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对我国构建职业资格框架的启示

2023-06-28 01:20徐平平
现代商贸工业 2023年13期
关键词:启示现状

徐平平

摘 要:通过对比分析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和我国职业资格认证在监管制度、证书衔接和学校课程三方面的不同,由此提出对我国构建职业资格框架的启示。

关键词: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现状;启示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3.13.019

作为澳大利亚国家培训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澳大利亚政府在1995年经过几次改革后,于1982年起全新推出了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并最终在2000年开始在全国推行。澳大利亚资格类型有14种,资格类型分为逐步上升的10个等级,分别属于三个层次的教育体系。具体为:高中教育包含高中教育证书,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包含一级证书至高级文凭,高等教育体系包含高级文凭至博士学位。由不同教育机构分别颁发不同类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在不同资格之间相互认可、相互衔接,构建通识、职教、高教融通的国家主体的职业资格统一框架。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经历多次改革和完善,不断影响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其成功经验具有非常高的借鉴价值。

1 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和我国职业资格认证现状的对比分析

1.1 监管制度

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由三个教育部门负责,不同资格类别的证书对知识、技能和能力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在技能标准方面,澳大利亚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核心是职业标准体系;以严格的国家职业资格能力标准为基础,通过政府的干预力量,根据不同行业的需求,制定以国家为主体的职业资格框架;职业资格证书的最高监管部门是国家,权威性最高,在促进终身学习和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多元化发展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职业的流动性,同时促进了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互认和衔接。在评价体系方面,澳大利亚先由国家开发出职业培训包,然后用它来指导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和评价体系,由国家统一的评价体系来帮助注册培训机构对受训人员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使评价标准与国家质量培训框架标准相一致,从而确保了职业资格评价的有效性和可信性。

我国对职业资格证书的监管较为混乱,出现了很多证书,也出现了很多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机构。我国的认证市场有国家部委举办的、各地方政府举办的、行业协会举办的等多个认证市场。我国职业资格认证由多个主管部门、多家机构、多个渠道联合开展认证,却没有权威机构对职业资格认证进行统一管理的局面。在技能标准方面,尽管《劳动合同法》《职业教育法》都有明确规定:“规定的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需要制定相应的职业技能标准。”但是这些规定都太笼统,可操作性弱,而且没有相配套的政策和法规。在评价体系方面,目前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缺乏监管机制。因此有的职业资格鉴定机构为了牟取暴利,随意降低报考条件,甚至有的鉴定机构为了让考生花钱买证,只收取报名者高昂的报名费、资料费、培训费等。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一些职业资格证书在社会上的认同度不高,权威性也不高等现象。

1.2 证书衔接

尽管不同资格类别的证书在知识、技能、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不同,但澳大利亚在评估内容方面的要求却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高级文凭偏向理论方面,副学士偏向实践方面;取得高教系统中这两个最低级的资格证书学习者可以选择就业,或者再读两年本科,就可以进入高教系统学习,有助于职业生涯的长远发展,有助于个人终身学习的发展,从而使自己从一种资历提升到更高层次资历。

由于我国职业资格的框架没有形成权威机构对职业资格认证进行统一管理。由国家统一管理,导致了不同部门、机构对职业资格的随意认定,出现了“证”多门、“证”多门的情况。多家资格认证机构之间因为认证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而产生了很多争权夺利的矛盾。这就造成了同一个职业需要多个认证机构参加认证,而各个认证机构之间又互相不认可,导致认证者既不懂得取舍,又参加培训、认证重复进行,既耽误了时间,又浪费了学杂费。从总体上看,职业资格认证混乱、资源浪费,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和管理,严重影响了证书的权威性、统一性、衔接性。

1.3 学校课程

职业资格框架的行业针对性非常强。职业资格证书的测评内容以能力为标准,学校主要开设模块化课程,一门课程由不同的学习单元组成,每个单元都是相对独立的、可测试的技能,不同课程相同的单元不需要重复学习,不同的课程设置不同的模块。学校根据相应资格证书的测评标准,灵活安排教学时间,长短不一;教学形式也多种多样,包括面对面教授、线上学习和自学等;教学地点也灵活调整,例如一所TAFE学院就有多个校区。此外,澳大利亚的教育培训体系引入了大量的市场因素,将受教育者视为“客户”,既有效解决了学校课程偏离劳动力市场和就业岗位的弊端,又能更好地满足不同学习者的多元需求,使职业教育整体质量得到提升。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公认的灵活性、丰富性和多样性,使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值得各国学习和借鉴。

中国的职业资格认证和学校教育是脱节的,两者之间是无法融合的。职业资格认证应该是学校教育和就業之间的联系,但是我们国家的职业资格认证并没有把它的联系发挥到最大的作用。具体表现为随着高职院校不断改革,在办学和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所进步的职业教育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机衔接不足,如“双证”教育,但仍没有很好地贯彻其职业特色。部分高职院校的教学模式仍倾向于理论知识和学历教育,或沿用传统的课程标准,既不利于高等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也不利于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毕业生的就业。因此,部分高职院校的教学模式与传统的课程标准不相适应,因此,很多毕业生为了拿到各种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不参加各种职业培训,以增加自己的就业机会。同时,学校课程设置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脱节,也使人力、金钱成本在职业资格认证中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2 对我国统一职业资格框架的启示

