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使用如何影响政治信任?
——理性选择和社会资本双重视角下的考察

2023-06-28 10:52杨文娟李黎明
关键词:绩效评价信任个体

杨文娟,李黎明,2

1.西安交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2.西安交通大学 实证社会科学研究所,陕西 西安 71004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治理”及相关内容频繁见诸各类政府工作报告和文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阶段性目标。本质上,社会治理是一种多元主体博弈与社会秩序建构的过程和状态,而政府和民众作为社会治理的两大主体,“如何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政府信任是民众在与政府长期互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对政府的一种信赖与期待,是衡量民众与政府关系的重要指标[1]。政治信任与政府信任的内涵具有一致性,即社会成员对所在政治共同体、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主体表现出的支持和认同心理[2]。自1994年中国正式接入互联网以来,互联网产业呈现出逐步加速的发展趋势,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全面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影响并塑造着政府与民众的关系[3]。中国正处于迈向现代化的关键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政治信任关乎民心向背,反映社会的稳定程度。因此,研究互联网使用对于政治信任的影响并探寻背后的作用机制是信息时代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应有之义,既能够描述和说明信息技术带来的新变化,又可以探索应对这种变化的可能方案。

逻辑上,互联网使用对于政治信任的影响存在“互联网→政治信任”的直接效应和“互联网→中间因素→政治信任”的中介效应两大类路径。首先,作为一种广泛应用的信息技术,由于政治关联度不同和个体使用偏好,不同互联网使用方式对于政治信任的直接影响必然存在差异;其次,政治信任的生成机制和影响因素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因而,“互联网会通过哪些中间因素来间接影响政治信任”以及“中介效应的方向和大小”都存在不确定性;最后,“不同的互联网使用方式是否会通过不同的中介机制来影响政治信任”也有待确认。相关研究一般认为互联网使用频率越高,民众的政治信任感越低,而基本没有区分互联网使用方式,肯定了自我表达价值观、政治效能感[4]、公共参与[5]、社会信任[6]、媒介评价[7]等单一因素是互联网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变量,但没有中介机制的比较研究。基于以上逻辑推断和对现有研究的总结,本文运用全国性调查数据,首先检验不同互联网使用方式对于政治信任的直接影响是否存在差异,进而探索互联网使用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机制,最后分析互联网使用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机制是否会因互联网使用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尝试从使用方式和影响过程两方面厘清互联网如何影响政治信任这一问题,从而为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一定的政策参考。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政治信任来源的解释取向

关于政治信任的来源,主要有自上而下的制度主义和自下而上的文化主义两大类研究路径。根据关注对象和研究层次的不同,制度主义研究路径可分为制度规范和理性选择两种解释取向,文化主义研究路径可分为历史文化和社会资本两种解释取向[8]。

制度主义研究路径认为,政治信任是内生变量。政府和民众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民众委托政府行使组织管理权力,同时期望获得相应权利和利益。制度可以减少外部影响,降低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交换成本,政治信任正是这种契约关系得以存续的重要原因。来源于民众对于政治制度本身的信任和对于政府治理绩效的评估,相应地形成了制度规范和理性选择两种解释取向。制度规范解释取向认为,政治现象的产生和发展必然存在一定的制度逻辑,而一套制度体系为个体的认知和行为提供相应的规则和模式,政治信任则是制度安排的结果。当前,中国民众对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差序信任根植于中国特色的“向上集权、向下分权”的制度安排[9]。理性选择解释取向基于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认为民众一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而政治信任取决于政府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民众的期望。政府治理绩效主要包含经济绩效和制度绩效两方面,经济绩效评价主要取决于民众对于地区经济发展、家庭经济状况是否满意;制度绩效评价主要取决于民众对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是否满意[10]。

