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科技创新与经济高质量增长
——基于企业“实质性”创新与“策略性”创新的视角

2023-10-12 12:47谢浥好
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策略性实质性财政补贴

谢浥好,冯 帆

(内蒙古财经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增长的核心动力。但现实情况表明中国科技创新存在成果转化率低,科技创新领域广而不精的问题[1],同时技术创新往往伴随金钱、技术上的外部性等问题使得创新活动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仅靠微观创新主体无法突破现有路径依赖,此时往往需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激励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2]。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年度报告,在政府补贴激励下,2011—2021年间中国规模以上企业年度发明专利授权年均增长率超过了10%,而专利申请中“非发明专利占比”显著提升,这是由于在GDP考核的时代背景下,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增长而竞争”,往往注重“多、快、好、省”的创新项目,企业为获得更多的资源一味迎合,扰动企业创新的常规发展,最终呈现为各地区GDP快速增长,低端技术不断创新的局面,实质上地区经济结构存在极大扭曲。这表明部分企业为了获得政府扶持而不断创新的过程是一种技术含量较低的“策略性”创新而非“实质性”创新行为。策略性创新是指部分企业的创新目的过分强调“数量”而非“质量”,仅仅是管理层面为迎合政府政策的竞争行为,其本质并非为提高自身技术优势,这种形式的创新活动不以提高核心技术含量和创新质量为出发点,企业的实质性创新则是指为了掌握核心技术和竞争优势,以“高质量”创新为目的的行为。而地区经济的高质量增长离不开地区产业结构,特别是企业内部技术水平实质性的突破。

因此,本文将基于企业不同的创新视角——“实质性”创新与“策略性”创新,将政府财政补贴、科技创新与经济高质量增长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梳理,着重考察财政补贴支持下,企业不同创新动机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作用效果,旨在识别政府部门财政补贴激励措施的有效性,为相关部门提供三者关系的经验研究。

二、文献综述

本文研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相关文献:企业技术创新的分类、财政补贴的创新激励效应以及创新驱动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

现有研究对于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划分有以下四种:一是从创新来源的角度出发,将创新分为内部自主创新、外部技术引进创新[3-4];二是从创新强度的角度出发,将创新划分为突破性创新、探索性创新、渐进性创新等;三是从创新内容的角度出发,将创新划分为产品创新、过程创新、管理创新等;四是从创新动机的角度出发,将创新划分为“实质性”创新和“策略性”创新等。

目前,基于企业不同创新动机行为,即“实质性”“策略性”创新角度分析财政补贴激励效应的研究较少,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对企业创新内容、强度两个角度对两者关系进行研究分析。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来看,部分研究表明财政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存在正向激励效应,主要体现在改善企业研发外部市场环境、降低创新成本、促进企业融资等方面[5-6];但也有部分研究成果却给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由于信息不完全性,针对特定政策目标的实施政府容易采取“一刀切”式的补贴激励,此时财政补贴政策的实施容易滋生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不但扭曲了企业自主创新行为,对整个市场的创新结构升级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7-8];还有少部分研究结果表明财政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效果不明显[9-10]。

关于创新驱动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部分研究专注于创新与经济增长理论的不断探索,例如Romer[11]最先将创新纳入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研究,随后Morales[12]使用质量阶梯模型研究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国内学者也在不断丰富包含企业创新的经济增长研究框架[13-14];另一部分研究更多关注的是创新驱动的经济增长效应的经验验证,现有研究表明二者关系的实证检验结果存在着不确定性,既有观点认为科技创新能够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15-16],也有部分观点认为两者之间存在耦合关系[17-18],即二者存在相互促进,彼此依赖的联动机制。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更多的是从创新强度和创新内容上研究财政补贴的激励效应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而事实上,探究企业创新动机行为的选择对于政策实施的具体效果、增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以及实现经济高质量增长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本文试图从企业“实质性”“策略性”创新的视角下考察财政补贴、科技创新与经济高质量增长之间的关系。

本文的边际贡献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对经济高质量增长过程中财政补贴、科技创新及二者相互关系对其产生的影响进行理论梳理。第二,从“实质性”与“策略性”创新两个角度考察财政补贴下企业技术创新行为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实际效果。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财政补贴、科技创新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促进作用

