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共治: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应对的中国智慧与探索

2023-10-16 11:50谢贵平章雅荻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非传统威胁国家

谢贵平;章雅荻

(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浙江杭州 310012;重庆大学新闻学院,重庆 400010)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同时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在深度全球化时代,随着商品、资本、信息、人员、技术与现代化交通工具等要素在全球范围加速流动,人类面临的各种非传统安全①非传统安全,是相对传统安全而言。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安全观认为,传统安全是指主权国家如何抵御外来军事干涉和入侵,防止核战争以及维护民族独立、领土完整方面的问题。传统安全强调的是,“国家行为体”之间的安全互动,在手段上特别强调军事力量。本文结合前人的相关研究认为,非传统安全主要是指非军事武力安全,一切非军事武力的安全问题都是非传统安全问题;非传统安全的目标是对国家以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等根本利益的维护,涉及军事安全以外的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等诸多领域中的问题。但在深度全球化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大国之间战略博弈策略的转变,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边界日益模糊,二者相互交织、相互渗透、互为转化,甚至互为目的和手段。参见李东燕:《联合国的安全观与非传统安全》,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8期,第49-54页;朱锋:《“非传统安全”解析》,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第139-146页。风险与挑战也越来越多。各种非传统安全更多地表现为跨国性的人类安全与共同安全,越来越多地成为国家安全、区域安全乃至全球安全的主要内容,并对国际关系产生重要影响,是全球治理的重要议题与核心内容。当前,大国地缘政治博弈日趋激烈,世界政治经济秩序呈现前所未有的脱序状态。“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②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2022 年版,第31页。我国除了面临传统安全风险之外,还面临各类自然性、人为性及自然与人为复合性的外部非传统安全风险和挑战。一些高度外溢性、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已经超越了国家间主权的边界,仅靠单一国家主体无法解决。新形势下,我们需要从中国古代“和合主义”思想文化里汲取智慧,更需要与时俱进,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树立全球安全和全球发展意识,秉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加强国际合作,推进国际社会的和合共治,开展必要的策略性斗争,才能有效维护和塑造我国的总体国家安全。

一、当前我国面临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新特征

当前,人类社会面临越来越多的气候变暖、环境污染、金融危机、经济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跨界资源冲突、恐怖主义、跨国有组织犯罪、非法移民、难民问题、流行性疾病、海洋安全和生态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威胁。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员、物流、资本、信息、技术和现代化交通工具等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高频次流动,各国交往日益密切,给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外溢创造了条件。一些大国的国家安全战略和手段方式也进行相应的升级转变,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手段方式交替并用,互为目的和手段,这使得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边界日益模糊。就全球安全而言,虽然以战争武力为主要表现的传统安全威胁局部存在,但总体上日渐式微。受大国地缘政治博弈,国际暴恐势力袭击,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国家对我高新科技和产业进行封锁和打压等因素影响,我国面临诸多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并呈现出新的特征。

(一)传统安全的“非传统化”

一是安全内容的“非传统化”。如美国为了达到“以台遏华”的目的,采取派政客窜访我国台湾、命舰艇穿越我国台湾海峡、对我国台海进行电子侦察、对台军售等方式,企图消耗我国的战略资源。

二是安全形式的“非传统化”。首先是“非军事化”。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现代化混合战争已不再只是军事领域的单一维度对抗,而是延伸至经济、科技、文化、社会与信息等多领域的多维对抗,如美西方一些国家对华实施“舆论战”“网络战”“认知战”等。其次是“低政治化”。安全的指涉对象扩展到了空气、水、环境、能源、粮食、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等“低政治”领域,这些“低政治”领域的安全问题经常性地进入国家重要安全议程,如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对我国实施的“芯片战”“科技战”“人才战”及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就涵盖了科技、教育与文化等领域。最后是“非对称化”。恐怖主义袭击、网络攻击等很多是非国家行为体对国家行为体的“不对称”式挑战,如我国在国外一些地区工程项目和人员等面临的恐怖主义袭击。

