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印的使用特点及相关问题探析*

2023-10-18 10:16吕亚尼朱德涛
西藏研究 2023年4期
关键词:文告西藏地方官印

吕亚尼 朱德涛

作为执政者权力信物的印章,只有在日常政治事务中投入使用,方能发挥出它们最实际的政治意义和权威效用。据笔者陋见,有关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印如何被使用的问题,尚未引起学者们的重视。一方面,在过去官方实录与文史典籍中缺乏印章如何被使用的精准而系统的记载,即使有用印规制的官方实录,也多是碎片化的简要提及,没能对该问题进行全面考察;另一方面,在以往学术研究中,学者们多关注印章被封授的历史史实与政治意义,印章如何被使用始终是学术关注的薄弱环节。幸运地是,历史上的印章在被执政者使用以后,都会在钤盖载体上留下印文,而这些印文会随同大量的公文档案保存下来。若能通过爬梳大量历史档案原件来分析印章的使用特点,那便是找到了一把能够解决西藏印章使用问题的钥匙。有鉴于此,本文将主要从钤盖有印章的大量藏文档案材料出发,结合相关印章实物和文献材料,对清朝西藏官印的使用问题进行考察。

根据清朝官方印章规制,清廷颁授给西藏的印章“喇嘛、呼图克图,或金质,或银印,扎萨克大喇嘛,铜质,并云纽,用清文(即满文)、蒙古、唐古忒(即藏文)三体字,不篆,或清、汉文转宿篆”,(1)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志八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3282页。“印文清、汉本字镌于印背,年、月、号数镌于印旁”。(2)任万平:《清代官印制度研究综论》,朱诚如、王天有主编:《明清论丛》第1辑,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9年,第298—316页。从现存印章实物和档案材料看,有清一朝,清廷颁授给西藏地方官员的印章普遍是由满、蒙、藏、汉等语组合而成的多语合璧印章,除金印和玉印外,其他印章一般都有满汉双语款识,(3)历史上,中央王朝向西藏地方僧俗首领颁赐多语合璧印章,是清朝新创的一种官印制度。从现存印章实物和档案材料来看,清廷封印的印文既有满汉双语合璧、满藏汉和满蒙藏三体合璧文,还有满汉藏三体和满蒙汉藏四体合璧文字等。这两方面特征是清廷给西藏的官赐封印最重要的判断准则。依此标准,再结合清朝西藏地方现存印章类型特点,可将这些官印归为中央政府颁赐印、西藏地方自制印和明朝遗存旧印三大体系,(4)朱德涛:《清代西藏官印制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9年,第239—276页。下文将分类对其使用特点进行探讨。

一、中央政府颁赐印章的使用特点

清朝中央政府在西藏赐封官印的对象有僧侣喇嘛和世俗官员两大类,前者主要是以达赖和班禅为首的上层宗教首领,后者是以第司和摄政为主的藏族行政官员,以及清前期与达赖喇嘛联合掌理西藏政务的蒙古和硕特汗王等。为便于分析这类印章的使用特点,特选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文告,将其主要信息悉出,制成表格(见表1)。

表1: 使用朝廷封印公文一览表

依据表1所列内容,我们可以对清朝中央政府颁赐西藏地方官印的使用特点归纳如下:

(一)朝廷封印可以承袭使用

这里的承袭可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方面,新任官员在没有得到朝廷新赐印章以前或获得朝廷默许以后,可以继续使用前任官员或活佛封印,例如六世达赖仓央嘉措从未受过朝廷的官方赐印,但他在向蒙、藏等地百姓发布的文告中使用的都是五世达赖的金印。(5)朱德涛:《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颁发的四件藏文文告考述》,《西藏档案》2019年第2期,第89—97页。另一方面,由朝廷颁发谕旨要求恩准新任者继续使用前一任的印信,如第八世达赖以后的历辈达赖,都未获得清廷的新赐印章,而只是颁布金册或玉册恩准新达赖袭用前任达赖的印章,(6)如“道光二年军机处为十世达赖喇嘛坐床颁赐敕书赏物并著准用黄轿及前辈金印等事往来文书记录”,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宫珍藏历世达赖喇嘛档案荟萃》,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第261页。因此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由十二世达赖发布的文告中钤盖的印章和八世达赖的金印应是同一枚。再如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之父颇罗鼐去世后,其获得朝廷恩准沿用了颇罗鼐生前使用的“办理卫藏噶隆事务多罗郡王之印”。

