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改革开放初期党的三项重大决策出台看邓小平人民群众观

2023-06-08 01:44魏彩苹
邓小平研究 2023年2期
关键词:经济特区

魏彩苹

〔关键词〕邓小平;人民群众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私营经济合法化;经济特区

坚持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百年奋斗成功的重要历史经验。邓小平人民群众观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毛泽东人民群众观为基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丰富的理论内涵,贯穿于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实践中,是邓小平积极回应一系列改革问题并实事求是作出重大决策的理论依据。改革开放初期,党中央作出确立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个体私营经济合法化、设立沿海经济特区等一系列重大决策。梳理这一实践过程,探究改革重大决策出台与人民群众实践活动之间的关联,可以清晰见证邓小平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坚持和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实践轨迹,并由此加深对邓小平人民群众观的认识。

一、邓小平人民群众观的主要内涵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人类社会前进的推动力量,是实践的主体和历史的创造者。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①这些经典论述深刻揭示了人民群众在推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决定性作用。邓小平人民群众观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毛泽东人民群众观为基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丰富的理论内涵。

(一)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党的传家宝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实践中孕育形成的优良作风,是我们党能够不断取得胜利的一大法宝。邓小平在其革命生涯中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并将党的群众路线作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法宝。早在1977年7月,邓小平就深刻指出:“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作风,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②在他看来,“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③,永远都不能丢。正是基于这一深刻认识,邓小平将群众路线贯穿于解决历史问题、推动工作、维护人民利益的实践中。在主持中央工作后,他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恢复和发展经济、稳定政局的高度出发,致力于尽快恢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破坏的群众路线。他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并一再告诫全党:“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④这深刻表明,邓小平不仅继承了党要密切联系群众这一重要群众观,而且对丢掉党的群众路线而导致的严重后果发出警示。同时,他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赋予了党的群众路线以方法论意义,为全党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坚持走好群众路线提供了理论指引和实践遵循,推动了党的群众路线的贯彻。

(二)尊重实践、尊重群众是正确决策的关键

尊重群众的实践创造、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是我们党的事业取得成功的关键。人民群眾中有着无穷的智慧,在党的历史上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不断带领人民攻坚克难,根本的是党的方针、政策始终没有脱离群众的实践活动。在邓小平治国理政的大视野中,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始终是党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和风向标。邓小平相信:“凡是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受到广大人民拥护的事情,不论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多少困难,一定会得到成功。”①尊重群众的实践创造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是邓小平人民群众观的重要内容,始终贯穿于邓小平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之中。改革开放进程中许多重大问题得以顺利解决,根本原因在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充分尊重群众的实践、善于从群众的实践活动中找到和把握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善于概括、总结来自群众实践的经验和创造。他曾对来华访问的外宾讲道:“我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现行政策只要一改变,人民生活肯定会下降。如果人民认为现行政策是正确的,谁要改变现行政策,谁就要被打倒。”②在邓小平心目中,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中蕴含着宝贵经验和无穷智慧。因此,他要求全党要善于从群众的实践创造中总结和提炼经验并加以推广,而这一过程就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集中群众智慧并形成正确决策的过程。邓小平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群众实践创造的人民群众观,在他领导中国人民走向富起来的实践中,则集中体现为重视调查研究、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和真心实意服务群众。

(三)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既是对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继承和发展,构成了邓小平人民群众观的理论基石。实践证明,我们党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邓小平反复告诫全党:“如果正确地实行群众路线,使我们得到成功,那末,违背群众路线,就一定要使我们的工作遭受损失,使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③他深信,任何时候只要关心群众,“同群众一块吃苦,任何问题都容易解决,任何困难都能够克服”④。在领导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邓小平始终坚持的一条群众观点就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人民群众当作我们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力量之源。邓小平深知,“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⑤,“我们搞四个现代化,因为经验不足,会面临多方面的困难”,“这些问题,归根到底,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走群众路线,才能够得到解决”⑥。因此,邓小平要求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①。

(四)人民群众的态度是判断政策得失的标准

始终将人民群众的态度作为判断我们党的政策得失的标准,也是邓小平人民群众观的重要体现。“邓小平同志始终相信人民、依靠人民,总是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和作出决断的出发点和归宿。”②这一人民群众观体现了邓小平人民群众观的价值导向,并贯穿于邓小平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部实践探索中,体现在他探索和设计改革发展步骤、作出改革开放重大决策的每一个环节之中。比如,他在南方谈话中提出著名的“三个有利于”③判断标准,其中“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是明确提出将人民群众作为党的政策得失的判断标准。

二、邓小平在出台重大政策过程中践行人民群众观

邓小平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领导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始终把人民群众视为实践的主体、始终坚信人民群众的力量和创造精神、始终恪守制定政策要合乎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贯主张。改革开放初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确立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个体私营经济合法化、设立沿海经济特区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他对人民群众观的生动践行。