三是安全结果的“非传统化”。相对于传统安全具有相对明确的威胁对象而言,非传统安全的威胁对象则相对不明确,安全结果更多的是针对不特定人群的“普遍性危害”。有的非传统安全问题甚至还是一种具有未来可能性的“不知的未知风险”(unknown-unknown risk),它的危害影响可以跨越“代际”,因而其破坏性后果更是难以估量。①余潇枫:《跨越边界:人类安全的现实挑战与未来图景——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解析》,载《国家治理周刊》2022年第6期,第16页。如外来有害生物包括微生物“入侵”和疫病疫情的输入,对我国经贸安全、国民生命健康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都带来严重危害。

(二)非传统安全的复杂性

一是安全问题的复杂性。非传统安全既与战争、威慑相关联,又与主权、政权、人权相关联,还与风险、突发事件、危机相关联;既包括自然性安全,也包括人为性安全,还包括自然与人为复合性安全问题,如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国家对我国新疆、西藏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破坏导致一些民众思想受到毒害就是主观安全问题,“一带一路”沿线我国工程项目、人员等受到暴恐袭击就是客观安全问题,外来有害生物和疫病疫情入境或“入侵”既可能是有害生物和疫病疫情的自然传播,也可能是人为蓄意恶意地传播,在当前复杂的国际环境下更多的是自然和人为复合性的安全问题;既包括地方性与全国性安全,也包括跨国性、区域性、国际性与全球性安全,如外来疫病疫情的输入极可能造成地方性与全国性的疫病疫情,也可能造成跨国性、区域性、国际性与全球性疫病疫情。这些非传统安全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相互交织,直接威胁与间接威胁并存,显在威胁与潜在威胁共生,多元叠合,相互影响。

二是安全场域的多样性。各种非传统安全风险、隐患、危机、威胁、灾害、灾难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不同领域,关涉到地缘、认同、利益、网络、话语、价值等不同场域。如美国在我国周边推行“印太战略”及“中亚新战略”,就威胁到我国周边地缘政治、经济与文化生态和外海利益及安全等;其在国际社会抹黑我国国家形象、损害我国国际声誉威胁到我国边疆地区一些少数民族民众的国家认同安全;其对我国实施的“经济战”“贸易战”“与中国脱钩”“去中国化”使我国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利益受损;其“网络战”攻击我国重要部门和机构、窃取我国相关涉密数据和信息,并通过网络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破坏,对我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其意识形态渗透严重侵蚀了我国一些民众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是威胁主体的多元性。引发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主体既可能是国家,也可能是社会组织或集团,还可能是个人。有的威胁主体清晰明确,如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有的威胁主体模糊,如我国海外利益遭受侵犯、袭击和破坏,其威胁的主体既可能是地方武装,也可能是恐怖组织,还可能是当地的军事政变力量及一般的犯罪团伙,而威胁对象则包括个人、群体、机构、项目工程等。

四是诱发因素的交互性。国内社会的矛盾会因境外国家和地区的影响而激化,如香港地区由于长期受美西方的思想渗透,一些青少年群体思想受到毒害而导致香港地区曾发生多次骚乱事件。而国内社会矛盾不能妥善解决也容易招致外部势力的渗透、介入而引发非传统安全威胁。

(三)非传统安全的转换性

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不是二元对立,而是相互交织、相互渗透与相互转化,在一定的条件下还可能互为目的和手段。

一是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相互交织。如应对境外国际恐怖主义袭击,就可能需要动用军事力量进行打击与防控;保护中国海上能源和商贸航线上的商船、打击沿线的海盗就可能需要动用远洋海军力量护航;打击各类跨国非法武器贩运及毒品贩卖等有组织犯罪在特定情况下也需要动用军事力量进行有效参与。

二是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互为转换。传统安全威胁可能次生、衍生非传统安全威胁,如俄乌军事冲突引发了区域乃至全球范围内的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与半导体原材料供应链安全问题,并严重影响到我国在俄乌两国、中东欧乃至整个欧洲地区的营商环境安全。而且在特定条件下,非传统安全威胁可能升级为传统军事安全冲突,如美国及其盟友长期对朝鲜实施经济、贸易、粮食、科技等制裁,并多次举行针对朝鲜的联合军事演习,极易引发朝鲜半岛乃至东北亚地区的军事冲突。

