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即“平等”:共同富裕指向下习近平论平等的现代进路、国际视野与致思逻辑

2023-10-08 06:52王彦威
南方论刊 2023年8期
关键词:罗尔斯共同富裕正义

王彦威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佛山 528041)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1]报告同时提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我们必须坚持“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深入解读报告内容,我们可以获得清晰的认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与促进社会“公平”即“平等”之间存在着极其深刻的内在关联。

一、平等:共同富裕的首要价值诉求

二十大报告重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报告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视作这一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又将“不平衡”置于“不充分”之前,从不同层次和角度进行了深入阐述。发展的不平衡表现在诸多方面,如区域之间、城乡之间、阶层之间等等。其中,最敏感、最棘手的发展不平衡问题是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

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根本途径。但是,在日常话语体系中,我们一般会将“不平衡”理解为“不平等”,却有意无意将“不平等”理解为“不平均”。我国有着悠久的平均主义思想传统。从儒家的“不患寡而患不均”(语出《论语·季氏》)到农民起义的“等贵贱、均贫富”(语出宋·钟相),一直到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大锅饭”;以绝对的结果平等为核心的平均主义思想在我国社会一直有着根深蒂固的思想惯性,这显然与主张合理竞争、多劳多得的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完全背道而驰。所以,这种前现代的“平均富裕”实即“平均贫穷”,绝不能与作为现代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共同富裕”混为一谈;它是完全不合理的,在实践中也是注定不可行的。“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本身是一个光辉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命题。但是从价值哲学层面看,共同富裕之所以合理,是基于更深层次的价值追求。在现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陈述了党和人民共同追求的各项根本性价值,我们奋斗的一切目标归根结底都导向这些价值中的某项或多项的实现,共同富裕实践也不能例外。

习近平总书记有一段经典论述,为我们提示了“共同富裕”所追求的主要价值,其中充分体现了不同于传统“平均”观念的现代“平等”思想。他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国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2]共同富裕其实有两层涵义,即“共同”与“富裕”。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生产力发展最终要落实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上来;显然,“富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富强”“文明”乃至“自由”等有关。但是,习近平总书记此处论述的重点更多的是放在“共同”方面。他强调“坚决防止两极分化”,意指在多数人仍然处于相对贫困的状态下,少数人拥有的富裕当然不是“共同”富裕;他所指出的三大差距的存在,是我国社会“发展不平衡”问题的集中表现,这些差距存在于“人民”的不同组成部分之间,如果不解决,同样不可能“共同”地富裕。因此,在“共同富裕”中,“富裕”是前提和基础,共同贫穷绝不是社会主义;“共同”是核心与归宿,“两极分化”、严重的“三大差距”更加不是社会主义。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逻辑理路中,解决三大差距、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也就是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典型的价值哲学概念,“正义是政治制度的首要价值”[3]P9,“正义”的价值位阶高于“公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做到公平也就实现了正义。概言之,“共同”的富裕就是“公平”的富裕,二者内涵正相一致。明显地,“公平”关涉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公正”和“平等”。“公正”即“公平正义”,其中“公平”是核心。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系列论述中,有时强调“公平”,有时直言“平等”;二者着眼点不同,其实质都是对“平等”的强调。西方学者一般对“公平”与“平等”不作严格区分;在现代汉语政治语境中,二者则略有差别[4]。平等总是指向不同的人或人群的某种所有物,如抽象的自由、尊严、机会和具体的身体、财富等等;是人们在这些方面与他人进行比较时所认知、感受到的一种状况。这种状况首先是一个基于某种数值相等的事实判断,其次是对这一事实的价值判断。这种判断一般是正面的,但有时也会表现为负价值;那往往与其指向的对象有关,如“平等贫穷”。公平是实现平等的手段之一,是对政治行为施动者一方的价值评判,要求其按照同一标准对待具有相应同一特征的不同的受动者。平等可分为起点平等、过程平等与结果平等;公平有时导致政治行为受动者的结果平等,有时止步于起点平等或过程平等。在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必然以人民切身感受到的合理的某种或某些社会主义“平等”的实现为最终目标。总之,“共同富裕”的“共同”所规范的不是作为总体的人民的富裕,而是人民中的不同成员可以按照合理的标准“平等”地实现富裕。“平等”是共同富裕的首要价值诉求。