(一)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看邓小平人民群众观

中国改革是从农村拉開序幕的。农村改革成功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广大农民的实践活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就是邓小平人民群众观在党的政策制定中的最好实践。

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以按下“红手印”的方式,秘密订下了“包产到户”的契约,实现了小岗生产队土地“大包干”:分田到户;不再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粮;如果干部坐牢,社员保证把他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正是从小岗人这一大胆的创新之举中,邓小平高瞻远瞩地看到了中国农村改革的方向。

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在同当时中央负责人就农业问题交谈时明确表示“政策要放宽”,“有的可包给组,有的可包给个人”。④他还特别强调,“在这个问题上要解放思想,不要怕”,这“不会影响我们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①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在谈话中公开肯定了安徽农村改革和小岗村农民群众创造的“大包干”实验:“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②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邓小平两次就农村改革发表重要谈话,足见他对群众意愿和群众首创精神的充分尊重。正是从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中得到启发,邓小平将实行“包产到户”这一土地经营方式与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这一根本性问题区别开来,廓清了当时一些人思想上的模糊认识,从而在我国农村改革的关键时刻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推动了农村改革大幕的开启,破解了当时在农村改革中存在的思想不够解放的难题。

土地经营方式的变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1979年秋,小岗粮食收成和农民收入的巨大变化证明了“包产到户”的惊人成效:当年,小岗生产队粮食总产量66吨,相当于全队1966~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人均收入由上年的22元跃升为400元;生猪饲养量135头,创了小岗的历史新高;卖油料2.4万斤,超过包干任务的80倍;向国家出售粮食2.99万斤,是包干任务的10倍多。③小岗生产队由于实行了大包干到户,农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在短短一年内吃上了饱饭,而且涌现出一批发展农业生产的典型户,小岗生产队一下子脱掉了“讨饭庄”的穷帽子,成了吃上饱饭的“冒尖庄”,小岗村彻底告别了20多年吃“救济粮”的历史,并首次向国家交售了余粮、归还了贷款。这一切变化得益于改变了生产方式、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小岗村“大包干”带来了巨大生产效益,一举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标志性事件,以铁的事实推动了全党思想的逐渐统一,为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最终出台奠定了思想认识基础。1980年6月29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题为《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凤阳县大旱之年夺得丰收》的报道,并被全国多家报纸转载,产生了很大反响。1981年7月,在邓小平的支持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迅速推广。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即《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正式出台,其中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④这就给广大农民吃上了放开胆子大干的定心丸。此后,1983年、1984年两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都肯定了以包干到户和包产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在全国推行开来,极大地激活了农村生产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1985年、1986年党中央又连发两个一号文件专门部署“三农”工作,不断为解放农村生产力提供政策保障。由此,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迅速在全国推开,中国农村开始创造出前所未有的生产力:从1982~1991年十年间,中国粮食产量年均增长8%。1984年全国粮食产量历史性地突破了8000亿斤,中国政府向联合国粮农组织宣布,中国解决了占世界22%人口的吃饭问题。①生产力的不断释放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让中国农民的钱袋子开始鼓了起来。2007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了4140元,比1978年的134元增长了30倍。②

邓小平曾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员的含意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③坚持一切着眼于为人民谋利益,是邓小平人民群众观的重要体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台反映了中国亿万农民要求按照农村的实际情况来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强烈愿望,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农村开始逐渐走上富裕道路。实践证明,这一由群众首创的“大包干”实践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重大政策的最终落地,充分体现了邓小平尊重群众的创造与实践、善于把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当作制定党的政策和完善党的理论的源泉。邓小平始终高度重视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也体现了他从不揽功的伟大品格。他将改革成效归功于广大人民群众:“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④邓小平始终主张给农民自主权、给基层自主权,放手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实践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开辟走向共同富裕的新道路。他以非凡的洞察力和革命胆识及时对亿万中国农民的社会生产实践进行理论概括,并用来指导新的实践,不断为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思想引领和实践指导。

(二)从城市个体私营经济合法化看邓小平人民群众观

在农村改革春风的吹拂下,城市出现新的气象,一批个体经营户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邓小平敏锐地意识到,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将成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他从“傻子瓜子”“温州模式”等由群众首创的个体经济发展实践中认识到:发展私营经济对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搞活经济、使人民尽快富起来具有积极作用。由此,1979年国务院出台了一项允许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者个体劳动”①。这就为个体工商业的恢复发展打开了口子。敏锐的浙江人抓住了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新中国第一个小商品批发市场、第一个个体经营户均在浙江诞生。这一时期,安徽芜湖“傻子瓜子”的传奇经历成为改革开放过程中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一个风向标,见证了邓小平人民群众观在改革决策中的生动践行。