文化主义研究路径认为,政治信任是外生变量。个体在早期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对于人的信任逐步拓展,派生出个体对于机构、制度的信任[11],政治信任最终源于政治领域之外个体所处共同体的意识形态和文化规范[12]。根据共同体的大小,政治信任的来源可分为宏观社会文化和微观人际信任,相应地形成了历史文化和社会资本两种解释取向。历史文化解释取向认为,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强调尊礼守序的等级观,加上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历史,导致中国民众普遍具有威权型人格,对上层权力机构较为敬畏;而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民众对政府保障经济发展的需求逐渐转变为对言论自由及参与政策制定的需求,日益形成自我表达价值观[13]135-146,中国民众的自我表达价值观正在增强且不断削弱威权价值观对于政治信任的影响[14]。社会资本解释取向认为,政治信任是人际信任的延伸。帕特南[15]195提出,社会资本是指社会关系网络和由此产生的互利互惠和互相信赖的规范,它们能够通过促进社会合作来提高社会效率。根据这一定义,社会资本包含三个维度:社会网络、信任和互惠规范。其中,社会网络是社会资本建构的基础和载体,而信任是促进政治参与和提升绩效评价的核心要素。

此外,大众媒介在政治信任形成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方面,从制度主义研究路径来看,制度信任和绩效评价建立在一定的信息基础上,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大众媒介是民众获得方针政策和治理信息的主要途径;另一方面,从文化主义研究路径来看,个体的社会化渠道除了学校、家庭、公司等组织外,大众媒介的信息传播和交往互动功能在个体价值观念和文化意识的塑造过程中同样不可忽视。

(二)互联网使用如何影响政治信任

关于政治信任的来源,有研究表明制度主义和文化主义均具有一定的解释效力。其中,制度规范取向和历史文化取向侧重于关注抽象的制度安排和宏观的社会文化,理性选择取向和社会资本取向侧重于关注具体的政府绩效和微观的社会资本。制度安排和社会文化对于政治信任的影响是长期且缓慢的,更适用于解释差序政府信任以及地域比较研究,而政府绩效评价和社会资本水平更容易受到信息传播和交往互动的影响,相关研究结论对于微观社会治理也更具实际操作化意义。综上,对于“互联网使用如何影响政治信任”,本文选择从理性选择和社会资本的双重视角出发,重点关注互联网使用影响政治信任的直接效应以及通过政府绩效评价和社会资本建构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效应。其中,直接效应可概括为“新媒介接触机制”,中介效应可归纳为“政府绩效评价机制”和“社会资本建构机制”。

1.新媒介接触机制

根据信息流动的互动与否和“把关人”角色的强弱,大众媒介通常被分为传统媒介和新媒介两类,传统媒介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新媒介指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媒介形式。相较于传统媒介的单向信息传播和高度组织过滤,新媒介是双向互动信息传播,缺乏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把关”,其中的信息真实性和客观性难以保证,并且谣言、非理性情绪或冲突意识比事实和逻辑更容易传播且影响力更大,因而现阶段中国互联网对于个体政治信任的总体影响很可能是消极的,本土研究也验证了这一观点[16]。此外,王衡等[17]根据一项全国性调查数据分析发现,与自我型网络使用、娱乐类信息偏好的网民相比,社交型网络使用、时政类信息偏好的网民政治信任水平更低,程序型民主观念更强。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互联网使用频率越高,个体的政治信任程度越低。

假设1a:不同的互联网使用方式对于政治信任的直接影响存在方向和大小差异。

2.政府绩效评价机制

相较于客观的政府治理成果,目前主观的政府绩效评价对于提升政治信任的效果更明显。朱斌等[18]研究发现,互联网提高了使用者感知的社会不平等程度,但互联网使用者通过向下比较,降低了相对剥夺感,从而提升了个人公平感。郭小弦等[19]研究发现,互联网通过提高社会网络资源、改变社会网络结构,从而使个体获取高地位群体的社会支持,最终对青年群体的幸福感产生积极影响。此外,中国一部分民众认为“主流媒体”被政府控制,从而怀疑官方信息的可靠性[7]。观察相关研究结论发现,现阶段互联网对于宏观层面整体社会状况评价的影响大多是消极的,却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微观层面个体状况的满意程度,但个体状况评价根据参照群体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因而本文重点关注宏观层面的整体社会状况评价。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互联网使用通过政府绩效评价机制间接影响个体的政治信任程度。