(二)朝廷封印的使用形式,即政府公文中钤盖印章的位置和次数,都有一定规律

朝廷颁赐官印很少单独使用,一般都与一枚八思巴字印章一起钤盖。其中八思巴字印加盖在公文起首语的位置,为押题印;朝廷的封印钤盖于文告末尾处,为正题印。例如达赖发布的文告,押题印一般是八思巴字“金刚持达赖喇嘛之印”或符号纹与八思巴字组合的“金刚持”印,而正题印是朝廷封赐的汉、满、藏三语或汉、藏、满、蒙四语合璧金印。其他官员如颇罗鼐、摄政呼图克图,以及和硕特汗王等在发布文告时,使用印章的方式与达赖都基本相似。

(三)朝廷封印的使用与文告载体的物态形制有关

朝廷封印直接代表中央政府的权力与威严,钤盖的载体都颇有讲究。从表1可以看出,钤盖朝廷封印的文告,其载体一般都是珍贵的黄色丝绸,且尺寸较大,长度在110—700厘米之间不等,宽度在60—90厘米之间不等。此外,这些黄色丝绸多会以唐卡的形式进行装裱,而且在丝绸的上下两端往往绘有格鲁派的宗喀巴师徒三尊、达赖画像或护法神像;在文告的左右两边绣有花纹,有时还绣着汉字、花卉、具有内地宫殿式样的建筑等元素,如1653年五世达赖颁布之文告上,既有达赖画像,还有龙纹、花纹、楷体“寿”字等图案。(7)该档案现藏西藏博物馆。这些图案都具有明显的内地文化特征,表明这些丝绸应是宫廷的赏赐物品,是非常珍贵的材料。

(四)朝廷封印的使用与文告起首语有关系

(五)朝廷封印的使用与文告的发布对象有关

钤用朝廷封印的文告,其发布对象的范围一般比较广泛,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类:首先,西藏地方给清廷上奏书时,会使用朝廷封印,如乾隆时期六世班禅奏书,使用班禅额尔德尼之宝,(11)甲央、王明星主编:《宝藏:中国西藏历史文物》(4),北京:朝华出版社,2000年,第38—39页。八世达赖“为藏地骚乱业经平息谢恩藏文奏书”、“为年班进京使臣洛桑强巴等返藏赍至敕谕及赏物谢恩藏文奏书”和“为廓尔喀犯藏时未曾离开布达拉宫受皇帝奖赏谢恩奏书”(1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宫珍藏历世达赖喇嘛档案荟萃》,第14—16页。等都钤盖朝廷封授的印章。(13)现存资料表明,西藏地方的僧俗官员在向朝廷上奏书时,若是没有获得朝廷封印,也会使用个人私印。如故宫博物院保存的一件由西藏拉穆护法神写给乾隆皇帝的藏文奏书,因护法神从没有获得朝廷颁授的印章,该奏书钤盖的两方印章均为护法神的私人符号印。参见王家鹏:《清宫藏有关“金瓶掣签”文物析》,《文物》1995年第3期,第72—78页;王家鹏:《西藏神巫拉穆吹忠与乾隆宫廷往来史实——乾隆帝设立金瓶掣签制度内因研究》,《故宫博物院院刊》2018年第1期,第25—42页。其次,从五世达赖以后,当从拉萨向青海蒙古部落的僧俗人员发布文告时,钤用的一般都是朝廷封印,此外甘丹颇章地方政府发布的蒙藏双语文告中,也都会钤盖朝廷封印。(14)青海省博物馆、青海民族博物馆:《河湟藏珍:藏传佛教文物卷》,第163页。最后,是从佛教的宇宙观出发,同时向汉、藏、蒙等所有“天下僧俗人众”发布文告时,有时也会选用朝廷的封印。

二、西藏地方自制印章的使用特点

从印章数量来看,清朝西藏地方的自制印章最多,在政治事务中使用也最为频繁。正如前文所述,即使官员们在使用朝廷封印时,也会以地方自制的八思巴字为押题印。但通常情况下,钤盖在政府公文末尾的正题印才是一份文告最权威的印章,押题印只是作为副署印象征性地加盖在起首语的末尾,并不具备实际的政治权威性,因此,本文在处理西藏地方自制印章的使用时,不再专门讨论作为押题印的自制印,而是针对那些以自制印为正题印的档案展开,这里也挑选部分典型文告,将其主要信息悉出,制成表格(见表2)。

表2: 使用西藏自制印章公文一览表

根据表2所列内容,再结合与中央政府颁赐官印使用特点的比较,我们可以对清朝西藏地方自制官印的使用特点归纳如下:

