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绿色创新的影响

2023-06-20 04:23张瑞纲尹菁菁
财会月刊·下半月 2023年4期
关键词:门槛效应融资约束

张瑞纲 尹菁菁

【摘要】以2010 ~ 2021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 搜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简称“董责险”)和绿色创新数据, 通过固定效应模型和门槛模型, 实证考察董责险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 企业购买董责险能够显著激发绿色创新意愿; 融资约束在董责险对绿色创新的影响过程中存在单一门槛效应, 门槛两侧样本企业购入董责险均对绿色创新起到激励作用, 且当融资约束高于门槛阈值时, 董责险对绿色创新的正向促进作用更为显著。该结论表明董责险与绿色创新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 为推进董责险在我国的发展, 激发企业绿色创新动力提供了理论支撑。

【关键词】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绿色创新;融资约束;门槛效应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3)08-0143-8

一、 引言

随着科技的进步, 创新能力逐渐成为引领社会、 经济发展的驱动力。自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以来, 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 成为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环境保护更加不可缺席。党的十八大以来, 生态文明建设被党和国家纳入长远规划之中, 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引导生产和生活的绿色转型, 成为当下所面临的新任务和新挑战。绿色创新对环境和经济所带来的双重效益是毋庸置疑的, 它是实现企业竞争力和环境保护的关键因素(Hart,1995;齐绍洲等,2018), 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助力(王旭霞等,2022)。但相较于普通创新来说, 绿色创新前期需要更高质量的人才、 更多的资金投入, 加之自身所具有的不确定性, 使得企业在初期研发阶段, 外部受到资本市场的融资约束、 政策规制等影响, 内部受到管理层绿色创新动力不足的制约。作为一项囊括市场、 政策、 技术的系统性工程, 绿色创新离不开管理层积极、 科学的统筹规划。如何优化企业治理、 激发企业绿色创新动力, 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与探讨的问题。

绿色创新的长周期和高风险特点, 难免触发企业高管人员的短视行为。若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绿色转型, 就必须为管理决策者解决“后顾之忧”, 董责险因而逐渐进入企业高管的视野。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Directors' and 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 简称“董责险”, 是指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因疏忽过失致使被追究个人行为责任时, 保险公司对其进行经济赔偿的职业赔偿责任保险。董责险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 受法律、 诉讼环境因素影响, 北美上市企业普遍投保董责险。早在2000年, Tilling-hast-Towers Perrin公司调查2059家北美上市企业便发现, 96%的美国上市公司和88%的加拿大上市公司均投保了董责险。据安联全球企业与特殊风险公司(AGCS)介绍, 截止到2022年底, 北美上市企业董责险投保率居首位, 中国香港市场上市企业投保率近100%。

董责险自2002年引入我国, 万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购买了国内第一份董责险。但在引入初期, 董责险覆盖率极低。根据CSMAR数据库所得数据整理得到图1, 从2002 ~ 2021年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情况来看, 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 我国上市公司董责险覆盖率较低, 投保企业不足100家, 直至2018年, 我国董责险投保率尚不足10%。自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以来, 确立“中国式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使得上市企业面临的诉讼风险上升, 且疊加康美药业、 瑞幸咖啡等企业财务造假事件的发酵, 实业界和学术界对于董责险的重视度提升(关鑫等,2021), 投保企业数量大幅上升。2020年单年新增投保企业数量达182家, 2021年新增投保企业数量252家。

值得注意的是, 据《中国上市公司董责险市场报告》披露, 深交所中小板与创业板公司投保占比高于上交所主板与深交所主板公司占比, 分别为47%和40%。而上交所科创板公司投保董责险意愿强于主板公司。我国上市企业, 尤其科创企业如此积极引入董责险, 能否优化企业治理, 进一步激发企业绿色创新的动力?在面临不同融资约束的情况下, 董责险如何发挥其对绿色创新的效用?这一系列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与探讨。

