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课程思政背景下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3-09-03 18:55黄晓慧
中国农业会计 2023年9期
关键词:税种计税税法

黄晓慧 杨 飞

(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

税法课程是本科院校财务管理和会计学专业的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必修课。该课程以经济法和会计基础等为前导课程,是后续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等专业课程的基础课程。学习该课程应该达到的目标是,使学生了解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主体税种的基本纳税规定;掌握各税种应纳税额计算,提高涉税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培养纳税意识强、遵纪守法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当前,我国正在全面迈向以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和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等数字技术为主要特征的数字经济时代,以成长性高、覆盖性广、渗透性强、跨界融合及智能共享等优势,正在引发教育革新。随着大数据在会计、财务和税务实践中的快速应用,以及《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发布,大数据、课程思政成为高等学校会计与财务管理专业教学的时代背景,教育已经迈入大数据时代。在此背景下,税法教师需要重新思考,如何改革税法课程课堂教学,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适应大数据时代的教育,培养符合智能化财税岗位需求的财经人才。

一、大学生学习税法的困难

以作者本人所教的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两个班的学生为例,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学生学习税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收回有效问卷80 份。通过统计发现,62.5%的学生认为税法知识点太多且杂,记不住;25%的学生认为公式太多,计算太难;10%的学生认为税法条文太多,太枯燥;2.5%的学生觉得各个税种难以区分。这与税法这门课程的特点是分不开的。

(一)知识点庞杂且零散

税法课程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18 个税种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等税制要素内容,知识点庞杂且零散[1],加上税法课时不多,从而增加了学生学习和记忆税法知识的难度,学生学习起来感觉枯燥,影响学习积极性。以作者所在的学校为例,本门课程为56 课时,相对于课程内容来说课时相对较少,教师教学过程中难以面面俱到,只能针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关税等几个重要的税种进行讲解,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保税等小税种进行简单的介绍,通过学生自学的方式完成,无法知悉学生掌握的情况。

(二)计算复杂

每一个税种需要缴纳多少税涉及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确定。每个税种的计税依据不同,同一个税种在不同方式下计税依据也不同,税率的形式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计税率,计税方法有从价计税、从量计税和复合计税,从而增加了学生计算应纳税额的难度[1]。例如,消费税15 个税目中卷烟、白酒是复合征税,黄酒、啤酒、成品油是从量征税,雪茄烟、烟丝、其他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是从价征税,各个税目的计税依据和税率不同增加了计算难度。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步骤分为五步:确认收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增值额,计算增值率、确认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系数,计算应纳税额,计算步骤比较多,增加了计算难度,一个环节计算出现错误就会导致整体错误。

(三)税收政策不断变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税收政策处在不断变化过程中,教材编写到出版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无法更新最新的政策,如果学生按照变化之前的规定记忆并进行计算,会出现错误,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2]。例如,2022 年11 月1 日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这种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增加了学生的记忆难度。

(四)线上学习效果不好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保证学生能够“停课不停学”,线上教学成为各学校普遍选择的授课模式,这对于税法的综合练习、案例分析和实务操作教学带来了困难[3]。由于作者讲授该课程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时期,也进行了线上教学。通过调研发现,50%的学生认为线下教学效果好,25%的学生认为线上效果好,25%的学生觉得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较好。线上教学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不能观察到每一位学生对内容的理解程度,无法得到及时的反馈,影响学习效果。

三、教师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从学生角度了解教师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60%的学生认为教学方法单一;20%的学生认为应该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10%的学生认为讲课不生动,无法吸引学生;10%的学生认为缺少实践。

(一)教学方法单一

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于教师数字素养和技能不高,使其教学方法单一,缺乏多元化,大多还是通过PPT 进行讲授,难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2]。加上网络上出现各种微课、慕课等优质教育资源,学生通过互联网能够轻松获取,如果教师不能丰富教学方式生动教学,学生会觉得枯燥。通过单一的平台工具展示PPT,无法与学生充分互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影响教学效果。

(二)缺少案例教学

案例的选择、设计及分析所用时间较长,由于税法课时的减少,案例教学占用时间比较长,加上案例的选择、设计等对教师具有更高的要求,导致目前在税法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比例较少[4];或者所选择的案例比较旧,没有与时俱进;或者所选择的案例与学生实际生活距离较远,使学生不能切身了解。以作者所讲授的税法课程为例,56 个课时,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四个税种的案例分析通过课堂讲授的形式各进行2 个课时,总共8 个课时,其他税种的案例分析由于课时的限制只能通过作业的形式让学生课后完成,通过批改作业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在课堂上进行讨论。