假设2a:互联网使用频率越高,个体的政府绩效评价越低,进而间接削弱政治信任感。

3.社会资本建构机制

社会资本的概念,既被用来定义个人所拥有的嵌入性社会资源,也被用来定义集体层面的信任、参与等社会规范[20]。本文探讨“政社如何良性互动”问题,因而重点关注集体层面的社会资本,即信任和参与。Newton[21]依据信任主体和对象的不同将信任划分为人际信任和机构(制度)信任两种类型,而机构信任以政府信任为代表。历史发展和实证研究均表明,社会信任结构通常由人际信任演化为制度信任。社会参与主体包括作为个体的公民和由个体公民组成的各种社会群体或组织。从个体层面来看,人际互动可以带来行为的可预见性和趋同性,或者直接改变认知,从而提高个体信任水平[22];从社会层面来看,以群体互动为基础的个体参与,特别是自发的参与行为,将提升对抽象社会角色、社会机构、社会制度的信任[23-24]。边燕杰等[25]更强调正式网络和公共参与在社会资本建构中的作用。王伟同等[26]发现个体互联网使用频率的增加能够显著提高其社会信任水平。此外,也有研究发现互联网使用既促进了线上交往,也提高了线下交往,进而加强和拓展现有社交网络[27]。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3:互联网使用通过社会资本建构机制间接影响个体的政治信任程度。

假设3a:互联网使用频率越高,个体的社会资本水平越高,进而间接提升政治信任感。

(三)不同互联网使用方式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机制比较

个体具有互联网使用偏好,而每种互联网应用方式的直接政治影响也不同,这种内在主观性和外在客观性的叠加可能产生新的差异。钟智锦[28]发现,浏览网页对大学生的网络弱关系和现实社会资本有显著的积极作用,收发电子邮件有益于建立和加强网络强关系,社交软件的使用有助于拓展网络弱关系和重现现实强关系,而网络游戏则会侵蚀现实社会资本。王薪喜等[29]研究发现,互联网在总体上促进了中国城市网民的政治参与,但不同互联网使用方式的影响机制和影响程度存在差异。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4:不同的互联网使用方式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机制存在差异。

二、实证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西安交通大学实证社会科学研究所边燕杰教授主持的2014年中国八大城市“社会网络与职业经历调查”(JSNET 2014)。该调查采取多阶段抽样法,从上海、天津、长春、济南、广州、厦门、兰州、西安八个城市的区、街道、居委会三个层次依次抽取社区样本,社区内使用地图抽样法(1)地图抽样法是指进入社区后依据地理情况和道路分布特点绘制出建筑物的总图和分图,并按照确定的最优行走路线顺序为住宅类建筑物编号和制作住户列表清单,进而结合随机数表抽取访谈住户。进行家户抽样,入户后使用生日抽样法(2)生日抽样法是指入户后了解抽中户中18岁以上人口数及每人的生日具体日期,并计算出每人的生日距离随机确定的标准日期的天数,从而选出生日距离标准日期最近的人作为调查对象。抽取被访对象,共获得有效问卷5 480份,在剔除关键变量缺失的样本后,最终进入实证分析的样本为4 472个。

(二)变量测量

1.因变量

政治信任。政治信任的对象包含执政者、政治机构、政策体系与政治共同体等,因而有学者认为政治信任包含抽象层面的弥散性信任和具体层面的特定性信任。相较于弥散性政治信任,针对政治机构的特定性信任更容易衡量。问卷中相关问题为“就您本人而言,对政府/法院的信任程度怎样呢”,答案为“根本不信任、不太信任、比较信任、完全信任”四项。将前两项合并为“不信任”,赋值0,后两项合并为“信任”,赋值1,作为二分类变量处理。考虑到“政府”一词涵盖范围更广,本文以“政府信任”作为主要因变量,另将法院信任作为辅助因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

