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2023-09-03 07:29
农村.农业.农民 2023年12期
关键词:人才队伍管理者村民

牟 月

(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为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有效实现乡村治理,各级政府要求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人才的引进、培养、管理机制,选优配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保障乡村治理人才待遇。乡村治理人才队伍是农村基层治理的中流砥柱,是农村经济文化等一系列发展的带头人,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为不断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形成发展与治理兼顾的良性循环的保障。因此,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善管理的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深远意义。

一、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乡村治理人才队伍结构不够优化

第一,乡村治理人才队伍性别与年龄比例不均衡。以村“两委”班子为例,在性别方面,我国村干部长期存在着男多女少的性别结构失衡问题,女性在村干部队伍中的占比偏低,不利于在乡村治理工作中发挥女性干部处事耐心、心思细腻等优势。在年龄方面,大部分地区的村干部为45岁以上的中年干部,青年干部所占比例较小,老、中、青年梯队搭配不合理,导致村干部队伍工作思维具有局限性,缺乏与时俱进的活力。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吸纳更多青年人才的力度,但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加剧以及乡村治理工作的特性,本地乡土人才不愿留在本地发展,导致村内优秀中青年大量流失,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后备力量匮乏。

第二,乡村治理人才队伍知识结构有待优化。在学历方面,现在乡村管理者多数为本地村民,大专及以下学历居多,整体上呈现出学历与年龄呈反比的态势。管理者总体文化层次偏低,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较弱,综合素质与农村发展需求匹配度较低。即使本土人才对当地的情况比较熟悉,但文化程度对其管理水平有着很大的影响。比如在乡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眼界不够宽,思路不够清晰,使工作推进相对滞后。因此,乡村治理人才队伍整体学历偏低依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乡村治理人才队伍综合素质不高

随着乡村发展需求的变化,乡村治理体系发展为“自治、德治、法治、智治、政治”相融合的“五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不同方面,对乡村管理者能力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但目前我国乡村治理体系与乡村治理能力并未较好融合,主要表现为乡村管理者的乡村治理能力较弱。

第一,在“自治”方面,虽然乡村自治主体是村民,但引导村民积极有效地参与乡村自治却是乡村治理人才的职责所在。乡村自治需要乡村治理人才在特定方向的引领,但一些村干部缺乏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导致乡村自治效率与效能较低。

第二,在“德治”方面,需要乡村管理者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并贯穿到乡村治理的各个方面中,但少数村干部道德感缺失,在乡村治理中并未起到领导和模范带头作用,影响了乡村的道德文化建设。

第三,在“法治”方面,需要乡村管理者具备一定的依法办事能力,并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但由于部分乡村治理人才缺乏专业性,法治理念仍停留于乡村治理工作的表面,导致乡村法治工作不够严谨,影响村民法治观念的加强。

第四,在“智治”方面,随着公共管理和信息技术相融合的治理新模式的发展,需要乡村管理者具备一定的信息管理技术,但一些人由于身体状况、学历等因素的限制,工作进展缓慢,需依靠村内年轻人的帮助才能完成。

第五,在“政治”方面,部分乡村管理者缺乏相应的政治意识和群众意识,理论学习流于形式,质量较差,理论水平较低,削弱了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乡村治理人才队伍面临较重的角色压力

乡村振兴涉及诸多方面,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多元主体通力合作才能有效进行。其中政府扮演着指挥者的角色,为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提供支持与制度保障,社会组织和村民分别作为协同者和主力军存在,乡村治理人才则属于执行者和决策者,一方面要执行政府下达的任务,另一方面要根据本村的发展特点制订方案,以进行正确决策。

第一,乡村治理人才面临“主体”角色压力。乡村治理人才作为乡村发展的“火车头”,既需要具备较高的素质、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较强的管理才能,同时还承担着“主体”角色的压力。乡村治理人才在落实政府下达的方针政策的同时,还需转达村民的需求并将二者关系进行协调,这导致乡村治理人才对自身的角色定位产生偏差,容易忽略村民的主体地位,独自承担起建设乡村的重担,但往往由于工作压力较大而力不从心,使他们的自我认同度下降,也因此出现了辞职率偏高的现象。但一个完整的乡村是由乡村管理者和村民共同组成的,乡村是大家共同的乡村,只依赖其中一方很难实现乡村的快速发展。