改革开放初期,安徽芜湖“傻子瓜子”的创始人年广久依靠炒制和销售瓜子且经营有方得以致富,成为改革开放初期首批百万富翁,但也由此而引发争议,他甚至被称为“复辟资本家”。1980年,时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润生专门向邓小平呈送了“傻子瓜子”的相关调查材料。在看过材料之后,邓小平当即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给予肯定,并指出对姓“资”姓“社”的争论要“放一放”“看一看”。②邓小平这番话为年广久等一大批个体经营户壮了胆,使个体经济得以在“不争论”的大环境中生根发芽并不断发展,摆脱了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状态,开始走上了快速发展之路。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體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③同时,1982年宪法从法律上明确了个体经济的地位,这为个体经营者带来了福音。在这一背景下,年广久的生意越来越红火。为了扩大经营,他请了140个雇工,但由此引发了一场波及全国的“雇工风波”,展开了一场关于年广久究竟算不算资本家、算不算剥削的激烈争论。在这一关键时刻,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再次发声表明态度:“前些时候那个雇工问题,相当震动呀,大家担心得不得了。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④事实上,“傻子瓜子”已远不是仅关涉一个商贩经营的小问题,而是关乎中国改革大业、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邓小平不是在为年广久一个人撑腰说话,而是在为全中国的私营业主和改革开放的大事业撑腰做主、把舵定向。邓小平关键时刻的这一表态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度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带来了定心丸,由此作出的允许“傻子瓜子”存在、允许雇工存在的一系列决策,破解了当时困扰中国10万工商户的“雇工数量是否应该受限制”这个难题。正因为邓小平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从群众的实践出发作出正确的政策这一基本观点,使得个体户雇工问题迎刃而解。1988年,“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①被历史性地写入了宪法,进一步明确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

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又一次提到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问题:“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②这一论述再次折射出党中央对私营经济发展的态度和政策倾向,也给广大个体私营经济户吃了一颗大定心丸。邓小平从允许勤劳致富、保护合法私产的新社会价值观的高度,进一步拓宽了私营企业发展的道路,为中国改革指明了方向。此后,个体私营企业得以快速成长和壮大,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③都被写进了宪法,标志着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成功破解了姓“社”姓“资”的争论问题。

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实践催生了无数普通劳动者的奋斗故事,其中包括城市个体经营者们创造财富的故事,这些故事生动诠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发展轨迹。“年广久”们创造的中国改革故事见证了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党的人民群众观,充分尊重群众的创造,从群众的实践中探索出私营经济发展模式并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全部过程。邓小平三谈“傻子瓜子”问题,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了广大人民勤劳致富的热情,为发展中国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注入了新活力,并为此后迎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强劲势头廓清了思想认识上的迷雾。实践证明,邓小平正是透过“傻子瓜子”这一带头致富的典型看到了人民群众致富的迫切愿望,也从个体经济发展的实效中看到了个体经营模式的活力和潜力,从而更加坚定党中央推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心。

(三)从设立沿海经济特区看邓小平人民群众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身处历史重大转折中的邓小平一直在思考如何才能推动改革开放事业不断前进,尽快破解“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④的问题。改革开放初期,在探索经济发展道路、破解诸多与之相关的现实问题的实践中,鲜明地体现了邓小平的这一主要判断,其中,从积极回应“逃港风潮”到推动沿海开放、设立经济特区,就是一个典型事例。20世纪中期至改革开放初,发生在原广东宝安县境内断断续续历时20多年的“逃港风潮”曾引起周恩来的关注,也引发了邓小平设立深圳经济特区的想法。

1977年11月,邓小平首次视察广东,在听取了当时广东省主要领导人关于“逃港”的专题汇报后,他当即诚恳回应,指出“逃港风潮”“是我们的政策有问题,不是部队所能管得了的”,“逃港,主要是生活不好,差距太大”①,强调要恢复过去行之有效的政策,通过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解决逃港问题。通过这件事情,邓小平认识到,全国不同地区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禀赋不同,地区之间不可能实现同步发展。由此,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提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②这一重要论断是邓小平基于当时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结果,也为此后作出设立沿海经济特区重大决策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决策依据。

1979年4月,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时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的习仲勋向邓小平作汇报,希望广东在经济改革中尝试着先行一步。当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面临各种艰巨复杂的任务,许多旧问题亟须解决,许多新问题随着发展需要又不断出现。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1980年邓小平强调:“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③1980年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决定,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经济特区建设正式通过立法程序确定下来。④1980年下半年起,深圳等四个经济特区相继投入开发建设,由此拉开了旨在让中国人民富起来的对外开放的序幕。