二、习近平论平等:解决分配正义问题的中国理论方案

“自由和平等是最重要的政治价值,社会正义的实质是这些政治价值的制度化。”[5]近现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制度不断的自我调整,尤其是接受来自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冲击的价值矫正,当前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法律、生活等各方面随意侵犯人民自由权利的现象已经大幅度减少。尽管从本质上讲,资本主义自由不过是劳动者选择向谁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但客观而言,自由匮乏的问题已经不再是西方国家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关注的核心政治议题了。另一方面,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生产力在二战结束以后实现了飞跃式的发展,社会财富迅速增加,全体国民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相应的提高,挣扎在死亡线边缘的赤贫人口已经较为罕见;但与此同时,在这些国家,不同阶级、不同群体的收入与财富所占社会份额的差距,却在持续拉大,即社会不平等程度加深了。法国经济学家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中举例说:美国收入前10%人群收入占美国国民收入的比重从70 年代的不足35%上升到2000-2010 年的45%-50%。欧洲2010 年私人总财富价值约为4-6 年的国民收入。[6]P25

社会不平等程度的加深使得分配正义问题凸显为当前西方国家公众关注的核心政治议题。“现代意义上的‘分配正义’,要求国家保证财产在全社会分配,以便让每个人都得到一定程度的物质手段。”[7]P5二战结束后,几乎凭一己之力,美国哲学家罗尔斯将分配正义重置为政治哲学的核心论题。1971年,罗尔斯发表了巨著《正义论》,掀起并主导了相当长时间内学界对分配正义问题的讨论热潮,直至今日。以至于他最重要的论敌诺齐克都承认:在《正义论》之后讨论正义问题,“要么在罗尔斯的理论框架内工作,要么解释不这样做的理由”。[8]P187

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G·A·柯亨认为,当代正义理论的重要特点是平等主义的复兴。如前述,西方学者一般对“公平”与“平等”不做严格区分。而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核心命题就是“正义即公平”。罗尔斯通过“原初状态”“无知之幕”等原则,设计了一套严密的程序,人们可以于其中自主选择而得出正义制度的基本原则。他认为,在这种理想状态下,人们一定会将公平、平等选作正义原则的核心。罗尔斯据此提出了自己的正义两原则,“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平等的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社会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他们:①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②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3]P302第一原则一般称为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原则称为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与差别原则的结合。罗尔斯说,这两种正义原则是以词典式的序列来排列,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原则中的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是要为确定社会基本结构中总的“利益和负担的适当分配”提供标准,但最引人注意的还是它们在社会和经济分配正义领域的运用。所以它们迅速从哲学领域溢出至法学、经济学等相关学科领域,并影响到政府的公共决策。但是各种批评也接踵而来。罗尔斯的批评者中,包括了同属于自由主义阵营左翼的德沃金,自由主义右翼的诺齐克,也有来自社群主义阵营的桑德尔,来自西方马克思主义阵营的科亨,乃至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等众多著名学者。除了诺齐克一系的观点从捍卫财产持有的权利出发明确反对罗尔斯的平等主义“再分配”方案外,其他学者一般不反对平等本身,他们与罗尔斯之间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何为平等物?”方面,正如阿玛蒂亚·森所指,“分析和评价‘平等’的核心问题是‘什么的平等’(equality of what)”[9]P217。

如前所述,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综合国力迅速提高和国民普遍受益,社会贫富差距在我国也出现明显的扩大。贫富差距扩大与社会整体富裕程度不足、顽固的平均主义文化传统甚至历史经验交织在一起,使得人们对贫富差距十分敏感,评价也往往趋于负面。因此,分配正义在我国也日渐凸显为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课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1]同样地,在当代中国,共同富裕、分配正义的核心也是“平等”问题。因此,平等就是二十大报告所指出的“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之一,我们完全有理由也有能力为解决它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1]。