三是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互为目的和手段。行为体可以用传统安全手段达到非传统安全目的,如美国在我国南海和台海等地区制造军事冲突危机,其目的是为了巩固美国在亚太地区的霸权地位和霸权利益。而且,行为体可以通过传统安全手段达到传统安全目的,如美国企图对我国施“贸易战”“金融战”“科技战”“信息战”“认知战”等非传统安全手段达到来实现其传统安全难以实现的目标,即遏制、打压和破坏我国和平发展乃至分裂我国。

二、我国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治理的现实困境

我国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外部非传统安全问题可能引发的危害隐蔽性强、潜伏期长、难以引起决策层重视;二是由于相涉国家间的信任缺失与认同危机以及不同国家战略利益诉求存有分歧而导致国际合作难以展开。

(一)一些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隐蔽性强

非传统安全威胁常以非军事武力、非直接对抗、非杀伤流血、非对称博弈、非透明公开等方式,给相关国家带来巨大灾害,甚至是人道主义灾难,有的还可能造成全民乃至代际的深远影响。特别是非传统的“新型战争”并非领土与主权之争,而是一种隐蔽的利益争夺与综合国力的博弈。如“生物战”“基因战”“病毒战”“网络战”等隐蔽性强、爆发性快、致害性高、破坏性大,能以较小成本引发大规模的人和动植物疫病疫情,对他国特定领域和目标造成致命性、摧毁性、灾难性破坏。各种有害生物和疫病疫情“入侵”或“科技战”“贸易战”“金融战”“认知战”等非传统安全威胁能对我国经济发展、公共卫生、国民健康、金融贸易、生态物种、社会稳定、政权巩固、文化根基、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等造成难以修复的破坏与整体性、持续性的侵蚀与危害,还能通过现代媒介的广泛传播,引发社会恐慌。

然而,于传统安全而言,一些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主体身份难以确定、威胁源头难以判定、威胁方式难以预料、威胁过程难以追踪。一些大国国家安全战略的内容、形态、手段、方式已经发生极大改变,超越了大多数人的认知范围。一些“非传统战争”正朝着非传统、隐形、致命、快速、不留痕迹、难以查证的方向发展。长期以来,由于非传统安全及其治理的系统研究和科普教育的相对缺失,部分民众对非传统安全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缺少清醒认识,缺少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忧患和危机意识。有的传统安全威胁无形的、隐蔽的、潜在的乃至代际性的巨大危害,往往难以被民众所认知,也难以及时进入国家治理的决策视域,极易错失治理的最佳时机,从而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甚至可能引发灾难。同时,这也给非传统安全治理的实践带来诸多难题与困境。

(二)与国际社会协力应对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面临巨大挑战

1.非传统安全治理的国际合作难开展。在深度全球化时代,人类共处一个“地球村”,国内问题极易国际化,国际问题也极易国内化,各国利益相互镶嵌,安全互依互保,安危与共,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各种非传统安全更多地表现为跨国性的人类安全、公共安全,是全球治理的重要议题与核心内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影响和破坏的跨国性、整体性、公共性、突发性、多变性、复合性、交织性、动态性,并非单个国家所能解决,需要人类社会、国际社会与区域社会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及协力共治。然而,当前国际社会逆全球化思潮抬头,“霸权主义”“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民粹主义”盛行,特别是美国错误地将我国看作是对现有国际秩序和美国全球霸权地位的挑战者,把我国视为假想敌。一些国家也对我国的发展抱有疑虑、防范与戒备心理,使得非传统安全治理的国际合作难以开展。

2.信任缺失与认同危机是我国与国际社会和合共治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主要障碍。价值观念差异与异质文明冲突使一些国家对我国和合共治范式的信任缺失。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发展历程等方面的差异,妨碍国际社会共同身份的建构与认同。这些差异性会使一些国家难以和我国达成价值共识,并将我国视为“他者”,且在政治决策方面与我国难以相容。一些国家受历史情感、民粹主义、思维定势、传统认知与利益分配等问题的影响,对和合共治的目标、理念及模式持有认知偏误、质疑与拒斥态度;一些西方国家自视为人类优秀文化代表、先进文明核心,以自身的文化透镜来审视、评判、质疑我国的和合共治倡议。他们担心我们提出的倡议会提高中国的国际影响力而削弱他们的国际影响力,特别是挑战美国主导的新自由主义世界秩序。

