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助力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融资研究

2023-08-29 11:16陈庭强谢明王磊周治
会计之友 2023年17期
关键词:金融科技知识产权

陈庭强 谢明 王磊 周治

【摘 要】 金融科技蓬勃发展为现有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境带来了转机。文章从科技创新视角出发,结合多种金融科技工具和应用,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数据分析法、理论推演法、经验对比法等,针对企业融资现状,指出融资市场环境欠佳、融资过程信息不对称及融资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制约了我国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基于此,文章依据金融科技对知识产权融资的创新机制,设计出三条融资优化路径:加强市场资源拓展,巩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科技政策;整合融资流程信息,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保障信息透明安全;建立风险评价体系,加强监管科技运用,推动风险担保业务。文章既是对现有理论成果的延续,又能为企业提供有益借鉴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新创科技企业; 质押融资; 金融科技

【中图分类号】 F832.51;F12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3)17-0044-06

一、引言

从2015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知发管函字〔2015〕38号),到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及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内容,越来越多政策鼓励推动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同时也要对企业给予指导和服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这反映了国家对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重视,既是为了助力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及金融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及金融强国转变,又能帮助新创科技型企业[1]去运用知识产权质押应对融资难题。由于宏观经济增速减缓等因素的影响,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融资业务开展缓慢已陷入瓶颈期,亟须改变现状。近年来,国家逐渐重视科学技术对金融市场发展的影响,多领域协同发力,金融科技(FinTech)的快速发展为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了新的机遇。本文便是在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加入了对金融科技的考究以突破现有瓶颈。

以往的学者针对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了广泛研讨,并着重研究各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与融资机制、投融资的关键要素(如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决定融资风向的政府政策法规和融资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四个方面。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与机制的研究,学者们主要通过不同主体视角或借助实证检验的手段探讨现有融资模式与融资机制的不足并提出建议[2-3]。例如,于立强[2]以中部地区某省份为例,从内外部环境的双视角剖析了制约中国专利质押融资规模增长的关键因素,并指出现有机制存在不足。张海宁[3]指出要解决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瓶颈,首要任务是改变融资模式,由政府主导型变为市场主导型。此外,很多学者也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判定的法律、技术、经济等因素分析,并拓展了评估手段,优化了评估方法等[4-6]。例如,胡成等[4]指出融资时作为抵押物的专利技术、商标等知识产权,尤其是律法层面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李明星等[5]以及张贵群等[6]为解决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难题,分别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及手段等进行了深入研究。

另外,对融资中政策法规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通过许多知识产权融资案例来检验业务体系中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并从不同融资主体视角提出完善策略[7-8]。例如,陶丽琴等[7]梳理了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制度,并依据政策法规提出了合理的建议。李政刚[8]指出通过法律修订和司法解释,采取扩大知识产权质押客体范围等手段,可有效缓解金融机构与企业在融资协商中的不信任和矛盾。此外,多数学者从融资风险管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研究[9-11]。例如,鲍新中等[9]从多角度识别了融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建立起风险影响因素的形成机理因果关系网络,进行研究分析以此寻求有针对性地改善和防范融资风险的机会。刘振亚等[10]为了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运用FMEA方法构建融资风险防范的预警模型。苑泽明等[11]则采用随机森林构建融资风险预警模型,并进行了风险防范实验,进一步充实了风险预警技术。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传统研究如融资模式、价值评估等方面,多數学者没有从创新视角,考究当下金融科技广泛地运用对传统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带来的冲击与改变,颠覆了银行固有的融资模式与逻辑。鉴于此,本文结合多种金融科技工具和应用,运用文献分析法、数据分析法、理论推演法及经验对比法等,从三方面解析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困境的机理,探索金融科技助力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创新机制,设计融资优化路径。

二、我国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现状

目前关于新创科技企业(也称初创科技企业)的研究方兴未艾。已有调查发现,新创企业大量过早夭折,存活时间超过2年的不足1/3,平均维持时间仅2.5年,相较于发达国家,美日两国分别为8.2年、12.5年[12],针对开展知识产权融资业务帮助企业融资刻不容缓。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内容提及支持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等增值服务,整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年鉴数据如表1所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额逐年攀升。单独看知识产权融资数据较为耀眼,但对比我国知识产权整体数据分析依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进行质押融资业务的知识产权资源占比率极低,仅占知识产权总量的0.17%[13];二是知识产权企业质押贷款案例质量不高,尤其是我国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成功案例极少且其融资金额低下。

