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网络暴力的现状及其打击规制

2023-07-12 06:15付琴雯
现代世界警察 2023年7期
关键词:受害者暴力法国

据法新社报道,  2021年12月22日,一位32岁的名为Mava Chou的网红(真名为玛娃·弗洛萨)因遭受网络欺凌而自杀。实际上,自2020年5月以来,弗洛萨就遭受的网络暴力行为向警察局提出了五次投诉,但未获得进一步处理。弗洛萨的律师表示:“这就像一场现代凶杀案,可以通过几句话、虚假信息和骚扰来杀人。”

弗洛萨事件并不是偶然现象。近年来,法国的网络暴力现象愈发显现。根据2019年互联网儿童保护协会(e-Enfance)公布的一项数据显示,41%的儿童已经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7%的儿童发展成为网络欺凌的受害者。在当今法国社会中,侮辱、威胁、跟踪、复仇、色情、煽动自杀、身份盗用等各式各样的网络暴力层出不穷,并呈现向现实社会延伸和侵害之势。网络暴力虽可能始于线上,但其对线下影响也不可估量,并可能带来毁灭性的后果。

网络暴力或欺凌在法国已成普遍现象

作为21世纪互联网时代发展的产物,“网络暴力”是一个泛指概念,包括多种类型的违法犯罪行为,较难对其进行准确界定。《网络犯罪公约》(亦称《布达佩斯公约》)委员会(T-CY)认为,网络暴力是指“通过计算机系统网络利用个人情况、特点或弱点,造成、促进或威胁到个人身体、性、心理或经济方面,并对其造成伤害或痛苦的行为”。网络暴力涵盖多种行为,包括发布或修改未经授权的照片、传播色情图片、身份盗用、身份威胁或诽谤等。同时,互联网的兴盛进一步助长了现实生活中的欺凌、侮辱、歧视、暴力等现象。2021年,应国际知名民调机构益普索集团(IPSOS)的邀请,在开云基金会和地中海妇女基金会的支持下,法国非政府组织“反对网络欺凌的女权主义者”发起了一项有关网络暴力的主题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41%的法国公民表示在生活中至少经历了一次网络暴力。其中,儿童、女性和少数族裔等群体尤其容易成为攻击目标,有31%的家长表示他们的孩子至少遭受过一次网络暴力,71%的少数族裔群体也表示曾遭受相关情形的侵害。同时,在参与调查的LGBTQIA+群体(泛指除了异性恋以外的其他性取向的少数群体)中,表示曾遭受过网络暴力的占比高达85%。此外,有31%的受调查者承认曾施行过相关网络暴力行为。在近三分之二的案例中,网络暴力的受害者知道攻击者的真实身份,超过十分之一的经历过网络暴力的人曾试图自杀。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对于网络暴力现象的讨论多集中于儿童、年轻人、女性和少数群体,但是在法国,网络暴力的影响并不仅限于这个年龄段,而是影响到整个法国社会和全年龄段。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网络暴力对受害者的身心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在遭受过网暴行为的法国受访者当中,有22%的人取消订阅了相关社交网络,11%的人表示在暴力事件后失去了工作或学业失败,41%的人感到沮丧或绝望,17%的人考虑过自杀。同时,网络暴力往往并非“一次性”行为,施暴者在第一次实施相关行为后,后续也可能对施暴对象开展反复性、增强性的网络攻击行为,从而进一步加剧相关受害者的受迫害情形。其中,女性和少数群体更易成为多次网络暴力情形的主体客观因素。

虽然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网络暴力”现象的严重性得到了广泛认可——超过九成的法国受访者认为该行为具有严重性和侵害性,然而,超过半数以上的受访者也同时表示,在许多情况下,他们不知道在发生此类情形时该去向谁求助。法国的相关民调认为,当前社交网络平台对于打击网络暴力方面的支持仍然不足,约65%的法国受访者表示,相关平台在打击网络暴力方面做得不够,同时,虽然约20%的受害者表示他们已经向法国警方或宪兵队提出申诉,但这些申诉中只有不到一半(47%)获得了进一步处理。