2.核心自变量

互联网使用。互联网的基础类应用主要有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网络新闻、社交软件、远程办公等,问卷中包含三个互联网使用行为相关的题器:通过互联网看新闻的频率、通过互联网获取与生活/工作有关知识的频率、平时使用社交网络软件的频率,基本涵盖互联网的基础应用范围,答案均为“从不、很少、有时、经常、总是”五项,依次赋值1~5,得到“互联网浏览新闻”“互联网获取知识”“社交软件使用”三个变量,将这三个变量加总得到“互联网使用”这一综合性变量。

3.中介变量

政府绩效评价。问卷中,宏观层面的社会状况评价可操作化为社会公平感和社会安全感两个变量。前者是个体对全社会范围内资源分配状况是否公平合理的判断,后者是对社会各方面安全状况的感知。由于测量尺度不同,将两者均先归一化至0~10范围内,再相加得到“政府绩效评价”这一中介变量。

社会资本建构。问卷中,集体层面的社会资本水平可操作化为人际信任感和公共参与度两个层面。前者源于“对社会上大多数人的信任程度”题项,后者源于“过去12个月中,您是否自愿参加过建设本社区的志愿活动/与体育、文化、艺术或学术相关的志愿活动/与社会弱势群体相关的志愿活动”题项。由于测量尺度不同,将两者均先归一化至0~10范围内,再相加得到“社会资本建构”这一中介变量。

4.控制变量

根据现有相关研究,除了互联网使用、政府绩效评价、社会资本水平,本文还将其他与政治信任相关的因素作为控制变量纳入分析模型。其中,人口社会学因素有性别、年龄、年龄平方、婚姻状况、户籍所在地、宗教信仰、地区,社会经济地位因素有体制分割、政治身份、受教育年限、家庭年收入对数、自评社会等级,社会支持包含工具性支持和情感性支持两类,传统媒介接触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的综合使用频率。

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中国城镇居民的平均政治信任水平不高,大多处于“不信任”与“信任”之间;大部分人都经常通过互联网浏览新闻、获取知识和社交,但仍有一部分人从不或很少使用互联网;绝大多数人的政府绩效评价和社会资本水平都不高,但政府绩效评价均值高于社会资本水平。从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中无法确定互联网使用如何影响政治信任,因此需要建立统计模型来逐一验证研究假设。

表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三)实证策略

本文的统计分析主要采用二分类逻辑回归模型,回归系数反映事件发生几率或几率比,不同模型间不能进行系数的直接比较,此时可采取“y*标准化法”[30]327,即用回归系数b除以潜在因变量的估计标准差y*,然后进行标准化系数的比较。此时系数表示自变量变化1个单位,因变量变化多少个y*的标准差单位[31]。对于中介效应的分析和检验,常用方法是逐步回归分析法和Bootstrap检验法[32]。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使用KHB法[33],该方法的核心是使用中介变量对自变量回归的残差代替中介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控制了逻辑回归嵌套模型间的标尺改变效应,其结果更接近真实的系数差异。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互联网使用影响政治信任的直接效应

为分析互联网使用影响政治信任的直接效应,本文分别估计了政府信任和法院信任的逻辑回归模型。从表2第(1)(2)列可以看出,在控制了人口特征、社会属性等因素后,互联网使用对于政治信任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假设1得到验证。具体来说,第(3)(4)列中不同的互联网使用方式影响政治信任的直接效应方向(系数正负向)和大小(系数绝对值)均存在差异,利用互联网浏览新闻和进行社交的频率越高,个体越可能产生政治不信任感,但通过互联网获取知识反而会提高政治信任感,且互联网浏览新闻和社交行为的消极政治影响力较大,互联网获取知识行为的积极政治影响力最弱,假设1a得到验证(3)表2第(4)列中,互联网浏览新闻和获取知识两个变量对于法院信任的影响是不显著的,这可能是由于“政府”一词涵盖范围更广,而“法院”一词特指司法机关,并非每个人都有与法院的直接接触经历,因而某些个体因素对于法院信任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不具有群体层面的显著性。对比第(3)(4)列回归结果,核心自变量回归系数的方向和大小均具有较高的相似性,据此认为假设1a成立。,并进一步验证了假设1。

