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新特点、潜在风险及其矫正对策

2023-09-16 01:53杨小军胡煜雯
关键词:网络舆情

杨小军 胡煜雯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空间逐渐成为人类实践活动的新场域。近年来,高校网络舆情的发生反映出部分大学生网络道德存在一定偏差。当前,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呈现出二维空间混淆、围观心理变化、底线思维淡薄、网络诉求极化等新特点。这对时代新人的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巩固、社会稳定的维护等带来一定的潜在风险。可通过加强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推进网络道德教育“大思政课”建设、健全网络道德立法、改进规范网络道德行为管理机制等对策对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加以矫正,以加强新时代大学生网络道德建设、培育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与社会稳定。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网络道德教育;网络道德建设;网络舆情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186/2023.04.012

文章编号:2096-9864(2023)04-0087-08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高校舆情逐渐从现实场域转至虚拟场域,进而催生出了高校网络舆情。这些舆情中的网络谣言等现象反映出部分大学生网络道德存在一定偏差。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问题被学术界广泛关注,众多学者从不同视角对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进行了深入探究,深化了我们对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问题的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1],这为新时代推进网络治理、网络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本文拟在分析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新特点、潜在风险的基础上,探究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的矫正对策,以期对新时代如何应对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问题的研究有所启发,从而更好推进新时代大学生网络道德建设,培育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一、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呈现的新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极大提高了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2]170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呈现出二维空间混淆、围观心理变化、底线思维淡薄、网络诉求极化等新特点。

1.二维空间混淆:从虚拟现实思维到现实虚拟强化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类社会逐渐处在以现实世界为基础的现实空间与以网络世界为基础的虚拟空间之间。这两重空间在人类生产实践中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发展,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但这两者也有明显的区别:现实空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本然性;虚拟空间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产物,具有应然性。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虚拟现实思维开始在人类大脑扎根,并逐渐影响着人类的思维发展,扩展了人类思维的发展方式、发展空间。近年来,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被广泛应用于人类社会生产实践活动中,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交织在一起,现实的虚拟化与虚拟的现实化成为人类社会的重要特征,网络较为全面地走进人类的生产、生活,成为人类不可或缺的现实力量。相较于现实社会,网络空间的虚拟性是其最主要的特征[3],具体表现为空间虚拟、行为虚拟等。网络虚拟更为逼真,现实参与感、社群体验感越来越强,加之网络信息真假难辨,大学生极易将网络虚拟空间的思维观念、行为方式与现实社会生活空间相混淆,凡事习惯于首先在网络上寻求解决办法,用虚拟空间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来处理现实问题。但由于虚拟空间本身就带有虚拟性、难控性等特点,大学生通过虚拟实践维护权益,增加了网络造谣、网络暴力等发生的可能性,容易引发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对高校舆情管理带来一定影响。

2.围观心理变化:从无意识刷存在感到有意识蹭热点

“网络围观”泛指众多网友通过微博、博客、论坛等网络途径,对热点人物、事件或话题进行大量跟帖、评论,并使之成为全民关注的公共话题的一种行为活动[4]。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学生会通过网络围观发声以“博取眼球”“刷存在感”,即希望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大学生的网络围观心理发生了较大变化,他们通过网络围观发声以谋求网络话语权、网络影响力,即希望通过蹭热点赚取流量费用以提升个人影响力。当前,在后真相时代,客观、理性的主流声音和事实真相容易淹没在沉默的螺旋中[5],加之网络短视频平台中流量逻辑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认知,部分大学生的网络围观并非以探求真相为主要目的,而是通过追求点击量和转发量来展现所谓特立独行个性、彰显个人影响。特别是在网红经济、流量变现等错误价值观念的影响下,部分大学生出现“蹭热点”“搭便车”行为,以此体现个人影响力和表达利益诉求,甚至被别有用心的人“带节奏”而制造话题,集体围观网络舆论,形成網络舆情,引发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严重影响学校的形象。从某种角度分析,部分大学生这种以提高自身网络影响力为目的的价值观,反映出了当代大学生网络道德存在缺失、“三观”出现扭曲等问题。