我们国家离建立完整的、灵活的、高层次的资格框架体系还有一段距离,原因是教育自身的问题延续了几千年,另一方面是教育外部的压力。当前巨大的阻力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我们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从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的教育自身的问题还存在着很大的阻力。我国处在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放弃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岗位,去迎接更多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岗位,这就为我们的资格框架搭建、内容充实、制度规范提供了发展改革的契机。

2.1 建立国家统一的资格框架管理制度

2.1.1 建立国家层面上的统一管理的权威机构

建立国家层面统一管理的权威机构,是借鉴澳大利亚建立出线框架的成功经验,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的。我国混乱的职业认证体系,让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在社会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于是,由上而下、层级分明、责权分明的管理体系的建立,就成为了当务之急。具体而言,国家应对各类资格证书的种类、等级进行统筹管理;而各行业的职业技能组织则承担着职业资格证书的评审工作,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打破目前各部门、各机构各自为政的现状,真正把资格证书纳入到全国统一管理、统一评审、统一鉴定。

2.1.2 建立健全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法规

虽然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职业教育法》等对资格证书制度都有一定的规定,但在具体的资格证书制度上并没有相关法律。因此我国政府应适度干预,由国家教育部门负责宏观调控,尽快完善资格证书制度的相关立法问题;建立健全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国家统一的资格框架管理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实施。

2.1.3 建立国家职业资格能力的统一标准

石伟平教授曾表示,我国目前缺乏一套能力标准体系和相关的资格认证体系,培养目标明确,层级划分明确,资质认定完善。借鉴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以能力为本、全国统一的特点,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由行业专家组织、国家教育部门和有关利益群体亲自参与、监督工作的各行各业工作岗位的职业能力标准进行社会实践调查;进而编写相应的考试大纲、培训课程和考试方法的制定,以提高有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这样不但能有效解决职业资格证书与就业的脱节问题,还能规范职业资格证书考评和授权发行混乱的现象。最值得一提的是,在制定国际统一职业标准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从上到下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各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使之真正从国家经济发展和行业需求出发,参与到职业资格标准的制定中来,从而保证最终确定的职业标准真正能够满足劳动力市场工作岗位对人才的需求。

2.1.4 实行国家标准化和多元化的职业资格考评

对认证者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能力统一标准进行职业资格鉴定机构的评审,同时应该将职业资格能力的统一标准告知认证者。这将有利于参加考评者有针对性的复习,极大地节省了复习备考的时间,提高了学习效率。我国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形式过于单一,以考试的形式为主,在实践操作的内容上少量地通过考试的形式来检验。这样既不能全面考核,又不能有效认证人员的职业能力,不能单凭笔试成绩决定最终职业资格证书是否颁发,应引入以能力为标准的考核办法。

2.2 构建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教育相互衔接的互换制度

资格框架是将三个不同的教育部门——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高等教育职业资格和普通教育的资格等级相互联系,并在资格框架中统一交换和互认。让职业教育不是“穷途末路”,为职业院校的学生提供一座桥梁,让他们从职业教育跨越高等教育,根据需要和能力,在最少的时间里获得最大的发展可能。我国现行的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与学历教育实行不同部门管理、管理形式衔接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管理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部分职业院校虽然实行“双证书”制度,但流于形式,将学分作为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综合体现,在澳大利亚资格框架中被视为学分转移政策的实施;通过交换两门不同等级课程的学习成果,使学生可以将之前获得的学分免于同等学力课程的学习,从而减少学生的学习量和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我国要做到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教育的真正衔接,就必须实行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的学分互让、免修和衔接机制。

2.3 提高学校课程弹性和灵活性

澳大利亚学校课程以能力单元为基础,根据所要获得的资格证书职业能力标准的不同而改变教学时间、教学地点和教学形式。我国职业教育主要是一种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本位,造成学校培养出来的“技能型”人才与劳动力市场的工作岗位相互脱离。另外我国的职业教育学制比较长,且学习成本较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提高专业设置、培养方案、办学模式和学校课程的弹性和灵活性,向以实用课程为本位的职业教育转型,更加关注并更多的结合社会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需求,不要将职业教育与培训局限在学校,使有能力者皆可办学。例如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培养出的技能,实行5年制。相反,对于较短时间就能培养出的职业技能,实行3年制。这样不仅可以节约学习成本,优化配置学习资源,而且可以真正做到因材施教,满足不同学习者的需要。

3 结论

澳大利亚资格框架的建立、发展和改革极大地促进了澳大利亚教育培训事业的进步。通过对比分析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和我国职业资格认证在监管制度、证书衔接和学校课程三方面的不同,借鉴其成功经验,构建我国职业教育框架应建立国家统一的资格框架管理制度、构建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教育相互衔接的互换制度和提高学校课程弹性和灵活性。

参考文献

[1]马伟芳,黄漫玲.澳大利亚职业资格考评体系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J].劳动保障世界,2016,(27):8081.

[2]管西鹏.澳大利亚资格框架对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與发展的启示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20.

[3]过筱,石伟平.高级职业资格新发展的比较研究——基于欧洲和澳大利亚资格框架的分析[J].当代职业教育,2020,(04):105112.

[4]段江雁.国标视域下澳大利亚高等职业教育培训包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21.

[5]梁鹤.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视域下澳大利亚资格框架制度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6.

[6]张彦彬,齐书宇,陈童节.《都柏林协议》框架下澳大利亚高等工程职业教育认证体系的构建及对我国的启示[J].教育与职业,2022,(16):7883.

[7]李翊溪.澳大利亚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研究(19452013)[D].华东师范大学,2022.

猜你喜欢
启示现状
商业银行受余额宝的影响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