表2 政府信任和法院信任的多元回归结果

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互联网的政治影响因使用方式和目的不同而存在正负差异,反映出信息技术的双面性;不同互联网使用方式的直接效应大小均高于互联网使用综合变量,说明不区分使用方式的现有研究可能低估了互联网的实际影响力。综上,关于互联网使用的研究有必要对使用方式进行分类讨论,细化互联网技术多样化应用的差异化社会影响。此外,在直接效应方向上,两个中介变量对于政治信任的影响均是积极的,验证了政府绩效和社会资本均是政治信任的重要来源这一观点;在直接效应大小上,政府绩效评价的影响力大于社会资本建构,说明现阶段中国民众的政治信任仍然更多地来源于政治领域内部因素,而政治领域之外的社会共同体意识有待培养提升。

(二)互联网使用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效应

为检验互联网使用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机制,本文建立了4个逻辑嵌套模型对政府信任和法院信任分别进行回归估计(见表3和表4)。基准模型是在控制变量基础上增加互联网使用行为变量,第(2)(3)列是在基准模型基础上分别增加社会资本视角变量和理性选择视角变量。对比发现:互联网使用变量的标准化回归系数绝对值大小在加入中介变量后有所降低,且全模型的拟合优度最高。初步来看,政府绩效评价、社会资本建构可能是互联网使用间接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路径。

表3 互联网使用影响政府信任的嵌套模型回归结果

表4 互联网使用影响法院信任的嵌套模型回归结果

为进一步检验中介机制的存在和比较差异,本文使用KHB+Bootstrap法建立政府信任的逻辑回归模型(4)篇幅所限,文中未展示互联网使用影响法院信任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检验结果见表5。政府绩效评价和社会资本建构的中介效应均显著,且两者的中介比例分别为42.32%和-17.85%。这说明相较于社会资本建构,互联网主要通过影响个体的政府绩效评价来间接影响政治信任,且政府绩效评价是互联网负向影响政府信任的主要中介路径,而社会资本建构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互联网对政府信任的消极作用(遮掩效应)。结合中介效应图示中所有影响路径的作用方向(见图1),假设2、假设2a、假设3、假设3a均得到验证。

图1 互联网使用影响政府信任的中介效应

表5 互联网使用影响政府信任的中介效应回归结果

从互联网使用影响政府信任的中介模型报告中可发现,政府绩效评价和社会资本建构两类中介路径存在正负效应差异,图1表明互联网使用对两类中介变量的作用不同。具体而言,使用互联网越频繁,个体的政府绩效评价越低,社会资本水平却越高。解释这种差异需要梳理政治信任来源的两类研究路径和互联网时代的信息传播机制之间的内在联系。制度主义研究路径认为政治信任是内生变量,即政府绩效评价是政治因素自上而下映射于个体的结果;文化主义研究路径认为政治信任是外生变量,即社会资本水平是社会因素自下而上映射于个体的结果。互联网时代的信息传播呈现纵向扁平化和横向网络化双重特征:纵向扁平化意味着信息传播会绕过中间组织直接从信息源向接收者流动,即社会大众会通过互联网第一时间获取上级政府的政策信息,地方政府等中间层级部门的信息传递作用被弱化,使得与社会大众接触最为频繁的地方政府难以通过控制和选择上级政策信息的传播而扩大自身利益[3],且必须顾及自身行为可能带来的信任危机;横向网络化意味着信息传播成为日渐密集的网络互动,每个人既是信息发布者又是信息接收者,且可以在不受时空限制的情况下行动,信息在个体所在群体间不断弥漫扩散,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这种网络化逻辑逐渐遍布整个社会,并不断建构新的公共空间和社会形态。综上,互联网时代扁平化和网络化的信息传播机制使得个体掌握了更多的信息知情权和行动话语权,有利于培育社会责任和社会意识,促进社会交往和社会互动,催生出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力量和参与热情,顺应了文化主义自下而上生成政治信任的逻辑,但背离了制度主义自上而下生成政治信任的逻辑,因而本研究中政府绩效评价和社会资本建构的中介效应方向是相反的。

