非正式制度,是一种内在精神,也是外在的硬性规范约束,包括家训、家规、族规等行为规范,其规则意识的内涵和社会秩序构建的本质,与法治的功用相契合。2020年5月28日,“优良家风”写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这是法治的进步。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从法律层面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三)家风建设的道德修养要素,反映德治的本质

《大学》中提出:“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在古代社会,强调只有在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基础上,才能递进式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家庭是人接受教育的起点,家庭对一个人的品德形成、道德养成、价值观培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传统社会的家风建设具有宗法性,注重对有亲缘关系的家庭成员、家族成员的人文礼俗和道德伦理的教养,主要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儒家文化中的“八德”。传统家风就是家庭(家族)成员在家长的长期影响和教导下,逐渐积淀和形成相对稳定的见习,其蕴含的价值取向内化于家庭(家族)成员的思想之中,作为无形力量,潜移默化熏陶着人们,间接维护了社会秩序。现代社会,优良家风作为“传家宝”,是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重要渠道。家风不仅仅影响家庭成员,还影响着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尚。“作风—家风—国风”和“个人—家庭—国”是有机统一的。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家风建设的道德教化功能有助于减少社会治理成本,道德在社会治理中属于社会自我管理,成本远低于法律,可通过培养诚实、守信、团结、互助等美德,有效避免或化解矛盾纠纷。

二、新时代家风建设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

本文选取浙江省诸暨市为研究对象,作为全国“枫桥经验”的发源地,诸暨妇联创造性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融入基层治理。基于此,对案例进行客观分析,围绕自治、法治、德治三个维度进行剖析。

(一)解决治理载体的问题:自治强基,加强队伍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男性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乡村人口结构发生变化,留守在农村的以妇女、儿童和老人为主,农村妇女成为乡村治理的新型主力军,对家风建设起着重要作用。诸暨妇联从组织架构、资源整合、能力培训等方面,不断加强妇女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五级联动网格。建立“市—镇—村—网格—服务小组”五级组织架构,多层面嵌入基层治理。以“全科网格+妇联执委”“全科网格+巾帼志愿服务队”等形式,让妇女队伍、妇联阵地与辖区网格紧密融合,将妇联的服务延伸到妇女群众组织的最小单元。

二是整合巾帼志愿力量。妇联组织充分利用“联”的优势,整合巾帼志愿者资源,广泛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文明建设、矛盾化解、帮扶济困等工作中。诸暨已引导孵化700余支“七彩玫瑰”巾帼志愿服务队、15000余名巾帼志愿者参与到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

三是组建专业家庭教育队伍。家庭是第一课堂,家庭教育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很大程度决定了家庭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实施妇联队伍赋能计划,对婚姻家庭辅导员、家庭教育讲师团、家庭教育指导员进行培训,增强妇女组织服务群众、参与治理的能力。

(二)解决治理手段的问题:法治保障,构建和谐家庭

家风建设中,既要发挥其道德属性,又要注重制度保障,让法律制度与公序良俗凝聚合力。宏观层面,国家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法规。微观层面,聚焦家事,以家庭化解服务为切入点,完善保障机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平安、社会和谐。

一是深化家事调解机制。实施妇联组织“联网、入格、进户”制度、“四必访”制度、妇情家情预警等机制,对重点关注对象定期走访、动态管理,实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的。

二是建立“1+X”调解品牌阵地。市级层面,成立“西施娘家人”工作室,吸纳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又热心的调解人员。乡镇层面,打造“枫桥大妈”“江大姐调解室”等子品牌建设阵地。

三是延伸调解阵地。利用驻点市矛盾调解中心、打造网络“云”阵地、婚姻登记处设立家庭调解室、深化镇街村级家庭矛盾调解组织建设等多种方式,延伸调解服务,构建多元化问题解决渠道。重点搭建村级“枫桥式妇女之家”平台,在一线解决涉及群众关心的权益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解决治理主体思想精神层面的问题:德治育心,弘扬向善新风

家风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通过加强家风建设,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诸暨市利用活动评比、激励措施等方式,把家风传承落实到日常言行之中,在弘扬家庭美德的同时,营造出崇德尚贤的氛围,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一是选树“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榜样通过自身所承载的道德精神以及文化认同传递着正能量。尤其是身边的榜样,更能唤醒人们内心的情感共鸣、思想认同。

二是建立“有德者更有得”的礼遇机制。市妇联招募爱心单位联动,为最美家庭推出金融、教育、文化、旅游等礼遇项目。如公交公司推出一年内免费乘公交礼遇,虽物质上奖励不多,以精神鼓励为主,但树立了“好人有好报、德者有所得”的价值导向。

三是广泛开展家教宣传。家教是立德树人的重要力量,依托家庭教育讲师团队,向社会公众开办线上线下家庭教育公益课堂,不定期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向社会传播正确的家教观念和知识。

三、未来的方向和展望

我们通过对诸暨市案例的调研分析,发现了一些实践短板。比如乡风文明建设中,群众的内生动力还不足,长效机制还需要健全。家风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新时代背景下,要更好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实现治理创新,还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数字化治理:打通供给和需求渠道

随着社会的深刻变革,家庭结构、家庭规模、家庭观念发生了新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家庭建设的新期盼新需求”。因此,准确把握家庭的需求,是坚持人民至上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性的首要条件。在此过程中,可以利用大数据的强大支撑,全面掌握、精准分析家庭动态信息,以数字化手段实现高效精准管理。如浙江舟山以“家庭”为切入口,建设 “普陀幸福云家”应用场景,以家庭档案库和妇女志愿者库这两个数据库为基础,设立志愿服务台、求助台、报料台等,以数字化订单制形式解决个性化需求。

(二)制度化治理:推进家风积分制管理

在具体操作中,以家风文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模式,主要是依托非正式制度的软治理,利用文化、道德、观念等柔和的方式,达到教育、引导、约束等功能。但如果非正式制度缺乏具体的制度支撑,则难以发挥长效作用。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规范,普遍存在形式化的问题,结构千篇一律,内容简约模糊,缺少对于具体事务的处理细则,约束作用不强。因此,乡村治理中可以实行家风积分制、指数化管理,作为配套制度,激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积极性。如浙江浦江推出“5+1”模式的“好家风指数”评价准则,实现村民日常行为量化管理,为乡村共同体建设注入持久的动能。

(三)多元化治理:开展协同合作

要更好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需要多元治理主体参与,调动职能部门、地方政府、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健全联动协同机制。如浙江富阳推出家事多元共治系统——“家和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精准服务”的家庭建设工作机制,首次正式将家庭建设工作纳入党政议题,建立了区委政法委和区妇联牵头负责、区级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工作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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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烨,阳叶青.从道德与法律关系看社会治理[J].人民论坛,2014(35):122-124.

[责任编辑:朱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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