本文基于现有学者研究成果并结合现状研究,指出了新创科技企业融资困境,并重点分析了其形成机理和关键要素,如图1所示。

(一)市场环境欠缺束缚融资业务

我国现有知识产权金融环境受限颇多,主要是市场流动性不足、融资工具技术落后及知识产权事业的基础设施不稳固三方面。首先,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因为国家早期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体系框架及制度理论以加快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开拓,使得交易市场发展过快,资源积累不平衡且没有经过时间的考验,导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不良率高居不下。事实上各地市场零星分散规模偏小且金融资源无法集中,现有的科技成果产权认可度低,不确定性高,变现困难,在金融市场交易价值极低。其次,在数字经济时代,各知识产权金融业务机构创新能力欠缺,技能和工具落后。市场各参与机构主体过于重视通过政策、补贴等外部扶持,轻视培育自身技术力量[14],导致市场现有技术创新能力匮乏,金融开发技术迭代落后的局面,表现在金融风险量化评估、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未普及,融资市场不能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金融业务所需的服务产品等。此外,资本及技术得不到有效补充,导致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不够牢靠,产业结构不合理。特别是融资业务、模式、流程及应用创新性不足,现有市场职能机构越来越多,但很多都未实质性运作,业务成交量低[15],各地典型融资成功案例极少。

(二)信息不对称限制企业贷款

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机构繁杂标准不一,企业又处于业务低端、畏惧核心技术泄露,导致信息不对称、信息安全问题凸显。其一,各地区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繁杂紊乱[9],各机构的部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互相不被认可且不统一。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报告》的数据披露,截至2021年底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约为8.4万家,知识产权服务者约92.8万人。不断增长的数字意味着政府监管愈加困难,并且各机构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协调难度大,刻意掩盖利好信息行为频发,无法发挥协同效应[16-17]。其二,融资过程中银行、中介机构、新创科技企业是位于不同层次的,各机构功能机制、认知理念不同,因而信息损耗和信息交互不畅等现象必然存在。事实上新创科技企业处于融资全流程的底端,获取信息困难,同时市场中各机构对企业给出的不同模糊信息又进一步降低了信息可利用性。其三,企业质疑信息安全,担心技术泄露,无法完全信任金融机构与之合作。现有的中介服务机构或金融机构的信息管理系统未必完善可靠,因此,不愿意披露过多信息,使得政府、银行对企业产权信息、技术应用、专利行情等资料信息获取零散碎片化,难以辨析业务的可行性。

(三)风险管控不力影响银行放贷

当前,新创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中的风险识别、风险监控及风险担保等工作并不完善。一是新创科技企业无法有效识别知识产权运营转换过程的风险。新创科技企业通常缺乏经验,在投资决策、运转经营、资金流动性方面等均面临很大的风险且自身无法识别并预警。研究表明,很多由年轻人创立的新创科技企业管理者缺乏经验,轻视知识产权运用及管理中的风险隐患,同时对资本市场理解尚浅[18],又欠缺业内引路人和监督者,会偏离市场方向,做出错误的战略决策。二是我国现有的金融机构风险监控机制并不成熟、体系尚不完善,投入大但低效。具体体现在各参与机构融资风险管理工作中银行数字化、智能化普及度低下,导致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专注性和准确性不足,无法针对性地实时监控融资风险。三是知识产权融资的风险分担机制缺陷严重,各机构风险应对能力薄弱。例如,担保和保险机构排斥知识产权融资业务,对于融资风险的处理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此外,现有的风险分担模式涉及担保、保险、基金等业务主体,仍依赖财政补贴,风险分散化目标远未实现。

三、基于金融科技的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机制

我国金融科技行业市场规模近年来一路高涨,早在2019年便达到3 753亿元之多,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此外金融科技具有的更新迭代快、颠覆性、跨界性、智能化等特征极为显著,早期业内人认知停留在抢夺传统金融机构融资市场份额,近些年转变到金融科技为传统金融机构赋能,有助于优化当下智能化程度不高的金融市场体系,努力构建全新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本文研究发现,对于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已经深入渗透在线上支付、互联网贷款、征信评级、保险定损、金融监管等细分领域,在潜移默化中加速了知识产权金融市场的创新。本文梳理得出以下三个创新机制。