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阶段转型的重要时期,科技创新仍是实现高质量增长的关键所在。由于创新知识和科学技术存在较强的外溢性,容易产生“搭便车”现象,创新主体无法从市场价格中获得相应经济回报,严重挫伤创新者的积极性,仅靠微观创新主体不能突破发展瓶颈,往往需要政府干预对此现状做出改变[19]。政府通常提供各类补贴影响受补对象行为,对创新主体形成正向激励以达到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的目标。一方面,政府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创新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在没有相应补贴政策和制度激励下(例如直接资金拨付或间接的税收减免),市场风险与收益不确定性会使多数创新企业望而生畏,而政府通过补贴政策引导创新行为,鼓励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在这一过程中,财政补贴政策有利于优化创新生态环境,为创新企业提供有利的政策安排和积极的创新氛围,从而提升科技创新效率助力经济高质量增长。另一方面,财政补贴资金介入企业研发流程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加速技术研发扩散,从而达到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的目的。补贴政策为创新主体提供资金支持,提高企业现金流,缓解企业面对的市场不确定性,有效地分担了企业创新风险,鼓励新技术进行产业化改造。补贴政策弥补了企业负担的创新成本,有效引导创新资源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20],通过提高创新资源运作效率驱动经济高质量增长。

综上所述,在我国科技创新总体水平较低、核心技术竞争力不足的情况下,财政补贴通过优化创新环境和加速技术研发扩散两个渠道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助力经济高质量增长。因此,本文提出假设1:

H1:财政补贴、科技创新及二者的交互效应对经济高质量增长有促进作用。

(二)财政补贴与企业“策略性”创新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作用

技术研发初期,多数创新型企业由于资金断流而跌入“死亡谷”,在政府部门有力支持下,补贴政策充分覆盖各类创新企业,助力初创阶段企业成功跨越“死亡谷”。而事实上,财政补贴除了以推动科技创新和提高国内技术优势为目的以外,还存在以官员自身利益为主的制度策略,并且逐渐演变为政府与创新企业的双向互动关系[21]。从企业角度来看,从微观主体不同创新动机出发,受财政补贴政策激励,享受补贴资金的企业当年非发明专利数量显著增加。为了寻求政府扶持,盲目追求创新“数量”而忽视“质量”,非发明专利数量增加只是企业的“策略性”创新,并不能真正提高企业价值,也不能持续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当企业预期到财政补贴政策时,更多增加其“策略性”创新活动,并非以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为目的进行技术变革,忽略能够推动经济长期增长的“实质性”创新。从政府角度来看,在绩效竞争压力下,地方政府更加倾向于资助能够获得显性政绩的创新项目,即以“非发明专利”为代表的“短、快、灵”型项目。一方面,这类项目短期内为投资者带来较高收益,使政府官员在绩效评估中受益;另一方面,政府对专利质量的甄别能力较差,不能全面地掌握企业技术研发的全部信息,限于专业知识和技术条件而难以预测专利的市场前景,容易被“策略性”创新项目吸引而忽略“实质性”创新。

综上所述,短期内,财政补贴政策更加倾向于“策略性”创新项目,而企业出于“寻扶持”的目的而迎合政府扶持偏好,政府与企业的双向互动短期内能够促进经济增长,但忽略实质性创新的行为在长期将导致创新资源错配的问题,尤其是在精英企业参与寻租的情况下将导致人才浪费和灾难性的经济增长损失,大量人才纷纷涌向“非实质性”创新领域,中国经济增长由要素驱动转为创新驱动的过渡可能会陷入停滞状态。由此,政府补贴通过激励企业不同创新活动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影响如图1所示。

因此,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2和假设3:

H2:短期内,财政补贴与企业“策略性”创新的交互项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边际效应更大。

H3:长期内,财政补贴与企业“策略性”创新的交互效应不利于经济高质量增长。

四、数据来源与实证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2001—2020年中国高技术产业有关省际面板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剔除西藏)。选取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以及国家统计局官网、EPS数据库等,部分缺失数据使用插值法进行补齐。