3.底线思维淡薄:从尊重事实的言论到无底线的表达

所谓底线,就是不可逾越的界限,是事物发生质变的临界点。坚持底线思维,就是要严守原则,坚守底线。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学生通过网络发声以维护自身利益,他们一般尊重事件相关的客观事实和根据,按照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作出价值判断,理性表达利益主张,积极寻求事件真相,维护自身合理权益。近年来,不断涌入我国的多元化价值观念冲击着大学生群体的价值观。与上一代大学生网民相比,当代部分青年大学生在面对当前网络“快餐文化”时,缺乏基本的底线思维。他们并未弄清社会热点问题的来龙去脉,便热衷和急于在网络上发表评论、表达观点。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治底线思维淡薄。由于理论学习深度不够、政治素养不高,部分大学生在网络上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动辄冠以平等、自由、权利,上纲上线进行舆论裹挟。二是法律底线思维淡薄。由于法律意识欠缺和法律思维淡薄,部分大学生以“言论自由”的名义和“法不责众”的心理,把网络视为“法外之地”,随意对受抨击对象进行信息曝光、发表不当言论,甚至被境外势力别有用心“带节奏”而传播不实信息,引发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三是道德底线思维淡薄。由于网络道德失范,部分大学生无视网络作为公共媒介的属性,观点偏激、语言粗俗,自诩为“道德完人”,对受抨击对象进行道德绑架,在无视规则、随意评论中失去了道德的基本底线。

4.网络诉求极化:从有克制发声到非理性利益主张

在信息社会中,网络个体意见观点的热度往往容易产生“马太效应”,其中趋同的观点会被进一步强化并逐渐成为群体观点,引发网络诉求极化,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由此产生。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学生逐渐在网络上发声以维护自身权益,其在网上的利益主张往往是有克制的、理性的发声。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都是发声源,随时随地可通过自媒体参与信息的生产、传播与消费。互联网平台的迅速增多为大学生在网上发表评论提供了多元化的网络载体,青年大学生常常将个人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自媒体视为个性表达的自由空间。部分大学生遇到与个人利益相关的问题便会诉诸自媒体,他们惯于过度放大个体利益,而且往往“过滤”某些客观事实与依据,采取以偏概全、断章取义、移花接木、以讹传讹等非理性表达方式,以引发社会关注,求取网络声援,不达目的不罢休,无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忽视集体利益,大局意识淡薄。群聊现象便是网络社会的普遍现象。他们为了更好获得社会群体对自己的认可,会“改装”自己的利益诉求、观点以至趋于群体优势观点,但由于逆反心理的影响,他们又会向社会群体展现自己个性化的一面。从众心理和逆反心理被网络无限放大后,极易发生群体极化现象[6]。因此,在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影响下,一个微小的大学生评论意见也可能瞬间变为高校群体意见且成为社会热点舆论甚至上微博热搜,引发“舆论风暴”。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带来的潜在风险

当前,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带来的潜在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从学生成长发展来看,影响时代新人的培育

网络信息内容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7]。部分大学生一旦进入“一人一机”的网络空间,存在诸多道德偏差行为,易造成对道德约束、法律法规的漠视,这使他们有意无意地按照自己在虚拟网络中我行我素的行为模式来学习生活,难以形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这对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带来一定挑战。一是影响培育有理想的时代新人。当前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现象主要表现在网络谣言、网络道德审判、网络黑客等方面,这些都直接影响到青年大学生理想信念的确立。网络空间的道德偏差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大学生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歪风邪气,使大学生追求功利思想、政治意识淡薄等消极倾向更加明显,从而造成了大学生理想信念的缺失。大学生一旦缺乏理想信念,就会失去做人的志气和前进的动力,做事往往局限于个人利益而不顾集体利益,难以树立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更不能将个人梦想融入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这些都影响