社交网络平台的兴起进一步滋生和助长网络暴力行为

在屏幕背后发送相关暴力或仇恨信息、透过社交网络肆意匿名辱骂或骚扰他人……社交网络平台的兴起对助长网络暴力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据法国有关调查显示,有80%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在一个名为“Steam”的网络游戏发行平台经历过至少一次的网络暴力。紧随其后的是在国外备受游戏玩家们欢迎的语音聊天沟通软件“Discord”(77%)、“阅后即焚”的即时分享应用软件色拉布“Snapchat”(62%)、推特“Twitter”(60%)和照片墙“Instagram”(57%)。例如,2022年2月,一位名为马克西姆的同性恋男子表示,八年前他曾在“推特”上谴责了一个极端右翼的、种族主义和恐同的推特用户后,此后的八年间他持续不断地遭受着网络暴力,现在,忍无可忍的马克西姆终于对相关行为人提起诉讼。又如,2023年1月,法国女歌手霍斯(Hoshi)在社交平台“推特”上表示,三年来她一直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曾先后收到过近5000份死亡或暴力威胁信息。这位歌手还附上了截图,讲述了她在社交网络上如何遭受骚扰,让她仿若身处炼狱。她表示:“我的印象是你必须死了才能让正义作出反应。”目前,霍斯已经對其中一名网络施暴者提起诉讼。

法国注重打击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校园网络欺凌

根据欧洲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关于“网络暴力”类型的定义,在实践中,该行为可能涉及不同类型,包括“网络骚扰”“对儿童的在线性虐待和性剥削”“隐私侵犯(网络跟踪、人肉搜索等)”“网络仇恨犯罪”“针对受害者个人或群体身份的偏见而招致的网络仇恨暴力”以及“由网络暴力带来的直接威胁或实际暴力”,等等。其中,作为“网络骚扰”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网络欺凌”逐渐成了法国社会一个令人头疼的社会问题,而来自校园的网络欺凌情形凸显。

与现实生活中的“显性欺凌”不同,互联网中出现的这种新型骚扰现象,则往往难以发现,因此也更难打击。根据法国政府有关文件,“网络欺凌”是指“个人或一群人通过电子通信方式对无法轻易保护自己的受害者反复实施的、具有攻击性的故意行为”。法国教育部最新调查报告显示,约五分之一的中学生受到“网络欺凌”的影响。

实际上,法国政府较早地关注到校园里的网络欺凌现象,并重视加强对网络暴力现象的预防和相关权利教育。早在2013年,时任法国教育部长文森特·佩永(Vincent Peillon)就呼吁各省学区区长关注、预防和处理校园网络暴力问题。他指出,互联网的发展,为大众获取知识和文化资源提供宝贵渠道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低估的风险。为此,法国积极制定打击校园网络欺凌的政策举措,如研拟相关预防性措施,对启动针对校园网暴施害人的纪律处分程序,对遭受此类行为的学生受害人提供支持和帮助,进一步明确有关法律救济途径,等等。

日益受到关注的校园网络暴力行为,也直接推动了法国第2013-595号关于“重建共和国学校的方向和方案”法律的出台。该法律规定:“打击一切形式的骚扰是每个学校的优先事项。它将是与整个教育界共同制定的行动方案的主题。将定期评估该行动方案,并在必要时进行修改。”尽管采取了多项举措,但近年来,法国校园欺凌的受害者人数仍然庞大。根据法国教育部的有关数据,全法约有70万名学生遭受校园欺凌,其中超过40%学生表示经常面临网络暴力。可以说,网络进一步加剧了法国校园暴力和欺凌现象。

为了进一步预防和打击校园网络欺凌行为,保护欺凌受害者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法国教育部创设了专门打击校园欺凌的免费电话救济渠道:“3020”电话号码为校园欺凌受害者及其家人提供倾听和支持,“3018”则是专门为校园网络欺凌受害者创设的电话救济号码。同时,在法国教育部的官方网站上建立了一个针对在遭受网络欺凌后如何采取救济措施的专门网页,该网页详细阐述了“如何采取措施将滥用个人信息的风险降到最低”“如何应对已证实的网络骚扰问题”,并制作了有关“3020”和“3018”免费救济电话的公益讲解视频,方便大众尤其是儿童及青少年在遭遇网络欺凌时可以得到合法、可行、及时的救济,通过不同方式和手段来积极鼓励校园网络暴力受害者打破沉默。