(三)不同互联网使用方式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效应差异

为检验不同互联网使用方式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机制差异,本文使用KHB+Bootstrap法,将三种互联网使用方式和控制变量同时纳入方程并建立政府信任的逻辑回归模型。表6结果显示,不同互联网使用方式的总中介效应均在一定程度上显著(5)表6“使用社交软件”一列中,虽然KHB法的总中介系数不显著,但Bootstrap法检验结果显示总中介系数显著,因而本研究认为对于不同的互联网使用方式,均存在政府绩效评价和社会资本建构的中介效应。但大小不同,相较于社交软件使用,互联网浏览新闻和获取知识更多地通过两类中介路径间接影响政治信任。中介效应分解结果(见表6和图2)显示:互联网浏览新闻和使用社交软件两种行为均通过降低政府绩效评价和社会资本水平间接削弱个体政治信任感,且政府绩效评价机制的中介比例均远大于社会资本建构机制;而互联网获取知识行为通过提升政府绩效评价和社会资本水平来间接增强个体政治信任感,且两类机制的中介比例较为接近,至此假设4得到验证。

图2 不同互联网使用方式影响政府信任的中介效应

不同互联网使用方式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机制差异需要从互联网使用的过程介入方式和信息消费类型两个维度来理解和解释[29]。过程介入方式可分为集体介入和个体介入两种。其中,“集体介入”指个体通过互联网与他人分享、交流、讨论、互动,“个体介入”指个体独自沉浸式使用互联网。信息消费类型可分为社会导向和娱乐导向两种。其中,“社会导向”指个体使用互联网获取政治、社会等关乎集体利益的相关信息,“娱乐导向”指个体通过互联网进行休闲娱乐活动以满足自身需求。基于以上两个维度的划分,互联网使用方式基本可分为集体介入—社会导向、集体介入—娱乐导向、个体介入—社会导向、个体介入—娱乐导向四种类型,每种类型行为的特征取向和政治影响均不同。其中,集体介入—社会导向类使用方式意味着个体可借助互联网快速获取各种政治社会信息并与他人交流,从而提高公共参与度;集体介入—娱乐导向类使用方式则对应当下社会中那些沉迷于追星的线上“饭圈”文化、热衷于娱乐视频或直播的“博主”等群体行为;个体介入—社会导向类使用方式表现为个体独自浏览各类社会信息而不与他人分享讨论,也基本不主动参与公共事务,通常被称为互联网中“清醒的沉默者/旁观者”;个体介入—娱乐导向类使用方式偏向娱乐目的,且一般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不参与群体讨论等活动,即“自娱自乐”式上网。依照以上分类方式,本文通过互联网获取知识偏向于个体介入—社会导向类行为,而互联网浏览新闻属于个体介入行为,使用社交软件属于集体介入行为,但后两种行为无法确认信息消费类型。结合不同互联网使用方式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效应模型回归结果可以发现,相对于个体介入,集体介入类互联网使用行为并不一定会增加社会信任或促进公共参与,而社会导向类互联网使用行为却大概率会提升宏观层面的政府绩效评价和集体层面的社会资本水平,可推断“社会导向”是一个强影响因素,“个体介入”的削弱效应并没有抵消“社会导向”的正向影响[29]。

四、结论与讨论

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的互联网技术不仅影响了政府与社会的互动方式,而且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和治理挑战,其中关乎社会稳定的政治信任问题尤其需要重视。国内以往关于互联网使用的政治影响探讨,基本没有区分不同的互联网使用方式,而关于互联网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机制研究也缺乏分类对比。本文从制度主义和文化主义两大类政治信任来源的研究路径中分别选取理性选择和社会资本两种解释取向作为研究视角,利用JSNET2014调查数据探讨了互联网使用影响政治信任的直接效应和中介效应,并对比了不同互联网使用方式带来的效应差异,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总体上互联网使用负向影响政治信任,但不同互联网使用方式对于政治信任的直接影响是不同的,通过互联网浏览新闻和使用社交软件行为会降低个体产生政治信任感的概率,利用互联网获取知识行为的作用则相反,所以有必要对互联网使用方式进行分类讨论。