(一)与朝廷封印使用特点一样,西藏自制印的使用者也可世袭

最有名的世袭印章便是八世达赖的八思巴字“持金刚之印”,该印原型本是蒙古俺答汗封给三世达赖索南嘉措的印章,后来经过复制和仿制,被历任达赖所共用,甚至到清末十三世达赖时期,该印仍然被继续使用。再如五世达赖的自在佛印、改错印也曾被第六、七世达赖所袭用。除此以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清朝后期的摄政活佛也会世袭前一任摄政的官印,但有时会在上一任印章的印面上部加刻由三个小圆圈组成的“品”字符号或日月标识,以示相互区别。(15)陈金钟:《西藏第司历任世系之印》,《西藏研究》1995年第1期,第117—125页。

(二)相对于朝廷封印,西藏自制印的使用形式比较灵活

一般来说,西藏的僧俗官员们在使用自制印时,只钤盖一次,印章钤盖的位置在文告的末尾。但是若遇到特殊情况,如涉及到很多人参与起草或发布的协议与文告时,文告中则会出现所有人的印章,有时还不止出现一次,印章钤盖的位置也会遍布于文告的全部内容。(16)这种钤盖印章的方式是藏族非常古老的一种用印传统,在敦煌吐蕃藏文写本中就有相当多的例子。参见李帅:《论印章在吐蕃社会的使用》,《中国藏学》2019年第2期,第140—146页。

(三)相对朝廷封印,西藏自制印章的使用范围比较小,印章所加盖的文告级别也相对较低

从表2可以看出,西藏自制印很少单独使用于青海蒙古部落的政治事务中,而是主要集中在西藏,以及西藏东部和云南中甸等地,所涉内容主要是土地、田产、房屋税收的征免,或是个人、寺院特权的赋予或重申。

(四)地方自制印的使用与文告载体的物态属性也有关

钤盖西藏地方自制印的文告,与使用官印的文告形成鲜明对比。这类文告的材质一般都是米黄色藏纸,没有绣汉地元素的花纹和汉字,也没有藏传佛教高僧像;文告的装裱也比较简单,一般多是后期档案整理者的简单处理。尺寸方面,除非是一些特殊的协议或通告,使用自制印的文告,尺寸长度多不超过80厘米,宽度一般在50厘米以下。

(五)地方自制印的使用与文告起首语称谓也有关

三、明朝遗存旧印的使用特点

明清朝代更替之初,清政府规定凡明代旧封喇嘛缴回诰敕、印信、札符者,由理藩院查验注册后均予换给清之诰敕、印信。(19)张羽新:《清朝治藏典章研究(中卷)》,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2年,第628页。但从西藏现存印章实物和档案资料来看,当时西藏地方并未把明朝遗留下来的所有旧印都上缴清廷以换新印,而是有一部分印章被保留了下来,并继续在日常政治事务中使用。(20)朱德涛:《清朝前期西藏所用汉字官印及其相关问题探析》,《青海民族大学学报》2020年第3期,第20—28页。这类印章的印文语种都是汉文,数量不多,其使用特点也可从现存公文档案中观察总结(见表3)。

总体来说,明朝遗存旧印的使用特点与西藏地方自制印的许多情况比较接近,可简要归结如下:

一是明朝遗存旧印在清朝西藏政教事务中的使用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使用者的人群比较小众。从现存档案来看,明朝遗存旧印的使用者主要限于清初西藏的部分世俗行政官员,即第巴和蒙古和硕特汗王;另一方面是使用的时间范围比较有限。从表3可以看出,明朝旧印在西藏被使用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朝早期,再往具体来说,是在17世纪后半叶桑杰嘉措就任第司以前。此情况说明明朝旧印在清朝早期被西藏上层使用,仅是新旧王朝更替之际地方印信文化的一种短暂性过渡现象。

二是明朝遗存旧印在使用过程中,会被历任第司承袭使用。例如“辑定边境”印,在清朝早期至少先后被扎西若丹、索南群培和噶玛彭措南杰等三任第巴承袭使用过。(21)欧朝贵、其美:《西藏历代藏印》,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0页。