(二)变量选取

关于被解释变量的选取,本文使用索洛余值法计算全要素生产率来衡量经济高质量增长(Lntfp)。其中,物质资本存量的计算使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代替,用永续盘存法计算折旧。

关于核心解释变量的选取,包括财政补贴(Lngov)、科技创新(Lninn)两个变量。财政补贴采用R&D经费内部支出中财政资金部分作为代理变量。使用国内三种专利申请授权数衡量科技创新水平,并细分为“实质性”创新(用发明专利数量表示)与“策略性”创新(用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专利的和表示)。

关于控制变量的选取,本文参照学者李彦龙[22]设定虚拟变量:金融危机虚拟变量、创新创业政策虚拟变量以及税收政策虚拟变量。金融危机发生于2008年,此后的两年内是经济波动最为明显的时段,该时段政府为稳定经济出台众多政策,因此将该变量在2009—2010年取值为1,其余年份取值为0;2014年提出的双创政策对于科技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增长有明显推动作用,也需加以控制,2014年及以后设定为1,其余年份设定为0;税收优惠与财政补贴同为政府支出活动的重要环节,使用虚拟变量的方法控制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有效地降低具体算法带来的统计偏差,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于2008年,因此设定2008年及以后年份为1,其余取值为0。其他控制变量组包括:城乡收入差距(gap)、基础设施(用道路面积代理衡量)(Lninfra)、受教育水平(用高等教育学生数衡量)(Lnedu)、产业结构(用第三产业占比计算)(stru)。前缀Ln表示进行取对数处理。具体变量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

(三)实证设计

为定量分析我国财政补贴政策、科技创新及二者的相互关系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影响,基准回归设计如下:

Lntfpit=α0+β0Lngovit+β1Lninnit+β2Lngovit×Lninnit+β3Xit+时间效应+个体固定效应+εit

其中,经济高质量增长(Lntfp)为本文主要研究对象,解释变量分别为财政补贴(Lngov)、科技创新(Lninn)进一步划分为实质性创新(Lnsubs)与策略性创新(Lnstra);Xit表示其他影响经济高质量增长的控制变量组,包括:金融危机虚拟变量、创新创业政策虚拟变量以及税收政策虚拟变量,还包括:城乡收入差距(gap)、基础设施(Lninfra)、受教育水平(Lnedu)、产业结构(stru);εit则表示随机误差项。

五、实证结果检验

(一)基准回归

模型(1)考察政府财政补贴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作用效果,模型(2)分析科技创新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影响,模型(3)在模型(2)的基础上加入了财政补贴、科技创新及其交互项,以分析二者的关联作用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作用。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财政补贴、科技创新与经济高质量增长

表2第(1)列显示财政补贴的系数估计值为0.187,且在1%水平下显著,说明经济高质量增长受财政补贴的正向激励;第(2)列的估计结果显示科技创新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回归系数为0.0977且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表明中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增长战略已初见成效。以上说明科技创新和政府财政补贴二者均能够提高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协调性,在为高质量增长提供新动能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第(3)列将政府补贴、科技创新活动的交互项对高质量增长的效应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政府补贴与科技创新的有效互动能够拉动经济高质量增长,验证了假设1的合理性。控制变量系数与预期结果基本一致。

(二)基于创新动机选择的分析

本文接下来将进一步探究企业“实质性”创新与“策略性”创新行为的经济增长效应。表3第(1)-(3)列是财政补贴、“实质性”创新及其交互项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估计结果;表3第(4)-(6)列是财政补贴、“策略性”创新及二者交乘项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估计结果。

表3 财政补贴、不同科技创新动机与经济高质量增长

由表3第(1)-(3)列可知,财政补贴、“实质性”创新变量的估计系数为正且在1%水平下显著,其交乘项系数符号也为正,在5%水平下显著,表明补贴政策对企业“实质性”创新存在激励,预期政府补贴增加时,企业发明专利数量增加,基于政府补贴的创新活动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增长;第(4)-(6)列结果表明财政补贴、“策略性”创新及二者交乘项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增长。