3.不同国家战略利益诉求存有分歧是和合共治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主要原因。“只要这个世界在政治上由国家组成,国家利益在世界政治中就具有决定意义。”①[美]斯坦利·霍夫曼:《当代国际关系理论》,林伟成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94页。在无政府的国际社会,国家大多“只按照自身的利益行动,不会把自己的利益从属于其他国家的利益。”②[美]约翰·米尔斯海默:《大国政治的悲剧》,王义桅、唐小松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5-36页。有些国家基于个体理性而非集体理性来决定参与逻辑和行动策略,偏于追求自身利益而非共同利益。部分国家参与和合共治的国际机制,也主要是出于“搭便车”的目的,不愿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还存在一种对“依附”过深而丧失独立性、自主性的担忧;还有一些国家担心一旦参与我国倡导的和合共治会危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如作为大国的美国、日本、印度担忧践行我国倡导的和合共治可能引发国际格局变动、国际秩序变革、地缘政治形势变化而影响其霸权利益或自身利益。这些都可能会使得我国倡导的和合共治难以充分协调彼此的利益诉求、化解相互间的利益分歧,难以寻求自我利益与他者利益的交汇点、相通处。

基于上述原因,尽管我国面临的一些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是国际社会或区域社会共同的威胁,和合共治有利于维护共同利益,但我国倡导的和合共治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仍然可能面临一些难题挑战:一是部分中小国家可能表面上认同和接纳我国倡导的和合共治倡议,但实际上利用我国的和合共治倡议谋取一己之私,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二是部分地区大国可能会明确反对我国倡导的和合共治;三是少数霸权国家不仅不认可、不认同中国倡导的和合共治理念,还可能利用我国倡导的包容、开放、互惠的和合共治理方略,通过推行“与中国脱钩”“去中国化”战略对中国进行全面围堵、遏制和打压。

三、和合共治:我国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应对的应然选择

“和合”一词最早出现于《国语·郑语》篇的“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意为多元协和统一,放在国际关系的背景下可以理解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①向世陵:《“和合”义解》,载《哲学动态》2019年第3期,第62页。“共生”最初是一个生物学概念,指“一起生活的生物体间具有某种程度的永久性物质联系”②Gloria Robinson, “De Bary, (Heinrich) Anton,” Dictionary of Scientific Biography, Charles Scribner’s Sons,1970,p.611-614.,强调主体间的共生、协作、互利、共同进化的相互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前提与基础,社会共生是人们交往的基本存在方式,③胡守钧:《国际共生论》,载《国际观察》2012年第4期,第35-42页。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的,和合主义的核心价值是和合共生。传统的国家中心主义立场、零和博弈和安全自保理念及“篱笆墙”“防火墙”式的安全治理方式,已难以有效应对新形势下人类面临的各类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新挑战,甚至给全球治理带来诸多安全困境。人类急需一种新的安全治理理念与体系,④Bates Gill, The Global Security Governance System—Meeting Tomorrow’s Challenges with Yesterday’s Tools, SIPRI (May.11, 2011), https://www.sipri.org/commentary/essay/2011/global-security-governance-system-meeting-tomorrows-challenges-yesterdays-tools.一种“超越传统国家边界的方式,为实现共同的安全与稳定、和平及发展,在世界范围内由各类行为体通过沟通、协商、合作的方式予以解决”⑤肖欢容、张沙沙:《全球安全治理的缘起及挑战》,载《江西社会科学》2018年第11期,第213页。。

(一)和合共治的中国智慧及其理论内核:“天下”“关系”“中庸”