(一)市场环境优化机制

金融科技的发展引导充足金融及科技资源流入,提升了市场流动性。数字经济下金融科技在融资市场引入了数据提供商(阿里、美团等)、硬件软件服务商(AMD、微软、ORACLE等),依托金融科技服务商(蚂蚁金服、东方财富等)提供的金融科技资源促进融资市场资本交易自由化,流动性显著提升,能有效助推开发知识产权融资工具的同时,还保障了市场交易体系稳定。金融科技带来的技术创新将会消弭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中過时的金融服务,提供新工具技术。例如,数字化催生出了众多金融开放银行(智能银行),有效拓宽了融资服务业渠道;云计算和区块链技术主导的分布式计算技术加速了各主体融洽循环,有效扩大市场还拉近了各主体的距离。此外,互联网平台化能协调改善现有市场环境制度,引流获客,互联网金融热潮还促使市场规模扩大并深入细化,避免了资源过度集聚、分散的现象,促进银企产学研院校等多方联动,价值链重塑跃升;信息互联技术由于其规则通用性、开放性以及较低的成本,帮助市场各主体合理交互匹配,为推广统一标准化的融资技术工具提供了条件,如图2所示。

(二)信息不对称缓解机制

信息化时代,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的业务机构应该主动拥抱金融科技,推进数字技术变革,利用数据元素高效快捷驱动融资信号信息传递。应对信息不对称难题,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节约了信息成本,提高了信息透明度,有助于发现企业融资信号解决其需求。信息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开源开放、跨界及大规模协作等技术特征,能够重塑企业与金融业的关系,缩减环节。例如,融资过程中构建信息化系统,形成新的运行链路,路径节点多数互通,减少交易的“摩擦系数”[12]。在融资数据交互领域,开发从硬件、软件及应用由物联网(IOT)和移动互联技术,使得融资过程信息数据收集、存储快捷方便。而在信息安全领域,运用生物识别和数字加密技术可帮助企业规避核心知识产权权属安全风险等[18],加速了企业和各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使得新创科技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富有弹性[19]。此外,对于市场机构,金融信息化解决了其融资过程的信息阻碍难题,金融服务全面体系化、专业化。例如,借助大数据分析洞察业务表现以及行业趋势,各机构可以迅速整合融资信息,效率大幅增加,如图3所示。

(三)融资风险管控机制

公开披露信息数据显示,金融机构重视金融科技,尤其是头部的金融机构投入普遍占往年营收的2%以上,最高者超过了8%,还不断建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有效帮助了金融科技监管控制等工作。在当前的风险评价体系方面,使用云计算、大数据能够对风险进行量化分析收集和评价,精确客户画像并匹配新创科技企业的市场角色[14]去考究,而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运用,能够更全面深入地构建风险评价体系,进行账户管理等流程的优化[15],促进业务开展。此外,对于风险的实时监管,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可以帮助监管委员会和自律协会等有效增大监管覆盖面,处理各种第三方支付不兼容、不透明的信息数据。同时,人工智能中对自然语言处理方面的有关技术,使得地方机构面对企业递交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报告中存在的敏感性信息时,能够及时设定融资风险指数并同步到监管平台实时监控。在风险担保体系建立方面,运用大数据分析、区块链共享信息,搭建银行、投资机构、保险公司等多种金融机构间合作创新桥梁,发展自助终端进而建立合作性的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和知识产权贷款保险等机制[20],并引入第三方担保,加强再担保和反担保等业务服务C端客户的融资企业,如图4所示。

四、金融科技助力下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优化路径

随着数字化金融服务需求提升,投融资市场加速回暖趋势明显,金融科技显得愈发重要。2021年数据显示,金融科技投融资规模涨幅显著,世界范围内公开透明的金融科技融资数量高达4 969笔,融资额度1 315亿美元,同比增长达到了42%和168%。因此,我国要重视金融科技的运用,解决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难题,这既关系到知识产权强国和金融强国的建设,又有助于增强我国经济发展实力。结合上文金融科技助力下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创新作用机制,并且考虑到金融科技的范围广阔、融资过程的复杂性等因素,本文提出以下三点优化路径,为有效实现优化路径应该集政府、金融机构、服务机构及企业之力,针对环境、流程和风险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优化,助力融资,如图5所示。