第二,村民主体意识不强,加重乡村治理人才工作压力。村民们缺乏主人翁意识,把自身作为乡村治理的客体,对本村事务的关注度较低,模糊了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责任和义务。目前,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发展,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全国乡村人口较10年前减少了约24.4%,城镇化率由49.68%增至63.89%,留在乡村的主要是不便进城的中老年人,他们思想较为落后,目光相对短浅,不能深刻理解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建设乡村的欲望比较低,也使得村民自治难以实现。但乡村的有效治理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才可实现,村民作为其中的主力军如果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将乡村治理工作完全寄托于乡村管理者,不但加大了其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难度,限制了乡村振兴的发展进程,也为乡村治理人才带来了更大的工作压力。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乡村工作岗位吸引力,促进青年人才回流

第一,重视引进与发展。近年来,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在乡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其工作能力及创新能力,然而农村基层基础设施相对较差,生活条件相对艰苦,难以留住青年人才。因此,一方面需要对乡村治理人才选拔模式严格把关,确保诸多举措的公平公正公开,在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到乡村任职的同时,也要支持本村的社会精英返乡加入乡村治理队伍,双管齐下,优化乡村治理人才队伍结构,充实人才储备。另一方面,通过严格的审查和监督,筛选出优秀人才并进行重点培养,帮助其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出台长期有效的政策,培养青年人才的扎根信念。同时注重对青年人才的多岗锻炼,明确岗位职责,不断增强其综合管理能力以及开展群众工作、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更加规范的引进机制以及更明确的职业发展规划,可以使青年人在乡村的工作有目标、有压力、有干劲,进而增强其返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完善待遇保障,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乡村治理人才为了服务农民群众、促进乡村发展,倾注心血、奉献青春,理应受到更多的关怀,享受更全面的待遇保障。在生活方面,要注重乡村治理人才的家庭需求,维护其家庭生活的稳固性,如为家中老人提供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为子女提供教育保障,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在工作报酬方面,在保证其基本报酬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村集体经济情况来量化增加绩效报酬,以激发乡村治理人才的工作积极性,绩效报酬可以交由镇政府统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其进行优绩优酬,避免“平均主义”。这种将内部与外部激励相结合的双重保障模式,既可以提升乡村管理岗位吸引力,又可以提高青年人才返乡的主动性,使越来越多的优秀青年愿意参与到乡村工作中。

(三)加强乡村治理人才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

第一,完善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可以根据乡村“五治”建设需要进行设计,首先要将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让乡村管理者长期保持学习状态,重点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其次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司法调解等知识讲座,使他们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本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再次要普及互联网知识,开展信息技术实际操作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信息化系统操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最后要加强对乡村治理人才队伍整体凝聚力的培养,开展交流与合作,学习与工作协调分配,不断提升队伍整体实力。

第二,改进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好现有的阵地资源,根据乡村治理人才的不同岗位,制订相应的培训方案;采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定期举办培训活动,落实经常性教育;创新改进传统的学习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拓宽学习思路,开阔视野;聘用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专家等,结合案例教学、现场指导等方式让各位管理者参与其中,提高培训接受程度;组织人才队伍到附近的先进示范乡村观摩,通过交流学习,再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打造适合本村发展的治理方式,实现培训方式的多元化。

(四)推进村民自治,缓解乡村治理人才工作压力

第一,加强乡村经济建设,提高村民自治积极性。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乡村经济水平提高后,农业发展变得更有吸引力,农民的归属感也会随之提升。一方面,要确保经济发展的科学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做好乡村经济发展规划,打造适合本村发展且易于操作的一套模式。另一方面,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创新性,一是组织创新,形成政府、乡村治理人才、村民三方合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业务创新,利用网络平台开发电子商务,鼓励村民抓住机遇,自主创业,进而提高农民的参与积极性。

第二,规范基层民主决策机制,强化乡村治理人才在村民自治中的带动作用。坚持以人民主体为核心,对于乡村发展规划、村规民约的制定以及村内重要事项的确定,应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使村民充分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提高村民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参与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最大限度实现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与此同时,乡村治理人才应创新乡村自治的形式,加强对村民自治引领作用的发挥,引导其加深对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的认识,将村民自治与乡村振兴内容相结合,最终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提高村民自治质量,减少干群矛盾冲突,减轻乡村治理人才在群众沟通工作中的负担。

三、结语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越来越多的人才投身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建设之中,强化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有利于提高农民对基层组织的认同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让更多农民参与到乡村建设中。因此,我们应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充分重视乡村治理人才队伍的开发与建设,从而为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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