随着西方全球历史、全球政治、全球国际关系理论的提出,西方的理论范式是“国家-国际-全球”,而“天下观”政治秩序则是“天下-国际-国家”。传统中国以“天下”为出发点审视国家和社会,如“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天下观强调把世界当作一个政治分析单位,这与西方以“国家”为出发点的政治思想截然不同。深度全球化引发诸多世界性新难题,已经无法在“国家-国际”这一框架中被有效分析。若用“天下”这一种强大的分析框架去思考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则可为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难题提供新的思路。①[英]巴里·布赞:《全球气候治理:中国的黄金机遇》,崔顺姬译,载《国际展望》2021年第6期,第5页。因此,有必要把“国家-国际理论”扩大为“世界-国际-国家理论”。“天下无外”的原则将世界预设为一个整体性的存在,那么天下体系就只有内部性而没有外部性,即没有一个个人、民族或国家被认为是外部敌人,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可以被纳入“天下”这一共在秩序中。②赵汀阳:《天下观与新天下体系》,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9年第2期,第72页。用“以天下观天下”的方法论去思考全球治理,用高于并且大于民族国家或地区的视野去理解全球议题,可使得全球治理更具有开放性、多样性与包容性。

在认识论层面上,和合共治遵循互助逻辑、关系理性而不是自助逻辑。互助是多次行为的组合,在互助的过程中建立信任、消除误解和错觉。互助反映的也是一种整体性观念,这与西方个体性观念有着明显的区别。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状态是“人人互相为敌”,由此延伸出的是自助逻辑,并流行于现有的全球治理实践之中。而儒家强调的是关系性,个体的成功与体现要建立在群体成员相互帮助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社群世界主义。③高奇琦:《社群世界主义:全球治理与国家治理互动的分析框架》,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6年第11期,第29页。关系理性有两个重要原则:相互伤害最小化和相互利益最大化。④赵汀阳:《天下观与新天下体系》,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9年第2期,第73页。出于生存需要,人们一开始就必须要有合作关系,即一开始就有“群”的存在,共存是任何一个个体得以存活的条件。⑤赵汀阳:《天下体系的一个简要表述》,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10期,第58页。

在方法论操作上,和合共治采用的是源自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庸辩证法。中庸并不是平均主义也不是折衷主义,而是一种适度主义,用来化解矛盾、调节关系、促进融合以达到“和”的最高境界。但中庸并不是只讲事物的同,而不讲事物的异。中庸是通过把握事物各方面的联结、平衡、调和的关系,寻找出最佳状态,在不同、矛盾甚至冲突的基础上协调、协商而达到“和”,是动态的。中庸思想强调凡事需要把握好度。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阴阳关系”就是典型的非二元对立关系,阴阳两极在互动实践中,通过相互协调、相互包容、相互转化,达到共同生长的自然和谐状态,对于尊重差异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⑥刘擎:《重建全球想象》,载《学术月刊》2015年第8期,第11页。中国传统文化主张和而不同,以包容和尊重的方式对待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这样的治理理念更具有全球正义性,可有效破除西方二元对立认识论,消解异质性冲突。

(二)“和合共治”的中国范式与思想价值:对西方“权力型治理”和“制度型治理”的超越

受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深刻影响,全球安全治理经过几十年的演变,逐渐形成了以权力型治理与制度型治理为代表的两种治理模式。权力型治理模式以国际关系的现实主义学者科克伦⑦Cochrane F, & Duffy R, & Selby J, Global Governance, Conflict and Resistance, Palgrave Macmillan UK, 2003.、吉尔平⑧Cochrane F, & Duffy R, & Selby J, Global Governance, Conflict and Resistance, Palgrave Macmillan UK, 2003.以及达菲尔德⑨MARK DUFFIELD,Global Governance and the New Wars: the Merging of Development and Security, Zed Books, 2000.为代表,将国家视为全球治理的主要治理单元,强调国家、权力在全球安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霸权稳定论正是在这一观点的基础上发展出而来,该理论认为某一个霸权国或领导者具有权威引领并起着“全球支配作用”。①[美]兹比格纽·布热津斯基:《大棋局:美国的首要地位及其地缘战略》,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78页。近年来,在全球安全治理实践中,权力型治理日益呈趋“极化”,美国任意违背现有的国际准则与契约精神,在处理国际安全事务中以自我为中心,退出或挑战现行的国际规则,坚持“本国优先”,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非国家行为体在推动全球安全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助长了各自为政的单边主义和伪多边主义行动,消解了全球安全协同共治的合力。