实践证明,从群众动向中敏锐洞察改革的取向,实事求是分析问题,果断作出设立经济特区的重大决策,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正确抉择。从广东“逃港风潮”催生设立深圳等经济特区以及之后出台一系列推动经济特区发展、促进沿海开放的政策措施,都是邓小平人民群众观在改革开放历程中的模范践行。随着改革开放事业不断推进,中国发展的各项成就有力地印证了这一重要决策的正确性。沿海经济特区设立后短短几年时间,不仅逃港问题迎刃而解,经济特区和沿海地区经济也得到飞速发展,到处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也更加坚定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人民如期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1985年,邓小平再次重申这一重要论断:“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①

沿海设立经济特区这一重大决策的出台,是邓小平坚持党的人民群众观的结果。他积极回应“逃港”问题并最终找到破解的办法——设立经济特区,从而开启了沿海开放的序幕,极大地推动了改革开放的进程。

三、邓小平在重大决策中践行人民群众观的现實启示

“从群众中来”是形成正确政策的重要前提,“到群众中去”是执行、检验和完善政策的基本途径,“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观的最好践行。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推动出台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三项重大决策,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模范践行。这对推动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产生了巨大影响,也为我们留下了深刻启示。

(一)必须始终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个体私营经济合法化、设立沿海经济特区等一系列事关改革开放大计的重大决策出台,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社会面貌的改观、人民生活的改善产生了重大影响。而这些重大决策出台的背景和过程都表明,作任何重大决策时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小岗村“大包干”直接推动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就是源于邓小平充分尊重农民为破解吃不饱饭难题而进行的“大包干”创新实践;温州个体户的涌现和城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问题引发“私人雇工是否合法”的争论,直接催生个体私营经济合法化,生动诠释了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民生思想;面对广东出现的“逃港”问题,邓小平充分尊重来自广东地方和中央有关部门的深入调查研究结果,从政策对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的层面来回应棘手问题,深入分析群众逃港的原因,并从群众的逃港现象中敏锐地看到了沿海开放的契机,强调要以行之有效的政策来破解难题,果断作出设立经济特区的重大决策。

邓小平这种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智慧和首创精神的科学态度,就是邓小平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展现,这种态度对他作出关乎中国改革开放成败的重大决策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也是对“一个党和它的党员,只有认真地总结群众的经验,集中群众的智慧,才能指出正确的方向,领导群众前进”①论述的生动践行。这启示我们:解决来自群众实践中的难题,首先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根据人民群众的意愿;任何时候面对任何棘手问题,只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相信群众,充分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需求,就能制定出顺乎社情民意、合乎时代潮流、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决策。党的百年历程一再证明,任何时候只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就能够制定出符合民意、深得民心的政策措施,就能不断改善民生。

(二)必须始终牢记人民群众是力量之源

团结和依靠广大人民,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前进的力量,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和成功之道。邓小平始终相信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智慧和不竭动力。他指出:“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②改革开放初期,从小岗村“大包干”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最终确立,从芜湖“傻子瓜子”到个体经营合法化、再到非公有制经济的大规模发展,都是对邓小平关于相信群众、信任群众,放手让群众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不用条条框框来束缚人民群众创造力等思想的体现。这启示我们: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是我们党不断攻坚克难、充满力量的不竭源泉。百年来,我们党依靠群众完成了救国大业、兴国使命,创造了世所罕见的奇迹。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在实践中“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③,成功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习近平一再强调,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④。学习邓小平人民群众观,就是要始终铭记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创造新的辉煌的根本力量之源。

(三)必须始终牢记问计于民、问效于民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长期以来,在党的奋斗实践中又形成了在群众中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群众经验,出台政策必须经过群众检验,把群众的意见、诉求、愿望作为我们党制定政策依据的群众工作方法。坚持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是邓小平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始终恪守的原则。改革开放初期党的三项重大改革决策从思考、讨论到最后落地,都坚持了党的群众路线、运用了党的群众工作方法。党的一切工作的好坏、成败,要看这些工作是否能够团结群众一道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增进人民福祉。在邓小平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始终把实现人民利益作为制定政策的最高准则,“他反复强调,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和作出决断的出发点和归宿”①。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就是在问计于中国农民包产到户、包产到组的创新实践而形成的;设立沿海经济特区就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分析广东“逃港风潮”屡禁不止原因的过程中,经过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得出要从政策层面寻找破解办法的思路。这启示我们:任何时候、面对任何难题,所制定的政策是否行得通、是否有效,最根本的一条就是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从群众的实践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从群众是否得到实惠中检验工作成效和决策的正确性。正如习近平指出的:“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②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人民群众是最高裁决者和最终判卷人。

改革开放已经走过40多年,我们已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始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站在奋进新时代“赶考”路的新起点上,我们要学习邓小平“对人民无比热爱的伟大情怀”③,学习他善于从人民群众的实践和动向中敏锐地洞察改革取向、确定改革“风向标”的胆识气魄。新征程上,我们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④,切实维护好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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