从2021年益普索(IPSOS)的相关调查结果来看,法国公众普遍认为“加强预防和普及权益维护的渠道”是打击网络暴力的关键手段,前文提到的为校园网络暴力创设专门电话救济号码的做法也广受社会好评。不过,在网络暴力的救济途径中,受访者表示并不建议实名举报,而是使用匿名举报,因为在许多情况下,暴力行为人和受害者是相互认识的。

法国政府推出官方手机应用程序向网络暴力说“不”

2021年11月,在“国家反对校园欺凌日”期间,法国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宣布发布一款与上述校园网络暴力救济电话同数字的、名为“3018”的手机应用程序。2022年2月8日,在“世界安全互联网日”当天,法国政府正式推出该程序,旨在帮助网络暴力的受害者。

通过“3018”应用程序,网络暴力受害者可以在线提交他们所遭受的相关行为的证据,如屏幕截图或照片。同时,该程序还提供关于遇到网络暴力行为时该怎么做的实用表格,以便让受害儿童了解如何快速获得救济。此外,该程序还发布相关问卷,帮助受害者评估自身处境,鼓励他们寻求帮助。值得注意的是,“3018”应用程序特别允许儿童通过聊天报告其遭受的网络暴力的情况并保留证据。随后,这些情况可以直接报告和传输到相关社交网络平台部门,以便后者删除相关内容。如遭遇的网络暴力情形十分严重,也可将此类内容上传到举报“非法在线内容”的官方平台或相关协会,如“灯塔”平台(PHAROS)和“连接点”平台网站(Point de contact)。“灯塔”平台是“统一、分析、核对和指导报告的平台”的简称,是法国政府于2009年创建的专门用于报告非法在线内容和行为的网站。“连接点”平台网站则是由“连接点”协会创办的,该协会则成立于1998年,其使命是保护互联网用户免受与互联网演变和发展相关的滥用行为的侵害。在法国相关公私主体和欧洲委员会的支持下,所有互联网用户可以在“连接点”协会网站报告在浏览时遇到的潜在非法内容,包括“性暴力”“煽动暴力、歧视和仇恨”“自杀挑衅”等方面,后者将根据这些用户发送的报告进行专业分析和处理,特别是通过开展技术分析定位到相关托管服务器,与技术服务提供商共同采取措施,以撤回违法内容并通知相关主管部门。

法国教育部表示,在年轻人越来越多地使用手机的情况下,此次手机应用程序的发布响应了为网络暴力受害者提供更好支持的迫切需求。负责儿童和家庭事务的阿德里安·塔奎(Adrien Taquet)表示,新应用程序“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具体的、存在于手机端的、易于使用的”工具和方法。该应用程序由法国电信运营商“Orange”开发,由互联网儿童保护协会(e-Enfance)管理,其目标是“整合数字公民的各个方面,包括数字责任、打击网络暴力、了解与互联网相关的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问题”,其从2022学年开始在12个部门进行内部测试,然后从2023学年开始在全国推广。

法国积极完善打击网络暴力或网络欺凌的相关法律法规

2019年1月,对于打击和防范网络暴力现象,大多数国家主要通过国内法解决相关问题和潜在威胁,法国也不例外。近年来,法国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国内立法,并在区域和国际层面积极推动应对网络暴力的国际法律建设。在国际和区域法律文件方面,法国加入了《欧洲委员会网络犯罪公约》(亦称《布达佩斯公约》)、《欧洲委员会防止和反對针对妇女的暴力和家庭暴力公约》(亦称《伊斯坦布尔公约》)、《保护儿童免受性剥削和性虐待的兰萨罗特公约》(亦称《兰萨罗特公约》)、《仇外心理和种族主义议定书》,等等。与此同时,欧洲委员会也正在跨部门开展工作,通过运用《布达佩斯公约》《兰萨罗特公约》建立的相关机制,以确保在网络空间使用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国内法层面,根据法国法律有关规定,网络暴力的施害者可能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网络暴力被视为一种轻罪行为(法律禁止并处以罚款和/或10年以下监禁的行为),针对犯罪主体的处罚视情况而定,如果施害者是成年人且受害人年满15岁,他将面临最高2年监禁并处30000欧元罚金。如果受害者未满15岁,则最高刑罚增加到3年监禁并处45000欧元罚金。当施害者是未成年人时,如果他未满13岁,则适用特定规则。如果他超过13岁而受害人超过15岁,那么最高刑罚将增加到1年监禁并处7500欧元罚金。如果受害人未满15岁,则刑期增加至18个月并处7500欧元罚金。通过网络途径施行的群体骚扰行为将以同样的方式受到惩罚。