三是明朝旧印的某些使用方式与清初西藏地方的政治形势有关,表现出一些暂时性的地方特色。正如文献记载那样,索南群培担任第巴期间,凡政府公文用印需先钤盖固始汗的红色印,其旁再加盖索南群培黑色印。从现存档案文告来看,索南群培与固始汗联政期间使用的印章都是明朝遗留下来的汉字旧印。出现这种用印现象,是当时西藏多方政治势力互相妥协的产物。明朝旧印在清朝仍被使用,是清前期西藏地方特定政治局势与时代背景下的历史产物,它反映出在中原新旧王朝更替之际,西藏地方政教人士接续前朝正统地位的政治意图,及其借由前朝旧印表达其内附归属中原王朝的情感心理。(22)朱德涛:《清朝前期西藏所用汉字官印及其相关问题探析》,第20—28页。

四是明朝遗存旧印在清朝的使用过程中,它们与使用群体、文告形制和行政措辞之间的对应关系,基本上都与西藏自制印相同,即使用这类印章的文告一般都是发布给西藏和部分蒙古地区的僧俗百姓,文告是用黑色乌坚体藏文书写在米黄色的藏纸上,文告的起首语不会强调文告的发布权来自何处。

四、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印使用的几个相关问题

上文将清朝西藏地方政府所使用的印章按照来源分作三类,并结合档案文书对它们的使用特点进行了归纳分析,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对出现这种官印结构和使用特点的原因再进行些讨论。具体来说,主要关涉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使用明朝遗存旧印现象

清朝前期,甘丹颇章地方政府在向地方上发布公文时,钤盖的都是明朝中央政府颁赐给西藏首领的汉字官印(或者是这些印章的复制印),特别是第巴索南群培、陈列嘉措与和硕特蒙古汗王固始汗时期,即使固始汗已经有达赖颁授的藏文印章和清廷颁授的满、汉、藏三语合璧金印,但他在向外发布文告的过程中,仍然以明朝遗存下来的旧印为主。(23)目前所见至少有6件由固始汗或他与第巴联合发布的文书,仅有一件使用了达赖喇嘛颁授给他的藏文印章,其余钤盖的都是明朝旧印。

出现上述用印现象的原因,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考察。一方面,使用明朝旧印,说明清朝初期,西藏地方在进入新王朝之初呈现出无序过渡的现象,是多方政治力量相互妥协的产物。据《噶厦印谱》载,索南群培在任期间,凡公文用印则先钤盖固始汗家的四边有雍仲符号的方印,用朱色;其旁加盖第司索南群培的蒙古古体文的四方形印,用黑墨,此段时间则通称为“皇帝恩准红黑双行期”。(24)朱德涛:《论清初西藏的“皇帝恩准红黑双印期”》,《西藏民族大学学报》2021年第4期,第85—90页。另一方面,这与清朝初期官方的印制也相一致。太宗朝御宝尚处于用多种印文形式阶段,官员、衙署用印的印文形式极不统一,并且允许官印与信牌一并使用;且有相当一部分应是降服的明朝地方官缴进的汉文官印,清政府像借用元代“传国玉玺”一样把它们借用过来,至顺治元年多尔衮入关后,于七月还下谕:“军事方殷,衣冠礼乐未遑制定,近简各官,故依明式”。(25)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志八十九》,第87页。因此,启用前朝旧印是清朝初期朝廷上下都出现过的现象。