通过统计发现,关于调查问卷中“你对教师上课讲授的税法案例的评价?”,40%的学生认为“案例丰富具有特色”,15%的学生认为“案例较少”,25%的学生认为“案例有些陈旧”,20%的学生认为“案例有些教条化,不能吸引学生”。

(三)缺少实践教学

税法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目前虽然学校建立了实验教学平台、实训基地以及购买了一些税法实践教学软件,但是实践教学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没有充分利用实验教学平台,导致学生无法实际体验企业报税过程,不能充分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学院设置有会计、财务管理综合模拟实验课程,但是与税法相关的内容不多,实践教学不足。

(四)缺少课程思政内容

目前,随着课程思政建设的不断推进,在教学过程中也会涉及思政教育,受制于教师的能力,在税法教学过程中有时无法融入思政内容,有些税种的课程思政元素难以提炼,或者角度不准,有时融入得比较突兀,导致思政元素的挖掘和设计等没有很好地与税法课程结合[5],无法达到应有的教育目标。

四、大数据+课程思政背景下提升税法课程教学质量对策

通过统计发现,关于调查问卷中“你认为哪些税法课程教学方式较好?”,60%的学生选择了“课堂讲授”,50%的学生选择了“案例分析与讨论”,40%的学生选择了“实验室实训”,32%的学生选择了“社会实践”。

(一)通过思维导图,形成知识体系

由于各税种知识点多且杂,可以通过绘制思维导图的形式,呈现出具有条理和逻辑体系关系的知识点,便于学生记忆,提高学习效率。各个税种都包含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等税制要素内容,知识点庞杂且零散,可以依靠思维导图,形成知识体系,便于学生记忆和掌握。

(二)及时更新税收政策

对于课本上无法及时更新的税收政策要及时更新,尤其近几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要求自2022 年1 月1 日起,纳税人照护3 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 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022 年3 月24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明确自2022 年4 月1 日至2022 年12 月3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些新的税收政策在目前的教材中还没有更新,上课时要及时给学生进行介绍。教师应紧跟时代步伐,紧密关注税法的最新政策,学习并利用最新的云会计、大数据技术,第一时间更新教材,确保学生接收最新的税法知识,保证学生学习的专业性和实效性。

(三)注重数字实践教学

大数据背景下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应该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建立税法一体化的教学体系,引进智能化业财税软件,充分利用“大智移云”信息技术,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数字素养和业务处理能力[6]。江苏师范大学承办的2021 年江苏省首届数智财经应用技能大赛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推广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代培等模式,将数字化转型优势,充分赋能财税管理人才,促进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社会财经管理深度融合,提升企业财税现代化治理水平。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智能财税”技能大赛,通过企业财税风险智能管理员赛项的比赛,教师和学生的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高[7]。同时,鼓励学生在假期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中从事与税法相关的工作,增强对税法知识的掌握。

(四)教学方式多元化

由于疫情的影响,线上教学成为常态,各种线上教学平台出现,应该积极主动学习、应用各种线上平台,通过对重难点知识点不定时提问、课堂投票、问卷、小组汇报等多样化方式与学生进行互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课堂效率。例如个人所得税,结合App 实际操作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和汇算清缴信息填写,使学生更直观地了解相关内容。

(五)进行案例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精心选择学生感兴趣并与实际生活有实际关联的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上课前下发案例,学生搜集资料,进行思考,上课的时候进行分组讨论,讲解案例,使学生从与实际生活相联系的案例出发进行分析,解决问题,进而掌握税法知识[8]。并及时更新案例,与时俱进。比如利用同学们平时对娱乐明星的关注,选择范冰冰、郑爽、薇娅等偷税漏税案例进行分析,吸引学生的兴趣。

(六)融入思政元素

教师要深入挖掘税法课程思政元素,并融合历史、经济社会发展、时事政治等知识,以引导学生认识到税法对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重要性,培养德技双优的数智财税人才[9]。例如,在讲授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以明星“阴阳合同”为案例,让学生知道偷逃个税的后果,增强学生依法纳税意识,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不能藐视法律、有侥幸之心。在讲授消费税的过程中,根据所设置的消费税税目,明确消费税对调节消费行为和消费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引导学生形成理性绿色消费的理念,自觉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高污染高耗能产品的消费[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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