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的2007年,包括了芒克、潘洗尘、树才在内的十多位诗人在一次诗歌活动中,联合发布了一个《天问诗歌公约》。这个旨在倡导诗人自律的公约共八条,除了诸如“每个诗人都应该维护诗歌的尊严”这类大问题,最后一条的问题比较小,给人印象却特别深刻,“诗人是自然之子,一个诗人必须认识24种以上的植物……”
这似乎有点搞笑,但却基于一个真实的前提——我们对于植物知识的普遍性缺乏。所以在倡导者的心目中,24种植物,可能已是许多诗人认识的上限。然而事情总会出人意料,2022年,新疆诗人张映姝出版了一部专门以植物为题材的诗集《草木有心》,其中的每一首都以一种植物冠名,涉及的植物170多种,加上作者2018年出版的同一性质的《西域花事》,两部诗集涉及的植物总数,竟达到了270多种。
在我的感觉中,当今诗坛热衷的许多问题,其实都是老生常谈、不言自明的老问题,因此也就不是问题;另外的一些新问题,则由于我们缺乏对它的发现与认识,反而被忽略。比如张映姝之于植物这种高密度、持续性的书写,显然已经构成了一个现象性的问题:一位诗人缘何会致力于这一题材的书写,何以会获得如此丰富的植物知识?在诗歌中,这些植物与作者的心灵呈现着什么样的关系;进一步地说,植物与人类之间,又存在着怎样的隐秘信息联系?
作为一个传统的农耕民族,我们之于植物知识的把握本该是先天性的,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在中国的文学典籍中,除了《诗经》中关于植物的丰富书写,到了此后的唐诗宋词时代,这类书写却奇怪地归于贫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