(二)出现和使用大量私制印

从前文可知,有清一朝,西藏地方政府自行制作了大量印章,并在日常的政教事务中广泛使用了这些印章,尽管清朝印制规定,政府佐杂官员的印章由地方政府自行制作,但从现存私制印章类型来看,西藏地方私制印章的范围并不限于佐杂官员,而是自上而下各个阶层普遍盛行,更重要的是,几乎所有朝廷颁赐的珍贵印章,西藏地方都以不同的形式制作成新的印章。笔者认为,关于盛行这种私制印章现象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第一,从纵向历史来看,在西藏地方上,僧俗首领们新制和复制中央政府赐印的做法并不是在清朝才出现的,而是自有其历史传统。(26)李帅:《论西藏地方的明代复制官印》,《西藏大学学报》2019年第3期,第113—120页。关于这点,我们从保存在西藏博物馆的许多元明时期的复制印就可以了解,说明清朝西藏地方上私制印章现象是一种延续历史传统的做法。第二,从便携实用角度来说,清廷颁赐给西藏的金印或玉印,珍贵无比,再加上体积笨重不便随身携带和随处使用,于是以达赖为首的上层僧俗首领便以朝廷赐印为模型,将其复刻成体积偏小、材质较轻的铁印或木印,并在日常政教事务中投入使用。这种做法从五世达赖的传记中便可看出,(27)五世达赖喇嘛阿旺洛桑嘉措:《五世达赖喇嘛传》,陈庆英、马连龙、马林译,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年,第324页。这也应是藏族僧俗首领复制朝廷赐印最直接原因。第三,从清朝西藏地方政治史的角度看,出现自制印的现象还反映出西藏地方僧俗首领的政治投机与取巧行为。例如第巴桑杰嘉措和第十三世达赖及其内大臣,通过重新私制印章,修改朝廷封印印文的做法,以达到其“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的政治意图。(28)朱德涛:《清代西藏官印制度研究》,第279—313页。第四,从中央政府角度看,清廷颁赐西藏僧俗首领印章,有时注重的只是一种政治仪式,并不要求授印者在政教事务中真正使用朝廷封印,而是鼓励使用旧印或私制印。如固始汗在获得清廷颁赐的印章后,并没有即刻启用新印,而是将金印供奉于大昭寺释迦牟尼佛像前。(29)五世达赖喇嘛阿旺洛桑嘉措:《五世达赖喇嘛传》,陈庆英、马连龙、马林译,第267页。再如清廷在赏给八世达赖玉印时,在随同颁赐的玉册中明确要求达赖要“隆重供奉,慎重使用”,要求西藏将朝廷颁赐之玉册和玉宝“供奉于普陀宗乘之庙,永镇法门。逢国庆典,用之章奏,其余奏书文移,仍用原印”,(30)《西藏研究》编辑部编:《清实录藏族史料》(六),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024页。这从后来驻藏大臣上奏给皇帝的奏折中也得到反映,“大皇帝赏赐达赖喇嘛金册金印玉册玉印平日办理唐古忒大小事件不敢钤用,惟恭请圣安丹书克内钤用金印”,(31)嘉庆二十年二月二十一日,“驻藏大臣喜明等奏报九世达赖喇嘛圆寂其金玉印册先行封贮俟呼毕勒罕册封后交付折”,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宫珍藏历世达赖喇嘛档案荟萃》,第245—247页。这些事例表明,中央政府给西藏地方宗教首领颁赐印章,在某种程度上有一定的宗教扶绥意图,而从政治层面来说则更注重仪式意义,因此西藏地方盛行制作和使用复制印章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朝廷默许或提倡的做法。

(三)私制印文字选用八思巴字现象

从目前的档案材料看,清朝西藏地方上的政治事务中钤用中央政府封印的频率并不高,(32)目前笔者所见约有5000件藏文文告,钤盖清廷封印者所占比例尚不到百分之一。更多时候,选用的是西藏自制的八思巴字印或其他私制印章。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第一,这种文字是经过改造的八思巴字,在刻写形式方面与篆体藏文相似度非常高,与内地官方盛行使用篆体汉字和满蒙文作为官印的性质类似。因此,无论是西藏僧俗上层,还是普通民众都易于识别和接受。第二,在清朝以前,明朝蒙古土默特部俺答汗最早颁赐给三世达赖的印章即是八思巴字,虽然中原明清易代,但西藏地方上的传统并未中断,一方面表现在清廷对明朝敕封印信封号的续封与改授;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西藏以达赖为首的政教首领在清朝前期所用印章基本上都是前朝遗印,甚至蒙古俺答汗颁赐的八思巴字印在西藏地方上一直延续使用到清朝末年。第三,藏文中称这种文字为“霍尔依”,意为“蒙古文字”,与元朝八思巴创制的文字一脉相承,寄托着藏族人的民族情感和对元朝的怀旧情绪。根据相关文献记载和学者的研究,在17世纪的西藏、蒙古编年史中,有许多迹象表明当时的藏族人都有试图将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恢复到元代八思巴和忽必烈之间建立起的那种关系,(33)IshihamaYumiko,A Study of the Seals and Titles Conferred by the Dalai Lamas.In Tibetan Studies:Proceedings of the 5th Seminar of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ibetan Studies,Narita 1989,edited by Ihara Shoren and Yamaguchi Zuiho,Narita:Naritasan Shinshoji,1992.前文也曾提到,当清朝颁赐给六世达赖受到磨损的五世达赖金印后,藏地官员因对印章尺寸和体量不满,曾一度要拒绝使用清廷的封印,重新启用元朝朝廷颁赐给西藏的国师旧印。(34)季永海、李盼胜、谢志宁翻译点校:《年羹尧满汉奏折译编》,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7页。以上现象都表明,清朝西藏盛行使用八思巴字印章现象的出现与当时藏族人怀旧的情绪之间有一定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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