本文以2010 ~ 2021年我国沪深两市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 旨在分析引入董责险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进一步, 针对企业所面临的两座大山 —— “转型的火山”和“融资的高山”, 运用面板门槛模型来探究融资约束对于董责险和绿色创新之间关系的门槛效应。本文的研究贡献在于: 第一, 在倡导绿色创新、 高质量发展的当下, 本文聚焦于绿色创新的驱动因素, 分析了董责险对于企业绿色创新活动的驱动作用。第二, 丰富了董责险对于公司治理影响的研究内容, 将影响领域拓展到绿色创新。目前, 学术界对于董责险发挥的作用尚未得出统一结论, 本文的结论为董责险对企业绿色创新起到促进作用的观点提供了文献支持。第三, 引入融资约束作为门槛变量, 发现董责险与企业绿色创新并非线性关系, 有助于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发挥董责险的治理作用, 积极推动绿色转型进程。

二、 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一)董责险与企业绿色创新

两权分离的运营特点, 使得现代企业面临着委托代理问题。管理者掌握着经营决策权, 难免会出于对自身任职稳定性、 诉讼风险、 短期业绩等的考虑, 作出偏向于开展风险较小、 短期能带来利润的投资项目的决策(胡国柳等,2019)。相较之下, 绿色创新活动耗资大、 周期长、 风险高, 在不了解相关领域或没有充足后备保障的情况下, 管理层投资动力难以得到激发。对于董责险这一“舶来品”, 能否很好地适应我国国情, 促进本土企业的创新活动, 目前的研究尚未得出统一结论, 且鲜有学者研究董责险与绿色创新之间的关系, 已有文献大多聚焦于企业的整体创新能力。

主张发挥激励监督效应的学者认为, 在投保董责险时, 保险人对高管进行风险测评的过程能对高管进行事前预警, 进而董责险对企业创新起到促进作用。胡国柳等(2018)发现, 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对于企业技术创新起到促进作用, 而企业购买董责险后能加强这一促进效果。方军雄和秦璇(2018)研究发现, 董责险对企业创新发挥激励改善效应主要在高科技行业、 存在较大委托代理问题的国企以及高管股份占比较小的企业之中。夏同水和臧晓玲(2019)研究发现, 企业特征会调节董责险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 股权集中度负向调节, 而股权制衡度则正向调节。张瑞纲和曾晖(2022)发现, 董事会规模在董责险对企业创新的促进过程中起到调节作用, 扩大董事会规模会抑制董责险对企业创新的激励效应。进一步, 学者们从不同的影响机理出发, 研究董责险如何促进企业创新, 目前已从风险承担和管理效率(李从刚和许荣,2019)、 容错机制和监督机制(翟淑萍等, 2020)、 降低代理成本(张曾莲和徐方圆,2021)、 提高创新效率和质量(凌士显和刘澳,2020; 沈飞等,2021)等路径证实董责险的引入对企业创新发挥激励作用。

持董责险发挥机会主义效应观点的学者认为, 董责险为高管的自利行为提供了庇护(Chan等,2019), 从而使得高管可能在财务上采取激进措施(Chung和Wynn,2008)。

企业引入董责险后, 削弱了法律对管理层的制裁作用(贾宁和梁楚楚,2013;胡国柳和胡珺,2014), 降低了其自利行为的成本(Lin等,2013), 改变高管谨慎决策的态度(Parson,2003), 进而产生更多机会主义行为, 对企业创新不利(凌士显,2020)。即使引入董责险对企业创新产生一定影响, 但作用甚微, 企业创新的主要动力还源于董事会的高效运转和管理层决策的科学性(Hirsheifer 等,2012)。不仅如此, 董责险与高管薪酬激励之间的交互效应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并不显著, 二者同时实施可能对企业的研发产生消极影响。

目前对于绿色创新驱动因素的研究, 多从市场、 政府、 政策等多个角度展开(曹洪军和陈泽文,2017;解学梅等,2020;钟昌标等,2020)。企业层面的驱动因素, 学者们主要研究了企业自身对于绿色转型的认同(Huang和Li,2017), 技术人员之间的知识、 经验交流(Roy和Khastagir,2016;Stanovcic等,2015), 公开的管理层承诺, 即通过管理层的领导和行动, 引入绿色创新的理念, 并将其根植于企业文化之中(Burki和Dahlstrom,2017), 但企业引入董责险这一因素鲜有人研究。高凯等(2022)研究发现, 企业投保董责险对绿色创新发挥了激励作用。肖小虹和潘也(2022)進一步研究发现, 该激励作用对中小型企业、 股权较集中的企业更明显。