制度型治理主要以新自由制度主义学者为代表,他们认为国家不再是治理的唯一中心或主体,②Stone D, Global Public Policy, Transnational Policy Communities and Their Networks, 36 Policy Studies Journal 19, 19-38(2008).于是转而关注国家之外其他主体的作用,如跨国专家网络、知识精英、国际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等,并强调国际制度与国际组织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③Robert O’Brien et al., Contesting Global Governan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新自由制度主义者认为,国家是利己的且是理性的,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可以在相互协调的基础上寻求共同利益,建立各方愿意遵守的国际制度,并依靠国际制度而展开合作,维持国际秩序以达成有效的全球治理。然而,事实却是国际社会仍充斥着西方统治世界的帝国时代遗留的霸权与地位不平等现象。④[英]詹森·海耶斯、保罗·刘易斯、伊恩·克拉克:《资本主义多样性、新自由主义与2008年以来的经济危机》,海燕飞译,载《国外理论动态》2015年第8期,第2页。全球治理体系中重要的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货币金融机构采用以经济实力为基础的投票权制度。⑤徐秀军:《金砖国家与全球治理模式创新》,载《当代世界》2015年第11期,第43页。这直接导致西方大国在全球治理体系中占绝对优势地位,发展中国家的意见得不到充分体现;这也导致当前的制度型治理逐渐呈现出“弱化”趋势:一是一些大国通过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划线,强行对全球治理的多元参与主体进行区分,意图打造闭合排他性的全球治理领域的联盟,最后陷入俱乐部制度主义的困境。⑥丑则静:《维护践行多边主义,破解全球治理之困》,载《红旗文稿》2021年第10期,第45页。二是主导大国利用国际组织如“五眼联盟”、北约、四国集团等排挤他国,搞对立对抗,使得国际组织在安全治理中的功能与作用不断退化,最后沦为西方国家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三是制度治理强调国家的绝对理性与自利,认为任何形式的合作都是基于纯粹的利益与算计,忽视了全球安全治理实践中的伦理、道德、文化等其他因素。

西方国际关系主流理论认为,国际体系是由结构和互动的单元构成。西方现代政治框架是由“个人-共同体-民族国家”而定义的,国家是最大的主权单位。⑦Schmitt Carl,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96.这样的政治框架无疑缺少世界政治制度理念以及全球观照。坚持以本国利益出发,以国家为单位出发治理全球安全问题,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互通、流动的世界。以整体关系主义为认识论的和合共治,用“天下”的概念来理解人类社会,认为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可穷尽一切的关系网络,更看重“关系理性”而非“个体理性”,将世界内部化,摒弃传统国际政治内外划界、我与他对立的思维模式。⑧秦亚青:《世界秩序的变革:从霸权到包容性多边主义》,载《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1年第2期,第14页。遵循互助逻辑而不是自助逻辑,追求基于跨文明对话和合作的文化范式,达到兼容并蓄、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理想境界。⑨刘擎:《重建全球想象:从“天下”理想走向新世界主义》,载《学术月刊》2015年第8期,第7页。为全球安全治理提供了一种整体性、融合性、开放性的视角,能较好地超越不同行为体、议题、要素之间的矛盾与张力,是对西方“权力型治理”和“制度型治理”的超越。

各种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治理需要多个跨国行为体协力应对,但现有国际安全治理体系难以有效应对诸多非传统安全威胁。有效应对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需要超越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权力型治理与制度型治理模式的局限,从中国传统优秀文化思想汲取智慧。以“优态共存”“共享安全”“安全共治”为核心的“和合共治”,其伦理向度是全球中心主义,其最佳方案是“多元多边合作”,①参见余潇枫、王梦婷:《非传统安全共同体:一种跨国安全治理的新探索》,载《国际安全研究》2017年第1期,第4-25、149-150页。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理想性的合作治理状态,也是非传统安全威胁治理的应然选择。尽管和合共治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在不断探索之中,具有一定的理想主义色彩,但未来任何实践的探索都是理念先行。

四、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和合共治的方略路径

以“和平共处、和合共生、合作共赢”为核心内容的和合主义价值范式蕴含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天下观、整体观、包容观、共存观、大同观,可以整合各方文化、融通不同价值、凝聚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识。新时期,应对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我们需要在汲取中国传统和合主义思想文化智慧的基础上,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加强国际合作,达成国家间、区域间、国际认同,形成多边多元合作治理框架,推进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和合共治。

