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静远 顾沁文* 王国祥,2
(1.苏州大学体育学院 江苏苏州 215021;2.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中国合作中心 北京 100068)
视力障碍是一种由于炎症、外伤、肿瘤血管病等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下降或视野受限且无法通过药物、手术等矫正的一种视觉功能障碍[1],包括低视力和盲。全球有近700 万低视力儿童,我国视力残疾发病率为1.53/100,其中儿童视力障碍占总人数1.56%[2-3]。儿童视力障碍由于其致残时间长,严重影响学习、发育及日常生活活动,已成为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4]。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儿童和青少年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Children and Youth Version,ICF-CY)是根据《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发展而来,且与ICF相兼容,为临床和公共卫生提供一套通用的类目编码语言,来描述发展中的儿童特点及周围环境的影响[5]。ICF-CY 更加关注儿童发育特征以及环境因素的影响[6],扩大了ICF 的覆盖范围,奠定了儿童功能康复的理论基础,为临床诊断评估和干预预后提供了方法和工具[7]。
随着健康中国行动的推进,视力障碍康复成为我国残疾儿童康复的重点。该研究利用ICF-CY 理论框架和体育活动的相关理论方法,分析视力障碍儿童的功能状态,探讨体育活动对视力障碍的影响作用,分析适应性体育和运动康复的发展前景,以期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视力障碍是指双眼的视力低下或视野受限[8],包括低视力和盲,仅单眼的视力受损并不纳入视力障碍的范畴。由于不同地区采用的视力障碍评价标准不一致,1973 年WHO 发布了盲和视力损伤的分类标准,并于2009年进行了进一步修正[9],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