马克思主义从来不是封闭的体系,而是随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在与西方思想的交锋和借鉴中充实自己。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10],那么这一思想在哲学层面就必然有能力回应时代的发展演变、中西方哲学的思考所提出的共同课题,超越西方智慧,提供破解“时代之问”的中国方案、马克思主义方案。西方学者一般都是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以维护生产资料的私人产权为根本目标,“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11]P499。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带领全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改变世界”的伟大实践中,从生产方式对整个社会的决定性影响出发,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深刻总结实践经验、付出艰辛理论探索,形成了习近平平等观。习近平平等观坚持尊重实践、引领实践的基本原则,将“平等”确立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追求的核心价值目标;明确了社会主义平等的内涵和外延;针对宏观与微观领域各类不同主体,全方位、多层次论证了实现平等的意义和路径;是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一致性的科学理论[12]。其中,有大量的论述对于共同富裕实践的推进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三、平等四重性:习近平关于“平等”富裕论述的逻辑架构

在习近平平等观中,指向共同富裕的平等诉求包括了四重涵义,形成一个逻辑完整、层层推进的观念架构。

第一,平等的底线性诉求。即全国人口全部脱贫,“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要分阶段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13]全部脱贫也是共同富裕的底线、平等的底线,是对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的生存权、发展权的捍卫与实现。脱贫有明确的收入方面的“现行标准”,随着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这个标准还在逐步提高中。

对结果平等的诉求体现着鲜明的社会主义属性,而“全部脱贫”正是一种结果平等。西方自由至上主义思想家如诺齐克等明确反对来自国家的平等化干预。罗尔斯虽然认为,结果不平等如果不符合正义的差别原则,就应该通过某种补偿来达到合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但他立论的出发点不过是理性经济人为了预防自身堕入最少受惠境地所安排的后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尤其是国有经济的存在,则为全体人民享有平等的基本经济收入提供了必然的价值指向和坚实的制度保证。

第二,平等的核心性诉求。即机会平等是社会主义平等的主要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14]。在满足底线性的结果平等要求的同时,“我们改革开放,不搞平均主义”[15];更注重保证成员间竞争的起点和规则上的平等,鼓励有序竞争。机会在竞争中被更合理分配高效利用,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才会充分涌流出来,共同富裕才有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罗尔斯无底线地对最少受惠者给予补偿的观点,可能导致对造成贫困的个人责任的忽视,那些不珍惜机会的人也可能得到过度的补偿,从而引发大量学者的批评。习近平总书记则明确将鼓励勤劳创新致富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一大基本原则,“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16]。超出必要底线、违背经济发展规律追求结果平等的分配政策是不合理的。

第三,平等的拓展性诉求。即人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平等与政治平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十四五”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要明显提高;到2035 年基本公共服务要实现均等化[17]。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消费性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形式上是国家与社会向人民群众提供廉价、免费的公共消费产品,实质是对收入上结果平等的底线的上抬和拓展。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等生产性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则是对机会平等的充实和拓展。如果成员在社会体系中最初即处于弱势地位,根本无法去有效把握机会,机会平等对其而言只是一种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因此特别注重教育公平对实质性的机会平等的意义,“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18],“脱贫致富,从根儿上还是要把教育抓好,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19]

在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序列中,政治性的基本自由的平等是第一位的;马克思主义显然会坚持经济平等优先于政治平等。不过无论如何,对平等的诉求必然会从经济领域拓展到政治领域,并为后者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政治平等的实现也有利于经济的增长和发展的平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政治制度显著的独特优势就在于其充分性与平等性——“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20]。

第四,平等的理想性诉求。即按需分配,实现所有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的最高原则,对社会主义而言则是平等所追求的理想。“需”不能被理解为“对纯粹的生活必需品的需求”,而应是“在生产和消费上全面展现自己的丰富个性”[21]P337。简言之,按需分配要求每一个人在自我实现即自由全面发展条件上的平等。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生理需求满足后,会追求更高层次的主要是精神类需求的满足,其中自我实现是最高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22]每一个人的自我实现、自由全面发展是全体人民精神生活富裕的最高表现。尽管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更需要长期艰巨的努力,但是这样一种理想的精神性维度,恰恰体现了习近平平等观超越西方思想的高贵品格。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指向共同富裕的平等的系列论述,既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同时借鉴又超越了西方有关理论,在实践基础上提出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魅力。深入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论述,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树立理论自信,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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