但市场、 政策、 经济等支持因素要发挥作用, 都离不开企业自身对于绿色创新的统筹规划。董责险的引入对于企业绿色创新究竟发挥哪种效应?可能会成为管理层的保护措施, 解决其决策时的“后顾之忧”, 进而激发企业绿色创新的动力; 也可能诱发管理层做出利己行为, 反而不利于企业绿色创新活动的开展。基于以上分析, 提出以下假设:

H1a: 企业投保董责险发挥激励效应, 促进绿色创新。

H1b: 企业投保董责险发挥机会主义效应, 抑制绿色创新。

(二)董责险、 融资约束与企业绿色创新

除了探究董责险对于绿色创新的影响, 其背后复杂的动态路径更加值得研究。研发资金的投入是绿色创新的关键影响因素之一, 同时研发成本高、 资金投入不足也是绿色创新面临的挑战之一, 企业在筹集资金时面临的障碍可表现为融资约束。然而, 对于融资约束这一中介变量的影响, 不同的学者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张晓琳等(2020)发现, 董责险会提升融资约束, 但只存在于股权集中度高以及独立董事占比低的企业中。而赵国宇和梁慧萍(2022)却发现董责险能通过缓解融资约束来促进企业创新。两种相悖的结论归根结底仍是在探讨董责险对于公司治理是发挥激励效应还是自利效应。若是起到激励作用, 在融资约束较高的情况下, 董责险对于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会更加显著; 相反, 若是发挥自利效应, 融资约束较高, 管理层在董责险的“保护”下, 会加剧利益攫取行为, 从而抑制企业绿色创新。因此, 本文认为董责险对于绿色创新的影响并非是线性的, 并将融资约束作为门槛变量, 探究不同融资约束水平下企业购买董责险对于绿色创新的影响。综上分析, 提出以下假设:

H2: 企业引入董责险对绿色创新的影响存在融资约束的显著门槛效应。

三、 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及说明

本文选取2010 ~ 2021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企业作为样本, 将企业的董责险数据与绿色专利申请数据相匹配形成面板数据。在进行实证分析之前, 对原始数据进行如下处理: ①剔除金融类、 保险类企业; ②剔除ST、 ?ST、 PT及退市公司; ③因面板门槛模型要求数据为平衡面板, 故剔除2011年之后上市的企业, 以保障数据的完整性; ④对各变量进行1%和99%分位上的缩尾处理。本文研究样本中的董责险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 绿色专利申请数据来源于CNRDS数据库, 其他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和公司披露的年报。

之所以选取2010 ~ 2021年的样本是因为: 一方面, 由于董责险进入我国时间较晚, 早期覆盖率低, 自2008年金融危机后企业才对其提高重视度; 另一方面, 我国自2010年开始确定首批低碳城市试点, 随着党的十八大召开, 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故本文选取的样本自2010年开始。

(二)变量定义

1.  被解释变量: 企业绿色创新(Ginno) 。现有研究多从行业层面出发, 运用技术改造经费或能耗数据来测量绿色创新绩效, 而忽视了绿色创新中绿色的属性和创新所蕴含的技术要求。因此, 本文借鉴王旭(2018)、 齐绍洲等(2018)的做法, 从微观层面来测度企业绿色创新绩效, 用企业绿色专利申请总数量来衡量。

2.  解释变量: 董责险(DO) 。本文参考李从刚和许荣(2019)的方法, 用虚拟变量来表示企业购买董责险的情况, 1为购买, 0为未购买。由于目前上市公司对于董责险的披露没有规范的要求, 仅能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等公告中获取董责险投保信息, 存在个别企业中间年份数据缺失的情况。因此, 参考胡国柳和胡珺(2014)的做法, 当企业购买董责险之后未发出暂停购买的公告时, 则默认企业持续投保。

3.  门槛变量: 融资约束(KZ)。本文参考林学军和官玉霞(2020)的研究, 选取KZ指数作为融资约束的衡量指标, 该指标起源于Kaplan和Zingales(1997)与Fazari Hubbard和Petersen(1988)关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反映融资约束的辩论。投资—现金流敏感性蕴含的前提是低股利, 但有研究表明, 企业投资对现金流的敏感性并未随着融资约束的增强而提升(Farre-Mensa和Ljungqvist,2016)。随后, Lamont等(2001)将KZ的融资约束分类指标回归到现金流、 账面价值、 资产负债率、 股利支付和持有现金五个变量上, 求得回归系数并构建KZ指数。