时代新人的培育。二是影响培育有本领的时代新人。信息社会中存在的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青年大学生在“改装”利益诉求中喪失了主体意识,不利于其主体性的发挥,影响了大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际上,无论是大学生由于底线思维淡薄而在网上发表不尊重事实的言论,还是大学生由于网络诉求极化而在网上提出非理性利益主张,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部分青年大学生科学思维方法的缺失。部分大学生习惯于以极端的、偏激的思维方式方法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导致其思维僵化而难以掌握科学思维方法,从而影响其本领的练就。三是影响培育有担当的时代新人。面对舆论事件,部分大学生由于担当意识薄弱,在网络上聚集一股股强大舆论声势,通过道德审判、道德谴责等方式集体围攻他人,甚至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这些网络道德偏差行为造成对道德约束、法律法规的漠视,也不利于大学生形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影响了大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发展,不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使命观,也不利于大学生担当时代使命,对高校培育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带来严峻挑战。

2.从思想道德建设来看,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巩固

大学生正处在“三观”形成的重要时期,部分大学生因为网络道德偏差、自身传统道德观发生扭曲和嬗变,无法形成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和底线思维,导致在实际生活中呈现多元化价值标准,甚至对主流价值观产生排斥和抵触心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新时代的践行和巩固带来一定挑战。一是对大学生主流价值观带来冲击。在互联网背景下,大学生在网络空间必然会面临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一旦他们不能在多元化的文化中作出准确判断,便极易受非主流价值观的影响。当前,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敌对势力为“西化”我国,利用网络“水军”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炒作,制造网络谣言,诋毁我国现有体制和制度,宣扬西方资本主义的“自由”“平等”等学说,制造社会矛盾。大学生群体辨别能力差,“三观”尚未完全形成,其网络道德偏差行为中杂存的大量西方多元化价值观念极易影响大学生价值观的发展,部分大学生未经仔细审视就推崇西方极端个人主义,把西方资本主义的“自由”等作为普遍标准,价值观抉择陷入困境,这对大学生主流价值观带来冲击,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和巩固带来挑战。二是对大学生的道德人格养成造成影响。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性、隐匿性的特点,大学生道德偏差行为的发生场域也由原来的有形场域发展为无形场域。但由于长期处于这种网络虚拟化的行为模式之中,大学生极易产生人际交往障碍,产生孤独心理,甚至出现信任危机,不利于其道德人格养成。

3.从意识形态安全来看,影响社会稳定的维护

随着网络空间的产生,互联网日益成为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战场和最前沿[8]。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2]301当前网络信息呈现碎片化、多元化等特点,加之大学生心智尚未完全成熟,他们极易被网络非主流思想所迷惑。高校是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大学生更是影响中国思潮的重要群体,其网络道德偏差事关国家网络安全与稳定,对加强和改进高校意识形态治理带来一定挑战。一是不利于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国家意识形态较量新的主战场,大学生是我国与网络社会接触最为广泛的群体之一,如果其网络意识形态斗争认识不高、防范意识不强,就极易被西方反动势力煽动、利用,甚至动摇我国意识形态的根基。每当高校产生网络道德偏差现象,反主流媒体便会趁机利用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宣扬非主流意识形态与非马克思主义的错误价值观,这使得部分大学生逐渐排斥主流意识形态,引导舆情走向负面,削弱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权威。二是影响国家政治安全。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手段对我国进行了强烈的文化渗透、意识形态侵略。西方反动势力往往利用我国高校的小舆论事件煽动大学生在网络平台发声而引发负面的网络舆情,产生网络道德偏差现象,以此诋毁我国高校及其管理制度,进而丑化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冲击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影响我国政治安全。三是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散布谣言、传播个人隐私等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现象极易产生网络舆情,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在高校网络舆情的最初阶段,大部分大学生网民会通过微博等网络平台查看该舆情的最新动态以第一时间知悉事件的真相,但因其信息发布主体多元化导致网络信息真假同存、质量参差不齐而出现大量网络谣言。这些网络谣言因其具有传播迅速、突发性等特点,会在较短时间内被部分大学生所关注、评论、转载,其被进一步发酵、以指数级增长速度传播到社会多个领域,极易扰乱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尤其当遇到突发舆情事件时,网络谣言极易导致大学生产生恐慌、不安等心理,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的矫正对策