(一)加强市场资源拓展,巩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科技政策

一是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政府要借助金融科技,对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资源拓展,确保市场流动性良好,加强知识产权金融体系建设。例如鼓励地方银行使用金融科技手段增强对科技领域的持续关注度与精准识别能力,为符合资格的新创科技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租赁、信托、证券化等新型金融服务。而且,要使用人工智能进行企业产品的市场前景、消费者支付意愿等问题分析,加速知识产权融资流程的同时督促企业强化技术产品研究。二是对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加强金融科技监管运用和量化金融的技术创新,进而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数字化、科技化转变,并加速集合云端、网络、线下一体的融资基础设施建设。具体的,线上开发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类的客户端app、独立网站等,线下发展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专项直通业务等。三是加大金融科技政策支持,同时充分利用金融科技带来的创业资源,为新创科技企业提供优良的生存和竞争环境。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政府发布“知识产权金融16条”,鼓励推动知识产权科技金融服务,强调“银企对接”及金融科技论坛举办、“云融资”等创新服务活动积极落实,为新创科技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和便捷的融资服务。

(二)整合融资流程信息,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保障信息透明安全

一是政府需要牵头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的整顿,例如借助量化金融的高频数据与算法交易,将知识产权市场的多边资源合理吸纳,将业务线上化,缩减流程,加速融资过程的信息交互速度,确保融资过程透明高效,提高市场流动性。二是需要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搭建新創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信息平台。例如,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连接银行、律所等多个部门形成联盟,依靠大数据等技术采集、整理、赋能融资过程中的数据、信息等有效资源,并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担保、法律服务等程序进行合理简化。同时要协同信息与共享实现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融资业务个性定制化,在此过程进行智能化、自动化、敏捷化,还能减少不必要的融资成本。三是要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优势,实现数据透明化,实现知识产权融资业务中的各主体共享数据信息。融资时要采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建立扁平化便捷组织渠道,保障信息传输畅通,杜绝信息安全隐患,并借助多种信息传输、信息储存手段降本增效,加强知识产权评估、融资交易、担保保险等方面的信息整合与披露,进而保证信息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三)建立风险评价体系,加强监管科技运用,推动风险担保业务

一是要设定融资业务风控部门,与新创科技企业协同发展,加大商业银行金融科技投入力度,实现大数据积累,助力智能风控转型。例如,对于融资贷款风险评价等,要通过数据湖、数据集市、模型实验三层解析完善风险评价体系,明晰经营能力、信用风险及行业风险等,还要加强对企业的专属测评,合理设计业务判定评价准则。二是加强监管科技的运用,重视科技监管新挑战。例如,金融机构要借助监管科技,不断提升对融资风险的识别、预警、监控等管理水平,探索并搭建针对移动支付、在线借贷、数字货币的融合式监管体系,为市场稳定发展提供支撑。要依靠机器学习技术,监测融资交易市场中各机构的知识产权交易内容,设计新创科技企业信用白名单,在约束各机构交易行为的同时,保证交易合理规范。三是鼓励并支持金融机构依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构建欺诈识别、智能合同、黑名单警示等功能的阻截防范模型,进而拓展风险担保业务。例如,目前各地凭借信息技术等积极探索投保贷一体化模式,以及投资主体同步投资和银行同步跟进贷款的模式,同时,还应借助大数据分析促进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合作,对无形资产价值信息进行实时分析并传输,方便保险公司等对知识产权的担保处置。

五、结语

金融科技能夠为破解新创科技企业的“麦克米伦缺口”难题提供新途径,强调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融合,为知识产权强国和金融强国目标提供新动能。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知识产权事业主动融入党和国家战略发展全局规划,阐述了当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困境及其形成机理,并着重分析了市场环境、流程信息和风险管理三要素,指出问题根源所在。之后,从科技创新视角,探讨金融科技对融资的市场环境优化、信息不对称缓解、融资风险管控的影响机制,进而针对性设计出三条基于金融科技的新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优化路径为企业提供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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