4.  控制变量 。本文参考肖小虹和潘也(2022)的研究, 考虑到企业自身特征可能会对绿色创新水平产生影响, 故选择一系列企业特征作为控制变量。①企业规模(Size)。企业创新活动会受到自身规模的影响, 规模越大的企业, 出于对发展可持续性的考虑, 会以较稳定的现金投入来支持企业的技术发展, 且更容易成功。本文取企业年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衡量企业规模。②企业年龄(Age)。企业年龄不同, 则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 对于创新的需求和创新的能力也不同。本文取企业成立年限加1的自然对数来衡量企业年龄。③总资产收益率(ROA)。该指标代表着企业的盈利能力, 用企业净利润与平均总资产之比来表示。④企业成长能力(Growth)。该指标用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表示。⑤企业负债水平(Debt)。Thomas等(2021)的研究表明, 企业债务与创新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 创新型公司依赖债务融资, 一方面债务过剩会阻碍企业的创新, 另一方面, 债务可以刺激行业新进入者的创新。本文取企业年末总债务与总资产的比值来表示企业负债水平。⑥企业研发投入(RD)。该指标用企业当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之比表示。⑦独立董事占比(Indep)。该指标代表企业内部治理的情况, 用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比值来表示。⑧产权性质。该指标为常用的企业控制变量之一, 以虚拟变量形式表示, 国有企业为1, 非国有企业为0。此外, 本文设置行业虚拟变量和年份虚拟变量以控制不同行业、 时间对回归结果的影响。

本文涉及的所有變量测度方法如表1所示。

(三)模型设定

为识别董责险对绿色创新的直接影响, 设定如下模型:

Ginnoi,t=α0+β1DOi,t+β2Controlsi,t+∑Indu+∑Year+εi,t (1)

其中: i表示第i家公司; t表示第t年; β为回归系数; Controls表示控制变量; Indu表示行业固定效应; Year表示年份固定效应; εi,t为回归残差。

为检验融资约束在购买董责险对绿色创新影响中的门槛效应, 本文借鉴Hansen(1999)提出的门槛效应模型, 将企业融资约束作为门槛变量, 先构建如下三重门槛模型, 随后依次检验二重门槛、 单重门槛:

Ginnoi,t=α0+θ1DOi,tI(KZ≤?1)+θ2DOi,tI(?1

其中: i表示第i家公司; t表示第t年; θ为回归系数; εi,t为回归残差。I为指示函数, 当满足括号内条件, 即融资约束KZ处于某一区间时, I取值为1, 否则为0。当融资约束在董责险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存在三重门槛效应时, ?1≠?2≠?3; 当存在双重门槛效应时, ?1≠?2=?3; 当存在单门槛效应时, ?1=?2=?3。

(四)描述性统计

表2的结果显示, 初始样本共1680家企业, 20160个观测值。从集中度趋势看, 董责险的平均值为0.107, 表明购买董责险的企业占比仍较低; 企业绿色创新的平均值为4.997, 但最大值达1543, 99分位数为78, 可见其平均值受异常值的影响较大。同样, 融资约束、 企业成长能力、 企业研发投入、 企业负债水平等指标也受到极端值的较大影响。融资约束均值为1.721, 最大值为14.820, 企业成长能力均值为0.292, 但最大值达132.050, 99分位数仅为3.022, 故有必要先对初始样本数据进行上下1%分位的缩尾处理, 以排除异常值干扰。

将数据集划分为四部分, 董责险的75分位数为0.000, 表明购买董责险的企业占比低于25%; 而企业绿色创新75分位数为1.000, 99分位数为78, 表明高水平绿色创新集中于少部分企业; 融资约束75分位数为2.981, 99分位数为7.492, 表明我国不同企业的融资难度差距较大。从离散程度来看, 董责险的标准差为0.309, 企业绿色创新的标准差为37.515, 融资约束的标准差为2.198, 可见企业绿色创新水平波动较大, 相比来说, 董责险和融资约束数据波动相对较小。