(一)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加强国际合作,探索建构全球非传统安全威胁和合共治的中国范式

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统筹国际与国内两个大局。在国际层面,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和“安全互保、权责共担、义利并举、和合共治、命运共同”理念。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以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国际法及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原则,以维护公平正义、推动互利共赢为宗旨,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②胡正荣:《推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载《人民日报》2022年9月7日,第9版。,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式的对话、沟通、协商与谈判,努力推进和实现双边和多边的政治互信、经济互融、人文互通,形成更加包容的全球治理、更加有效的多边机制,推进“共商、共建、共创、共赢、共享”的全球安全文明建设,推动国家间、地区间、国际达成多边多元合作协同共治框架,携手应对全球非传统安全威胁挑战,共同破解人类安全困境。

(二)深化国际社会的战略互信,增强国际社会的“我们感”

在国际关系领域,决定国家间关系是对抗还是合作的首要因素是信任能否建立,且信任程度与合作程度成正相关关系。③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载《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第1版。在国际政治中,信任是国家间交往与合作的“稳定剂”,也是国际社会走向理想秩序的“钥匙”。①王日华:《中国传统的国家间信任思想及其启示》,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1年第3期,第101页。我们需要树立和合主义价值理念,奉行“双赢、多赢、共赢”原则,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推动相关国家“拆高墙”“建大院”,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我们需要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以协商对话增进政治互信,以经贸互利促进经济互惠,以利益互嵌推进共建共享,以文化互融共塑价值认同,以包容互促融通战略竞合,以风险共担达成安全互保,携手应对共同的非传统安全挑战,推进以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安全共同体为主要内涵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在非传统安全领域,探寻人类社会、国际社会与区域社会和合共治的契合点、共通处、一致性,聚同化异;建构国际社会“合作方、互惠者、自己人、共同体”等共同身份及合作伙伴与新型国际关系的“我们感”,促进彼此利益的交汇、趋同,最大化经济效益和安全效益,增强国际社会和合共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义务共负的认同感与响应度,推动相涉国家间由“互争”走向“互补”、由“独治”走向“共治”。

(三)推动国际社会和合共治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的相关制度机制和规范建设

共同利益可以推动国际新秩序的建立和维护,而国际新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则需要通过相关机制、制度和规范去完成。首先,制度是保证合作的有效机制,它具有权威性、制约性、关联性的特点,能够界定行为规范、制约行为体活动、帮助行为体的期望值趋同;②秦亚青:《国际制度与国际合作——反思新自由制度主义》,载《外交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第43页。规范是界定行为体权利和义务的标准,它具有规定和限定行动的功能,有助于推动行为体的行为合法化、协调不同行为体的期望、减少不确定性。其次,制度和规范能够界定、建构集体认同和共同利益,促进彼此信任的形成,并激发彼此对共同命运的信仰;同时,它们有助于行为体形成共同体意识,也可以为共同体的发展提供有益的框架。③[加拿大]阿米塔夫·阿查亚:《建构安全共同体:东盟与地区秩序》,王正毅、冯怀信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33页。最后,制度和规范是共同体的两大核心要素,其中,规范是共同体的决定因素和行为体的行动纲领,制度是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建构过程;④魏玲:《规范·制度·共同体——东亚合作的架构与方向》,载《外交评论》2010年第2期,第68-69页。集体认同和共同体的形成往往建立在成员国按照相关规范和制度约束自身行为的基础上,合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往往标志着共同体开始形成。⑤参见刘兴华:《非传统安全与共同体建构》,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6期,第41页;余潇枫、王梦婷:《非传统安全共同体:一种跨国安全治理的新探索》,载《国际安全研究》2017年第1期,第16页。因而,我国与国际社会和合共治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除了需要国家间加强合作之外,还需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推动建构新型国际关系,深化拓展平等、开放、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与此同时,加强和拓展地方政府、国际组织、媒体、智库、社团、学术团体等多行为体间的多边多元的对话、交流、协商、谈判,借鉴东盟、南盟、上合组织、澜湄合作等合作机制,建立开放性、包容性的双边和多边和合共治的制度机制和规范建设,为推动国际社会携手共进、有序运行及和合共治非传统安全威胁提供平台和条件。