针对网络暴力概念下的“网络骚扰”“侵犯隐私”等情形,可以适用法国《刑法典》第二卷第二章“针对人身的罪行和轻罪”的一般性规定,如第222-33-2条规定:“反复骚扰他人的言语或行为,以损害他人工作条件为目的或效果,能够损害他人的权利和尊严、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或精神健康或者损害他人的职业前途的,处2年监禁并处30000欧元罚金”;第226-4-1条规定:“盗用第三方身份或使用一个或多个任何类型的数据以扰乱他或他人的安宁,或损害他的名誉或对他的考虑的目的的行为,将处1年监禁并处15000欧元罚金。当通过在线公共通信网络上犯下这种罪行时,将受到同样的处罚”;第226-1条、226-2条也规定了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最高刑罚为1年监禁并处45000欧元的罚金,等等。此外,《刑法典》也有一些相关规定适用于针对在线儿童性剥削和虐待儿童的情形,如第227-24条规定:“以任何方式和媒介制造、运输、传播暴力性质的信息、煽动恐怖主义、色情或具有严重损害人的尊严或煽动未成年人参与游戏的事实,使其处于人身危险中或使用此类信息进行交易,如果未成年人可能看到或察觉到此信息,将被处以3年监禁并处75000欧元罚金。”

近年来,法国立法者也更加关注基于互联网施行的暴力、骚扰、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国内法中的显示度,并在许多正在进行的立法工作中考虑到网络暴力问题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例如,2014年8月4日,法国颁布第2014-873号关于男女真正平等的法律,其中第41条规定在《刑法典》中引入了新的第222-33-2-2条,从而承认“精神骚扰”是一种犯罪,而“通过网络实施”则将成为该罪的加重情节。该条的具体规定是:

反复骚扰他人的言语或行为,以损害他人生活条件为目的或效果,并表现为对方身体健康或精神健康受到损害,当该骚扰行为导致对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低于或等于8日或者未丧失任何劳动能力时,处1年监禁并处15000欧元罚金。

在具有以下情節时,前款所指行为可处2年监禁并处30000欧元罚金:

1.导致对方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超过8天时;

2.对15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施此类行为时;

3.由于年龄、疾病、残疾、身体或精神缺陷或怀孕而造成的易受伤害之人或犯罪人明知为极易受伤害之人实施本罪时;

4.使用公共在线交流服务实施本罪时。

具有上述第1至4项中所指两项情节时,第1款所指之行为可处3年监禁并处45000欧元罚金。

又如,由于针对妇女的网络暴力行为持续存在,在社交网络上被迫接收到相关情色内容信息或图片、因性别或性取向而遭到骚扰等情形屡见不鲜。为了有效打击此类行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国政府曾两次提出希望加强和改进现有立法。2018年8月3日,法国颁布第2018-783号关于“加强打击性暴力和基于性别暴力”的法律,对《刑法典》第222-33条(性展示和性骚扰)进行了修订,增加了“通过使用在线公共通信服务或通过数字或电子媒介”的内容,将上述这些形式的骚扰定为“性骚扰”罪,并将处以3年监禁并处45000欧元的罚金。自此,根据最新修订的《刑法典》,网络暴力也成为“性骚扰”的加重情节。

此外,2020年6月24日,法国颁布第2020-766号关于“旨在打击互联网上的仇恨内容”的法律,该法旨在进一步提高网络平台、互联网用户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主体参与意识,以加强打击在互联网上传播仇恨言论的现象。同时,基于该法律,在“视听和数字通信监管局”(ARCOM)内创设了一个“在线仇恨观察站”,以实现更好的监管以及为受害者建立更有效的监测渠道和治疗途径。然而,该法的有关内容被法国宪法委员会审查为“侵犯言论自由”。不过,总体上看,法国通过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国内法,肯定了“网络暴力”是一种严重的骚扰形式,相关行为将受到法国法律更为严厉的惩罚。

(本文系2021年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总体国家安全观下涉外应急警务法律机制优化研究”,编号为Q202142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付琴雯,湖北警官学院国际警务系讲师、法学博士。

(责任编辑: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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