(五)相关性分析

在进行模型回归之前, 本文对变量进行了Pearson相关性检验。根据表3结果可知, 董责险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显著正相关, 说明企业购买董责险可以促进企业绿色创新水平提升, 初步印证了H1a。除企业成长能力之外, 其余控制变量均与企业绿色创新显著正相关, 而除企业成长能力和独立董事占比之外, 企业研发投入、 企业负债水平、 企业规模、 企业年龄、 总资产收益率均与董责险显著相关。同时, 绝大部分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均不高于0.3, 这表明主要变量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四、 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考虑到回归结果的一致性, 本文同时进行了面板固定效应回归和随机效应回归, 结果如表4所示。根据表4可知, 不论是进行固定效应回归抑或是随机效应回归, DO的系数均为正值, 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企业投保董责险对企业绿色创新活动起到促进作用, H1a得以验证。

同时, 本文进行了豪斯曼检验, 结果见表5。根据表5可知, chi2值为316.110, P值为0.000, 拒绝原假设, 选择固定效应模型。

(二)门槛模型回归结果

本文以融资约束为门槛变量, 对是否存在门槛效应以及存在多重门槛还是单一门槛进行估计检验, 所得结果如表6所示。根据表6中结果可知, 融资约束以1%的显著性水平通过了单门槛效应检验, F值为33.830, P值为0.000, 门槛阈值为1.6684, 95%置信区间为[1.5838,1.6791], 而双重和三重门槛检验并不显著。由此可知, 在企业购买董责险对绿色创新活动的影响过程中, 存在融资约束这一单一门槛。

同时, 为检验回归结果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本文绘制了融资约束门槛估计的LR统计量变化图, 如图2所示。该图中, 门槛值位于似然函数的最低点, 似然函数走势证实了门槛效应存在性检验的结果: 融资约束存在单一门槛效应, 门槛值为1.6684。

进一步分析表7所示的融资约束单门槛效应的估计结果, 当融资约束KZ<1.6684时, 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企业购买董责险促使企业绿色创新水平提升, 其系数为1.2057。而当融资约束KZ≥1.6684时, 同样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企业投保董责险能够促使企业绿色创新水平提升, 其系数为3.5296。在全样本描述性统计结果中, 融资约束的中位数为1.830, 均值为1.721, 均高于门槛值1.6684。这表明, 投保董责险对于样本中超50%的企业来说, 都能较大程度地激励管理层开展绿色创新活动。

通过分析该结果, 本文发现: 一方面, 董责险针对不同融资约束的企业, 均能够发挥激励效应, 提升其绿色创新水平; 另一方面, 董责险对于企业绿色创新水平的提升效果, 在融资约束大的企业中更为突出。对于融资约束较小的企业, 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能够为绿色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企业投保董责险相当于为企业发展、 绿色创新过程上了双重“保险”。而对于融资约束较大的企业, 引入董责险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缓解融资能力不足, 从而促进企业绿色创新。由此, H2得证。

五、 稳健性检验

出于对实证结果稳健性和可靠性的考虑, 本文参考杨世迪和刘亚军(2020)的做法, 分别对固定效应模型和面板门槛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 包括替换变量、 加入滞后变量和剔除样本三种检验。

1. 替换变量。本文企业绿色创新指标采用绿色专利申请总数量衡量, 包含绿色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和绿色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量。但绿色发明专利与绿色实用新型专利有所不同, 发明专利更具新颖性、 创造性, 且审批程序相较于实用新型专利更为复杂, 总体而言, 绿色发明专利比绿色实用新型专利质量更高。因此, 为检验结果的稳定性, 本文采用绿色发明申请数量来衡量企业绿色创新水平。表8中列(1)、 表9中列(1)分别表示固定效应模型和面板门槛模型回归结果, 替换被解释变量后, DO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

2. 加入滞后变量。企业引入董责险对绿色创新决策的影响具有持久性和滞后性, 且绿色创新相较于普通创新所需周期可能更长。为避免绿色创新滞后性对实证结果的影响, 本文对企业绿色创新变量进行滞后一期处理, 检验绿色创新滞后性对回归结果的影响, 结果如表8中列(2)、 表9中列(2)所示。对被解释变量进行滞后一期处理后, 无论是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门槛效应模型, DO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