第二,政府绩效评价和社会资本建构都是互联网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机制,但两者的作用是相反的,其中政府绩效评价是互联网负向影响政治信任的主要中介路径,而社会资本建构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互联网对政治信任的消极影响(遮掩效应)。政治信任来源的两大类研究路径和互联网时代纵横向信息传播机制之间的逻辑关系,可解释两类中介机制的正负效应差异。信息传播的纵向扁平化和横向网络化特征,不仅改变了纵向政府间关系,而且赋予社会更多话语权,进而催生出一种自下而上的舆论监督力量和公共参与热情,顺应了政治信任的文化主义生成逻辑。因此,总体上使用互联网可提升社会资本水平、降低政府绩效评价,进而导致两类中介机制表现出正负相反作用。

第三,不同互联网使用方式影响政治信任的中介机制有所差别,互联网浏览新闻和使用社交软件两种行为均通过降低政府绩效评价和社会资本水平间接削弱个体政治信任感,互联网获取知识行为则通过提升政府绩效评价和社会资本水平间接增强个体政治信任感。在两个中介变量均正向影响政治信任的前提下,两种中介机制的差异必然来源于互联网使用方式本身的区别。互联网使用行为存在过程介入方式的集体介入和个体介入之分、信息消费类型的社会导向和娱乐导向之别,据此互联网使用方式可划分为四种基本类型,每种类型的行为表现和政治影响均不同。从实证结果可以发现,相对于个体介入类的互联网浏览新闻行为,集体介入类的社交软件使用行为并不会增加社会信任或促进公共参与,而偏向于个体介入—社会导向类的互联网获取知识行为却能同时提升政府绩效评价和社会资本水平,由此可推断社会导向是一个相对更强的影响因素,个体介入对于信任和参与的削弱作用并没有抵消社会导向的正向影响。

以上从使用方式和中介机制两方面回答了“互联网使用如何影响政治信任”这一问题,有助于辩证地看待信息技术的正负作用,研究结论也具有一定的政策启示。政治信任是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众之间关系张力的体现,政府需要实施有效的政策措施聚集民意以保障执政合法性,这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体现,制度主义研究路径体现了这种自上而下的权力运行逻辑;民众需要通过自发的政治参与提升信任以维护自身政治权利,这是来自社会的诉求,文化主义研究路径反映了这种自下而上的社会影响过程[29]。互联网既可以提升治理能力和升级治理模式而被作为政府赋能的工具,也可以促进公民政治参与和驱动政社协作共治而被作为民众赋权的渠道[34],这进一步增加了政府与民众之间关系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并且与政治信任来源的两类研究路径具有内在逻辑对应性。结合研究结论可知,现阶段互联网主要是负面信息传播扩散的途径,互联网对于政治领域的赋能作用和社会领域的赋权功能均有待释放和增强,各级政府可借助互联网积极宣传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方针政策和治理成果以提高政府绩效评价,鼓励并支持民众利用互联网参与各类公共活动进而培育社会责任感和政治信任感。当前互联网使用的政治影响并非全是消极的,社会导向类互联网使用方式的积极作用得到证实,未来需要加强线上政治社会信息的科普和传播,集体介入式互联网使用方式的正向效应有待激发,并需谨防谣言等负面信息通过社交平台扩大和弥散。总之,对于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和使用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和规制。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使用截面数据,相关推断的因果关系并不绝对严谨,所选样本为中国八大城市部分居民,研究结论适用范围有限,而且制度主义和文化主义并不能完全概括政治信任的生成路径,互联网使用影响政治信任的复杂机制有待进一步研究发现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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