通过比较表3第(3)列和第(6)列回归结果可知,在政府补贴政策下,企业“策略性”创新的经济增长效应更大。截至2021年,全国“实质性”创新专利产出占总专利数量的12.8%,而“策略性”创新专利产出占87.2%。因此,短期内,政府在选择扶持对象时,更加偏好于支持“多、快、好、省”的创新项目,在政府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获利的是增加非发明专利数量的企业,而政府存在绩效竞争与短期行为的制约,也更加倾向于迎合“策略”创新活动,也即在获得政府补贴后增加非发明专利数量,以吸纳更多政府援助实现自身发展的目标,虽然对经济高质量增长有一定的正向影响,但长此以往,政府与企业的短期行为很容易忽略高精尖产品领域的科技创新,最终陷入卡脖子的境地。综上,假设2得到验证。

(三)长期效应检验

为了进一步验证企业“策略性”创新与财政补贴交互项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长期效应,本文接下来分别将财政补贴、企业策略性创新滞后三期和四期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4第(1)和(2)列所示。结果表明在财政补贴政策激励下,长期来看,企业“策略性”创新行为对经济高质量增长产生了显著的抑制作用,且滞后时间越长,其负面作用愈加显著。总之,长期内政府与企业“策略性”创新行为选择不利于经济高质量的增长,进一步验证了假设3的合理性。

表4 长期效应检验

(四)稳健性检验

考虑到核心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间可能存在反向因果问题,将核心解释变量滞后一期进行检验,回归结果依然稳健。为了进一步验证结论的可靠性,通过替换核心解释变量(以技术市场成交额代替技术创新)、替换被解释变量(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代替经济高质量增长)的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均与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利用中国省际高技术产业2001—2020年的专利申请数据及经济增长有关数据,基于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增长理论,考察财政补贴这一宏观调节手段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引导效果,试图从微观视角出发通过区分不同动机的创新行为,检验政府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与导向,本文得出的结论如下:

1.财政补贴、科技创新及二者的良性互动有效促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增长。科技创新通过转换经济增长动能、提高产出效益进而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但由于创新知识与科学技术具有较强的外溢性和扩散性,导致企业自主创新行为无法实现收益的帕累托最优而跌入“死亡谷”。而政府能通过补贴政策优化创新环境、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与扩散,助力企业飞跃“死亡谷”,实现经济高质量增长。

2.短期内,财政补贴政策更能激发“策略性”创新的经济增长效应。政府在绩效竞争压力下,更容易将资金投向“短、快、灵”的创新项目,导致企业拥有更强的“策略性”意愿。补贴政策刺激企业的“寻租”行为,使其实施“策略性”创新管理决策,大量开展技术难度低的研发项目,因而短期内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边际效应较大。

3.长期来看,财政补贴与企业“策略性”创新的交互效应对经济高质量增长产生抑制作用。在补贴激励与企业“策略性”创新的双向作用下,受补企业当年的专利产出增加,但只是非发明专利数量的上升,忽略了高技术、优势大的“实质性”创新。长此以往,其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边际作用逐渐减弱,甚至产生抑制作用。

(二)政策启示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得到如下启示:

1.进一步优化财政补贴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补贴对企业实质性创新活动的作用,减少策略性创新对长期经济增长产生的负面效应。具体而言,应避免政府补贴政策的单一化运行,不能无差别地补贴所有创新型企业,应更加重视具有“高质量”特征的实质性创新活动,对技术难度低、研发前景小的策略性创新项目,适当地降低补贴标准,实行梯度分档补贴模式。

2.加强对政府补贴行为的监督管理,摆正政府“创新”观念,摒弃“创新-绩效”面子工程。政府应秉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正确引导和扶持技术含量低的创新项目,鼓励其实施核心技术创新战略,建立现代企业深度、持续创新模式。同时,加强对创新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管理,定期对企业申领补贴资金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规范政府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加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督力度。

3.完善专利申请事前评估、事后评价程序,警惕垃圾专利泛滥。围绕专利技术评估报告,结合其技术价值,做好企业专利申请前的评估和事后抽查工作,降低专利申请审核过程中的“鞋底成本”,遏制垃圾专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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