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矫正是一项系统工程,可通过加强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推进网络道德教育“大思政课”建设、开展健全网络道德立法工作、改进规范网络道德行为管理机制等对策予以矫正。

1.多层次加强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

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贯穿于大学精神和大学生“三观”塑造中,培育积极健康的校园政治文化。应建立健全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规范,加强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以更好培育时代新人。一是建立健全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规范。网络伦理道德规范是否健全关乎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实效,建立健全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规范是矫正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的重要保障。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为依据,结合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现状,建立健全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规范。二是举办网络伦理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应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有关网络伦理道德的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培育积极健康的校园政治文化。可举办有关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的专题研讨活动、知识竞赛活动、模拟法庭辩论活动等,提升大学生网络道德意识和学习网络伦理道德的积极性,引导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强大思想武器解放思想、化解矛盾、消除困惑,自觉加强网络道德观念的自我改造。三是形成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的合力。地方政府与高校应全面贯彻“三全育人”理念,建立协同育人平台,促使高校充分发挥在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家长应切实履行家庭教育在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中的主体责任;社会应有效支持服务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不断推动形成定位清晰、科学高效的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的学校-家庭-社会的“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应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加强对大学生思想动态的监测,准确把握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的现状,逐渐形成多方联动、多措并举的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合力,为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建设、培育时代新人提供重要保障。

2.多渠道推进网络道德教育“大思政课”建设

坚持把网络道德教育融入思政课教育教学体系,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和资源,建设好网络道德教育的“大思政课”课堂、平台、師资,建设全国高校思政课教研系统,设立一批网络道德教育实践教学基地,推出一批网络道德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做优一批网络道德教育品牌示范活动,推动网络道德教育的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推动网络道德教育的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教育引导大学生不断增强底线思维,提升网络道德素质,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一是建设网络道德教育“大思政课”课堂。应改革创新主渠道教学,将网络道德教育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等思政课程中,开设“网络安全法治”“网络文化”等特色校本课程,发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等课程的思政功能,形成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的合力,增强网络道德教育的思想性和理论性,提升大学生的道德人格修养。应善用社会大课堂,积极推进校地合作,共建网络道德教育“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开设网络道德教育思政实践课程,在实践育人中推进大学生网络道德建设。二是搭建网络道德教育“大思政课”平台。应制定政策鼓励教师用好全国范围的高校思政课教研系统,开发网络道德教育“大思政课”示范案例,建设网络道德教育“大思政课”示范课程。应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共同推动打造全方位的思政教学资源库,为教师开展网络道德教育教学提供教学素材等海量资源。应用好网络教育宣传云平台,出台措施鼓励学生运用“大思政课”学习平台围绕网络道德教育的学习内容自主创作作品,开展有关网络道德教育的思政课微视频、微电影大赛等活动,使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不断提升网络道德素质。三是建好网络道德教育“大思政课”师资队伍。应建设专兼结合的高校思政课师资队伍,严格按照要求提高专职教师比例,健全高校思政课特聘教授制度、兼职教师制度。应搭建高校思政课队伍研究平台,充分发挥科研基金项目的带动作用,组织高校思政课教师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思政课教学研究。应提升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综合能力,推动完善思政课集体备课制度,建立常态化的思政课教师培训制度,加强高校思政课教师的培训培养,推动高校网络道德教育思政课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3.多维度开展健全网络道德立法工作