(四)对不同态度立场的国家或国际组织推行分类应对和灵活施策

根据不同国家或国际组织对和合共治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不同态度和行动,实施分类应对和灵活施策。针对热切响应的国家或国际组织,我们需要加强全面合作,共建一个具有包容性、开放性的协同共治大平台,以成就来推进“和合共赢”;针对持徘徊观望态度的国家或国际组织,我们需要加强交流,共同研讨及重点合作,探讨合作共治与共赢的可行性方案;针对持犹豫怀疑态度的国家或国际组织,我们需要加强相互接触与沟通,在增信释疑和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寻找共同合作的突破口;针对持抵制心态的国家,我们则需要主动释疑,寻求利益交汇点,在更广阔的视野中寻找平等合作的可能性;针对别有用心试图利用我国的和平外交和睦邻友好政策、通过对华挑拨制造危机或妄图进行遏制、围堵、打压和破坏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我们则需要直接面对,敦促其改变冷战思维;针对那些故意、蓄意、恶意和敌意破坏我国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治理的国家和国际组织,我国需要研究和采取系列反制和反击措施制止其敌意行为或倒逼其放弃反华政策。①余潇枫、谢贵平:《“选择性”再建构:安全化理论的新拓展》,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5年第9期,第121页。

(五)加强反制和威慑能力建设,为我国应对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提供支撑和保障

当前,以美国为首的霸权国家和地区大国,以“自由世界领导者”自居,联手所谓的“民主”国家组建“民主国家联盟”,滥用制裁手段破坏国际规则,拉帮结派,制造政治集团的阵营对立和冲突,并通过各种非传统安全手段,抹黑我国国际形象,损害我国国际声誉,全面围堵、遏制和打压我国和平发展,毫不掩饰地制造贸易壁垒,推行“去中国化”,与中国“脱钩”。我们倡导和合共治,并不是一味地妥协忍让和委曲求全,对于故意、蓄意、恶意与敌意侵犯我国家核心利益、威胁我国总体国家安全的行为,我们需要敢于斗争和善于斗争,采取反制和反击措施,才能有效维护我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一是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冷战思维,反对搞针对特定国家的阵营化和排他性小圈子,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搞双重标准,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维护国际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全面加强人民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制陆权、制海权与制空权一体化建设,提升我国军事反制能力;加强练兵备战,提高人民军队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塑造安全态势、遏控危机冲突及打赢局部战争的能力。三是推进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加强我国海外安保力量建设。深入贯彻执行2022年6月13日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的《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纲要(试行)》,创新军事力量运用方式,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分步推进我国海外安保力量的体系性建设,在全球涉我核心利益区加强海外安保力量的战略布局,在突发紧急状态下,有效维护我国海陆能源和贸易通道及我国海外人员和海外利益安全。四是严厉打击危害我国海外人员,侵害我国海外利益并致我国重大利益损失的恐怖组织和极端分子。

结语

“全球化为人类带来了共享安全文明的便利,也带来了共度危机灾难的可能。”②余潇枫、罗中枢、魏志江主编:《中国非传统安全研究报告(2018-201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页。我国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治理不仅需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发展,还要助推“平安中国”和“一带一路”建设,维护海外利益。“命运共同体是全球化时代的产物,是新时期国际关系发展大势所趋。”③刘振民:《坚持合作共赢携手打造亚洲命运共同体》,载《国际问题研究》2014年第2期,第10页。因此,我国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治理一方面需要着眼于世界的趋势与潮流,基于全球性视野、前瞻性思维和战略性考量,以全人类共同的安全利益为思考基点,积极参与全球安全规则制定,优化、整合国际社会的多种力量与要素,协调相涉行为主体之间的冲突并推进相互间的合作;另一方面,需要立足本土的历史与现实,根植于中国和合主义的历史传统与哲学精神,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树立起共商、共建、共赢的理念,建构具有中国视角、中国语境与中国范式的外部非传统安全威胁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理论分析框架,探索一种能够包容更多主体、族群、文明并超越以西方为中心的治理理念与模式。基于“和合共生”,达成“和合共建”,实现“和合共享”,才能实现全球公共福祉和全球公共利益,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才能在新时代全面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为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发挥中国的建设性作用,提供思想理论支撑与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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