3. 剔除样本。由于行业性质不同, 不同行业企业与绿色创新的关联度也不同, 这主要源于绿色创新自身特性。相较于化工、 汽车、 建筑等行业, 零售业、 批发业、 教育业等行业与绿色创新的关联性较低, 故本文剔除与绿色创新关联度较低的行业后, 再次进行固定效应回归和门槛效应回归。依据2012年证监会颁布的行业分类指引, 本文共剔除10个行业, 包括批发业(F51), 零售业(F52), 邮政业(G60), 住宿业(H61), 餐饮业(H62), 教育业(P82), 卫生业(Q83), 新闻和出版业(R85), 广播、 电视、 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R86), 文化艺术业(R87)。结果如表8中列(3)所示, 剔除部分样本后, DO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且系数值大于原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 表明在關联度更高的行业样本中, 引入董责险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效应更强。而表9中列(3)的结果与原门槛效应模型结果一致, 表明单门槛显著。

六、 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近年来, 随着董责险在国内的普及, 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和治理模式发生潜移默化的改变, 进而影响到企业各个方面。而在经济转型过程中, 董责险的出现也从公司治理层面驱动企业绿色创新。本文以2010 ~ 2021年我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 收集并整理董责险与企业绿色创新的面板数据, 通过固定效应模型和面板门槛模型进行回归, 检验董责险对绿色创新的非线性影响。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 以下结果依然成立: ①董责险对于企业绿色创新活动起到正向促进作用, 即企业购买董责险能够激发其开展绿色创新活动的积极性; ②通过面板门槛模型检验发现, 融资约束在董责险对绿色创新的作用过程中存在单门槛效应。当融资约束高于门槛阈值时, 企业购买董责险对于绿色创新发挥正向促进作用, 且相比融资约束低于门槛阈值时, 要显著得多。这也从侧面说明, 董责险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发挥的激励监督效应要大于机会主义效应。

(二)启示

为优化公司治理、 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本文研究结论得出如下启示:

第一, 在公司治理方面, 企业应积极投保董责险, 完善内部治理和监督, 规避高管自利行为, 充分发挥董责险的激励作用, 吸引并留住优秀的专业人才, 响应国家政策号召, 踊跃投身于绿色创新的行列之中, 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 由于目前我国企业董责险覆盖率较低, 企业投保信息获取不便, 应完善董责险披露制度, 规范披露公告, 以有利于董责险正向“信号”的传递, 引导企业投保董责险, 同时也让企业得到更好的第三方监督。

第三, 由于董责险有可能引发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 相关部门应完善法律法规, 保护投资者权益, 加强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 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第四, 对于保险公司, 应认真完善每个环节, 包括承保前的企业情况审查、 承保中对企业的监督以及投保对象行为触发条款后的偿付。在条款的定制上更加切合我国国情, 让董责险做到“入乡随俗”, 进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第五, 要因企投保, 不可盲目跟风。对于融资约束高、 绿色转型需求急迫的企业, 董责险能有效缓解高管在绿色创新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给企业高管“定心丸”, 应多多鼓励投保。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曹洪军,陈泽文.内外环境对企业绿色创新战略的驱动效应 —— 高管环保意识的调节作用[ J].南开管理评论,2017(6):95 ~ 103.

方军雄,秦璇.高管履职风险缓释与企业创新决策的改善 —— 基于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制度的发现[ J].保险研究,2018(11):54 ~ 70.

高凯,赵华擎,王玲.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制造业企业绿色创新 —— 基于内部控制的中介效应[ J].华东经济管理,2022(2):119 ~ 128.

关鑫,柴晨洁,高闯.董责险对企业非效率投资的抑制机理 —— 基于监督与信号传递效应的共同中介作用[ J].经济与管理研究,2021(12):93 ~ 112.

胡国柳,胡珺.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公司绩效 —— 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分析[ J].经济评论,2014(5):136 ~ 147.

胡国柳,章翔,曾春华.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中小投资者保护与企业技术创新[ J].软科学,2018(7):89 ~ 92+138.

胡国柳,赵阳,胡珺.D&O保险、风险容忍与企业自主创新[ J].管理世界,2019(8):121 ~ 135.

贾宁,梁楚楚.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制度环境与公司治理 —— 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视角[ J].保险研究,2013(7):57 ~ 67.