加快制定、修订并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大学生法律底线思维,为不断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与稳定奠定法制基础。一是健全网络法律基本框架。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网络安全法等基本法为主干,确保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贯彻实施,加快制定修订并落实文化产业促进法、网络犯罪防治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覆盖全体大学生,实现大学生网络行为权责统一,为矫正大学生网络道德偏差、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二是改善网络道德立法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什么形式的媒体,无论网上还是网下,无论大屏还是小屏,都没有法外之地、舆论飞地。”[2]356应聚焦个人数据信息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严格网络空间执法,大力推动网络失范、网络违法案例司法公开机制,积极发挥司法警示作用,以更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应健全网络不文明现象投诉举报机制,动员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监督网络道德偏差、网络道德失范等行为,推动网络空间共治共享,深化打击网络道德失范、网络违法犯罪,深化网络不文明问题治理,开展互联网领域的虚假信息治理,维护网络虚拟空间的文明有序,有效改善网络道德建设的环境,以更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捍卫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三是完善网络道德立法保障体系。应加大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网络信息新技术在立法中的应用,运用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科学采集社会热点、智能化收集网络道德立法意见,推进科学立法,为网络道德立法提供技术支持。应加快整合法学、社会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等多门学科资源,建立新型网络法学体系,加快设置数字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网络法学、数字经济与法律治理、区块链与法律等交叉学科,为网络道德立法提供学科支撑。应鼓励支持高校和社会组织共建“网络法学学院”等网络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改革网络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常态化开展网络法律人才培训活动,以培养复合型网络法治人才,为网络道德立法提供人才支撑。

4.多举措改进规范网络道德行为管理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應加快制定网上信息发布、报送和舆论引导工作规程,形成多方联动、形式多样、信息共享、即时反应的舆情工作模式。应以贯彻落实互联网文明公约为着力点,强化高校内部公共上网场所管理,制定大学生文明上网行为规范。应完善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网络使用实名登记备案和可追溯制度。应将网络道德教育贯穿学校育人全过程,引导深刻理解并自觉践行网络道德规范,为形成网络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奠定制度基础。一是制定与完善高校网络舆情管理机制。应从舆情研判、舆情预警、舆情处置、舆情修复等方面制定与完善高校网络舆情管理机制和规范网络道德行为管理机制。应通过建立、完善高校网络舆情的监测系统和信息数据库完善高校网络舆情研判机制,通过划分高校网络舆情预警等级、制定高校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网络舆情应对的实训演练完善高校网络舆情预警机制,通过完善高校网络新闻发言人机制、充分发挥大学生网络意见领袖的正面作用完善高校网络舆情处置机制,通过完善高校网络舆情的评估机制、心理疏导机制、追责机制完善高校网络舆情修复机制,以更好规范大学生网络道德行为。二是完善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应联合移动通信部门严格做好校园网网络用户权限与入网用户名的管理工作,以更好规范大学生的网络行为。应建立网络使用实名登记备案和可追溯制度,强化高校内部公共上网场所管理,完善校园网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加强校园网的用户管理[9],对校园网的使用采取实名制管理,规范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行为。应加强对网络新应用的研究和应对,及时掌握大学生在校园网与学校主流媒体网站的动态,对大学生网络道德行为进行有效的监测,以贯彻落实互联网文明公约为着力点,形成覆盖全面、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高校网络信息管理机制,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奠定重要制度基础。三是建立网络道德教育的全过程育人机制。应将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贯穿学生管理、专业实习、校园文化等学校育人全过程,形成网络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强大合力,引导大学生深刻理解并自觉践行网络道德规范,为不断形成网络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奠定制度基础。应将网络道德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体系,制定和完善规范大学生网络道德行为的校规校纪,规范大学生网络道德行为。应完善大学生专业实习管理机制,引导大学生在实习实训中自觉践行网络道德规范,提升网络道德素质。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育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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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毛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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