解学梅,王若怡,霍佳阁.政府财政激励下的绿色工艺创新与企业绩效:基于内容分析法的实证研究[ J].管理评论,2020(5):109 ~ 124.

李从刚,许荣.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公司治理与企业创新 —— 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J].金融监管研究,2019(6):85 ~ 102.

林学军,官玉霞.融资约束与企业并购 ——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J].南京审计大学学报,2020(3):51 ~ 60.

凌士显,刘澳.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管理层激励与企业创新 —— 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J].金融监管研究,2020(9):50 ~ 65.

凌士显.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审计费用增加:监督、激励还是纵容? —— 基于中国 A 股经验数据的实证研究[ J].审计与经济研究,2020(1):51 ~ 60.

齐绍洲,林屾,崔静波.环境权益交易市场能否诱发绿色创新? —— 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绿色专利数据的证据[ J].经济研究,2018(12):129 ~ 143.

沈飞,周延,刘峻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促进还是抑制企业创新[ J].技术经济,2021(5):82 ~ 92.

王旭霞,雷汉云,王珊珊.环境规制、技术创新与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J].统计与决策,2022(15):118 ~ 122.

夏同水,臧晓玲.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股权结构与企业技术创新[ J].财会月刊,2019(22):168 ~ 176.

杨世迪,刘亚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逆向绿色创新价值链外溢效应研究[ 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6):57 ~ 66.

翟淑萍,张晓琳,王敏.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创新效率 —— “因勢利导”还是“推波助澜”?[ J].商业经济与管理,2020(4):52 ~ 67.

张曾莲,徐方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高质量发展 —— 基于代理成本和创新激励视角[ J].华东经济管理,2021(2):78 ~ 86.

张瑞纲,曾晖.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创新关系研究 —— 兼议董事会规模的调节作用[ J].兰州财经大学学报,2022(3):92 ~ 104.

张晓琳,温洁,翟淑萍.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融资约束[ J].金融与经济,2020(4):75 ~ 83.

赵国宇,梁慧萍.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促进企业创新吗? —— 基于信贷寻租与融资约束的视角[ J].外国经济与管理,2022(3):103 ~ 117.

Burki U., Dahlstrom R.. Mediating effects of green innovations on interfirm cooperation[ J].Australasian Marketing Journal, 2017(2):149 ~ 156.

Chan C. C., Chang Y. H., Chen C. W.. Directors' liability insurance and investment-cash flow sensitivity[ J].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2019(43):27 ~ 43.

Chung H. H., Wynn J. P.. Managerial legal liability coverage and earnings conservatism[ 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08(1):135 ~ 153.

Hart S. L.. A natural-resource-based view of the firm[ J].Academy of Mana-

gement Review,1995(4):986 ~ 1014.

Hirshleifer D., Low A., Teoh S. H.. Are overconfident CEOs better innovators?[ J].The Journal of Finance,2012(4):1457 ~ 1498.

Huang J. W., Li Y. H.. Green innovation and performance: The view of organizational capability and social reciprocity[ 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17(145):309 ~ 324.

Farre-Mensa J., Ljungqvist A.. Do measures of financial constraints measure financial constraints?[ J].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2016(2):271 ~ 308.

Lamont O., Polk C., Saa-Requejo J.. Financial constraints and stock returns[ J].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2001(2):529 ~ 554.

Lin C., Officer M. S., Wang R., Zou H.. Directors' and 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 and loan spreads[ 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13(1):37 ~ 60.

Parsons C.. Moral hazard in liability insurance[ J].Geneva Papers on Risk and Insurance: Issues and Practice,2003(2):448 ~ 471.

(責任编辑·校对: 黄艳晶  许春玲)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董事责任保险、企业特征与企业风险行为”(项目编号:71863002)

猜你喜欢
门槛效应融资约束
金融发展水平对投资的门槛效应研究
出口贸易对我国技术创新的门槛效应研究
PPP模式下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研究
农户融资约束的后果分析
文化传媒企业并购对价与融资方式选择:融资约束、控制权转移与风险分担
融资约束:文献综述与启示
盈余质量对投资效率影响路径的理论分析
中国制造业人力资本水平与技术引进有效性
中国有效土地供给对商品房价格的影响
产业集聚能否改善中国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